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梳理去年銀監會出臺的彌補監管短板的系列規章制度發現,這些制度呈現出完整的體系性,從七方面防控銀行業存在的突出風險。[詳情]
銀監會“補短板”一共包括七大方面,分別為股權監管、跨業金融產品、資產管理業務、流動性風險、信貸質量、資本監管與信息披露。一位接近銀監會內部人士指出,通過“補短板”,希望銀行能主動調整業務經營模式,更加重視風險。[詳情]
銀監會補監管制度短板穩步疾行。1月25日至26日,銀監會召開2018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會議指出,大力補齊監管制度短板是2017年的重要工作之一,而在2018年工作部署中提出“硬性約束制度建設全面加強”的要求。[詳情]
為防風險治亂象,在加大處罰力度的同時,補齊制度短板的監管安排也在持續發力。中國銀監會5日發布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健全穿透式監管框架,對主要股東行為、股東資質、信息披露等進行規范。[詳情]
在銀監會有關負責人看來,2017年銀監會組織開展了系列專項治理行動,下大力氣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取得了階段性成效,銀行業經營發展呈現出積極變化,整體保持穩中有進的良好態勢。但是,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具有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是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銀行業改革發展和監管的常態化重點工作。[詳情]
銀行業“補短板”:構建防控風險的長效機制 ——重點聚焦股權監管等七大領域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30日訊(記者 錢箐旎)在2018年的第一個月,中國銀監會密集、高速出臺“補短板”監管政策,讓市場再度感受到了監管防范風險的決心和效率。1月5日,銀監會就《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同日,銀監會印發《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1月6日,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1月16日,銀監會發布《關于印發的通知》。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上強調,要及時彌補監管短板,做好制度監管漏洞排查工作,參照國際標準,提出明確要求。 專家表示,對銀行業來說,只有認真排查監管制度漏洞,及時彌補監管制度短板,才能構建防控風險的長效機制。 從源頭上防范風險 彌補監管制度短板是從制度源頭上防控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 2017年4月,銀監會印發《關于切實彌補監管短板 提升監管效能的通知》,主動披露彌補監管制度短板的26個項目,明確政策方向,引導銀行業自發優化業務結構。隨后,結合銀行業風險特征、突出問題導向,銀監會又研究補充了若干項彌補監管制度短板項目。 梳理來看,目前大部分規制已陸續出臺或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出臺的相關制度包括:《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押品管理指引》《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國家開發銀行監督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吸收公款存款行為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規范銀信類業務的通知》及《關于民營銀行監管的指導意見》等。 已公開征求意見,將在修改完善后適時發布實施的制度包括:《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商業銀行銀行賬簿利率風險管理指引》等。其他規制正在穩步有序推進中。 經過一年的努力,當前“補短板”成效已初步顯現,并正在持續釋放。 銀行業“脫實向虛”初步遏制,2017年銀行業新增貸款占新增資產比例明顯上升,商業銀行同業資產、負債自2010年來首次收縮,銀行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增速加快,鏈條縮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提升。 違法違規情況明顯減少。2017年下半年以來,同業、資管、理財等跨區域、跨市場、跨機構重大案件得到初步遏制。 一些金融監管盲點與空白點開始有章可循,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公款存儲、校園貸、慈善信托等領域的監管制度空缺得到了及時填補。 銀行的風險和合規意識得到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始主動調整業務經營模式,防風險自覺性、能動性有所提高。一些銀行已經降低風險偏好,一些銀行已經清理并壓縮通道業務,還有一些銀行開始主動著手解決歷史遺留的“老大難”問題。 重點聚焦7大領域 回顧2017年的“補短板”舉措,規章制度雖多但不雜,呈現出了完整的體系性。總結來看,針對銀行業出現的新變化新情況新問題,銀監會一共補充了41項針對特定機構和具體業務的規章制度。主要涵蓋股權管理、資本補充、流動性風險、押品管理、大額風險暴露、理財業務、表外業務、交叉金融產品、融資擔保、政策性銀行監管等方面,重點規范銀行業存在的突出風險和問題。 具體來看,一是股權監管。以完善公司治理這個“牛鼻子”為突破口,監管重點放在隱形股東、股份代持、入股資金來源不實、違規開展關聯交易、利益輸送以及濫用股東權利等方面,使股權最終受益人透明化,真正承擔起股東的最終責任。 “現代銀行制度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司治理制度,當前我國銀行的公司治理已經比較完善,但也有一些新的、深層次的問題需要解決,比如銀行高管層如何有效發揮作用;又比如,如何提升銀行系統從業人員素質,包括合規經營理念、風險底線意識等。”中國社科院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海峰表示,過去一段時間,銀行業追求規模和效益,而對相關從業人員的素質要求有所放松,所以出現了一些違法違規行為和案件。“健全公司治理是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 二是跨業金融產品。針對跨市場跨行業金融產品存在的監管套利及監管空白等問題,從委托貸款、銀信合作、交叉金融產品及表外業務等方面進行規范,要求足額計提資本和撥備,減少嵌套與通道,控制資金流向、加大杠桿、拉長鏈條和監管套利等行為。 三是資產管理業務。針對資產管理業務快速發展中存在的結構復雜、剛性兌付、期限錯配以及各類產品監管標準不統一等問題,配合人民銀行制定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統一規則。同時,研究制定理財及信托業務監管配套細則。 四是流動性風險。在借鑒國際標準的基礎上,引入新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和工具,降低過度依賴短期同業批發融資和嚴重期限錯配的銀行機構、特別是中小銀行的流動性風險。要求商業銀行建立集中提款應急機制,開展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制定處置預案并開展模擬演練。 五是信貸質量。針對分類不準確、多頭授信和過度授信等幾個“老大難”問題,研究制定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聯合授信管理以及資產風險分類等相關規則。 六是資本監管。銀監會始終把資本作為防控銀行風險的主要監管工具。針對部分銀行業機構,如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資本監管方面長期存在的制度空白和約束力不強的問題,專門制定發布了針對這三類特定機構的監管制度。 七是信息披露。重點從三個層次提高透明度,加強市場約束。完善制度規定,如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提出系統性的信息披露要求,并研究建立更全面更及時的銀行業機構信息披露要求。 注重方式方法 “我國銀行業風險總體可控,但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面臨若干重大挑戰。銀行業和監管部門務必保持清醒頭腦,絕不能盲目樂觀,務必充分認識當前銀行業風險和挑戰的嚴峻性、復雜性與長期性,務必做到心中有數、手中有方。”在2018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銀監會黨委書記、主席郭樹清說。 需要看到,我國銀行業體量大、業務范圍廣,任何一項監管政策的出臺,都可能對市場產生很強的影響。這實際上就對監管政策推進的方式方法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比如,如何才能更好地發揮積極正面作用,盡量減少外溢負面影響,減少疊加共振? 加強與市場和機構溝通是關鍵之一。記者了解到,銀監會在規制出臺前,均開展全面調研,并征求業界專家意見;發布時配發相關文件,詳細解讀監管意圖;實施后追蹤政策影響,回應市場關切。如《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吸收公款存款行為的通知》,就是銀監會在充分征求了財政部、國資委等的意見之后才對外發布。 同時,注重從全局出發,把規章制度不僅放在銀行業考慮,還放在整個金融、經濟和社會大框架下統籌兼顧,充分評估各項制度對金融市場及實體經濟的影響。如制定銀信類業務的相關制度時,專門就其對股市、房地產等市場的影響進行認真全面的調研與評估,積極與其他宏觀管理部門及監管部門溝通,把握好發布時機。 展望2018年,銀監會表示,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持續抓好補齊監管制度短板工作,遵循標本兼治、循序漸進的原則,突出問題導向,注重建立長效機制,增強銀行機構防控風險的主體意識、主體責任,堅決打好銀行業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詳情]
