2008年6月初,美國加州一位移民律師對媒體聲稱宗慶后持有美國綠卡,且持有時間達9個年頭。而報料宗慶后持有美國綠卡的律師,以職業規范為由表示不便透露其背后的雇主。有長期關注達娃事件的人士認為,上述美國移民律師受雇于達能的可能性極大。盡管“宗慶后個稅案”在國內尚未有結論,但披露宗慶后持有美國綠卡的信息顯然頗具殺傷力。[全文] [最新報道] [評論] >>查看全部人物志
美國版宗慶后個稅案
   2008年6月初,美國加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移民律師向本報記者提供證據:受不便透露身份的委托人聘請,該律師經過嚴密取證后確認,宗慶后(博客)本人也持有美國綠卡(Permanent Resident Card,永久居留卡),且持有時間達9個年頭。
  而此次報料宗慶后持有美國綠卡的律師,以職業規范為由表示不便透露其背后的雇主。本報記者就此達能求證,達能亦三緘其口。有長期關注事件的人士認為,上述美國移民律師受雇于達能的可能性極大。
綠卡持有者納稅指南

    據美國收入總署(IRS)2006年10月發布的綠卡(Permanent Resident Card,永久居留卡)持有者納稅指南(Basic Tax Guide for Green Card Holders)顯示:“按照美國相關規定,如是美國綠卡持有者,無論是否身居海外,持有人是合法的美國永久居民。而作為一名美國永久居民,便有義務申報在全世界范圍內不管以何種方式獲得的收入。”在美國,申報全球所得的范圍包括個人薪資收入、海外銀行賬戶、股權或股票等投資收益等等。 

宗慶后簡介

    宗慶后,中共黨員,高級經濟師,浙江大學MBA特聘導師。1987-1991年,任杭州娃哈哈營養食品廠廠長;1991年至今,任杭州娃哈哈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經歷:1963-1964年,浙江舟山馬目農場;1964-1978年,浙江綠興農場調度;1978-1979年,杭州工農校辦紙箱廠業務員;1979-1980年,杭州光明電器儀表廠負責生產銷售管理;1981-1982年,杭州勝利電器儀表廠生產銷售管理;1982-1986年,杭州工農校辦廠業務員;1986-1987年,杭州市上城區校辦企業經銷部經理;1987-1991年,杭州娃哈哈營養食品廠廠長;1991年至今,任杭州娃哈哈集團公司總經理。

專題:達娃之爭

  緣起:法國達能欲強行以40億元人民幣的低價并購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總資產達56億元、2006年利潤達10.4億元的其他非合資公司51%的股權。 『娃哈哈遭遇達能強行并購

策劃:娃哈哈掌門千金宗馥莉接班疑云
相關專題:宗慶后被曝偷漏個稅
小調查
1.您認為披露宗慶后持有美國綠卡的人與達能有關系嗎?
有關
無關
不好說

2.您認為宗慶后持有美國綠卡是否為了避稅?

