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現就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后扣繳義務人對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對非居民個人上述四項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詳情]
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22日正式亮相,標志著我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改革邁出關鍵一步。(資料片) 新華社發 齊魯晚報濟南12月23日訊12月22日,國務院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0月1日,個人所得稅改革過渡期政策正式施行,納稅人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從原來的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適用新個稅稅率表。山東省稅務局數據顯示,個人所得稅改革首個申報期(11月1日-15日,申報10月份的收入),我省個人所得稅減稅10.5億元,有259萬多稅改前的納稅人不再繳納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據了解,本次個稅改革采取“一次修法、兩步實施”的方式,第一階段,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執行減除費用調高、稅率表調整兩項規定;第二階段即明年1月1日起,納稅人計算個稅應繳納稅額,在扣除5000元“起征點”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后,還可以扣除教育子女、在職深造、治療大病、買房租房、贍養老人等部分相關費用。 《辦法》明確,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以及國務院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項目,受惠面大范圍覆蓋企業職工。 “個稅新政策實施后,我每月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降了150多元,一年下來就將近2000元。”濟南市民吳婧告訴記者。這是納稅人享受個稅改革政策“紅包”的一個縮影,數據顯示,個人所得稅改革實施首月后,全省工資薪金所得減稅幅度達到了48%。 延伸調查 新規按年計算所得月收入不穩定者獲益 齊魯晚報(記者高寒)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工作人員介紹,本次個稅改革有兩大亮點,一是對工資薪金等四項個人收入,按年計稅;二是新設了六項專項附加扣除。而這兩大變化,將直接影響一批人力成本支出較大的企業。 工資忽高忽低 交稅卻不少 徐瀅是掛靠于一所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她介紹,個稅新規中的累計預扣和按年計算個人所得,對廣大的企業主和普通員工都有重大影響,“對于大多數企業來說,基本是按月發放工資,每個月5000元和每年6萬元看起來是一樣的。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按年計和按月計,其實能極大影響普通員工的經濟利益。” 張冉冉是青島一家科技企業的財務人員,對她來說,對于企業中的那部分銷售人員,今后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的政策,會節約他們和企業一部分資金。 對于銷售人員,張冉冉所在的企業采取的是“固定底薪+提成”的方式。“這也造成了,很多銷售人員的工資并不穩定。經常是這個月只有五六千,下個月就可能漲到一兩萬。”張冉冉介紹,去年就有一位銷售人員在某個月賺了三萬多,另一個月賺了兩萬八,其他月份經常到不了起征線,即使按照新個稅法的免征額和稅率表計算,光這兩個月他所要繳納的個稅就接近7000元。“這樣看來,對這種工資忽高忽低的員工,并不公平。同時,如果將工資平攤到各個月,又會面臨考核以及審計等一系列問題。”張冉冉表示。 采用累計預扣方法 有的員工能省上千 徐瀅介紹,在明年實施的新個稅法和實施條例中,累計預扣和按年計算,可以一定程度上規避這種問題。 按照累計預扣的方法,免征額每月5000元這一概念,將被年免征額每年60000元所取代。在實際操作中,每個月員工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將按照一個特殊的計算公式來計算。這樣一來,即使員工在某一個月拿到了過高的工資,但最有可能的情況是,由于該年度他已經拿到手的工資還未達到稅率表上的較高稅率,因此所繳納的個稅不會很多。 “比如員工在9月份拿了一筆高薪,觸發了較高稅率。但在隨后的幾個月,員工每個月的工資都沒有達到5000元的免征額,這樣好像員工吃虧了。”徐瀅介紹,新個稅法和實施條例中增加了年終匯算清繳的步驟,暫時被稅務局多收的個稅,還會在年終退回來。這樣,也是實實在在增加了居民的收入。 具體到企業,雖然新個稅法還沒有正式實施,張冉冉也已經開始計算每年能為員工省下多少錢。“平均下來,每個員工在工資不變的情況下,平均可以省下千元以上的個稅,有的估計能省兩三千。而這樣的銷售人員在企業也有幾十個。”張冉冉說,這還是在不考慮專項扣除的情況下產生的收益。 濟南房租扣除標準高 企業望員工用好政策 韓子君是濟南一家金融企業的管理人員,公司共有12位員工,其中有8位業務人員的每年所得在12萬以上。但同時,公司的員工中只有他一人是濟南本地人,其余的或是在濟南租房,或是背負著房貸。 “按照政策,在濟南租房的人,每個月可以享受1500元的稅前扣除額度。”韓子君表示,雖然現在還無法準確計算出每年能節約多少錢,但是對于本身就背負比較大壓力的買房、租房族來說,每個月節省的一百多塊錢還是很有意義的。 “我已經要求我們的財務學好相關的內容,在下周給全體員工講授一下相關的抵扣政策。特別是房租房貸、贍養老人、子女教育這幾項無法削減的開支,專項扣除相當于國家發福利了。”韓子君說。 同時,針對外界之前擔心的專項附加扣除會帶來報稅流程的繁瑣,韓子君也表示了樂觀的態度。他表示,未來他會非常鼓勵員工利用好政策,同時也會要求員工在進行申報時嚴格遵守程序,提供真實資料。 案例分析 “我月收入11000元,用不著交個稅了” 不增加成本就能提高職工收入,企業更有底了 齊魯晚報(記者王瑞超劉紅杰)“明年起,我都不需要繳納個稅了。”在濟南工作的已婚職工小宋(獨生子女)高興的說。小宋每月收入11000元,“三險一金”專項扣除為2000元,租房住,兒子剛上小學,同時父母已經60多歲。明年有了專項附加扣除以后,小宋至少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5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贍養老人2000元扣除,個稅計算公式為:11000-5000-2000-1500-1000-2000,因此小宋不用交稅,減稅幅度為100%。 在減稅的另一頭,個稅新規實施在即,稅務機關的征管制度也在革新。新個人所得稅法改革后,將實行綜合所得按年計稅制度,由原來的“代扣代繳”申報模式調整為“代扣代繳、自行申報、匯算清繳、多退少補”申報模式,需要對納稅人的身份、金融、教育、醫療、購房等信息實現集成綜合、一體統籌,這對于稅務征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比不知道,沒想到個稅減了一半多。”高密市康瑞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負責人程海昌介紹,9月份發工資時,公司扣繳了30人的個人所得稅9437.93元,個稅改革后僅扣繳了4506.84元,減少了4931.09元,有17名員工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是在不增加公司成本的情況下提高了員工收入,讓全體員工可以更安心穩定地工作。”程海昌說。 山東浩信集團本次個稅改革首月共減稅13.57萬元,直接受益職工超過2000人,有300余人不再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 對于個稅改革,工薪階層受益最大。婁建國是山東景芝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近幾日家中剛添了二孩。婁建國算了這樣一筆賬:“我每個月的工資是8000多元,扣除每月的‘三險一金’等費用,以前需要繳納290元的個稅。免征額提高至5000元后,個稅變成了73.5元,每個月便能省下200多元。這二百塊看似不多,但給小兒子買衣服、尿不濕也就夠了。再加上專項扣除,我就交不著稅了,真是‘雙喜臨門’。”[詳情]
明年個稅繳多少應該怎么算 供圖/視覺中國 文/本報記者 張欽 國家稅務總局昨日發布《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對于工薪階層最關注的工資、薪金所得繳稅問題,未來仍將實施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將從明年1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昨天,國家稅務總局就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后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進行了公告。其中明確,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日常采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采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 關注 工資采取累計預扣法繳個稅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為盡可能使居民個人日常被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其年度應納稅款接近,同時便于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順利適應稅制轉換,此次《公告》明確了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日常采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采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非居民個人則依照稅法規定計算并扣繳個人所得稅。同時,對于綜合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與居民個人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存在一定差異,《公告》明確居民個人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之間的差額,將由居民個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對于工薪階層最關注的工資、薪金所得繳稅問題,未來仍將實施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具體計算公式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中,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累計減除費用是指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有財稅專家昨天向北青報記者表示,累計預扣法主要是通過各月累計收入減去對應扣除,對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累計應繳稅額,再減去已繳稅額,確定本期應繳稅額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一方面對于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因此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另一方面,對需要補退稅的納稅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差額相對較小,不會占用納稅人過多資金。 追訪 稿酬所得等基本平移現行稅法的扣繳方法 另外,對于居民個人獲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則由扣繳義務人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具體預扣預繳方法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其中,對于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按800元計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20%計算。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人士表示,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的預扣預繳方法,基本平移了現行稅法的扣繳方法,特別是平移了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費用按800元計算的規定。這種預扣預繳方法對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來講既容易理解也簡便易行,能夠方便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操作。 變化 新版個稅申報表中四成內容是“扣除” 昨天,國家稅務總局同時對外公布了新版《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該表每名納稅人的填寫項目達到40項之多。其中關于“扣除”的項目就占了四成,其中既有此前已有的扣除項目“專項扣除”和“其他扣除”,也包括了從明年 1月1日開始執行的“累計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專向扣除”中,包括了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共四項;在“其他扣除”中包括年金、商業健康保險、稅延養老保險、財產原值、允許扣除的稅費和其他共五項。 而最受人關注的則是明年起新實施的“累計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其包含了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繼續教育共五個項目。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相關人士介紹,“累計專項附加扣除”下的項目,分別填寫截至當前月份,納稅人按規定可享受的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繼續教育扣除的累計金額。而對于明年開始執行的另一項扣除“大病醫療扣除”,此次并沒有在該表格中體現。對此。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大病醫療扣除”由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清繳時辦理,在此表中無須填報。 聚焦 多數人個稅“起征點”明年將大幅提高 根據今年10月份出爐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從下月開始,在現行的5000元起征點外,加上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租房以及贍養老人等費用扣除,相當于多數人的個稅起征點將再被“提高”,而且一些人起征點提高幅度將高于以往。 根據征求意見稿,按照贍養一對老人、撫養兩個孩子以及償還一套住房貸款利息的較常見情況,如果將抵扣額全部計算在一方,那么總共抵扣最高可達到5000元。按照目前5000元個稅起征點計算,加上這5000元的抵扣,那么每月月薪在扣除“三險一金”后收入額減除費用可達到10000元。這意味著收入在這一標準以下的工資薪金可以不再繳納個稅,而收入超過這一標準的工資薪金繳納稅款也會相應降檔,個稅支出均將大幅減低。如果納稅人再加上繼續教育、大病醫療的扣除,那么相應的“起征點”還將繼續提高。 今年10月份,國家稅務總局官網在首頁開辟了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和《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征求意見專區,請納稅人直接留言提意見。目前,征求意見后的方案還未正式出爐,不過有業內人士昨天告訴北青報記者,正式公布的時間可能就在本周內。 據了解,此次征求意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是為落實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新個人所得稅法,相應地對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進行了修訂,其中明確細化相關制度規定和征管措施。北青報記者注意到,現行實施條例共48條,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也共48條,其中修改25條,刪除19條,新增19條。 [詳情]
