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所有的經濟學家都贊同這樣的觀點:只有競爭才能提高效率。在中國改革開放的進程中,在一個又一個領域中放開了市場競爭,從而取得了相當顯著的成效。目前,壟斷程度最高的就是金融業。無論在金融資本質量,運作效率,防范風險能力等方面,我國的金融機構都遠遠落后于外資銀行。正是壟斷保護了落后。由于國有銀行的壟斷地位,老百姓沒有其它選擇,所以,盡管問題甚多,不良資產非常嚴重,國有銀行照樣歌舞升平。中國馬上就要加入WTO,一旦打開門來,中國將進一步融入國際社會,而一旦外資銀行真正進入中國大陸,四大銀行是不是對手?只要是認真面對現實的人,就不由得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捏一把汗。
政企不分是造成銀行業巨額壞賬最重要的原因。國有銀行和各級地方政府具有極為密切的聯系,巨大的慣性使得國有商業銀行很難擺脫政府過度的行政干預。實際上,國有銀行是各級政府的下屬機構,在人事和業務經營上都受到政府的干預和控制。國有銀行的高級職員都是擁有政府行政級別的官員,他們的任免完全取決于各級黨委的組織部門,國有銀行的重大決策必須向各級黨委和政府請示報告,因此,國有銀行遠非真正獨立的金融機構,亦很難完全按照金融市場的經濟規律辦事。國有銀行的大部分壞帳都和政府官員的干預直接相關。
國有企業的虧損造成銀行系統不良貸款與日俱增。由于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同屬一個“老板”,銀行便無法和國有企業截然分開。據統計,2/3的國有企業處于明虧或者暗虧的狀態,而國有企業占有70%以上的銀行貸款,許多虧損嚴重的國有企業必須依靠銀行不斷輸血才能維持生存。明知發放的貸款很有可能成為壞帳,但是如果銀行停止向這些國有企業發放貸款,就有可能造成停工下崗,甚至國有企業破產倒閉,為了維持社會穩定,減輕當前的政府財政負擔,銀行往往不得不繼續向那些沒有還貸希望的國有企業發放信貸。于是,銀行信貸往往落入發放貸款——無法回收——再貸款的惡性循環。據統計,中國銀行體系的壞帳已經超過了信貸總額的28%,其中大部分壞帳都來自于國有企業的虧損。近年內試圖用“債轉股”的方法來剝離國有企業的債務負擔。從表面上看,國有企業的負擔減輕了,在報表上可能虧損額下降,或者扭虧為盈,但是,國有資產管理公司能否有效地處理和消化壞帳,誰也說不清楚。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持有股份并不能有效地改變國有企業的經營機制,壞帳依然存在,只不過是換了一個戶頭罷了。當國有企業出現新的虧損時,很可能進一步加深銀行的危機。
社會義務和政策性貸款使得國有銀行缺乏獨立性。國有銀行的首要目標是按照黨和政府的政策,達成政府預定的目標。在多數情況下國有銀行的目標不是利潤最大化,而必須要承擔許多社會義務,進行政策性貸款。例如,補貼國有企業的虧損,提供流動資金向下崗工人發放工資,向貧困地區發放社會救濟貸款,支持某些缺乏經濟效益的公共投資項目,以優惠利率向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發放貸款等等。盡管在經濟改革中不斷強調銀行本身的利潤原則,但是到了具體執行的時候,上級領導的意圖往往左右貸款的發放過程。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的報告,按照中央政府指令發放的專項貸款和規定貸款占中國工商銀行全部信貸資金的2/3左右。中國工商銀行可以自行決定的貸款只占1/3,而就在這1/3的貸款發放過程中還要受到各級地方政府的干預,因此,中國工商銀行真正能夠自己作主的貸款只有信貸總額的20%。
由于中央和地方分權,人民銀行缺乏對地方分行、支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能力。地方政府實際上掌握著對銀行高級職員的任命和控制權,因此,在出現利益沖突的情況下,國有銀行的分支機構寧肯服從地方政府的指令,而對總行敷衍搪塞。在經濟改革中各地分行、支行取得了相當大的獨立經營權,在發放信貸、調動資金和其它金融業務上具有法人資格,于是,地方政府擠占銀行資金,干預銀行信貸的案例便層出不窮。地方政府和國有銀行的分支機構在共同利益的驅動下盡力占有更大的信貸規模而把資金風險轉移給銀行總行。
缺乏必要的競爭機制。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具有相當長的發展歷史,無可避免地帶有計劃經濟的烙印,擁有其它國有企業的一切特征。四大商業銀行長期以來官商一體,市場觀念薄弱,缺乏競爭意識,自我約束力不強,自我發展欲望不強,臃腫的機構抬高了交易成本,官僚主義作風使得銀行的經營效率低下。與其說四大銀行是商業組織,還不如說他們是一些官僚機構。在四大國有銀行當中,連最小的建設銀行也有員工40多萬人。機構龐大,冗員甚多,從部級、局級、處級,科級到股級,迭床架屋,想裁掉哪一個都不容易。國有銀行基本上承襲了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管理方法。缺乏適應市場經濟的靈活性。僵硬的工資體制使員工缺乏激勵機制,缺乏引進先進金融工具的積極性。由于國有金融機構擁有相當強的行業壟斷能力,在體制內的各個利益集團很難產生改革的動力。
國有銀行的改革往往牽涉到懲治貪污腐敗等不法行為,從而加大了改革的難度。在改革過程中,由于計劃和市場同時并存,難免出現比較嚴重的尋租現象,普遍存在的貪污腐敗現象也必然侵入國有銀行系統。由于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一樣產權界定不清,特別是在具有濃厚地方色彩的地方商業銀行中,往往把儲戶的資金當作國有資產隨意挪用,甚至像侵吞國有資產一樣侵吞銀行存款的現象屢有發生。在許多情況下地方官員官僚主義的批條子和貪污行為交叉在一起,要改革國有金融機構,其困難程度要比重建一些新銀行難得多。(徐滇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