導讀:在黨風廉政會議上,李欣然表示,緊盯選人用人、審批監管、金融信貸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重點查處“貓鼠一家”、“監守自盜”的腐敗案件。“我們了解的情況,2017年銀監會都沒有人下海到機構去任職的。”一位接近監管部門人士透露。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王曉 北京報道 銀監會補監管制度短板穩步疾行。 1月25日至26日,銀監會召開2018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會議指出,大力補齊監管制度短板是2017年的重要工作之一,而在2018年工作部署中提出“硬性約束制度建設全面加強”的要求。 自2017年下半年以來,銀監會針對銀行銷售專區雙錄規定、融資擔保公司監管、信托登記管理、政策銀行監管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密集落地。尤其是1月5-6日,在不到24小時的時間里,銀監會接連發布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委托貸款管理辦法以及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三項重磅文件。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在2017年通過“三三四十”專項治理對一些突出問題的風險化解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礎上,有必要形成監管制度進一步夯實,轉化為長期機制,防止問題反彈。 2017年4月,銀監會引發《關于切實彌補監管短板 提升監管效能的通知》,明確26項彌補監管制度短板項目。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針對銀行業的新變化,銀監會還補充了41項對特定機構和具體業務的規章制度。目前,多項規制已經出臺或公開征求意見。 股權、資本等七大領域補短板 銀監會補短板主要涉及七大領域:股權監管、跨業金融產品、資產管理業務、流動性風險、信貸質量、資本監管以及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是“牛鼻子”。銀監會指出,加強股東和股權管理即是強化風險源頭遏制。“堅決打擊各類規避股東資格審查,利用控制權不正當干預經營決策,通過關聯交易獲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在《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中,銀監會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東資格、參控股機構數量等要求。在強化準入方面,穿透識別實際控制人、最終受益所有權人,并審查其資質;加強關聯關系審查,防止通過委托他人代持股權、關聯方與一致行動人聯合持股等方式規避股東資格審查的行為;加強資金來源審查,確保入股資金為投資人自有資金,來源合法合規。并對違規開展關聯交易、利益輸送以及濫用股東權利等方面進行規范。 銀行跨業業務越來越多,與信托、券商、基金等多個市場合作密切,但相關領域監管制度不完善或存在空白,導致監管套利屢禁不止。近日,銀監會相繼對委托貸款、銀信合作等跨業金融領域進行規范,重點要求足額計提資本和撥備,減少嵌套與通道,控制資金流向、加大杠桿、拉長鏈條和監管套利等行為。 在人民銀行牽頭下,一行三會對金融機構資管業務的統一規則正在征求意見中,重點針對資管業務中的結構復雜、剛性兌付、期限錯配以及各類產品監管標準不統一等問題。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銀監會同時在研究制定理財及信托業務監管配套細則。 流動性風險往往是壓倒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在2017年城商行年會上,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強調,流動性風險始終是對中小商業銀行最具有威脅的風險,也最易引發系統性、區域性風險。銀監會副主席曹宇也指出,有的城商行規模雖然很大,但是負債資金一半以上靠金融市場籌集,積累了很大的流動性風險和市場風險,一有風吹草動,生存面臨危機。曾剛建議,在借鑒國際標準的基礎上,引入新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和工具,降低過度依賴短期同業批發融資和嚴重期限錯配的銀行機構,特別是中小銀行的流動性風險。要求商業銀行建立集中提款應急機制,開展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制定處置預案并開展模擬演練。 信貸質量分類不準確、多頭授信和過度授信等是“老大難”問題。對此,銀監會研究制定了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聯合授信管理以及資產風險分類等相關規則,防范信貸“壘大戶”、“搭便車”等行為。 資本是防范銀行風險的主要監管工具。針對部分銀行業機構如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資本監管方面長期存在的制度空白和約束力不強的問題,銀監會專門制定發布了針對這三類特定機構的監管制度。 通過加強信息披露,可以提升市場約束力。銀監會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提出系統性的信息披露要求,并研究建立更全面更及時的銀行業機構信息披露要求。市場人士也不難發現,行政處罰信息不再捂蓋子,而是充分披露對市場震懾警示。在重大監管政策與行動方面,主動溝通機制也越來越充分。 綜合評估制度市場影響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一項監管規制的出臺,在起草階段銀監會先進行全面調查,由銀監局成立專項工作小組進行充分調研,部分測算工作由商業銀行提供數據。規制正式發布實施前向市場征求意見,對于市場關切問題進行跟蹤評價市場影響。 此外,這些制度也并非只考慮銀行市場的影響。上述人士介紹,這些規章制度必須考慮對整個金融市場乃至經濟和社會大框架下統籌兼顧,充分評估各項制度對金融市場和實體經濟的影響。 一些重大監管政策通常在周五晚間或周末發布。一位城商行相關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嚴監管的趨勢在三到五年內都不會發生變化,不少監管文件早已擬好,然后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外發布,周末發布能夠給予市場充分的時間消化理解。 嚴監管下銀行業發展呈現新特點:據銀監會披露,在2017年全年新增貸款增長12.6%的情況下,銀行業總資產只增長8.7%,說明銀行業正在轉變過去依靠同業等業務擴張的發展模式,商業銀行同業資產負債自2010年來首次收縮,同業理財比年初凈減少3.4萬億元。銀行理財少增5萬多億元,通過“特定目的載體”投資少增約10萬億元。表外業務總規模增速逐月回落,100多家銀行主動“縮表”。 嚴查“貓鼠一家”、“監守自盜”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在浦發銀行成都分行違規發放貸款案件中,除當事機構被處罰外,四川銀監局原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相關責任人也被銀監會黨委嚴肅問責,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因為四川銀監局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相關風險線索等問題未全面深查,監管督導不力,對其監管評級失真。 在1月26日-27日召開的銀監會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暨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銀監會主席郭樹清提出,在2017年構建公私分開、履職回避“防火墻”,加大監管履職問責力度等要求的基礎上,堅決抵制商品交換原則對黨內生活的侵蝕,重點查糾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攻堅戰以及金融信貸中涉及銀行業監管的失職失責問題。 此前,原中紀委第七紀檢監察室主任李欣然和原中紀委組織部部長周亮分別于2017年9月和11月奔赴銀監會,分別出任中紀委住銀監會紀檢組組長和銀監會副主席。這一人事變動顯示銀監系統紀檢工作將不斷深入。 在上述黨風廉政會議上,李欣然表示,緊盯選人用人、審批監管、金融信貸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重點查處“貓鼠一家”、“監守自盜”的腐敗案件。 “我們了解的情況,2017年銀監會都沒有人下海到機構去任職的。”一位接近監管部門人士透露。 (編輯:馬春園,郵箱macy@21jingji.com)[詳情]