工薪族個稅繳納方式下月調整:按累計預扣法進行預繳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張鐘尹 每經編輯 陳旭 明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將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 對于納稅人來說,這一新的變化會產生怎樣的影響?每月又該如何繳納稅款呢? 12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確定了上述四項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扣繳計算方法。 工薪所得采取累計預扣法預繳 為盡可能使居民個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其年度應納稅款接近,同時便于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順利適應稅制轉換,《公告》明確了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日常采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采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 根據《公告》,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的,由居民個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何為累計預扣法?其計算公式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舉例來說,一職員2015年入職,2019年每月應發工資均為1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1500元,如果從1月起享受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以前3個月為例,應當按照以下方法計算預扣預繳稅額: 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7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 除工資、薪金外,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 在計算減除費用時,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按800元計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20%計算。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的預扣預繳方法,基本平移了現行稅法的扣繳方法,特別是平移了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費用按800元計算的規定。這種預扣預繳方法對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來講既容易理解,也簡便易行,方便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操作。 更便于收入波動大的個人節稅 為什么要采用累計預扣法?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累計預扣法主要是通過各月累計收入減去對應扣除,對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累計應繳稅額,再減去已繳稅額,確定本期應繳稅額的一種方法。 這種方法,一方面對于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來說,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因此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另一方面,對需要補退稅的納稅人來說,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差額相對較小,不會占用納稅人過多資金。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解釋說,對于以前每個月工薪收入比較均衡的人來說,明年工資薪金個稅采取累計預扣法影響并不大。但對于那些收入波動大,忽高忽低的個人來說,確實能起到節稅的效果。因為新個稅稅制是綜合所得按年納稅,累計預扣法不會出現以前某個月收入高但整體收入低存在多扣稅的情形,很好地均衡了收入波動情況,并減少預扣預繳跟年末匯算清繳之間的差異。 普華永道全球派遣服務合伙人張志剛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員工未能及時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可以在同一納稅年度內的之后月份進行補扣;員工納稅年度內僅從一處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并通過預扣繳完成了全部專項附加扣除的,累計預扣繳稅額即為該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無需進行年度匯算清繳,減輕了征納負擔。 不過,張志剛表示,工資薪金數額逐月累計、取得單筆大額收入、數月專項附加扣除補扣等因素都將影響月度預扣繳的適用稅率及預扣繳數額。對于已經習慣于每月稅后工薪收入基本穩定的員工來說,未來可能要面對浮動的月度稅后工薪收入,因此需要對個人和家庭的現金流進行適當預測和管理。[詳情]
詳解新個稅工薪預扣法: 月收入暴增不再擔心多扣稅 陳益刊 當看到12月工資單上繳納個人所得稅(下稱“個稅”)4000多元時,王小姐很心疼。她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有一筆近2萬元的年度獎金在這個月發放,導致本月個稅金額暴增,是平時的兩三倍。 類似情況有不少工薪族都碰到過,由于公司將某筆收入集中在某個月進行發放,導致職工當月的個稅金額暴增。然而,這種情況在2019年將不再發生,因為新的個稅法采取了按年納稅,工資薪金個稅預扣預繳采用了累計預扣法。 與以往按月繳納個稅不同,將在2019年正式實施的新個稅法,首次明確了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收入按年度綜合計稅。不過,新稅法同時也允許按月或按次預扣預繳稅款,最終居民個人工資薪金預扣預繳方法確定為累計預扣法。 20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下稱《公告》),其中在最為工薪族關注的居民個人工資薪金預扣預繳計算方法方面,明確了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解釋,累計預扣法,主要是通過各月累計收入減去對應扣除,對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累計應繳稅額,再減去已繳稅額,確定本期應繳稅額的一種方法。 新的個稅法對工資薪金采取累計預扣法,與之前有何不同? 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學術委員汪蔚青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在2018年之前按月代扣代繳個稅時,個人每月工資不一樣,稅負就不一樣,上一個月稅負與下個月無關。一些公司的財務人員為避免員工某個月稅負過高,會把一筆收入平攤到各個月份進行發放。 汪蔚青表示,而2019年新的個稅法采用綜合所得按年納稅,并在預扣預繳環節采用累計預扣法后,全年收入無論怎么分配到各月,這一年的整體納稅額都是相同的。因此,單位財務人員不用再操心怎么在各月中分配收入了,而從全年來看,個人負擔是一樣的,也更加公平合理。 她做了一個數據測試印證了自己的觀點。假設年收入總額12萬元、三險一金1000元/月,免征額5000元/月,暫時不考慮其他扣除因素情況下,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發現,當每個月收入均是1萬元的情況下,12個月個稅稅額前低后高,最終應納稅額是2280元;當每個月收入不同,但年收入累計12萬元時,盡管每個月納稅額不同,但是個稅總額依然是2280元。 武漢一家公司財務總監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采用累計預扣法,對工薪階層來說是利好,累計扣除額、速算扣除數都是按年來,這相當于前幾個月多數人的應納稅所得額,可能適用比較低檔稅率,對于明年春節公司發放雙薪的個人來說,稅負會比較低,甚至不少人可以不用交稅。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對第一財經分析,對以前每個月工薪收入比較均衡的人而言,明年工資薪金個稅采取累計預扣法影響并不大。但對那些收入波動較大的人來說,確實能起到節稅效果。因為新個稅稅制是綜合所得按年納稅,累計預扣法可以實現個人稅負漸進性,收入越高稅負越高,稅負能夠非常真實地反映你的收入情況,很好地均衡了收入波動情況,并減少預扣預繳跟年末匯算清繳之間的差異。 上述負責人表示,累計預扣法,一方面對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因此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另一方面,對需要補退稅的納稅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差額相對較小,不會占用納稅人過多資金。[詳情]
工薪族個稅繳納方式下月調整:按累計預扣法進行預繳 每日經濟新聞 記者 張鐘尹 明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將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 對于納稅人來說,這一新的變化會產生怎樣的影響?每月又該如何繳納稅款呢? 12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確定了上述四項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扣繳計算方法。 工薪所得采取累計預扣法預繳 為盡可能使居民個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其年度應納稅款接近,同時便于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順利適應稅制轉換,《公告》明確了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日常采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采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 根據《公告》,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的,由居民個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何為累計預扣法?其計算公式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舉例來說,一職員2015年入職,2019年每月應發工資均為1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1500元,如果從1月起享受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以前3個月為例,應當按照以下方法計算預扣預繳稅額: 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7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 除工資、薪金外,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 在計算減除費用時,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按800元計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20%計算。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的預扣預繳方法,基本平移了現行稅法的扣繳方法,特別是平移了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費用按800元計算的規定。這種預扣預繳方法對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來講既容易理解,也簡便易行,方便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操作。 更便于收入波動大的個人節稅 為什么要采用累計預扣法?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累計預扣法主要是通過各月累計收入減去對應扣除,對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累計應繳稅額,再減去已繳稅額,確定本期應繳稅額的一種方法。 這種方法,一方面對于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來說,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因此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另一方面,對需要補退稅的納稅人來說,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差額相對較小,不會占用納稅人過多資金。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解釋說,對于以前每個月工薪收入比較均衡的人來說,明年工資薪金個稅采取累計預扣法影響并不大。但對于那些收入波動大,忽高忽低的個人來說,確實能起到節稅的效果。因為新個稅稅制是綜合所得按年納稅,累計預扣法不會出現以前某個月收入高但整體收入低存在多扣稅的情形,很好地均衡了收入波動情況,并減少預扣預繳跟年末匯算清繳之間的差異。 普華永道全球派遣服務合伙人張志剛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員工未能及時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可以在同一納稅年度內的之后月份進行補扣;員工納稅年度內僅從一處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并通過預扣繳完成了全部專項附加扣除的,累計預扣繳稅額即為該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無需進行年度匯算清繳,減輕了征納負擔。 不過,張志剛表示,工資薪金數額逐月累計、取得單筆大額收入、數月專項附加扣除補扣等因素都將影響月度預扣繳的適用稅率及預扣繳數額。對于已經習慣于每月稅后工薪收入基本穩定的員工來說,未來可能要面對浮動的月度稅后工薪收入,因此需要對個人和家庭的現金流進行適當預測和管理。 (本文來自于每經網)[詳情]