不是
不好說

3.如果宗慶后在美國構成偷稅罪,您認為是否應該重罰?
應該
不應該
不好說

 宗慶后被曝持有美國綠卡已9年
幕后人委托美國移民律師報料
  美國移民律師向記者確認,宗慶后一直擁有美國綠卡,且到目前為止仍然合法有效。該律師向本報提供了其調查獲得的部分證據,并簽署了確保資料真實的書面證明函件。
  這些資料顯示,宗慶后所擁有的綠卡于1999年5月12日在美國加州發出,到目前已經有9年的時間。在獲得該綠卡之前,宗慶后已經于1992年獲得了同樣由美國加州發出的社會福利號。該律師進一步透露,宗慶后綠卡的身份類別為E18。
  本報記者從可靠的法律渠道了解到,該類別的發放對象為跨國公司高管或經理,因此,申請者必須是一家美國公司或者海外公司在美國的分支機構。
  記者從相關美國網站上輸入宗慶后英文名后查知,在美國與宗慶后有關的有兩家公司。其一為娃哈哈(美國)集團公司(Wahaha (USA) Group Corp),其二為娃哈哈(美國)國際公司。 [全文] [回應宗慶后稱申請美國綠卡為方便商務 目前已失效]
美國綠卡身份的潛在麻煩:申報所得收入
  宗慶后的美國綠卡身份,還是讓他面臨在美國申報所得收入的潛在麻煩。
  一位熟悉美國稅法的美國律師告訴記者,“綠卡”持有人與美國公民一樣是美國稅收上的居民,因此,應申報其世界范圍的所得。
  如果持有綠卡的外國人在國外已經按照該國稅率繳納完稅款,那么只需向美國方面提供相關繳稅證明,即可免相應數額的納稅義務。通常而言,兩國間的稅率并不一樣,因此,同樣收入,在美國之外的其他國家納稅數額如多于美國,則不再補繳;如少于美國,則還需要補繳。
  另一種情況是,當兩國間簽有雙邊稅收協定,那么該人士可以選擇在其中一國納稅。但他表示,這項條款的實施,需要納稅人每年都向兩國政府提出申請并得到同意。否則就面臨雙邊申報。 [全文] 
 宗慶后個稅亂局又添海外變數
未了個稅門:涉嫌觸犯美國相關法規
   據《第一財經日報》通過電子郵件向宗慶后美國綠卡簽發地美國加州一位知名移民律師求證獲悉,宗慶后早在1999年5月12日便在美國獲得綠卡。這位律師在加州比佛利山一知名律所供職。據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移民律師提供的一份簽發于2008年4月21日的證明函顯示,至少在這一日期之前宗慶后的“美國綠卡”有效。這意味著,宗慶后在中國的漏稅可能也涉嫌觸犯美國相關法規。若納稅人沒有就某一項進行如實申報,或完全沒有申報,那么則面臨民事責任,或者刑事責任。至于究竟以哪一項定罪,“則要看美國政府認定當事人是否為‘過失’或者‘故意’的行為。” [全文]
再陷綠卡門:不排除在美遭調查和處罰的可能
  業內觀察人士介紹,根據美國法規,在每年的4月15日之前,納稅人應就其上一年度的收入情況如實填寫納稅申報單,寄給所在州的國內收入總署服務中心,并在規定的期限內繳清全部稅款,或者提供在他國已繳稅的相關證明。而若納稅人沒有就某一項進行如實申報,或完全沒有申報,那么則面臨民事責任,或者刑事責任。至于究竟以哪一項定罪,“則要看美國政府認定當事人是否為‘過失’或者‘故意’的行為。”
  宗慶后在中國突然補繳拖欠多年的大額稅款,以此類推,其在美國是否每年都按期如實申報收入稅款呢?
  據熟悉雙邊稅收的金茂律師事務所韓正律師指出,假如宗慶后在美國未按期如實報稅,不排除在美國遭遇調查和處罰的可能。[全文]
宗慶后的3億元個稅門由來
  媒體報稱,2007年8月,一名自稱“稅務研究愛好者”的人舉報,娃哈哈公司董事長宗慶后隱瞞巨額境內外收入未如實申報個人所得稅,涉嫌偷漏稅數額高達近3億元之巨。國家稅務總局接到舉報后,迅速督促杭州地稅局查辦。2007年11月,杭州地稅稽查局正式對此立案。
  消息一出,立即在社會上再掀波瀾,使持續已久的達娃之爭更加撲朔迷離。
  根據達能與宗慶后的銀行賬戶往來憑證顯示,自1996年達能與娃哈哈合資開始至2006年,達能方面以“服務費”、境外子公司“獎勵股”股利及股權回購名義,向宗慶后支付薪酬共計7100萬美元。按照宗慶后的要求,這些資金分別被打進了宗慶后、其妻施幼珍、其女宗馥莉,以及娃哈哈集團原黨委書記杜建英4人在香港設立的銀行賬戶。[全文] [寫博客稱吃啞巴虧] [處于稅務稽查階段] [宗慶后偷稅案不能不了了之]
 綠卡門疑似達娃案又一漩渦
美國移民律師受雇于達能的可能性極大
  盡管“宗慶后個稅案”在國內尚未有結論,但披露宗慶后持有美國綠卡的信息顯然頗具殺傷力。截至發稿,美國移民律師背后的委托人身份尚未清楚。