金融反腐加碼 嚴監管整治銀行業 時代周報記者 吳平 發自廣州 1月26-27日,銀監會召開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暨紀檢監察工作會議。 “會議的態度很明確,就是嚴肅、嚴厲。”有知情人士對時代周報記者說道。 “尤其提到重點查處‘貓鼠一家’‘監守自盜’的腐敗案件。有些干部跟被監管對象貓鼠一家,這個批評是很嚴厲的。某些干部不作為,竟然跟被監管對象坐在一起,沒有站對立場,以后必須要嚴肅紀律,嚴厲監管。”知情人士對時代周報記者說道。 2月1日,A股遭遇黑色星期四,收盤后有市場傳言,上海和北京部分信托公司遭到窗口指導,監管層要求對現存的夾層級結構化資管產品進行平倉處理。 很快,券商研究機構整理出了存在信托配資的上市公司名錄,并推送給買方投資機構,并建議暫時回避相關股票。 當晚,媒體開始做出澄清報道,“多家信托公司表示沒有收到窗口指導”“監管并沒有一刀切處理存量信托資金”“滬深交易所明確股票質押實行新老劃斷”等。 翌日,A股市場終于深V反彈。 “目前,金融反腐和金融嚴監管走到了一致收口的路上,尤其是銀行業是遭遇合圍的態勢。未來,管理層對于銀行業的整飭,既需要魄力,也需要智慧,也就是穩,再求進。”國家發展改革委國際合作中心首席經濟學家萬喆對時代周記者評論道。 嚴監管加速疾奔 在萬喆看來,證監會在監管方面做得比較成功。 “類似美聯儲,在推出政策時,也不斷引導市場預期,這一屆證監會當時面對的是10多年積累的頑疾,監管者意識到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東西做到位,就分段做。第一階段通過反腐敗利劍推進監管;第二階段引導輿論,拋出打妖精之類的言論,試探市場的反應;第三階段就是耐心地查辦各類案件,逐條脈絡梳理,持續推進。”萬喆對時代周報記者說。 2017年2月,郭樹清從山東省省長任上調至銀監會擔任主席、黨委書記。“郭樹清剛上任,就開始搞三三四大檢查,留給市場的印象是很猛的。”萬喆對時代周報記者說。 2017年3月起,銀監會密集下發七份監管文件,主要包括“提升銀行服務實體經濟”“銀行業市場亂象整治”“彌補監管短板提升監管效能”等。但最受關注的還是“三違反”“三套利”“四不當”,也就是要求銀行自查,杜絕“違法、違規、違章”“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不當創新、不當交易、不當激勵、不當收費”。 “我國最主要的風險就是銀行,控制好銀行及銀行的壞賬率,至關重要。”萬喆對時代周報記者說。 銀行業在中國處在極其重要的地位。一方面,全國80%以上的間接融資依賴于銀行業;另一方面,大部分違規的金融套利的資金最終都是來自銀行理財資金池。 根據銀行業理財登記托管中心的數據,截至2017年6月底,銀行業的理財產品存續余額為28.38萬億元,其中42.51%流入到了債券市場,16.14%流入到了非標市場,非標市場又以地產投資為主,另外有不到10%流入到了股票市場。 “這是個還舊賬的過程,畢竟銀行體系充斥的三三四情況,例如同業、委外、票據、加杠桿等,都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另一方面,對于監管來說,也需要有個過程,以免一下子引起風險。”萬喆對時代周報記者評論說。 經過一年的磨合,郭樹清在監管方面進一步發力。 2018年1月底,在銀監會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暨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郭樹清措辭嚴厲地指出,“2017年銀監會系統構建了履職回避防火墻,加大監管履職問責力度,2018年,全系統要恪盡職守,進一步嚴監管、強監管”。 1月17日,《人民日報》刊登了對郭樹清的專訪。郭樹清指出:“有的股東甚至把銀行當作自己的提款機……少數不法分子通過復雜架構,虛假出資,循環注資,違規構建龐大的金融集團。” 各種文件隨之不斷下發彌補監管漏洞,包括銀監會2018年1號令《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等。 縱觀整個2017年,銀監會對銀行體系開出的罰單總計3452張,涉及1877家機構,罰沒金額30億元左右,比2016年增加10倍。 而2018年的第一個月,銀監會開出的罰單數量總計達到497張,罰沒金額總計9億元左右。相比2017年,罰單數量呈現加速態勢。 “以前為啥能發展那么迅速?過去銀行體系內的人靠利差就能撈很多錢。出來混早晚要還的,現在就到了他們把吃進去的吐出來的時候了。”萬喆對時代周報記者說。 老虎、蒼蠅一起打 似乎是與“貓鼠一家”的指責相呼應, 1月19日,銀監會公布浦發銀行成都分行違規發放貸款案件。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案件中,銀監會不僅對浦發銀行處以4.62億元的天價罰款,同時還對四川銀監局相關負責人和責任人,給予問責和黨紀政紀處分。 在這個案件里,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為了掩蓋給予企業發放的不良貸款,找來其他空殼企業,給予空殼企業發放一筆貸款,空殼企業再把這筆錢給予無力償還本息的不良貸款企業,不良貸款企業再把資金按時歸還給銀行,這樣就能夠粉飾財務數據。根據浦發銀行2017年6月的財務數據,其不良貸款率為2.09%。 在這起案件中,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向1493個空殼公司,授信高達775億元。原浦發成都分行行長王兵,在任15年一直是業內標兵,直至此次案發被“雙開”,并被終身禁業。 “從某些案例來看,許多作案手法是拙劣的,真的是監守自盜、貓鼠一家,從這個角度看,這個系統的問題還是挺多的。”萬喆對時代周報記者說。 此前,“一行三會”官員跳槽到被監管的銀行、基金、信托等機構的情況和統計頻繁見諸媒體。據媒體報道,2013-2016年,銀監會有超過12名官員到商業銀行等機構任職,還有不少基層官員的離職,無從統計。 “去年有銀監會同事辭職,本來想跳槽去銀行的,但會里出了新的規定,現在去不了了。”有知情人士對時代周報記者說,2017年,銀監會系統構建了履職回避防火墻。 “這一次反腐和嚴監管,據說要徹查。”華東一家銀行的分行副行長對時代周報記者說。 “從監管來講,此前磨合一年,2018年也到了整飭具體問題的時刻,既要打老虎,也要打蒼蠅,一些基層行長、高級經理人,以及管理秩序混亂的領域,未來都要被梳理清楚。”萬喆分析。 “今年銀監會的重點是:居民去杠桿。”有知情人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例如消費貸之類的產品,銀行為了獲得利差,通過各種名目幫助居民加杠桿,結果就是居民把錢拿去炒房、炒股,這樣蘊含很大的風險,也會帶來銀行的壞賬,很難穿透監管。未來,會有許多相關的政策跟進下發。 “實際上,這些問題此前就存在,銀監會是不斷補足政策缺位,堵住漏洞的過程。”上述知情人士對時代周報記者說。[詳情]
銀監會近日披露,經過立案、調查、審理等一系列法定程序,陜西、河南銀監局依法查處了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質押貸款案件,對兩地涉及該案的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計罰款5250萬元,并處罰104名責任人。2016年5月,陜西潼關縣聯社發生一起2000萬元質押貸款案件。結合案件情況,陜西、河南銀監局迅速組織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全面排查,發現多名外部不法人員橫跨陜西、河南兩省,以純度不足的非標準黃金做質押物,騙取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190億元貸款。目前,公安機關已抓獲35名外部涉案人員。案發后,陜西、河南銀監局積極指導督促相關機構多措并舉化解風險,并啟動了立案調查和行政處罰工作。為此,陜西銀監局對涉及該案的18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罰款合計5000萬元,其中對陜西省聯社及潼關縣聯社等11家縣級農信社聯社罰款3600萬元,對郵儲銀行陜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市分行、潼關縣支行罰款1000萬元,對工商銀行陜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分行、潼關縣支行罰款400萬元。對上述機構的95名責任人予以處罰,其中取消8人1年至終身高管任職資格,對87人分別給予警告。同時,責令相關機構按照黨紀、政紀和內部規章,對262名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此外,陜西銀監局對內部監管履職不力人員進行了執紀問責。河南銀監局對涉及該案的工商銀行河南三門峽靈寶支行處以罰款250萬元,對該支行及工商銀行三門峽分行9名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罰,其中取消5人3至8年高管任職資格,對4名高管分別給予警告。同時,責令工商銀行對省、市、縣三級分支機構48名責任人給予了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銀監會指出,該案暴露出上述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存在諸多缺陷。一是貸款“三查”形同虛設。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貸前調查不盡職、貸款審查不嚴格、貸后管理缺位,部分基層機構在業務辦理過程中有章不循、違規操作,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二是押品管理嚴重失效。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貸款質押物的檢測及價值評估存在重大紕漏,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三是業務開展盲目激進。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過度追求業務發展規模和速度,不了解自己的客戶,不能穿透業務風險,部分機構違規開展業務審批,重要崗位未形成有效制約,內控審計作用缺失。[詳情]