工資個稅明年怎么扣?新扣繳制度對企業較復雜對員工更方便 隨著2019年1月1日的臨近,修訂后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的大幕即將開啟。新舊稅法如何做好銜接、新稅法下個稅如何扣繳成了廣大企業和納稅人關注的重點問題。 12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56號公告》),明確了新稅法實施后個人所得稅扣繳制度變化的細則。普華永道中國個人所得稅服務主管合伙人朱錦華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表示,綜合來看,“預扣預繳+匯算清繳”是新個稅法稅收征管的新特征。工薪族的個稅扣繳方式來看,《56號公告》提出的“累計預扣法”對員工來說較為方便,對企業則較之以前復雜程度大為提高。 據新個稅法,“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但“預扣預繳”如何操作此前并沒有規定,此次稅務總局《56號公告》就明確這個問題。《56號公告》規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何謂“累計預扣法”?朱錦華為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解讀稱,首先要明確,此前中國一直采用源泉扣繳為基本和主要扣繳方式,即在支付一項所得的同時,扣繳義務人即完成應納稅額的計算和扣繳,這樣計征比較簡單。隨著此次個稅改革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新稅制的初步建立,特別是綜合所得按年合并計稅以及新增專項附加扣除,個稅扣繳制度除了原有的源泉扣繳,出現了預扣預繳的新方式。 朱錦華說,針對工資薪金所得的“累計預扣法”是指,舊稅法下企業雇主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只計入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而在新稅法的累計預扣法下,企業雇主每月計算預扣繳稅額時,需要先將員工該納稅年度內截至當月的累計應納稅所得額,按照綜合所得年稅率表,計算出累計至當月的應預扣繳稅額,減除之前月份已經預扣繳的稅額后,確定當月工資薪金的預扣繳稅額。這種新的預扣預繳方式對于員工個人和企業都會帶來不小的影響。 朱錦華表示,對員工來說,可以在每個月的預扣繳環節可以進行專項附加扣除,有未能及時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還可以在同一納稅年度內的之后月份進行補扣。如果員工納稅年度內僅從一處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并通過預扣繳完成了全部專項附加扣除的,累計預扣繳稅額即為該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無需進行年度匯算清繳,減輕了征納負擔。 而對企業來說,由于需要每個月計算出員工累計至當月的應預扣繳稅額,計算方法較之以前復雜程度大幅提高。員工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收集、變更、補扣等也將成為企業預扣繳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高效安全的技術手段和工作流程作為保障。 稅務總局在解讀“累計預扣法”時表示,這種方法,一方面對于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因此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另一方面,對需要補退稅的納稅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差額相對較小,不會占用納稅人過多資金。 朱錦華特別提醒稱,由于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三項所得基本沿用舊稅法下分項分類、按月按次計稅方法。取得上述三類所得的個人,如有專項附加扣除,不通過這些所得的預扣繳環節進行扣除,而需通過年度匯算清繳進行扣除。其中,勞務報酬預扣繳稅率相對較高,對于以這些所得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個人來說,需要進行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可能性較大,與工薪族相比,這些收入構成更為多元的納稅人可能需待年度匯算清繳時方可享受稅改紅利。 朱錦華說,對于取得綜合所得的居民個人來說,年度預扣預繳稅額未必即是該年度的應納稅額,納稅人需要對自己的納稅申報情況準確判斷,在預扣預繳的基礎上,依規通過年度匯算清繳,實現多退少補。 (本文來自于澎湃新聞)[詳情]
工薪族每月個稅怎么扣?稅務總局明確用累計扣除法 2019年實施的新個人所得稅法,首次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收入,并按年度綜合計稅,這改變了以往按月計稅的做法,但保留了由扣繳義務人(一般指單位)按月或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具體預扣預繳辦法剛剛得以明確。 12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確定了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扣繳計算方法、申報表及報送資料。 最受關注的是普通工薪族從公司獲得的工資薪金預扣預繳方法——累計預扣法。 根據《公告》,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簡單說,就是公司給個人發工資時,需要每個月都采取累計扣除法來算出個人當月應納稅額。 《公告》明確了累計預扣法計算公式: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而工薪所得預扣預繳稅額的預扣率、速算扣除數則有相應的表格明確(詳見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3954941/content.html 附件)。 為何對工薪采用累計預扣法?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解釋,累計預扣法主要是通過各月累計收入減去對應扣除,對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累計應繳稅額,再減去已繳稅額,確定本期應繳稅額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一方面對于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因此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另一方面,對需要補退稅的納稅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差額相對較小,不會占用納稅人過多資金。 當然,除了工資薪金收入之外,部分人士還可能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根據《公告》,這些收入新的預扣預繳方法采取了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變化不大。 新的個稅法明確了一些需要辦理納稅申報的情況,這包括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公告》明確,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的,由居民個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此次公告首次披露了扣繳義務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該表包括以下信息:個人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納稅人識別號、所得項目、本月(次)收入、專項扣除、其他扣除情況,累計收入、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情況,稅款計算等。[詳情]
新個稅法正式全面實施 給工薪階層減負 長江商報消息 □本報記者 李璟 “工資該怎么算?新增的6項專項附加扣除該怎么填?對于廣大納稅人來說,這都是目前大家最關心的問題。”上周五,武漢市武昌區委機關大堂里座無虛席,由武昌區域創新發展委員會舉行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宣講會”,吸引了轄區300余家企業財務人員前來參加。今年1月1日起,新修訂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與新個人所得稅法同步施行,我國個稅改革邁出綜合征稅的關鍵一步,這也意味著,從今年開始,中產階層工薪族的稅收壓力將大大減輕。 月入萬元個稅也可能為“零” 2018年12月28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宣講會”現場,武昌區稅務局工作人員對新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申報方法、流程進行了詳細講解,并現場對企業代表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幫助大家第一時間合理合規享受個稅改革帶來的紅利。 2018年12月22日,國務院正式對外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與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一起,于從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而就在前不久,國家稅務總局還發布了《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并緊隨其后公布了人們最關注的個稅新政中“專項附加扣除”的辦理方法。歲末相繼發布的新政策明確了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的征管辦法,確保新舊稅制平穩過渡。 武昌區稅務局工作人員介紹,從今年開始,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日常采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采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居民計算個人所得稅時,除了要事先減除5000元免征額和五險一金,還要扣除6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按照國稅總局最新的安排, 1月1日起,納稅人就可以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在下一年3月1日至6月31日期間辦理匯算清繳時申報扣除。 “按照新政策,只要符合相應條件,月收入就算過萬,也有可以不用繳稅的可能。”武昌區稅務局工作人員舉例介紹,作為獨子的小張月薪11000元,五險一金專項扣除為2000元。小張的父母超過60歲,根據新政,可享受贍養老人2000元扣除;女兒已上小學,可享受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每月償還首套住房貸款3000元,可享受住房貸款利息1000元扣除。因此,今年開始,小張需繳納的個稅為:(11000-5000-2000-2000-1000-1000)x3%=0元。 年終獎優惠政策再延三年 “這兩個月到手的錢比以前多了260多元,有種漲了工資的感覺。”武漢市民呂先生告訴長江商報記者,自己的工資扣除五險一金后有8000余元,按照以往20%的稅率,35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每個月需繳納360余元個人所得稅,自去年10月1日個稅改革過渡期政策實施后,每個月需繳的個稅才100元出頭。 “元旦以后要扣的就更少了,有些同事都不需要繳個稅了。”呂先生說,個稅新政發布后,同事們都很興奮,大家紛紛在第一時間根據自身情況計算自己的個稅,發現工資又要“漲”不少。 2018年12月27日,財政部稅政司發布《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正式明確了年終獎、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等現有的個稅優惠政策安排,其中年終獎單獨計稅的優惠政策再延長三年,至2021年12月31日。 呂先生告訴記者,以他自己為例,年終獎數額約為2萬元,按照以前的算法,他要繳納的個稅為1895元,但是按照新規,他現在只需要繳納600元個稅,還不到以前的三分之一。 “在不影響企業成本的情況下,新稅法提高了員工的收入,不僅可以激發員工的干勁、推動企業發展,還可以適當地刺激經濟消費。”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源波在接受長江商報記者的采訪時表示,個稅新政針對子女教育、房貸、醫療等放出紅利,影響最大的無疑是普通的工薪階層,尤其是已婚家庭,新個稅政策從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他們的納稅負擔。 劉源波認為,此次個稅改革最根本性的變革是稅制模式的變化,即將以往分類征收的模式變革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個稅新政的出臺,不僅更好地體現了稅收公平,使個稅納稅人的稅負更加合理,還體現了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為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詳情]
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22日正式亮相,標志著我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改革邁出關鍵一步。(資料片) 新華社發 齊魯晚報濟南12月23日訊12月22日,國務院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0月1日,個人所得稅改革過渡期政策正式施行,納稅人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從原來的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適用新個稅稅率表。山東省稅務局數據顯示,個人所得稅改革首個申報期(11月1日-15日,申報10月份的收入),我省個人所得稅減稅10.5億元,有259萬多稅改前的納稅人不再繳納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據了解,本次個稅改革采取“一次修法、兩步實施”的方式,第一階段,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執行減除費用調高、稅率表調整兩項規定;第二階段即明年1月1日起,納稅人計算個稅應繳納稅額,在扣除5000元“起征點”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后,還可以扣除教育子女、在職深造、治療大病、買房租房、贍養老人等部分相關費用。 《辦法》明確,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以及國務院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項目,受惠面大范圍覆蓋企業職工。 “個稅新政策實施后,我每月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降了150多元,一年下來就將近2000元。”濟南市民吳婧告訴記者。這是納稅人享受個稅改革政策“紅包”的一個縮影,數據顯示,個人所得稅改革實施首月后,全省工資薪金所得減稅幅度達到了48%。 延伸調查 新規按年計算所得月收入不穩定者獲益 齊魯晚報(記者高寒)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工作人員介紹,本次個稅改革有兩大亮點,一是對工資薪金等四項個人收入,按年計稅;二是新設了六項專項附加扣除。而這兩大變化,將直接影響一批人力成本支出較大的企業。 工資忽高忽低 交稅卻不少 徐瀅是掛靠于一所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她介紹,個稅新規中的累計預扣和按年計算個人所得,對廣大的企業主和普通員工都有重大影響,“對于大多數企業來說,基本是按月發放工資,每個月5000元和每年6萬元看起來是一樣的。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按年計和按月計,其實能極大影響普通員工的經濟利益。” 張冉冉是青島一家科技企業的財務人員,對她來說,對于企業中的那部分銷售人員,今后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的政策,會節約他們和企業一部分資金。 對于銷售人員,張冉冉所在的企業采取的是“固定底薪+提成”的方式。“這也造成了,很多銷售人員的工資并不穩定。經常是這個月只有五六千,下個月就可能漲到一兩萬。”張冉冉介紹,去年就有一位銷售人員在某個月賺了三萬多,另一個月賺了兩萬八,其他月份經常到不了起征線,即使按照新個稅法的免征額和稅率表計算,光這兩個月他所要繳納的個稅就接近7000元。“這樣看來,對這種工資忽高忽低的員工,并不公平。同時,如果將工資平攤到各個月,又會面臨考核以及審計等一系列問題。”張冉冉表示。 采用累計預扣方法 有的員工能省上千 徐瀅介紹,在明年實施的新個稅法和實施條例中,累計預扣和按年計算,可以一定程度上規避這種問題。 按照累計預扣的方法,免征額每月5000元這一概念,將被年免征額每年60000元所取代。在實際操作中,每個月員工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將按照一個特殊的計算公式來計算。這樣一來,即使員工在某一個月拿到了過高的工資,但最有可能的情況是,由于該年度他已經拿到手的工資還未達到稅率表上的較高稅率,因此所繳納的個稅不會很多。 “比如員工在9月份拿了一筆高薪,觸發了較高稅率。但在隨后的幾個月,員工每個月的工資都沒有達到5000元的免征額,這樣好像員工吃虧了。”徐瀅介紹,新個稅法和實施條例中增加了年終匯算清繳的步驟,暫時被稅務局多收的個稅,還會在年終退回來。這樣,也是實實在在增加了居民的收入。 具體到企業,雖然新個稅法還沒有正式實施,張冉冉也已經開始計算每年能為員工省下多少錢。“平均下來,每個員工在工資不變的情況下,平均可以省下千元以上的個稅,有的估計能省兩三千。而這樣的銷售人員在企業也有幾十個。”張冉冉說,這還是在不考慮專項扣除的情況下產生的收益。 濟南房租扣除標準高 企業望員工用好政策 韓子君是濟南一家金融企業的管理人員,公司共有12位員工,其中有8位業務人員的每年所得在12萬以上。