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 | 劉世錦
一、激發追趕潛能,釋放轉型潛力
中國當前和今后較長一段時間的新增長潛能,一方面是追趕潛能,另一方面是新技術革命所驅動的數字技術和綠色轉型的新的潛能。追趕潛能指發達經濟體已經做過的,我們還沒有做,但是有條件、有可能做的事情。目前我國的人均收入約1.3萬美元,到2035年目標要達到中等發達國家人均收入水平,這中間有大概2萬美元的增長潛能,主要依靠消費結構升級所帶動的服務業發展及制造業和農業等傳統產業的升級。因此,追趕潛能更具有現實性和確定性,需要重視追趕潛能。
從數字技術和綠色轉型的新潛能來講,我們和先行者差距并不大,在部分領域是并駕齊驅甚至是局部領先的,因此新的潛能還需挖掘。
技術革命驅動的新潛能和追趕潛能并不是兩條賽道,而是融為一體的,這對中國來說具有明顯優勢。一是中國市場容量大和收入水平相對較低,有更大的增長空間,我們可以通過規模經濟更快地降低成本,新技術和新產業可以在比較短的時間內形成競爭優勢,比如智能手機和新能源汽車的市場。近幾年中國在互聯網、移動通訊、新能源汽車等方面的發展已經證明了我們具備這方面的優勢。
二、擺正宏觀政策和結構性改革關系
政府工作報告特別強調指出,要加大宏觀調控的力度,統籌擴大內需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同時,最近一段時間,因需求不足、增長動能下降而產生的寬松宏觀政策的呼聲不斷增加。個人認為宏觀政策對經濟產生作用方面,需要注意中國和發達經濟體之間的明顯區別。因為發達經濟體經濟發展成熟,大多處在低速增長期,某種意義上來講,其經濟增長靠的是一些折舊性的、維持性的增長,而新增長潛能很少。所以,對發達經濟體來講,宏觀政策基本上決定了整個經濟的走勢和大局。但是,中國還有至少5%左右的增長潛能,并非低速增長。在中速增長期,中國的宏觀政策主要起穩定平衡的作用。據粗略估算,中國經濟仍有5%左右的潛在增速,宏觀政策對于GDP的影響大約有一個百分點,而其余四個百分點取決于技術條件和體制政策環境宏觀政策。1比4的關系,大概說明了宏觀政策和結構性改革孰輕孰重的關系。所以,當前穩增長要把握好宏觀政策,需要適度寬松、更加積極。但是不能只是盯著宏觀政策,不注意推動結構性改革。
有一種誤區需要糾正,有人認為結構性改革遠水解不了近渴。其實有些結構性改革的政策可能比有些宏觀政策見效更快,結構性改革也會有短期擴張效應。
三、鼓勵發展性消費,提升教育醫療社保等公共支出
擴大內需最基本的方式是增加收入。從國際經驗看,中國到了快跨入高收入階段的時期,消費或勞動者工資收入占整個經濟的比重會明顯上升。這是一個規律性的現象,中國近幾年也正在出現這樣的變化,我們期待這樣一個規律在中國能夠起作用,為擴大消費提供收入增加的支撐。
我們需要區分兩種消費,一種是生存性消費,一種是發展性消費。以吃穿和其他日?;鞠M為主的生存性消費已趨于穩定,一些低收入階層的生存問題基本解決。所以,目前的消費增長更多的是由社保、醫療衛生、教育、文化體育娛樂、金融服務、交通通訊等發展型消費所拉動的。
這兩種消費有較大的差別,生存性消費基本上以個體消費為主,而發展性消費更多地采用集體消費或公共服務的方式,比如醫保社保、教育等。所以,發展性消費和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務掛鉤且關系密切?,F在相當一部分的發展性消費是由政府基本公共服務支出所支撐,需要政府出面搭臺子、建制度、出資金。因此,發展性消費實際上是政府消費支出和居民消費支出的一個組合。現實方面,在這個方面的發展性消費有較大的缺口。其中較大的缺口在于需要補上近3億進城農民工基本公共服務短板。
因此,目前我們擴大消費的問題要關注兩個重點。一是以基本公共服務為依托的發展性消費,二是以農民工為重點的中低收入階層。如果這兩個重點或痛點抓不住,我們這個擴大消費很難有實質性的進展。
四、重視城鄉融合“三個平等”
從需求側來講,推動結構性改革本質上來講是一個城鄉關系的問題。在城鄉融合發展中要講“三個平等”。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我國城鎮化還有很大發展提升空間。要深入實施新型城鎮化戰略行動,促進各類要素雙向流動,形成城鄉融合發展新格局。把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擺在突出位置,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完善“人地錢”掛鉤政策,讓有意愿的進城農民工在城鎮落戶,推動未落戶常住人口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