新年以來銀監開出497張罰單罰沒金額超過8.98億元銀監會再下罰單,與此前不同的是,上周五銀監會下發的罰單涉及到陜西、河南兩地共計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這次的案由則是以純度不足的非標準黃金做質押物的騙貸行為。銀監系統今年以來對違規整治進行了大刀闊斧的鐵腕手段。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僅今年1月份銀監系統已開出497張罰單,罰沒金額超過8.98億元。銀監會再下罰單陜豫兩地19家銀行受罰銀監會介紹,2016年5月,陜西潼關縣聯社發生一起2000萬元質押貸款案件。陜西、河南銀監局迅速組織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全面排查,發現多名外部不法人員橫跨陜西、河南兩省,以純度不足的非標準黃金做質押物,騙取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190億元貸款。銀監會對兩地涉及該案的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計罰款5250萬元,并處罰104名責任人。其中,陜西銀監局對涉及該案的18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罰款合計5000萬元,對涉事機構的95名責任人予以處罰。同時,責令相關機構按照黨紀、政紀和內部規章,對262名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而河南銀監局對涉及該案的工商銀行河南三門峽靈寶支行處以罰款250萬元,對該支行及工商銀行三門峽分行9名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罰,其中取消5人3至8年高管任職資格,對4名高管分別給予警告。“該案暴露出上述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存在諸多缺陷。”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貸款“三查”形同虛設,押品管理嚴重失效,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貸款質押物的檢測及價值評估存在重大紕漏,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同時,業務開展盲目激進,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過度追求業務發展規模和速度,不能穿透業務風險,部分機構違規開展業務審批,重要崗位未形成有效制約,內控審計作用缺失。監管用鐵腕手段金融強監管時代到來自去年開始,銀監系統對違規整治實施了大刀闊斧的鐵腕手段。在2017年最后一個月,銀監會剛剛開出史上最大罰單。銀監會對廣發銀行總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罰沒合計7.22億元。這一金額已超過2017年前10月銀監會系統對金融機構罰沒的6.67億元總和。而據不完全統計,僅今年1月份銀監系統已開出497張罰單,罰沒金額超過8.98億元。在新一年的罰單中,1月19日的浦發銀行違規發放貸款案件被罰金額最多,共計4.62億元。其次是1月27日銀監會通報的郵儲在甘肅武威的票據案件,12家涉事機構共計罰沒2.95億元。從處罰案由來看,同業、理財的違規操作、違規辦理票據業務、資金違規流入股市樓市、公司治理失范等成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罰單的主要原因。下一步,銀監會表示,將繼續堅持依法監管、嚴格監管、公正監管、廉潔監管,堅決剎住亂象,堅決治愈沉疴,著力防范化解銀行業風險,引導銀行業回歸本源、專注主業,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銀監會屢屢開出天價罰單,對規范、引導行業合規合法經營有著重要意義。曾經“隔靴搔癢”式的懲罰不足以敲山震虎,違法成本低廉導致了銀行業違規行為屢禁不止。不過,隨著銀行業違法違規的成本大幅提高,郭田勇預計,未來若再出現類似或者更嚴重的問題,監管層可能會開出更多的“天價罰單”。(記者 姜樊)[詳情]
銀行業“補短板”:構建防控風險的長效機制 ——重點聚焦股權監管等七大領域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30日訊(記者 錢箐旎)在2018年的第一個月,中國銀監會密集、高速出臺“補短板”監管政策,讓市場再度感受到了監管防范風險的決心和效率。1月5日,銀監會就《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同日,銀監會印發《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1月6日,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1月16日,銀監會發布《關于印發的通知》。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上強調,要及時彌補監管短板,做好制度監管漏洞排查工作,參照國際標準,提出明確要求。 專家表示,對銀行業來說,只有認真排查監管制度漏洞,及時彌補監管制度短板,才能構建防控風險的長效機制。 從源頭上防范風險 彌補監管制度短板是從制度源頭上防控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 2017年4月,銀監會印發《關于切實彌補監管短板 提升監管效能的通知》,主動披露彌補監管制度短板的26個項目,明確政策方向,引導銀行業自發優化業務結構。隨后,結合銀行業風險特征、突出問題導向,銀監會又研究補充了若干項彌補監管制度短板項目。 梳理來看,目前大部分規制已陸續出臺或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出臺的相關制度包括:《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押品管理指引》《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國家開發銀行監督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吸收公款存款行為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規范銀信類業務的通知》及《關于民營銀行監管的指導意見》等。 已公開征求意見,將在修改完善后適時發布實施的制度包括:《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商業銀行銀行賬簿利率風險管理指引》等。其他規制正在穩步有序推進中。 經過一年的努力,當前“補短板”成效已初步顯現,并正在持續釋放。 銀行業“脫實向虛”初步遏制,2017年銀行業新增貸款占新增資產比例明顯上升,商業銀行同業資產、負債自2010年來首次收縮,銀行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增速加快,鏈條縮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提升。 違法違規情況明顯減少。2017年下半年以來,同業、資管、理財等跨區域、跨市場、跨機構重大案件得到初步遏制。 一些金融監管盲點與空白點開始有章可循,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公款存儲、校園貸、慈善信托等領域的監管制度空缺得到了及時填補。 銀行的風險和合規意識得到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始主動調整業務經營模式,防風險自覺性、能動性有所提高。一些銀行已經降低風險偏好,一些銀行已經清理并壓縮通道業務,還有一些銀行開始主動著手解決歷史遺留的“老大難”問題。 重點聚焦7大領域 回顧2017年的“補短板”舉措,規章制度雖多但不雜,呈現出了完整的體系性。總結來看,針對銀行業出現的新變化新情況新問題,銀監會一共補充了41項針對特定機構和具體業務的規章制度。主要涵蓋股權管理、資本補充、流動性風險、押品管理、大額風險暴露、理財業務、表外業務、交叉金融產品、融資擔保、政策性銀行監管等方面,重點規范銀行業存在的突出風險和問題。 具體來看,一是股權監管。以完善公司治理這個“牛鼻子”為突破口,監管重點放在隱形股東、股份代持、入股資金來源不實、違規開展關聯交易、利益輸送以及濫用股東權利等方面,使股權最終受益人透明化,真正承擔起股東的最終責任。 “現代銀行制度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司治理制度,當前我國銀行的公司治理已經比較完善,但也有一些新的、深層次的問題需要解決,比如銀行高管層如何有效發揮作用;又比如,如何提升銀行系統從業人員素質,包括合規經營理念、風險底線意識等。”