但同時,公司的員工中只有他一人是濟南本地人,其余的或是在濟南租房,或是背負著房貸。 “按照政策,在濟南租房的人,每個月可以享受1500元的稅前扣除額度。”韓子君表示,雖然現在還無法準確計算出每年能節約多少錢,但是對于本身就背負比較大壓力的買房、租房族來說,每個月節省的一百多塊錢還是很有意義的。 “我已經要求我們的財務學好相關的內容,在下周給全體員工講授一下相關的抵扣政策。特別是房租房貸、贍養老人、子女教育這幾項無法削減的開支,專項扣除相當于國家發福利了。”韓子君說。 同時,針對外界之前擔心的專項附加扣除會帶來報稅流程的繁瑣,韓子君也表示了樂觀的態度。他表示,未來他會非常鼓勵員工利用好政策,同時也會要求員工在進行申報時嚴格遵守程序,提供真實資料。 案例分析 “我月收入11000元,用不著交個稅了” 不增加成本就能提高職工收入,企業更有底了 齊魯晚報(記者王瑞超劉紅杰)“明年起,我都不需要繳納個稅了。”在濟南工作的已婚職工小宋(獨生子女)高興的說。小宋每月收入11000元,“三險一金”專項扣除為2000元,租房住,兒子剛上小學,同時父母已經60多歲。明年有了專項附加扣除以后,小宋至少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5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贍養老人2000元扣除,個稅計算公式為:11000-5000-2000-1500-1000-2000,因此小宋不用交稅,減稅幅度為100%。 在減稅的另一頭,個稅新規實施在即,稅務機關的征管制度也在革新。新個人所得稅法改革后,將實行綜合所得按年計稅制度,由原來的“代扣代繳”申報模式調整為“代扣代繳、自行申報、匯算清繳、多退少補”申報模式,需要對納稅人的身份、金融、教育、醫療、購房等信息實現集成綜合、一體統籌,這對于稅務征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比不知道,沒想到個稅減了一半多。”高密市康瑞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負責人程海昌介紹,9月份發工資時,公司扣繳了30人的個人所得稅9437.93元,個稅改革后僅扣繳了4506.84元,減少了4931.09元,有17名員工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是在不增加公司成本的情況下提高了員工收入,讓全體員工可以更安心穩定地工作。”程海昌說。 山東浩信集團本次個稅改革首月共減稅13.57萬元,直接受益職工超過2000人,有300余人不再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 對于個稅改革,工薪階層受益最大。婁建國是山東景芝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近幾日家中剛添了二孩。婁建國算了這樣一筆賬:“我每個月的工資是8000多元,扣除每月的‘三險一金’等費用,以前需要繳納290元的個稅。免征額提高至5000元后,個稅變成了73.5元,每個月便能省下200多元。這二百塊看似不多,但給小兒子買衣服、尿不濕也就夠了。再加上專項扣除,我就交不著稅了,真是‘雙喜臨門’。”[詳情]
明年個稅繳多少應該怎么算 供圖/視覺中國 文/本報記者 張欽 國家稅務總局昨日發布《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對于工薪階層最關注的工資、薪金所得繳稅問題,未來仍將實施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將從明年1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昨天,國家稅務總局就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后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進行了公告。其中明確,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日常采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采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 關注 工資采取累計預扣法繳個稅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為盡可能使居民個人日常被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其年度應納稅款接近,同時便于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順利適應稅制轉換,此次《公告》明確了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日常采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采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非居民個人則依照稅法規定計算并扣繳個人所得稅。同時,對于綜合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與居民個人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存在一定差異,《公告》明確居民個人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之間的差額,將由居民個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對于工薪階層最關注的工資、薪金所得繳稅問題,未來仍將實施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具體計算公式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中,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累計減除費用是指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有財稅專家昨天向北青報記者表示,累計預扣法主要是通過各月累計收入減去對應扣除,對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累計應繳稅額,再減去已繳稅額,確定本期應繳稅額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一方面對于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因此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另一方面,對需要補退稅的納稅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差額相對較小,不會占用納稅人過多資金。 追訪 稿酬所得等基本平移現行稅法的扣繳方法 另外,對于居民個人獲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則由扣繳義務人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具體預扣預繳方法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其中,對于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按800元計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20%計算。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人士表示,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的預扣預繳方法,基本平移了現行稅法的扣繳方法,特別是平移了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費用按800元計算的規定。這種預扣預繳方法對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來講既容易理解也簡便易行,能夠方便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操作。 變化 新版個稅申報表中四成內容是“扣除” 昨天,國家稅務總局同時對外公布了新版《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該表每名納稅人的填寫項目達到40項之多。其中關于“扣除”的項目就占了四成,其中既有此前已有的扣除項目“專項扣除”和“其他扣除”,也包括了從明年 1月1日開始執行的“累計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專向扣除”中,包括了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共四項;在“其他扣除”中包括年金、商業健康保險、稅延養老保險、財產原值、允許扣除的稅費和其他共五項。 而最受人關注的則是明年起新實施的“累計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其包含了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繼續教育共五個項目。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相關人士介紹,“累計專項附加扣除”下的項目,分別填寫截至當前月份,納稅人按規定可享受的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繼續教育扣除的累計金額。而對于明年開始執行的另一項扣除“大病醫療扣除”,此次并沒有在該表格中體現。對此。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大病醫療扣除”由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清繳時辦理,在此表中無須填報。 聚焦 多數人個稅“起征點”明年將大幅提高 根據今年10月份出爐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從下月開始,在現行的5000元起征點外,加上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租房以及贍養老人等費用扣除,相當于多數人的個稅起征點將再被“提高”,而且一些人起征點提高幅度將高于以往。 根據征求意見稿,按照贍養一對老人、撫養兩個孩子以及償還一套住房貸款利息的較常見情況,如果將抵扣額全部計算在一方,那么總共抵扣最高可達到5000元。按照目前5000元個稅起征點計算,加上這5000元的抵扣,那么每月月薪在扣除“三險一金”后收入額減除費用可達到10000元。這意味著收入在這一標準以下的工資薪金可以不再繳納個稅,而收入超過這一標準的工資薪金繳納稅款也會相應降檔,個稅支出均將大幅減低。如果納稅人再加上繼續教育、大病醫療的扣除,那么相應的“起征點”還將繼續提高。 今年10月份,國家稅務總局官網在首頁開辟了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和《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征求意見專區,請納稅人直接留言提意見。目前,征求意見后的方案還未正式出爐,不過有業內人士昨天告訴北青報記者,正式公布的時間可能就在本周內。 據了解,此次征求意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是為落實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新個人所得稅法,相應地對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進行了修訂,其中明確細化相關制度規定和征管措施。北青報記者注意到,現行實施條例共48條,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也共48條,其中修改25條,刪除19條,新增19條。 [詳情]
明年工資薪金所得啟用個稅累計預扣法 單月收入暴漲不用擔心多扣稅 來源: 北京日報 本報記者 趙鵬 元旦起個人所得稅征繳方式將“辭舊迎新”,稅務總局昨天發文,明確了新個稅法征管銜接政策,我國首次針對工薪、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收入實行按年綜合計稅,打破以往按月計稅的分類所得稅制做法。業界專家分析,只要年薪總收入不變,累計預扣法,將使得工薪族不再擔心單月收入暴漲時被多扣稅,尤其對于那些收入忽高忽低的個人來說,更能起到節稅的效果。 預繳稅款每年度多退少補 稅務總局明確,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稅,日常采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稅,采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非居民個人則依照新個稅法規定扣繳個稅。 同時,居民個人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之間的差額,年度終了后可通過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稅款多退少補。大華稅務師事務所相關負責人分析,例如某職工子女在7月大學畢業后就業了,單位繼續為其扣除子女教育附加,年底時這名職工就要補稅;反之如果職工8月買房貸款后忘記申報相關附加扣除,年底就可以申請退稅。 什么是累計預扣法?稅務總局解釋,就是通過各月累計收入減去對應扣除,對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累計應繳稅額,再減去已繳稅額,確定本期應繳稅額的方法。新的累計預扣法實行后,只有一處工薪所得的個人,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無須再匯算清繳;需要補、退稅的納稅人,預扣預繳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差額較小,也不會占用個人過多資金。 個稅稅率級距優化調整 按照稅總新公布的預扣率表,累計工薪收入不超過36000元時,對應的預扣率是3%;之后按累計收入增加逐步提升,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時預扣率10%;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預扣率20%。最高檔為收入超過96萬元時預扣率45%。 新的累計預扣法如何操作?以前三個月為例,某職員2019年每月應發工資均為1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1500元,對應假設從明年1月起該職工每月可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其個稅計算方法如下: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75元;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 業內人士分析,如果3月份有新增2萬元季度獎金收入,當月對應的個稅預扣率就會提升至10%的檔位。 由于新的個稅法采用綜合所得按年納稅,并在預扣預繳環節采用累計預扣法,兩個人只要全年工薪收入一致,扣除項目相同,全年收入無論是前高后低或者前低后高,全年整體納稅額都是基本相同的,這更照顧到了納稅的公平性。 新個稅法不僅提高了起征點,還擴大了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例如過去一筆2萬余元的獎金一次性發放,由于之前個稅級距偏近,起征點偏低,輕易就會越過幾個納稅“臨界點”,使得當月個稅金額暴增,甚至達到平時個稅繳納額的兩三倍。而到明年,中低收入者就不會輕易遇到跨越納稅“臨界點”的問題了。 稿酬所得可減按70%計算 稅務總局方面介紹,針對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的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按次或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相關負責人分析,這三項所得在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時,基本平移了舊稅法下“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800元費用,4000元以上的減除20%費用”的計算方法。其中稿酬所得可以按照新個稅法規定,在此基礎上再減按70%計算,這也是考慮到了國內現階段稿酬水平不太高且獲取不易的情況。 與工薪族相比,這些收入構成更為多元復雜的納稅人,可能未必從元旦即可享受稅改紅利,但是通過年度匯算清繳也不會錯過應當享受的稅改紅利。 另外,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詳情]