“三個平等”,指身份平等、基本公共服務獲取權利平等和土地包括不動產方面財產權利的平等。與身份平等相關的是戶籍制度改革,這方面建議可以采取負面清單的辦法,即除了為數不多的部分有特殊需要的地區外基本上都放開,取消城鄉居民身份的差別。另外,我建議我們應該實施一個新的三年攻堅戰,開展一場以近3億進城農民工為重點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攻堅戰,在這個過程中實施進城農村人口基本保障住房的建設工程,將賣不出去的房產以政府收購方式轉為農民工的保障性住房。
土地權利的不平等是農民財產性收入低的重要原因。城市居民在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可以自由交易,而農民在集體土地上蓋房需要批準,不批準的建房叫小產權房,批準的宅基地只能在集體組織內部流通。在市場經濟下,一項資產特別是房產,可流動、可交易、可抵押、可擔保和不可流動、不可交易、不可抵押、不可擔保,價值差異巨大。農民收入水平低,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財產權益受限,特別是源于土地不能流轉、不能交易。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問題,但在現實中農村集體土地制度改革的進展整體上不達預期。宅基地轉讓受限問題和小產權房的問題亟待解決,我認為下一步應該考慮能否率先在城市群都市圈的城鄉結合部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與國有土地同價同權。
在農村宅基地向集體組織之外轉讓抵押擔保方面應有積極的探索和突破。有人擔心,農民把房子賣了以后沒地方住,會不會引發社會問題?其實出現此類情況的農民是少數,而且城市可能也存在,所以這個假設性的問題缺乏依據。當然,為了完善制度以免除后顧之憂,我們可以規定農村土地交易后獲得的收入優先為相關人員完善社保包括保障性住房,就可以形成比原有土地保障更可靠、更有效率的現代化保障體系。與此同時,我們應該允許城鄉居民雙向流動和置業,帶動居住條件的改善和消費結構的升級。
五、發揚企業家精神
從供給側來講,我認為應該以更大的力度來理解、保護和弘揚企業家精神。我們常討論的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科教興國、新質生產力、高水平自立自強等,說到底得有人去冒險和創新,就需要企業家精神。
理論上應該把企業家和資本家分開。所謂企業家才能和企業家精神是指企業家擁有好奇心、遠見、洞察力、冒險探索、堅韌不拔、組織協調力、執行力等一系列特質,是比包括資本、勞動力、土地、技術等在內的各種資源的資源組合更為稀缺的資源。資本家指資本提供者,與企業家的才能是兩種不同的職能,不能混為一談。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民營企業的發展說到底就是有那么一批人,稱之為民營企業家,具有企業家才能。
另外,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成熟,不同所有制股權多元化已經成為常態,純粹的國企或民企越來越少。過去我們按照所有制來劃分企業類型,遠離了企業和市場的實際,更重要的是低估了企業家才能和企業家精神的作用。因為企業辦得好,企業家才能和精神的作用是第一位。所以,我們應該對企業的分類做出相應的調整,不再按照所有制區分企業,而是按照企業的規模、技術、就業等特點進行分類,并出臺相應的政策。
這不是說所有制不起作用了,而是所有制應該對投資者進行分類,比如分成中央國資投資者、地方國資投資者、社會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者等。不同所有制的區別由企業層面轉到投資者層面,企業平等發展、公平競爭,投資者各具特色、各顯其能。
糾正所有制歧視方面要有實質性的進展,特別是在鼓勵平臺企業、大型科技企業大膽投資、積極創新方面特別重要。近期一批大企業投身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等領域,應該讓他們參與國家重點項目的建設,并加以常態化負面清單為主的監管。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理事長、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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