中國社科院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海峰表示,過去一段時間,銀行業追求規模和效益,而對相關從業人員的素質要求有所放松,所以出現了一些違法違規行為和案件。“健全公司治理是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 二是跨業金融產品。針對跨市場跨行業金融產品存在的監管套利及監管空白等問題,從委托貸款、銀信合作、交叉金融產品及表外業務等方面進行規范,要求足額計提資本和撥備,減少嵌套與通道,控制資金流向、加大杠桿、拉長鏈條和監管套利等行為。 三是資產管理業務。針對資產管理業務快速發展中存在的結構復雜、剛性兌付、期限錯配以及各類產品監管標準不統一等問題,配合人民銀行制定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統一規則。同時,研究制定理財及信托業務監管配套細則。 四是流動性風險。在借鑒國際標準的基礎上,引入新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和工具,降低過度依賴短期同業批發融資和嚴重期限錯配的銀行機構、特別是中小銀行的流動性風險。要求商業銀行建立集中提款應急機制,開展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制定處置預案并開展模擬演練。 五是信貸質量。針對分類不準確、多頭授信和過度授信等幾個“老大難”問題,研究制定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聯合授信管理以及資產風險分類等相關規則。 六是資本監管。銀監會始終把資本作為防控銀行風險的主要監管工具。針對部分銀行業機構,如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資本監管方面長期存在的制度空白和約束力不強的問題,專門制定發布了針對這三類特定機構的監管制度。 七是信息披露。重點從三個層次提高透明度,加強市場約束。完善制度規定,如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提出系統性的信息披露要求,并研究建立更全面更及時的銀行業機構信息披露要求。 注重方式方法 “我國銀行業風險總體可控,但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面臨若干重大挑戰。銀行業和監管部門務必保持清醒頭腦,絕不能盲目樂觀,務必充分認識當前銀行業風險和挑戰的嚴峻性、復雜性與長期性,務必做到心中有數、手中有方。”在2018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銀監會黨委書記、主席郭樹清說。 需要看到,我國銀行業體量大、業務范圍廣,任何一項監管政策的出臺,都可能對市場產生很強的影響。這實際上就對監管政策推進的方式方法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比如,如何才能更好地發揮積極正面作用,盡量減少外溢負面影響,減少疊加共振? 加強與市場和機構溝通是關鍵之一。記者了解到,銀監會在規制出臺前,均開展全面調研,并征求業界專家意見;發布時配發相關文件,詳細解讀監管意圖;實施后追蹤政策影響,回應市場關切。如《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吸收公款存款行為的通知》,就是銀監會在充分征求了財政部、國資委等的意見之后才對外發布。 同時,注重從全局出發,把規章制度不僅放在銀行業考慮,還放在整個金融、經濟和社會大框架下統籌兼顧,充分評估各項制度對金融市場及實體經濟的影響。如制定銀信類業務的相關制度時,專門就其對股市、房地產等市場的影響進行認真全面的調研與評估,積極與其他宏觀管理部門及監管部門溝通,把握好發布時機。 展望2018年,銀監會表示,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持續抓好補齊監管制度短板工作,遵循標本兼治、循序漸進的原則,突出問題導向,注重建立長效機制,增強銀行機構防控風險的主體意識、主體責任,堅決打好銀行業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詳情]
作為三大攻堅戰之首,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并不僅僅局限在短期出重拳、治亂象,還需要補上制度短板,填補監管空白,搭建長效“防火墻”。過去一年,這在金融領域表現得尤為明顯。 上證報記者梳理去年銀監會出臺的彌補監管短板的系列規章制度發現,這些制度呈現出完整的體系性,從七方面防控銀行業存在的突出風險。 據悉,今年銀監會將持續抓好該項工作,遵循標本兼治、循序漸進的原則,突出問題導向,注重建立長效機制,增強銀行機構防控風險的主體意識、主體責任,堅決打好銀行業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 “補短板”七要點 無規矩不成方圓。彌補監管制度短板是從制度源頭上防控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 2017年4月,銀監會印發《關于切實彌補監管短板 提升監管效能的通知》,主動披露彌補監管短板的26個項目,隨后又研究補充了若干項目。此外,針對新變化、新情況、新問題,銀監會還適時補充了41項針對特定機構和具體業務的規章制度。 這些項目涵蓋股權管理、資本補充、流動性風險、押品管理、大額風險暴露、理財業務、表外業務、交叉金融產品、融資擔保、政策性銀行監管等方面,重點防控銀行業存在的突出風險。 新制度多而不雜。記者梳理,去年展開的“補短板”舉措呈現了完整的體系性,主要有七個要點: 一是股權監管。以完善公司治理這個“牛鼻子”為突破口,監管重點放在隱形股東、股份代持、入股資金來源不實、違規開展關聯交易、利益輸送以及濫用股東權利等方面,使股權最終受益人透明化,真正承擔起股東的最終責任。 二是跨業金融產品。針對跨市場、跨行業金融產品存在的監管套利及監管空白等問題,銀監會從委托貸款、銀信合作、交叉金融產品及表外業務等方面進行規范,要求足額計提資本和撥備,減少嵌套與通道,控制資金流向、加大杠桿、拉長鏈條和監管套利等行為。 三是資產管理業務。針對資產管理業務快速發展中存在的結構復雜、剛性兌付、期限錯配及各類產品監管標準不統一等問題,銀監會配合人民銀行制定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統一規則,同時研究制定理財及信托業務監管配套細則。 四是流動性風險。在借鑒國際標準的基礎上,銀監會引入新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和工具,降低過度依賴短期同業批發融資和嚴重期限錯配的銀行機構,特別是中小銀行的流動性風險。 五是信貸質量。針對分類不準確、多頭授信和過度授信等幾個“老大難”問題,銀監會研究制定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聯合授信管理以及資產風險分類等相關規則。 六是資本監管。針對部分銀行業機構,如國開行、政策性銀行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資本監管方面長期存在的制度空白和約束力不強的問題,銀監會專門制定發布了針對這三類特定機構的監管制度。 七是信息披露。銀監會重點從完善制度規定、建立定期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機制、建立重大監管政策與行動溝通機制這三個層次提高透明度,加強市場約束,例如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提出系統性的信息披露要求。 目前,大部分規制已陸續出臺或公開征求意見,其他規制正在穩步有序推進中。 監管成效初步顯現 “補短板”的成效已初步顯現,正在持續釋放。銀行業“脫實向虛”初步得到遏制,2017年銀行業新增貸款占新增資產比例明顯上升,商業銀行同業資產、負債自2010年來首次收縮,銀行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增速加快,鏈條縮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提升。 違法違規情況明顯減少。2017年下半年以來,同業、資管、理財等跨區域、跨市場、跨機構重大案件得到初步遏制。同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公款存儲、校園貸、慈善信托等領域的監管制度空缺得到及時填補。 從銀行角度觀察,銀行的合規意識正在增強,并開始主動調整業務經營模式,防風險自覺性、能動性有所提高。一些銀行正逐步降低風險偏好、清理并壓縮通道業務、著手解決歷史遺留的“老大難”問題。 此前,市場曾有擔憂,政策密集出臺可能會對相關機構或市場造成負面影響。 據記者了解,在制定和發布政策過程中,銀監會一直注意方式方法,基于宏觀審慎的視野,從全局角度來做好工作,盡量減少負面影響外溢,減少疊加共振。每項政策的發布時機、實施時機及要求被監管對象達標的時點,背后都有無數的溝通、研判和測算。 例如,制定銀信類業務的相關制度時,銀監會專門就其對股市、房地產等市場的影響進行認真全面的調研與評估,積極與其他宏觀管理部門及監管部門溝通,把握好發布時機。[詳情]