  關于報料者的身份,在宗慶后中國稅案中,達能公關人員曾在2008年4月表示:“去年(2007年)11月,政府部門確實曾向達能方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同時達能確實向宗慶后支付了巨額的報酬。”這一表態被媒體認為是達能“變相承認”了是自己舉報了宗慶后。而宗慶后變曾在2008年4月明確向媒體表態:“舉報人就是達能的人,是秦鵬。”
  而此次報料宗慶后持有美國綠卡的律師,以職業規范為由表示不便透露其背后的雇主。本報記者就此達能求證,達能亦三緘其口。有長期關注事件的人士認為,上述美國移民律師受雇于達能的可能性極大。 [全文]
達娃不提長談 宗慶后做好清盤準備
  隨著達能與娃哈哈和談期限的結束,新的延長期限并未出現。雖然迫于有關部門壓力,雙方盡量試圖保持低調,但新一輪的“口水戰”依舊不宣而起。
  有消息顯示,宗慶后并未停止對合資公司的資產評估。分析人士認為,這顯示宗慶后已經做好最壞的打算——大不了清盤。
  據了解,按照《公司法》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時,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娃哈哈方面持有與達能合資公司49%的股權,因此完全符合規定。
  對于這一說法,昨天達能方面稱“不予評論”。分析人士表示,將娃哈哈合資公司剔除出財務報表之后,達能方面已沒有太大壓力,清盤對其影響不大,目前的爭奪無非是多爭一些利益。[全文] [宗慶后身陷個稅門 自稱沒什么特別大壓力]
宗慶后變臉記:啟力的重重疑團
  此前,娃哈哈一貫采用的品牌策略是“娃哈哈+二級子品牌”,其中娃哈哈是主要公司名稱,也是主品牌,而二級子品牌是營銷宣傳的重點。新商標啟力的角色,并不是“娃哈哈”商標下面的一個子品牌,啟力這個名字,不僅是可以完全替代“娃哈哈”三個字的主品牌,而且可能是未來宗慶后新公司體系的核心名稱。
  這與此前外界的猜測和媒體的報道完全相左。據了解,娃哈哈已形成三個集團,除去人所熟知的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外,娃哈哈內部實際上還有另外兩家集團,即浙江娃哈哈昌盛飲料集團有限公司和杭州娃哈哈啟力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全文]
 迷局待解:娃哈哈拒絕回應綠卡門
宗慶后不待記者提完問題即匆匆掛斷:不做任何回應
  盡管“達娃之爭”已消停了一段時間,但雙方談判之路依舊艱辛。
  《第一財經日報》日前從達能方面獲悉,達能和娃哈哈之間的法律行動暫停期已經過去,但雙方繼續在協商,“在法律上均沒有采取主動的行動。”達能的發言人還表示,之前雙方簽署的“停戰協議”曾兩次以書面形式續簽,但4月中旬協議到期后雙方沒有再續簽。
  與此同時,娃哈哈的發言人則一如既往地保持沉默。對于美國方面潛在的稅務問題,自獲得報料至6月18日半個多月的時間內,本報一直無法獲得娃哈哈方面的正面回復。撥通宗慶后電話后,不待記者提完問題,宗即匆匆掛斷,不做任何回應。[全文]
娃哈哈集團新聞發言人單啟寧回應“對這件事情無可奉告”
  6月17日,娃哈哈集團新聞發言人單啟寧回應稱,“我從不做電話采訪,對這件事情無可奉告”。
娃哈哈集團外聯辦主任:不知宗慶后持有美國綠卡
  娃哈哈集團外聯辦主任盧東表示她本人不知道宗慶后是否持有美國綠卡。
  一位國內稅法專家告訴記者,擁有美國綠卡的中國居民同時構成兩個國家的居民申報納稅義務。當該人士面臨其中一國稅務的稽查時,其可以推測的原因很多,也可能他在美國申報交納了這部分稅,但根據中國稅法的一些規定,也可能進行調查。他也強調,不管在哪國納稅,該人士必須面對雙重申報制度。[全文]
評論:宗慶后須對納稅一事做獨立澄清
  我們常說稅法不容侵犯,意思是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都不能侵犯。關于偷漏稅的法律定義在中國是清楚的,不論具體情況如何,都不允許有模棱兩可的解釋。宗慶后先生在與達能公司合作期間所接受的達能公司支付的款項,就其名義、數額、去向以及雙方關于納稅義務的約定應該都是可以查清楚的。宗慶后先生雖然富甲一方,也不能因此而對個人收入疏忽大意至普通人不能理解的地步。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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