工薪族個稅繳納方式下月調整:按累計預扣法進行預繳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張鐘尹 每經編輯 陳旭 明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將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 對于納稅人來說,這一新的變化會產生怎樣的影響?每月又該如何繳納稅款呢? 12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確定了上述四項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扣繳計算方法。 工薪所得采取累計預扣法預繳 為盡可能使居民個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其年度應納稅款接近,同時便于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順利適應稅制轉換,《公告》明確了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日常采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采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 根據《公告》,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的,由居民個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何為累計預扣法?其計算公式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舉例來說,一職員2015年入職,2019年每月應發工資均為1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1500元,如果從1月起享受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以前3個月為例,應當按照以下方法計算預扣預繳稅額: 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7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 除工資、薪金外,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 在計算減除費用時,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按800元計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20%計算。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的預扣預繳方法,基本平移了現行稅法的扣繳方法,特別是平移了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費用按800元計算的規定。這種預扣預繳方法對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來講既容易理解,也簡便易行,方便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操作。 更便于收入波動大的個人節稅 為什么要采用累計預扣法?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累計預扣法主要是通過各月累計收入減去對應扣除,對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累計應繳稅額,再減去已繳稅額,確定本期應繳稅額的一種方法。 這種方法,一方面對于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來說,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因此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另一方面,對需要補退稅的納稅人來說,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差額相對較小,不會占用納稅人過多資金。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解釋說,對于以前每個月工薪收入比較均衡的人來說,明年工資薪金個稅采取累計預扣法影響并不大。但對于那些收入波動大,忽高忽低的個人來說,確實能起到節稅的效果。因為新個稅稅制是綜合所得按年納稅,累計預扣法不會出現以前某個月收入高但整體收入低存在多扣稅的情形,很好地均衡了收入波動情況,并減少預扣預繳跟年末匯算清繳之間的差異。 普華永道全球派遣服務合伙人張志剛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員工未能及時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可以在同一納稅年度內的之后月份進行補扣;員工納稅年度內僅從一處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并通過預扣繳完成了全部專項附加扣除的,累計預扣繳稅額即為該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無需進行年度匯算清繳,減輕了征納負擔。 不過,張志剛表示,工資薪金數額逐月累計、取得單筆大額收入、數月專項附加扣除補扣等因素都將影響月度預扣繳的適用稅率及預扣繳數額。對于已經習慣于每月稅后工薪收入基本穩定的員工來說,未來可能要面對浮動的月度稅后工薪收入,因此需要對個人和家庭的現金流進行適當預測和管理。[詳情]
詳解新個稅工薪預扣法: 月收入暴增不再擔心多扣稅 陳益刊 當看到12月工資單上繳納個人所得稅(下稱“個稅”)4000多元時,王小姐很心疼。她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有一筆近2萬元的年度獎金在這個月發放,導致本月個稅金額暴增,是平時的兩三倍。 類似情況有不少工薪族都碰到過,由于公司將某筆收入集中在某個月進行發放,導致職工當月的個稅金額暴增。然而,這種情況在2019年將不再發生,因為新的個稅法采取了按年納稅,工資薪金個稅預扣預繳采用了累計預扣法。 與以往按月繳納個稅不同,將在2019年正式實施的新個稅法,首次明確了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收入按年度綜合計稅。不過,新稅法同時也允許按月或按次預扣預繳稅款,最終居民個人工資薪金預扣預繳方法確定為累計預扣法。 20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下稱《公告》),其中在最為工薪族關注的居民個人工資薪金預扣預繳計算方法方面,明確了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解釋,累計預扣法,主要是通過各月累計收入減去對應扣除,對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累計應繳稅額,再減去已繳稅額,確定本期應繳稅額的一種方法。 新的個稅法對工資薪金采取累計預扣法,與之前有何不同? 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學術委員汪蔚青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在2018年之前按月代扣代繳個稅時,個人每月工資不一樣,稅負就不一樣,上一個月稅負與下個月無關。一些公司的財務人員為避免員工某個月稅負過高,會把一筆收入平攤到各個月份進行發放。 汪蔚青表示,而2019年新的個稅法采用綜合所得按年納稅,并在預扣預繳環節采用累計預扣法后,全年收入無論怎么分配到各月,這一年的整體納稅額都是相同的。因此,單位財務人員不用再操心怎么在各月中分配收入了,而從全年來看,個人負擔是一樣的,也更加公平合理。 她做了一個數據測試印證了自己的觀點。假設年收入總額12萬元、三險一金1000元/月,免征額5000元/月,暫時不考慮其他扣除因素情況下,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發現,當每個月收入均是1萬元的情況下,12個月個稅稅額前低后高,最終應納稅額是2280元;當每個月收入不同,但年收入累計12萬元時,盡管每個月納稅額不同,但是個稅總額依然是2280元。 武漢一家公司財務總監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采用累計預扣法,對工薪階層來說是利好,累計扣除額、速算扣除數都是按年來,這相當于前幾個月多數人的應納稅所得額,可能適用比較低檔稅率,對于明年春節公司發放雙薪的個人來說,稅負會比較低,甚至不少人可以不用交稅。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對第一財經分析,對以前每個月工薪收入比較均衡的人而言,明年工資薪金個稅采取累計預扣法影響并不大。但對那些收入波動較大的人來說,確實能起到節稅效果。因為新個稅稅制是綜合所得按年納稅,累計預扣法可以實現個人稅負漸進性,收入越高稅負越高,稅負能夠非常真實地反映你的收入情況,很好地均衡了收入波動情況,并減少預扣預繳跟年末匯算清繳之間的差異。 上述負責人表示,累計預扣法,一方面對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因此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另一方面,對需要補退稅的納稅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差額相對較小,不會占用納稅人過多資金。[詳情]
工薪族個稅繳納方式下月調整:按累計預扣法進行預繳 每日經濟新聞 記者 張鐘尹 明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將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 對于納稅人來說,這一新的變化會產生怎樣的影響?每月又該如何繳納稅款呢? 12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確定了上述四項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扣繳計算方法。 工薪所得采取累計預扣法預繳 為盡可能使居民個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其年度應納稅款接近,同時便于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順利適應稅制轉換,《公告》明確了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日常采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采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 根據《公告》,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的,由居民個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何為累計預扣法?其計算公式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舉例來說,一職員2015年入職,2019年每月應發工資均為1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1500元,如果從1月起享受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以前3個月為例,應當按照以下方法計算預扣預繳稅額: 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7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 除工資、薪金外,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 在計算減除費用時,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按800元計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20%計算。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的預扣預繳方法,基本平移了現行稅法的扣繳方法,特別是平移了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費用按800元計算的規定。這種預扣預繳方法對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來講既容易理解,也簡便易行,方便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操作。 更便于收入波動大的個人節稅 為什么要采用累計預扣法?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累計預扣法主要是通過各月累計收入減去對應扣除,對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累計應繳稅額,再減去已繳稅額,確定本期應繳稅額的一種方法。 這種方法,一方面對于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來說,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因此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另一方面,對需要補退稅的納稅人來說,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差額相對較小,不會占用納稅人過多資金。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解釋說,對于以前每個月工薪收入比較均衡的人來說,明年工資薪金個稅采取累計預扣法影響并不大。但對于那些收入波動大,忽高忽低的個人來說,確實能起到節稅的效果。因為新個稅稅制是綜合所得按年納稅,累計預扣法不會出現以前某個月收入高但整體收入低存在多扣稅的情形,很好地均衡了收入波動情況,并減少預扣預繳跟年末匯算清繳之間的差異。 普華永道全球派遣服務合伙人張志剛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員工未能及時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可以在同一納稅年度內的之后月份進行補扣;員工納稅年度內僅從一處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并通過預扣繳完成了全部專項附加扣除的,累計預扣繳稅額即為該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無需進行年度匯算清繳,減輕了征納負擔。 不過,張志剛表示,工資薪金數額逐月累計、取得單筆大額收入、數月專項附加扣除補扣等因素都將影響月度預扣繳的適用稅率及預扣繳數額。對于已經習慣于每月稅后工薪收入基本穩定的員工來說,未來可能要面對浮動的月度稅后工薪收入,因此需要對個人和家庭的現金流進行適當預測和管理。 (本文來自于每經網)[詳情]
新個稅扣繳細則明確 工資薪金所得將適用 累計預扣法 經濟參考報 □記者 孫韶華 北京報道 《經濟參考報》記者20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對亟待執行的2019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居民個人的預扣預繳和非居民個人的代扣代繳等問題的相關征管操作辦法進行了明確。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盡可能使居民個人日常被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其年度應納稅款接近,同時便于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順利適應稅制轉換,《公告》明確了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日常采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采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非居民個人則依照稅法規定計算并扣繳個人所得稅。同時,因綜合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與居民個人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存在一定差異,《公告》同時明確居民個人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之間的差額,年度終了后可通過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稅款多退少補。 上述負責人指出,累計預扣法主要是通過各月累計收入減去對應扣除,對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累計應繳稅額,再減去已繳稅額,確定本期應繳稅額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一方面對于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因此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另一方面,對需要補退稅的納稅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差額相對較小,不會占用納稅人過多資金。[詳情]