導讀:在黨風廉政會議上,李欣然表示,緊盯選人用人、審批監管、金融信貸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重點查處“貓鼠一家”、“監守自盜”的腐敗案件。“我們了解的情況,2017年銀監會都沒有人下海到機構去任職的。”一位接近監管部門人士透露。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王曉 北京報道 銀監會補監管制度短板穩步疾行。 1月25日至26日,銀監會召開2018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會議指出,大力補齊監管制度短板是2017年的重要工作之一,而在2018年工作部署中提出“硬性約束制度建設全面加強”的要求。 自2017年下半年以來,銀監會針對銀行銷售專區雙錄規定、融資擔保公司監管、信托登記管理、政策銀行監管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密集落地。尤其是1月5-6日,在不到24小時的時間里,銀監會接連發布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委托貸款管理辦法以及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三項重磅文件。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在2017年通過“三三四十”專項治理對一些突出問題的風險化解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礎上,有必要形成監管制度進一步夯實,轉化為長期機制,防止問題反彈。 2017年4月,銀監會引發《關于切實彌補監管短板 提升監管效能的通知》,明確26項彌補監管制度短板項目。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針對銀行業的新變化,銀監會還補充了41項對特定機構和具體業務的規章制度。目前,多項規制已經出臺或公開征求意見。 股權、資本等七大領域補短板 銀監會補短板主要涉及七大領域:股權監管、跨業金融產品、資產管理業務、流動性風險、信貸質量、資本監管以及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是“牛鼻子”。銀監會指出,加強股東和股權管理即是強化風險源頭遏制。“堅決打擊各類規避股東資格審查,利用控制權不正當干預經營決策,通過關聯交易獲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在《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中,銀監會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東資格、參控股機構數量等要求。在強化準入方面,穿透識別實際控制人、最終受益所有權人,并審查其資質;加強關聯關系審查,防止通過委托他人代持股權、關聯方與一致行動人聯合持股等方式規避股東資格審查的行為;加強資金來源審查,確保入股資金為投資人自有資金,來源合法合規。并對違規開展關聯交易、利益輸送以及濫用股東權利等方面進行規范。 銀行跨業業務越來越多,與信托、券商、基金等多個市場合作密切,但相關領域監管制度不完善或存在空白,導致監管套利屢禁不止。近日,銀監會相繼對委托貸款、銀信合作等跨業金融領域進行規范,重點要求足額計提資本和撥備,減少嵌套與通道,控制資金流向、加大杠桿、拉長鏈條和監管套利等行為。 在人民銀行牽頭下,一行三會對金融機構資管業務的統一規則正在征求意見中,重點針對資管業務中的結構復雜、剛性兌付、期限錯配以及各類產品監管標準不統一等問題。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銀監會同時在研究制定理財及信托業務監管配套細則。 流動性風險往往是壓倒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在2017年城商行年會上,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強調,流動性風險始終是對中小商業銀行最具有威脅的風險,也最易引發系統性、區域性風險。銀監會副主席曹宇也指出,有的城商行規模雖然很大,但是負債資金一半以上靠金融市場籌集,積累了很大的流動性風險和市場風險,一有風吹草動,生存面臨危機。曾剛建議,在借鑒國際標準的基礎上,引入新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和工具,降低過度依賴短期同業批發融資和嚴重期限錯配的銀行機構,特別是中小銀行的流動性風險。要求商業銀行建立集中提款應急機制,開展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制定處置預案并開展模擬演練。 信貸質量分類不準確、多頭授信和過度授信等是“老大難”問題。對此,銀監會研究制定了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聯合授信管理以及資產風險分類等相關規則,防范信貸“壘大戶”、“搭便車”等行為。 資本是防范銀行風險的主要監管工具。針對部分銀行業機構如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資本監管方面長期存在的制度空白和約束力不強的問題,銀監會專門制定發布了針對這三類特定機構的監管制度。 通過加強信息披露,可以提升市場約束力。銀監會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提出系統性的信息披露要求,并研究建立更全面更及時的銀行業機構信息披露要求。市場人士也不難發現,行政處罰信息不再捂蓋子,而是充分披露對市場震懾警示。在重大監管政策與行動方面,主動溝通機制也越來越充分。 綜合評估制度市場影響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一項監管規制的出臺,在起草階段銀監會先進行全面調查,由銀監局成立專項工作小組進行充分調研,部分測算工作由商業銀行提供數據。規制正式發布實施前向市場征求意見,對于市場關切問題進行跟蹤評價市場影響。 此外,這些制度也并非只考慮銀行市場的影響。上述人士介紹,這些規章制度必須考慮對整個金融市場乃至經濟和社會大框架下統籌兼顧,充分評估各項制度對金融市場和實體經濟的影響。 一些重大監管政策通常在周五晚間或周末發布。一位城商行相關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嚴監管的趨勢在三到五年內都不會發生變化,不少監管文件早已擬好,然后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外發布,周末發布能夠給予市場充分的時間消化理解。 嚴監管下銀行業發展呈現新特點:據銀監會披露,在2017年全年新增貸款增長12.6%的情況下,銀行業總資產只增長8.7%,說明銀行業正在轉變過去依靠同業等業務擴張的發展模式,商業銀行同業資產負債自2010年來首次收縮,同業理財比年初凈減少3.4萬億元。銀行理財少增5萬多億元,通過“特定目的載體”投資少增約10萬億元。表外業務總規模增速逐月回落,100多家銀行主動“縮表”。 嚴查“貓鼠一家”、“監守自盜”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在浦發銀行成都分行違規發放貸款案件中,除當事機構被處罰外,四川銀監局原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相關責任人也被銀監會黨委嚴肅問責,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因為四川銀監局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相關風險線索等問題未全面深查,監管督導不力,對其監管評級失真。 在1月26日-27日召開的銀監會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暨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銀監會主席郭樹清提出,在2017年構建公私分開、履職回避“防火墻”,加大監管履職問責力度等要求的基礎上,堅決抵制商品交換原則對黨內生活的侵蝕,重點查糾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攻堅戰以及金融信貸中涉及銀行業監管的失職失責問題。 此前,原中紀委第七紀檢監察室主任李欣然和原中紀委組織部部長周亮分別于2017年9月和11月奔赴銀監會,分別出任中紀委住銀監會紀檢組組長和銀監會副主席。這一人事變動顯示銀監系統紀檢工作將不斷深入。 在上述黨風廉政會議上,李欣然表示,緊盯選人用人、審批監管、金融信貸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重點查處“貓鼠一家”、“監守自盜”的腐敗案件。 “我們了解的情況,2017年銀監會都沒有人下海到機構去任職的。”一位接近監管部門人士透露。 (編輯:馬春園,郵箱macy@21jingji.com)[詳情]
