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專欄作家 曹中銘
此次發布的融券新規,是對此前相關不公平的監管舉措的一次糾偏,值得肯定。
日前,證監會發布融券新規,也引起市場的強烈關注。毫無疑問,此次發布的融券新規,是對此前相關不公平的監管舉措的一次糾偏,值得肯定。而個人則以為,監管部門有必要全面消除市場上的不公平舉措。
此次發布的融券新規主要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全面暫停限售股的出借;二是將轉融券市場化約定申報由實時可用調整為次日可用,對融券效率進行限制。兩大舉措對于市場可能產生的影響,市場人士也從多方面進行了解讀。
比如全面暫停限售股的出借,將意味著與原來相比,融券券源將減少。處于鎖定期的限售股,在市場上是一個龐大的群體。暫停出借,融券的渠道就減少了一個。融券從實時可用調整為次日可用,不僅將增加融券的成本,也將讓證券借入方在融券后面臨著更多的不確定性,利用融券套利或將變得更加困難。
此前由于兩融業務存在多方面的弊端,因此也廣遭詬病。去年10月份,證監會發布通知,取消了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員工通過參與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管計劃出借證券,并適度限制其他戰略投資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此外,將私募融券的資金比例由50%提升至100%。盡管如此,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兩融業務所存在的不公平的問題。
像限售股可出借用于融券,即為兩融業務制度的一大短板。所謂的限售股,即在一定的期限內不能流通的股票。限售股可出借融券,無異于限售股變相進行了流通。不僅增加了流通股份的數量,也造就了新的不公平。暫停限售股出借,無疑是撥亂反正的結果。
但顯然,此次證監會只是“暫停”,而并非“停止”,也意味著今后限售股出借融券還有“復活”的可能。為市場公平起見,個人以為應徹底禁止限售股出借融券的行為發生。
無論是戰略配售股份出借,還是限售股出借,都是不公平的。畢竟,戰略配售股份以及限售股,都有一定的鎖定期,且鎖定期內是不能進入流通的。從不能流通到進入流通,會影響市場利益的交換與分配。
事實上,目前滬深股市不公平的監管舉措還真不少。比如量化交易即是如此。多年以來,證監會一直在大力倡導理性投資、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的投資理念,量化交易顯然是與之背道而馳的,但目前量化交易(本質上就是高頻交易)竟然被監管部門所默許。量化交易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對于廣大中小投資者而言也非常不公平。監管部門一面倡導理性投資、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的投資理念,一面又允許高頻交易,而兩者又根本是對立的,請問監管部門到底欲倡導什么投資理念?
另一個不公平的舉措體現在交易制度上。目前股票交易實行T+1交易制度,而期指則實行T+0交易制度。由于期指交易建立了50萬元的資金門檻,也將廣大中小投資者擋在了通過期指對沖規避風險的大門之外,這對于中小投資者而言,同樣是非常不公干的。盡管市場呼吁已久,但該政策卻一直沒有任何改變的跡象。
滬深股市多年來持續欲振乏力,除了其他因素外,不能說與某些監管舉措本身就難言公平沒有任何的關系。沒有公平,又談什么中小投資者保護?更何況,滬深市場的中小散戶眾多。不以中小投資者為本,很難說這樣的市場會有希望。
因此,早日消除不公平的市場舉措是非常有必要的。具體到上述三個方面,限售股出借不應是暫停,而應是全面停止,且不可“被復活”。量化交易也須全面禁止,監管部門既然倡導長期投資、理性投資、價值投資,就不應容下高頻量化交易,資本市場也不需要通過量化高頻交易來堆積成交量。此外,股票T+1期指T+0的格局也需要改變,如果股票不實行T+0交易制度,那么期指也應實行T+1交易制度,如此才公平。
(本文作者介紹:獨立財經撰稿人 在三大證券報等多家媒體發表文章數百篇)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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