工資個稅明年怎么扣?新扣繳制度對企業較復雜對員工更方便 隨著2019年1月1日的臨近,修訂后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的大幕即將開啟。新舊稅法如何做好銜接、新稅法下個稅如何扣繳成了廣大企業和納稅人關注的重點問題。 12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56號公告》),明確了新稅法實施后個人所得稅扣繳制度變化的細則。普華永道中國個人所得稅服務主管合伙人朱錦華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表示,綜合來看,“預扣預繳+匯算清繳”是新個稅法稅收征管的新特征。工薪族的個稅扣繳方式來看,《56號公告》提出的“累計預扣法”對員工來說較為方便,對企業則較之以前復雜程度大為提高。 據新個稅法,“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但“預扣預繳”如何操作此前并沒有規定,此次稅務總局《56號公告》就明確這個問題。《56號公告》規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何謂“累計預扣法”?朱錦華為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解讀稱,首先要明確,此前中國一直采用源泉扣繳為基本和主要扣繳方式,即在支付一項所得的同時,扣繳義務人即完成應納稅額的計算和扣繳,這樣計征比較簡單。隨著此次個稅改革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新稅制的初步建立,特別是綜合所得按年合并計稅以及新增專項附加扣除,個稅扣繳制度除了原有的源泉扣繳,出現了預扣預繳的新方式。 朱錦華說,針對工資薪金所得的“累計預扣法”是指,舊稅法下企業雇主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只計入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而在新稅法的累計預扣法下,企業雇主每月計算預扣繳稅額時,需要先將員工該納稅年度內截至當月的累計應納稅所得額,按照綜合所得年稅率表,計算出累計至當月的應預扣繳稅額,減除之前月份已經預扣繳的稅額后,確定當月工資薪金的預扣繳稅額。這種新的預扣預繳方式對于員工個人和企業都會帶來不小的影響。 朱錦華表示,對員工來說,可以在每個月的預扣繳環節可以進行專項附加扣除,有未能及時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還可以在同一納稅年度內的之后月份進行補扣。如果員工納稅年度內僅從一處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并通過預扣繳完成了全部專項附加扣除的,累計預扣繳稅額即為該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無需進行年度匯算清繳,減輕了征納負擔。 而對企業來說,由于需要每個月計算出員工累計至當月的應預扣繳稅額,計算方法較之以前復雜程度大幅提高。員工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收集、變更、補扣等也將成為企業預扣繳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高效安全的技術手段和工作流程作為保障。 稅務總局在解讀“累計預扣法”時表示,這種方法,一方面對于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因此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另一方面,對需要補退稅的納稅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差額相對較小,不會占用納稅人過多資金。 朱錦華特別提醒稱,由于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三項所得基本沿用舊稅法下分項分類、按月按次計稅方法。取得上述三類所得的個人,如有專項附加扣除,不通過這些所得的預扣繳環節進行扣除,而需通過年度匯算清繳進行扣除。其中,勞務報酬預扣繳稅率相對較高,對于以這些所得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個人來說,需要進行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可能性較大,與工薪族相比,這些收入構成更為多元的納稅人可能需待年度匯算清繳時方可享受稅改紅利。 朱錦華說,對于取得綜合所得的居民個人來說,年度預扣預繳稅額未必即是該年度的應納稅額,納稅人需要對自己的納稅申報情況準確判斷,在預扣預繳的基礎上,依規通過年度匯算清繳,實現多退少補。 (本文來自于澎湃新聞)[詳情]
工薪族每月個稅怎么扣?稅務總局明確用累計扣除法 2019年實施的新個人所得稅法,首次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收入,并按年度綜合計稅,這改變了以往按月計稅的做法,但保留了由扣繳義務人(一般指單位)按月或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具體預扣預繳辦法剛剛得以明確。 12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確定了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扣繳計算方法、申報表及報送資料。 最受關注的是普通工薪族從公司獲得的工資薪金預扣預繳方法——累計預扣法。 根據《公告》,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簡單說,就是公司給個人發工資時,需要每個月都采取累計扣除法來算出個人當月應納稅額。 《公告》明確了累計預扣法計算公式: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而工薪所得預扣預繳稅額的預扣率、速算扣除數則有相應的表格明確(詳見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3954941/content.html 附件)。 為何對工薪采用累計預扣法?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解釋,累計預扣法主要是通過各月累計收入減去對應扣除,對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累計應繳稅額,再減去已繳稅額,確定本期應繳稅額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一方面對于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因此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另一方面,對需要補退稅的納稅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差額相對較小,不會占用納稅人過多資金。 當然,除了工資薪金收入之外,部分人士還可能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根據《公告》,這些收入新的預扣預繳方法采取了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變化不大。 新的個稅法明確了一些需要辦理納稅申報的情況,這包括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公告》明確,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的,由居民個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此次公告首次披露了扣繳義務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該表包括以下信息:個人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納稅人識別號、所得項目、本月(次)收入、專項扣除、其他扣除情況,累計收入、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情況,稅款計算等。[詳情]
2019年個稅怎么扣?別瞎猜了!官方說法來了 來源:中新經緯 中新經緯客戶端12月20日電 據國家稅務總局官網20日消息,國稅總局印發《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亟待執行的2019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居民個人的預扣預繳和非居民個人的代扣代繳等問題的相關征管操作辦法進行明確。 資料圖 國稅總局表示,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新個人所得稅法”)將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為做好新舊稅制轉換銜接工作,保障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及時掌握執行口徑、履行相關權利義務,確保新舊稅制平穩過渡,故出臺《公告》。 據介紹,《公告》確定了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扣繳計算方法。為便于單位及時調整相關財務軟件,如期為職工發放工資,《公告》先行明確了上述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扣繳計算方法、申報表及報送資料。 《公告》明確了居民個人的預扣預繳方法。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日常采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采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非居民個人則依照稅法規定計算并扣繳個人所得稅。 同時,因綜合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與居民個人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存在一定差異,《公告》同時明確居民個人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之間的差額,年度終了后可通過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稅款多退少補。具體預扣預繳稅款方法為: 《公告》還明確非居民個人的扣繳方法。扣繳義務人向非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個人所得稅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按月換算后的非居民個人月度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 《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新經緯APP)[詳情]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6號 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新個人所得稅法”),現就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后扣繳義務人對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對非居民個人上述四項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公告如下: 一、居民個人預扣預繳方法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按以下方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見附件1)。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的,由居民個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一)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上述公式中,計算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稅額的預扣率、速算扣除數,按《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見附件2)執行。 (二)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具體預扣預繳方法如下: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減除費用: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額累進預扣率(見附件2《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 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 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 二、非居民個人扣繳方法 扣繳義務人向非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按月換算后的非居民個人月度稅率表(見附件2《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三》)計算應納稅額。其中,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及填表說明 2.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及預扣率表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 (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級數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預扣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過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 (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級數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預扣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20000元的 20 0 2 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三 (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 級數 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3000元的 3 0 2 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12月19日[詳情]