銀監會七方面出手補短板 防金融亂象“死灰復燃” 宋易康 “銀行的風控部門以前經常幫著業務部門想辦法繞過監管,現在則拿出比監管更嚴的指標來要求我們。”一位股份制商業銀行內部人士29日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目前銀行的首席風險官以及風險管理部在銀行內部的話語權顯著提升,這是好現象。 2018年首月,銀監會先后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違規發放貸款案、郵儲銀行甘肅武威文昌路支行違規票據案合計開出7.95億元罰單,如果加上去年底廣發銀行因僑興債被罰的7.22億元,三家機構總計被罰15.17億元。 強監管無疑是2018年銀監會工作的關鍵詞。不過,比處罰更重要的是如何建立長效機制,彌補監管制度的短板,讓違規套利者無洞可鉆。 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金融監管要完善監管薄弱環節,完善相應監管制度。去年4月,銀監會印發《關于切實彌補監管短板提升監管效能的通知》,主動披露彌補監管制度短板的26個項目。此外,針對銀行業出現的新變化新情況和新問題,銀監會還適時補充了41項針對特定機構和具體業務的規章制度。 這些項目涵蓋股權管理、資本補充、流動性風險、押品管理、大額風險暴露、理財業務、表外業務、交叉金融產品、融資擔保、政策性銀行監管等方面,重點規范銀行業存在的突出風險和問題。 第一財經日前獲悉,銀監會“補短板”一共包括七大方面,分別為股權監管、跨業金融產品、資產管理業務、流動性風險、信貸質量、資本監管與信息披露。一位接近銀監會內部人士對第一財經指出,通過“補短板”,希望銀行能主動調整業務經營模式,更加重視風險。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對第一財經記者指出,去年開始,監管重點是整治亂象。“三三四十”專項整治在同業、理財金融清理整頓了一批潛在風險,遏制住了亂象的增長態勢。不過,之后還要夯實監管制度,防止金融亂象“死灰復燃”。 公司治理瞄準多個方面 2018年首周,銀監會一口氣連下三道監管政策文件,密集程度遠超市場預期。背后則遵循了“循序漸進”、“標本兼治”的內在邏輯。 1月5日晚間,銀監會發布關于《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同日晚間,《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出臺。1月6日,又下發了《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 其中,銀監會2018年1號文件《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已于2017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向社會公開征求了意見。其監管重點放在隱形股東、股份代持、入股資金來源不實、違規開展關聯交易、利益輸送以及濫用股東權利等方面,使股權最終受益人透明化,真正承擔起股東的最終責任。 該辦法明確:“金融產品可以持有上市商業銀行股份,但單一投資人、發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控制的金融產品持有同一商業銀行股份合計不得超過該商業銀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這一規定的矛頭直指曾頻頻舉牌銀行、地產等公司的資管資金。 《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更是配套了嚴厲的懲罰措施,例如“屢教不改者,可被終身禁入銀行業”。 此前銀監會主席郭樹清接受《人民日報》專訪時措辭嚴厲地指出,銀行業當前的主要問題是規范的股東管理和公司治理沒有同步跟上。比如,有的股東甚至把銀行當作自己的提款機,肆意進行不正當關聯交易和利益輸送。此外,對于少數不法分子通過復雜架構、虛假出資、循環注資,違規構建龐大的金融集團,必須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第一財經了解到,作為去年銀監會“補短板”的第二方面,重點針對跨業金融產品,即影子銀行交叉產品下手。曾剛指出,從“補短板”七大方面看,其中第二、第三方面,對金融市場直接影響較大。 針對跨市場跨行業金融產品存在的監管套利及監管空白等問題,銀監會從委托貸款、銀信合作、交叉金融產品及表外業務等方面進行規范,要求足額計提資本和撥備,減少嵌套與通道,控制資金流向、加大杠桿、拉長鏈條和監管套利等行為。 跨業金融產品制度的“補短板”主要針對同業投資,交叉風險。曾剛指出,這部分同業業務此前監管已經有相應規則。 去年12月,銀監會下發的《關于規范銀信類業務的通知》規定,銀行不得違規利用信托公司通道從事套利業務。今年1月6日,銀監會又下發了《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意在封堵非標投資重要渠道。 中國工商銀行公司金融業務部副總經理蔡謙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突出了加強系統性風險防范,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的監管定位。 “補短板”的第三個方面,是資產管理業務。作為表內外資產規模已經占據資管市場半壁江山的銀行資管而言,銀監會針對資產管理業務快速發展中存在的結構復雜、剛性兌付、期限錯配以及各類產品監管標準不統一等問題,配合人民銀行制定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統一規則。同時,研究制定理財及信托業務監管配套細則。 在制定和發布過程中,記者了解到,銀監會作為監管部門的考量是,一方面既要減少外溢負面影響,減少疊加共振,另一方面,不能僅盯著自己的攤子,更要考慮與其他監管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 信息披露更精細 “補短板”的第四方面是流動性風險。銀監會去年12月6日公布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新引入了凈穩定資金比例等三大重要指標,以資產規模2000億元為分水嶺,對大型商業銀行和中小銀行進行區分管理。此外,進一步完善流動性風險監測體系,對部分監測指標的計算方法進行了合理優化。 聯訊證券李奇霖表示,辦法加入限制期限錯配的流動性匹配率指標,有針對性地瞄準利用特有的業務結構通過“短借長貸”去期限套利的模式,有助于約束期限錯配風險。 第五方面是信貸質量,這其中包含了過度授信的“老大難”問題。針對分類不準確、多頭授信和過度授信等幾個“老大難”問題,1月5日,中國銀監會發布關于《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矛頭直指銀行授信集中度風險。 該辦法規定,大額風險暴露是指商業銀行對單一客戶或一組關聯客戶超過其一級資本凈額2.5%的風險暴露。而集中度風險與銀行的風險偏好密切相關,是銀行對同一業務領域、同一客戶、同一產品的風險暴露過大,可能給銀行造成的巨大損失。 中國建設銀行風險管理部副處長李超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商業銀行將大額風險暴露管理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尤其是對非同業單一用戶、關聯客戶風險暴露的約束將大大減少集中度風險。 此外,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銀監會還研究制定了聯合授信管理以及資產風險分類等相關規則。 銀監會始終把資本作為防控銀行風險的主要監管工具,而“補短板”的第六大方面正是資本監管。針對資本監管方面長期存在的制度空白和約束力不強的問題,針對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銀監會也都制定相關的監管制度。 “補短板”的最后一項是信息披露,銀監會重點從三個層次提高透明度,加強市場約束。 首先是完善制度規定,如推出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提出系統性的信息披露要求,并研究建立更全面更及時的銀行業機構信息披露要求。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下一步,銀監會將借鑒國際標準,對銀行業提出更詳細的信息披露制度,其中目標便包含信披信息更加精細化、模板化,使得未來銀行信息披露內容的透明度和統一性更高,同時保持銀行間的可比性。 彌補監管制度短板是從制度源頭上防控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其成效已初步顯現,并持續釋放,銀行業“脫實向虛”得到初步遏制。 最新數據顯示,2017年銀行業新增貸款占新增資產比例明顯上升,商業銀行同業資產、負債自2010年來首次收縮,銀行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增速加快,鏈條縮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提升。 此外,2017年下半年以來,同業、資管、理財等跨區域、跨市場、跨機構重大案件得到初步遏制,違法違規情況明顯減少。同時,一些金融監管盲點與空白點開始有章可循,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公款存儲、校園貸、慈善信托等領域的監管制度空缺得到了及時填補。[詳情]
備受關注的“僑興案”,在2017年年末落下帷幕。銀監會開出“史上最大罰單”,違規擔保“窩案”罰沒超20億元。2017年,監管部門把主動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力整治市場亂象,依法查處大案要案,“僑興案”即是其中的突出個案。進入2018年,維護金融業合規健康發展,金融強監管防風險力度還將持續加大。1月13日,銀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明確2018年重點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違反宏觀調控政策、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產品風險、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利益輸送、違法違規展業、案件與操作風險、行業廉潔風險等8個方面。在銀監會有關負責人看來,2017年銀監會組織開展了系列專項治理行動,下大力氣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取得了階段性成效,銀行業經營發展呈現出積極變化,整體保持穩中有進的良好態勢。但是,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具有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是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銀行業改革發展和監管的常態化重點工作。