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電(記者劉倩) 為加強期貨市場信息技術管理,防范和化解風險,提高運行效率,降低交易費用,促進信息系統技術進步,日前中國證監會向各派出機構和期交所發布了《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營機構信息技術管理規范(試行)》,該管理規范已于2001年1月1日起實施。
《管理規范》對期貨交易所及期貨經營機構在信息技術方面的管理體系、硬件設施、軟件設施、數據管理、技術事故的防范和處理等都做了嚴格而詳細的規定,具有很強的操作性。根據該《管理規范》,從今年起,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營機構的信息技術工作必須實行統一歸口管理,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營機構總部應設立信息技術管理部門,作為信息技術系統規劃、建設、運行、管理與維護的主管部門。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營機構還必須建立交易業務數據管理制度,對交易業務數據實施嚴格的安全保密管理。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營機構信息系統內應至少保存一年以上的交易業務數據。同時建立交易業務數據映象并定期和不定期與交易業務數據進行核對,防止使用過程中產生誤操作或被非法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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