中國富人急了!個稅新規實施在即,上萬億美元資產急待處理中國新個稅法的實施,正在加速富人稅務籌劃的步伐。智谷趨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作者:震谷子還不懂得籌劃海外資產納稅的高凈值人群,將要在2019年承擔苦果。距離中國個稅新規的實施,已不足半個月。下個月開始,包含海外資產相應條款的個稅新規將正式實施。趕在2019年1月1日前,中國富人正急著籌劃自己的資產和收入,來庇護自己的上萬億美元的海外資產。波士頓咨詢數據顯示,2017年,中國的個人財富估計已增至21萬億美元。在過去的七年時間里,中國富人境外財富足足增長了一倍有余。把財富存放在海外,或者改變稅務居民身份的做法已經司空見慣。而中國新個稅法的實施,正在加速富人稅務籌劃的步伐。來源:彭博12月13日報道海外信托往往是中國富人資產配置和稅務籌劃的重要關注點。隨著19年1月的臨近,大家的動作明顯加快了。據新加坡銀行財富規劃主管Woon Shiu Lee表示,今年8月以來,咨詢信托方面的“稅務籌劃”的人數,提高了一倍。不過,在愈來愈密集的稅務風暴面前,能夠規避風險的“灰色地帶“越來越小,尋求專業稅務師進行全盤的稅務籌劃,或許才是應對讓人提心吊膽的2019的最好辦法。還有14天,對高凈值人群來說極其重要的2019就將開啟。2019年1月1日,中國新個稅法將全面生效。在本次修訂的新個稅法中,首次出現的“反避稅條款”意味著將對高凈值人群強化征管: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高凈值人群曾經為了避稅而各出奇招,如今新個稅法把“刀口”朝向他們,背后有三大邏輯:(1)這是穩定政府財政收入的需要。新個稅法提高個稅起征點,受益的仍是大部分中低收入人群,是每天為了三餐奔波的工薪階層。但是少數高薪者繳納的稅款才是其中的大頭。據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研所原所長劉佐介紹,2017年,中國只有四分之一左右的就業人員屬于個稅納稅人,在2019年實施新個稅法后,這個比例甚至可能低于8%。如果我們是光榮的納稅人,是不是可以安慰自己,咱也算是擠進全國前10%的行列了?那么,為了穩定政府財政收入,納稅人群減少的情況下,自然地,高凈值人群便在稅務風暴下首當其沖。中國自古以來,國庫變空時,只有向大眾征收和向大戶征收兩種選擇。按照我們之前的分析,接下來對高收入者逃稅、漏稅的查處將更為嚴厲,以保證國庫的盈余。(2)這是追繳歷史逃稅、漏稅的需要。在立法人和稅務總局看來,讓逃稅的一部分人,依法依規把錢吐出來是再符合道義不過的事情。波士頓咨詢估計,盡管中國政府去年加強了資金出境的控制,以減少高風險的海外并購交易并防止資本外逃,但海外資產規模2018年仍將達到1萬億美元。(3)這是安撫社會情緒的需要。近十年來,中國人仇富心理越來越突出,甚至成了激化社會矛盾的源頭。中國較差的營商環境帶來了這種仇富心理。在最新的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中,雖然中國大陸排名上升了32位,但五年前中國大陸的營商環境還在100名左右徘徊。落后的營商環境,讓想要通過個體經濟致富的中國人鋌而走險,在最不起眼的地方挖掘財富的來源,自然讓老老實實干活賺錢的民眾感到不爽。而稅務風暴向富人們襲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安撫仇富的社會情緒。這樣一來,新個稅法事實上是在減輕中低收入人群稅負的同時,又讓富人多掏腰包。火都燒到眉毛了,高凈值人群當然也不能坐以待斃。以前,高凈值人群想要避稅,靠的是自身的智慧,例如改變稅務居民身份,例如增加海外收入,甚至還有人想出了利用時間差這種大開腦洞的神操作:曾經有一位英國富豪,為了躲過稅務局的稽查,每隔一段時間,就選一天,在23時50分離境,飛到英國境外的皇家屬地澤西島,等到第二天的0時30分再入境。這樣一來,雖然事實上他只離境了40分鐘,但在英國稅法規定下,他足足少了一天的計算時間。在納稅居民身份核定上,中英的算法是一致的,通過計算該居民在境內時間是否超過半年來確定納稅身份。因此,原則上,只要改變在境內時間就可以達到改變納稅居民身份的目的。而如今,富人們不用半夜飛來飛去,又費錢又費油的,他們正在通過第三方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海外資產和收入。新加坡銀行財富規劃主管Woon Shiu Lee表示,2018年下半年以來,該行看到對境外信托業務感興趣的中國客戶增長了35%。比別人多走一步的高凈值人群,正在利用新的方式對沖新個稅法帶來的的風險:保險。今年9月1日,中國進行了第一次CRS金融信息交換。包括年金保險在內的海外金融賬戶信息將被分享給達成互換協議的國家。但仍然有部分國家和地區沒有實行CRS,仍然有部分高凈值人群通過購買這些地區的保險來進行財富傳承。因為保費可以稅前扣除,保費的未來收入也有部分可以免稅。信托。也有部分高凈值人群通過指定受益人,把海外企業的利潤流入受益人手里,讓受益人代替本人去納稅,從而規避了本人海外賬戶不明資金被披露的風險。新個稅法的“反避稅條款”指定要核查海外關聯企業的收益,CRS也要求披露信托賬戶在內的金融賬戶,但賬戶歸賬戶,信托本身的隱秘性并不會被根本改變。這就給專注于設立某類信托的信托顧問、私人銀行家和律師帶來了生意。有數據顯示,招行管理的資產規模位列亞洲第二,僅次于瑞銀(UBS)。其競爭對手中國銀行,和有著“宇宙行”之稱的工商銀行也在香港發展私人銀行業務,以幫助他們的客戶在海外投資。不過,國家稅務總局也不是喝西北風長大的。在CRS下,一個富人辦理的海外信托如果被判定為是消極非金融機構,而且其在金融機構持有賬戶,則會被要求提供信托實際控制人(例如委托人和受益人)的信息。既然高凈值人群自己規避稅務稽查風險難度太大,運用保險、信托、私人銀行等單一手段,又有各種各樣的缺點,那自然地,聘請專業人士進行稅務籌劃,成為了應對不確定的2019的不二法門。咨詢公司凱捷 (Capgemini) 最新發布的亞太財富報告顯示,2010年至2017年,中國高凈值人群擁有的財富增加了144%以上,達到6.5萬億美元。而同期日本富翁們的的財富增長率僅約為87%。根據胡潤調研結果顯示,2018 年“人民幣貶值”成為中國高凈值人群最關注的話題,“美元匯率”次之,而排在第三的就是“稅務改革”。海外置業、資產配置、稅務規劃將會成為全球公民經歷的三大機遇和挑戰。來源:胡潤2018中國投資移民白皮書為“稅“而移民已經成為了一種新興移民趨勢。胡潤的調研報告中也提到,移民前,35%的高凈值人群表示會計劃”投資移民排期期間的報稅“。兩成以上高凈值人群表示有全球稅務規劃,報稅主要方式是”請稅務師報稅“。離2019還有兩個星期,走得快的高凈值人群已經做好了全盤準備,畢竟沒交稅前,很多東西都不是自己的。只有“稅”過,才能“睡”得安穩。來源:智谷趨勢原標題:中國富人急了!個稅新規實施在即,上萬億美元資產急待處理(本文來自于界面)[詳情]
導讀: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此前從權威渠道獲悉,針對自然人的納稅信息系統正在日夜趕工,會有大量外部信息加入。納稅人提交的資料是否真實,屆時可通過跨部門信息交換加以確認。 本報記者 周瀟梟 北京報道 十幾天之后,到2019年1月1日,我國個稅將正式引入專項附加扣除機制。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近期財稅部門已經在就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進行內部培訓,為個稅減稅政策的切實落地做準備。 從稅務部門培訓材料來看,部分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相較征求意見稿的標準有所提高。比如住房租金的扣除標準中,前兩類主要城市的標準,從原來的1200元/月和1000元/月,分別提高到了1500元/月和1100元/月;大病醫療的扣除限額從原來的6萬元/年提高到8萬元/年。 子女教育、房貸利息、贍養老人等支出如何扣稅?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由單位發工資時每月預扣,一種是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匯算清繳申報辦理。專項抵扣的辦理,需要納稅人提供相關信息,并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發現,個稅申報中的客戶端,像面向個人的“個人所得稅”app、面向用人單位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都已經上線。 個稅扣除標準或顯著提高 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得的稅務部門培訓材料,明年落地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為定額扣除,扣除額度分別為1000元/月、400元/月或3600元/年、1000元/月、1500元/月或1100元/月或800元/月、2000元/月;大病醫療為據實抵扣,每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的部分,可在8萬元/年的限額內據實扣除。 新個稅法引入綜合納稅機制,納稅人的收入綜合后,按年匯總納稅,上述扣除標準中全年抵扣額度=月度額度×12。 在個稅基本費用扣除標準(俗稱“免征額”)提至5000元/月的基礎上,隨著專項附加扣除的引入,個稅扣除標準將顯著提高。 有相應支出的群體,個稅負擔將隨之減輕。對于上有老、下有小、還有房貸或房租支出的青壯年人群,引入專項附加扣除后,個稅扣除標準將提至9000元/月甚至更高。 當然,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和細則,還有待官方正式發文確定。12月23日至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將“聽取國務院關于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有關情況的報告”。官方文件有望較快正式發布。 兩種辦理方式 具體如何操作,是很多納稅人關心的話題。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稅務部門培訓材料獲悉,納稅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可以通過日常由單位發工資時按月預扣稅款,或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匯算清繳申報辦理。 由單位預扣的,單位可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錄入員工相關信息,在單位每個月發放工資時,類似“三險一金”一樣,為員工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發現,“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早已上線,用人單位可在各省稅務局網站上下載。比如今年7月份,廣東省稅務局官網已經發布了“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的軟件下載及相關指引。 納稅人自行申報的,可以通過遠程辦稅端,包括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手機app“個人所得稅”,或者各省稅務局網站。個人通過APP或者網頁端填寫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稅務機關會在匯算清繳期內,根據提交的信息,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12月19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下載該app發現,目前個人可通過人臉識別注冊登錄,并完善相關個人信息。該app已經將包括年度綜合申報、各項細分專項附加扣除的情景添加上去,不過目前app顯示“本功能暫未上限,敬請期待”。 納稅人通過app端提交信息的,可以選擇是由單位代扣,還是自行申報。若選擇讓單位幫忙扣繳的,單位端口可及時更新相關信息,幫員工辦理這些扣繳。 上述兩種辦理方式,給納稅人提供了選擇機會。不愿意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報送給單位的、取得工資薪金之外其他收入的群體、有大病醫療支出項目的、年內未足額享受到專項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等,可以選擇自行申報。 “目前內部在就政策進行培訓,具體的申報操作各地可能會有差異。”12月19日,有地方稅務局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將實施跨部門信息交換 專項附加扣除的落地,涉及到家庭、教育、醫療、住房等信息,這些信息能否及時地整合到個稅征收系統,減少納稅人申報負擔的同時,又能避免虛假信息的泛濫,是個重要問題。 12月19日,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范子英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納稅人在填寫提交相關信息時,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像貸款合同、住房合同之類的。備查資料是抽查還是需要提前確認,有待更具體的細則出臺。 “出于簡化操作的考慮,納稅人通過APP端提交信息應該沒問題,重點在于后臺數據的比對,這么多不同信息的錄入,如何進行核實很重要。像住房貸款合同,如果能跟銀行貸款數據接上,數據比對就會比較暢通;還有如何確認父母與子女間的血緣關系,也需要其他數據的支持。”范子英指出。 從培訓材料來看,需要填報的信息包括:配偶信息、子女信息、就讀學校、繼續教育證書名稱、房屋證書信息、住房貸款信息、出租房屋信息、被贍養人信息、分攤方式等。 為保證減稅紅利的切實落地,員工若未及時報送相關信息,可在以后月份補報,單位在剩余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納稅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單位作為扣繳義務人的,需要按規定妥善保存備查扣除資料,并對納稅人報送的信息和資料保密。納稅人對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扣繳義務人發現信息不符的,可以要求修改,拒絕修改,應當報告稅務機關。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此前從權威渠道獲悉,針對自然人的納稅信息系統正在日夜趕工,會有大量外部信息加入。納稅人提交的資料是否真實,屆時可通過跨部門信息交換加以確認。 距離2019年1月1日還只剩十幾天,可以預見涉及到千萬人的個稅改革,會牽涉到很多具體細節。[詳情]
兩部委:易地扶貧搬遷相關貨幣化補償及安置住房免征個稅 中國網財經12月19日訊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通知,明確易地扶貧搬遷有關稅收優惠政策,以助推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通知稱,在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稅收政策方面,對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按規定取得的住房建設補助資金、拆舊復墾獎勵資金等與易地扶貧搬遷相關的貨幣化補償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免征個人所得稅。同時,對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按規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征契稅。 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易地扶貧搬遷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135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助推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現將易地扶貧搬遷有關稅收優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關于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稅收政策 (一)對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按規定取得的住房建設補助資金、拆舊復墾獎勵資金等與易地扶貧搬遷相關的貨幣化補償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以下簡稱安置住房),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對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按規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征契稅。 二、關于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稅收政策 (一)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實施主體(以下簡稱項目實施主體)取得用于建設安置住房的土地,免征契稅、印花稅。 (二)對安置住房建設和分配過程中應由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單位繳納的印花稅,予以免征。 (三)對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在商品住房等開發項目中配套建設安置住房的,按安置住房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計算應予免征的安置住房用地相關的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及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單位相關的印花稅。 (五)對項目實施主體購買商品住房或者回購保障性住房作為安置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稅、印花稅。 三、其他相關事項 (一)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項目實施主體、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相關安置住房等信息由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主管部門確定。