金融“組合拳”直指脫實向虛“2017年宏觀調控的主要指向,是通過強監管來治理各種金融亂象和金融脫實向虛問題,以降低金融體系潛在風險,提高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銀行研究中心主任曾剛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2017年年初的“一行三會”工作會議,到年中的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再到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防控金融風險都是重中之重,而持續優化監管體系和執行力度則是防控金融風險的重要方式。在浙商銀行經濟分析師楊躍看來,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既要防“黑天鵝”“灰犀牛”,更要防范“明斯基時刻”的出現。對此,監管指向準、出手重,在“堵偏門”的同時更多“開正門”,推動金融轉型升級。在銀行業,從監管范圍看,包括表外理財、同業存單納入MPA,銀監會“三三四”專項治理,嚴查消費貸入樓市,發布資管新規征求意見稿等一系列監管方案密集出臺。從監管力度看,截至目前,銀監會已公布2655張罰單,數量之多達到歷史之最。在保險業,保監會同樣重拳出擊整治市場亂象。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12月28日,年內保監會已公布37張監管函,而2016年全年為16張。除了監管函,保監會的行政處罰更是“直擊要害”。據不完全統計,2017年保監會開出了47張罰單,各地保監局出具了878張罰單,總計925張罰單,罰沒金額超過1億元。努力實現“三個良性循環”金融業是經營風險的行業,防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題。“金融風險尤其是系統性金融風險一旦發生,不僅影響范圍極大,同時還具有極強的傳染效應,對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劇烈沖擊。”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表示,歷史上,日本房地產泡沫、亞洲金融危機、美國次貸危機、歐洲債務危機等,都是從金融業開始,在金融機構和實體經濟之間橫向傳染和蔓延,對整個金融體系甚至實體經濟產生嚴重后果,教訓慘痛。在董希淼看來,今后一段時間,類似的“黑天鵝”“灰犀牛”仍有可能出現。如何有效防控金融風險?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了“三個良性循環”的要求。在業內人士看來,這既抓住了防控金融風險的“牛鼻子”,又具有極強的針對性,對做好2018年防控金融風險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導意義。曾剛表示,金融與實體經濟的良性循環,是指金融回歸本源,強化對實體經濟以及國家戰略目標的支持。具體包括,加強金融對精準扶貧的支持力度,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加快綠色金融創新與投入,助力生態文明建設;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助力產業結構升級等。金融與房地產業的良性循環,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金融應服從宏觀調控要求,嚴格控制房地產開發貸款,并嚴格執行監管要求,在準確評估借款人還款能力的基礎上審慎發放個人按揭貸款,并嚴禁消費類貸款流入房地產市場;另一方面,金融應積極參與房地產長效機制建設,加大廉租房建設領域的資金投入,并加大租賃市場上的金融創新,以支持租售并舉的政策落地等。金融業內部的良性循環是指金融同業之間的業務和資金流轉要回歸流動性管理本源。同業業務過去的過度發展導致了金融脫實向虛以及“影子風險”等諸多問題,需要逐步清理。目前,短期的監管整治已經取得明顯效果,從2017年底開始,監管重點開始從專項治理過渡到監管制度完善,以求根治同業業務過度發展所導致的各種亂象。完善制度為規范發展奠定基礎“近年來我國金融領域擊穿風險底線的主要隱患是違法犯罪活動的蔓延,特別是傳統金融機構進行的監管套利,民間金融機構的非法集資和詐騙,不僅造成了諸如e租寶之類風險事件,還帶來了一系列群體性社會問題。”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表示,因此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范和處置,堅決打擊違法違規金融活動。從國外的經驗看,楊躍表示,系統化、動態化的金融監管機制是金融改革順利推進的重要保障和前提。以美國為例,其在金融機構分業經營和混業經營模式之間的多次政策調整,便是基于當時經濟環境和金融市場的特定階段的需要而變動,由此也持續推動了整個金融市場和監管體系的改革和優化。此外,以機構監管為主轉向機構監管與業務功能監管并重是金融監管改革的重要方向。“美國放開混業經營限制后,其分業監管的監管體系沒有及時跟進,跨市場交易處于‘監管空白地帶’成為引發次貸危機的原因之一。”楊躍表示,次貸危機后,美國的金融監管體系開始重視業務功能監管,對不同類型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開展場外衍生品交易進行統籌管理和監督。多位業內專家表示,2018年的監管工作應該是2017年的延續。一方面,在2017年的金融亂象整治中發現的嚴重違規問題,將被逐步處置;另一方面,薄弱環節的監管制度建設將會逐步落地。曾剛表示,《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及與之相關的銀行理財等監管細則,均有望在2018年落地。此外,流動性監管、銀信合作、資本監管以及其他金融亂象比較集中領域的監管規則,也將密集出臺。制度完善將為金融業的規范發展奠定基礎,是防風險工作取得成功的關鍵。(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錢箐旎)[詳情]
新華社北京1月5日電(記者李延霞)為防風險治亂象,在加大處罰力度的同時,補齊制度短板的監管安排也在持續發力。中國銀監會5日發布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健全穿透式監管框架,對主要股東行為、股東資質、信息披露等進行規范。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當前社會資本發起設立、參股或收購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積極性不斷提高,但一些亂象也隨之發生,如違規使用非自有資金入股、代持股份、濫用股東權利等,辦法旨在規范商業銀行股東行為,保護商業銀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促進商業銀行持續健康發展。辦法將監管重點聚焦主要股東,防止其濫用權利、掏空銀行等行為,要求主要股東披露股權結構直至實際控制人、最終受益人,并限制主要股東入股商業銀行數量,同一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作為主要股東參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2家,或控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1家。辦法同時要求主要股東自取得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不得轉讓所持有的股權、不得違規干預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等。為解決利益輸送等問題,辦法規定商業銀行對主要股東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等單個主體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商業銀行資本凈額的10%;對單個主要股東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的合計授信余額不得超過商業銀行資本凈額的15%。當前信托產品、證券公司資管計劃、保險資管計劃等金融產品已成為證券市場的重要投資者。為規范金融產品入股商業銀行,辦法規定,單一投資人、發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控制的金融產品持有同一商業銀行股份合計不得超過該商業銀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股東信息的全面、真實、準確,是商業銀行股權管理的基礎。針對隱形股東、股份代持等違規行為,辦法明確了主要股東信息報送責任、商業銀行信息核實責任以及監管部門的最終認定責任。對違法違規股東有何監管措施?辦法規定,監管部門將對違規不改正的股東采取限制股東權利,責令商業銀行控股股東轉讓股權等措施。同時,通過信息披露、聯合懲戒等方式,借助市場力量做好股權監管工作。辦法施行后如何對現有存量股東進行規范?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按照“依法合規、分類處置、穩妥推進、保持穩定”的原則,下發通知對現有存量股東進行規范,區別不同情形給予不同的過渡期。[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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