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曹中銘
降低上市公司再融資的門檻,還須做到有章可循。比如對于業績較差、凈資產收益率低的上市公司,可對其融資規模適當進行限制。對于頻繁再融資的上市公司,應逐步提高間隔期。此外,對于回購股份再融資的套利問題,也須制訂相應的對策。
近期監管部門不斷推出新的舉措。如11月9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發行監管問答——關于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下稱“再融資新規”),并與財政部、國資委聯合發布《關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意見》。此次證監會推出再融資新規,某種意義上也是降低了再融資的門檻,由此,上市公司再融資格局或發生裂變。
再融資新規有兩大亮點,一是明確了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的比例。根據規定,上市公司在綜合考慮資金狀況、資產負債結構等的基礎上,通過配股、發行優先股或定增募集到的資金,可全部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通過其他方式募集到的資金的30%可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當前,為數不少的民營上市公司面臨股權質押危機,紓解其資金困境成為資本市場的一件大事,能夠融資還債,對民營上市公司而言無疑是一大利好。
亮點二即是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時間間隔縮短至6個月。去年2月17日的監管問答曾規定,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于18個月。如今,其間隔期則至6個月。這也意味著,同樣是再融資,與原先相比,募資可提前一年時間到帳。
實際上,在《關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意見》中,同樣涉及到上市公司再融資。根據規定,上市公司實施股份回購后申請再融資,如果融資規模不超過最近十二個月股份回購總金額10 倍,不僅沒有6個月的間隔期限制,而且證監會在審核時還將對此類再融資申請給予優先支持。這一方面可提升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積極性,另一方面也可提升其再融資的積極性。
無論是上市公司首發融資,還是掛牌后的再融資,都是資本市場發揮其融資功能的體現。此次證監會通過再融資新規與股份回購等方式,支持上市公司實施再融資亦無可厚非。而且,目前的市場處于低位,參與上市公司的再融資,融資成本較低。雖然像非公開發行股份等有鎖定期的要求,并且今后在減持上還會受到一定的限制,但通過配股或優先股的方式融資,背后的限制則少得多。因此,再融資新規實施后,上市公司或將掀起再融資的熱潮,特別是對于民營上市公司而言或更是如此,上市公司再融資將迎來全新的格局。
個人以為,此次證監會降低上市公司再融資的門檻,有幾個方面須引起足夠的重視。其一,募資可全部或部分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或還債,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開展與降低財務成本,但上市公司也有可能以補充流動資金之名,行大肆圈錢之實。如此,無形中將增加市場資金面上的壓力。而且,允許募資還債,并不利于發揮資本市場的優化資源配置功能,反而會有可能放大上市公司舉債的沖動。
其二,再融資間隔期縮短其6個月,明顯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再融資,但也有可能導致上市公司無節制的圈錢。此前,市場上就曾出現上市公司再融資資金剛到位,就著手啟動再次融資的現象,并且這樣的案例并不少見。
其三,回購股份可融資回購金額10倍的資金,個中存在套利空間?;刭徲欣谏鲜泄竟蓛r的穩定,也有利于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但由于可融資回購金額10倍的資金,那么上市公司就有可能為了融資而實施回購,這明顯有違股份回購的初衷。而且,也不能排除上市公司低位回購,然后再高價融資的可能,一高一低之間,存在明顯的套利空間。
因此,降低上市公司再融資的門檻,還須做到有章可循。比如對于業績較差、凈資產收益率低的上市公司,可對其融資規模適當進行限制。對于頻繁再融資的上市公司,應逐步提高間隔期。此外,對于回購股份再融資的套利問題,也須制訂相應的對策。
(本文作者介紹:獨立財經撰稿人 在三大證券報等多家媒體發表文章數百篇)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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