縣級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將上述信息及時提供給同級稅務部門。 (二)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自執行之日起的已征稅款,除以貼花方式繳納的印花稅外,依申請予以退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11月29日[詳情]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要成為看得見的紅利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即將落地。全民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受到這個普惠“大紅包”。 9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專項附加扣除范圍和標準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上月初,《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辦法》),開始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因此財稅專家普遍預期,年底前《辦法》將出臺。 2018年還剩10多天,為了確保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有法可依,《辦法》應當在12月底前出臺。 過去兩年,堪稱減稅降費年,各類市場主體享受到了相關稅費紅利,個稅改革則使民眾也享受到了減稅紅利。10月份,人們已經享受到了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后的好處,公眾還將享受到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紅包”。兩個減法,個稅改革的“復利”彰顯——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大病醫療支出6項專項附加扣除。按照《辦法》,贍養老人扣除標準額為每年24000元(2000元每月),子女教育和首套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繼續教育按不同類別設了每年4800元或3600元兩個不同的標準。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按城市類別設置三檔不同的扣除標準,分別為每年14400元、12000元和9600元。大病醫療支出根據實際支出在稅前扣除,但必須在最高60000元的限額內。 上述專項附加扣除如果落實到位,會讓人們體味到現實生活方方面面的“減負”獲得感。畢竟,扣除項目,都是近年來民生最關切的“焦點難題”——通過專項附加扣除的方式減稅(負),是對民生關切的關切,也是對現實難題的針對性破題。更重要的是,提高個稅起征點和專項附加扣除一起實施,也體現政策面對社會、市場、民生多維度的觀察,以及在動態調整中尋找到了綜合平衡的利益契合點。 無論社會難題還是市場問題以及民生課題,各種“題目”要得到正解,既不能靠拍腦袋的方式決策“給予”,也不能被各種洶洶的輿論聲浪“淹沒”,只能在傾聽各方意見甚至是利益博弈的情勢下,提供一個適當的解決方案。 即使現在,人們對專項附加扣除也還有一些意見和建議。譬如,人們對大病醫療扣除,希望扣除額更大一些,畢竟現有醫保無法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和“看大病貴”等諸多難題。此外,住房、教育、養老等等可能延續幾代人的困擾,公眾對這方面的扣除也非常關注,希望能夠細化這些方面的專項附加扣除,使之具有實操性。此外,對于首套房貸款扣除,譬如是認房還是認貸,如何明細首套房的概念等等。 總之,公眾對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有著實實在在的期待。一是上述專項附加扣除要盡量做到普惠,讓每個人都能享受到專項附加扣除的紅利,畢竟專項附加扣除所涉項目是普遍的社會難題。二是專項附加扣除要做到簡潔方便,不能因為執行層面的繁瑣程序讓公眾望而卻步讓好政策空置。三是專項附件扣除要確保社會公平的核心要義。因此,好的政策設計需要好的流程設計予以配合,確保權利不打折并防止這些政策被人擅用濫用。 提高個稅起征點,讓民眾享受到減稅效果;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則使民眾看到了中央對諸多現實生活難題的政策性眷顧。民生所求者,無非是收入更高一些,負擔更少一些,這樣才會有更多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因此,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紅包”,要變成真正的民生紅利才有意義。[詳情]
新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辦法年內將出臺,首套房認定成焦點 新個稅法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與《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兩份文件均已完成公開征求意見。因此,為使專項附加扣除工作在2019年1月能夠順利實施,最終版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相關文件需在2018年年內出臺。 12月1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委員長會議在北京舉行。委員長會議建議,12月23日至29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將聽取國務院關于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有關情況的報告。也就是說,理論上,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文件將在12月29日后出臺。 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學術委員汪蔚青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此次年底前出臺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文件相比之前的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實際操作層面必須落實到位,如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必須明確,包括扣除多少,與之前征求意見稿相比是否有所變化;再比如納稅人要如何申報、怎樣扣除等具體方式方法也需在文件中予以明確。 根據新修訂的個稅法,今后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稅法授權國務院制定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汪蔚青表示,6個專項附加扣除中目前對于可以扣除貸款利息的首套房的認定,會存在比較大的爭議。 此前,根據10月20日公布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納稅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償還貸款期間,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非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納稅人不得扣除。納稅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目前,對于上述暫行辦法中提及的“首套房”如何認定和統計,相關部門并未給出明確的標準。此前在輿論上有所爭議,其認定標準是納稅人或配偶首次貸款購買的首套住房,還是并非首套房但為首次貸款購買的住房,還是從新個稅法實施之日起,首次貸款購買的首套住房呢?說法不一。 不過,據《經濟參考報》報道,相關部門已經開始全速沖刺,央行等已啟動對全國個人首套房貸利息情況的摸底。 一位國有大行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說,目前其上報的數據既包括“首套房、首次貸款”的房貸利息數據,又包括“不是首套房、但是首次貸款”的房貸利息數據,上報時會標明統計口徑。據了解,關于首套房的定義,在不同時期有所不同,另外,不同銀行對于首套房的認定也存在一定差別。 也有相關財稅專家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表示,本次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中所指可以扣除的“首套房貸款”大概率或是指納稅人或配偶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此認定標準較易操作。 新個稅的順利落地離不開相關部門之間的數據信息共享。依據新個稅法,公安、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應當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的身份、金融賬戶信息。教育、衛生、醫保、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建、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此前表示,圍繞社會公眾提出的具體意見,將更好地研究完善辦法,讓廣大人民群眾切實享受到改革的紅利。同時,根據教育、住房、醫療、養老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在執行過程中還將進行動態調整。 (本文來自于澎湃新聞)[詳情]
中新社北京12月17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17日聯合對外發布消息,繼續執行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發布的《關于繼續執行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說,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基金互認買賣香港基金份額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完)(本文來自于中國新聞網)[詳情]
個稅“新時代”沖刺:6000萬人免征個稅 杜麗娟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實施工作,已經進入倒計時狀態。從2019年1月1日起,包括子女教育在內的六項支出,將被按規定額度從應納稅收入中扣除。 11月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公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由于專項附加扣除申報相對復雜,記者了解到,目前納稅人對申報細則并不了解,在不到兩周的時間里,如何能切實享受到個稅改革的利好,成為大眾最關心的話題。 《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多位財稅人士,均表示,納稅人如果來不及在月度申報專項扣除,可以選擇在2020年個稅匯算清繳時再扣除,如此一來便不會造成多繳稅。 月度申報與年終匯算 不同于基本扣除,個稅專項扣除需要根據每個納稅人的不同狀況進行精準抵扣。這就需要稅務部門充分掌握納稅人的家庭和財務狀況,也就是說,個人信息的申報細節將決定其專項扣除實施的效果。 安永人力資本稅務合伙人糜懿全告訴記者,納稅人首次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需要提交相關信息,包括納稅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被贍養老人等個人身份信息。 提交的渠道有兩個:既可以提交給扣繳義務人,也可以直接提交給稅務機關,這兩種方式充分考慮了納稅人的隱私問題。 安永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報告指出,對于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要求納稅人留存醫療服務收費相關票據原件(或復印件),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和住房租賃合同。 企業和個人應根據規定,及時妥善做好相關文件信息的收集和保管工作,在稅務機關核查專項附加扣除情況時,可以及時提供相關文件信息。 北京智方圓稅務師事務所主管合伙人王冬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這次所得稅法修訂不是以往簡單地提高費用扣除標準,而是由分類征收、月度納稅,改成了部分所得綜合征收、年度納稅的方式。 這意味著納稅人在申報流程上可以選擇月度申報,也可以在年底的匯繳清算中進行專項扣除。 “由于專項扣除計算比較復雜,在很短的時間里,納稅人如果來不及在月度專項扣除,其實也沒有關系,可以在2020年個稅匯算時再統一扣除,這也不會造成多繳稅。”王冬生說。 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劉麗堅在新聞通氣會上說,落實專項附加扣除政策,需要稅務部門對納稅人申報的大量信息進行甄別、比對和核驗。目前財稅部門正在會同教育部、公安部、衛健委等10個部門,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抓緊推進有關信息系統優化和數據共享工作,確保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落地實施。 糜懿全則提醒納稅人,個人首次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年底在匯算清繳退款時將退至個人賬戶,如果企業作為扣繳義務人承擔員工個稅的活,那么在年底退稅時,企業和個人需要約定,要求個人收到退款后將退稅款項轉付給企業。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征求意見稿》,稅務機關將采取核查方式,在核查專項附加扣除情況時,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核查。 核查時首次發現納稅人拒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資料憑據的,應通報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五年內再次發現上述情形的,將記入納稅人信用記錄,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6000萬人免征個稅 “個稅專項方案設計要具有可操作性,盡量簡化手續和流程,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盡可能減輕納稅人的辦稅負擔,同時實現征管風險可控。”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此前表示。 在個稅改革進入第二步實施計劃后,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也在加速。 記者了解到,11月底,國家稅務總局全面上線新個稅申報APP,2019年起,所有個人所得稅申報的納稅人可以下載網絡版、蘋果手機版APP 、安卓手機版APP ,核實自己信息和身份后,完成自己的稅務申報義務。 按照新規定,2019年1月1日前是代扣代繳制度,是單位和企業為你提供納稅申報服務。而2019年1月1日后,將是預扣預繳和匯算清繳制度,每一個人都是最終的納稅主體人。 一位稅務系統人士告訴記者,隨著部門之間信息共享越來越多,線下交易會大幅減少。如果納稅人自己不申報其他收入來源,那么年底匯算清繳也不能享受相應的抵扣,且預扣預繳階段的適用稅率和免征額在年底匯算清繳時也不能做相應的調整,最終會影響其個人承擔的稅負。 12月13日,財政部發布前11個月的財政數據,1-11月份個人所得稅12987億元,同比增長17%。其中,11月份個人所得稅同比下降17.3%,這是個稅自10月1日實施5000元起征點后首個申報期的數據變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統計,個稅改革實施首月,全國個人所得稅減稅316億元,有6000多萬稅改前的納稅人不再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 王冬生認為,當前納稅人需要做好兩個準備:一是學習稅法,掌握稅法是依法遵從,控制風險的前提;二是保存憑證,6項專項附加扣除多數需要提供有關憑證。“稅務局是以票控稅,實際是用包括發票在內的各種憑證控稅”。 對于未來的改革細則,王冬生建議:“按照常規邏輯,稅務總局接下來應該會制定更加細致的操作辦法,比如在扣繳時,應該如何計算所得,需要何種憑證,不同月份之間如何銜接所得額和稅額等問題,以方便納稅人申報和及時享受政策利好。”[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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