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 | 王永利
貨幣是金融和經濟的靈魂與基礎,與所有人息息相關,影響廣泛而深刻,必須準確認知和有效管控,也應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
信用貨幣遠未得到準確認知有效管理
歷經數千年發展演變,貨幣已經滲透到人類生活生存和經濟社會運行的方方面面,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現代社會,人們對于貨幣,就像空氣和水一樣不可或缺,貨幣成為人們生活生存和經濟社會運行非常重要的基礎元素,貨幣政策成為國家宏觀調控最重要的政策工具。
貨幣又是不斷發展變化的,總體上呈現出四大發展階段:從最初始的自然實物貨幣(無需特別加工的貝殼、骨頭、羽毛等),發展到規制化金屬鑄幣(需要特別鑄造的金幣、銀幣、銅幣等),進一步發展出金屬本位制紙幣(實際上屬于金屬貨幣的代幣),最后發展成為徹底脫離任何具體實物(錨定物)的純粹信用貨幣。由此推動貨幣不斷擺脫由于其實物載體本身難以充分供應并保持幣值穩定等方面的缺陷,推動其不斷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嚴密風控,為經濟社會發展發揮出越來越重要的促進作用。
在貨幣發展的四大階段中,前三大階段轉變,都在貨幣載體或表現形態上有物理的有形的可感的替代性變化,其運行機理和變革益處容易得到人們的感性認識、準確把握和主動追求。但信用貨幣的出現卻不同,很多國家都是在現實環境突變,金屬貨幣本位難以維持后,無奈或被動接受,而非主動追求積極推動的結果。在廢棄金屬本位制后,各國貨幣現金(如英鎊、美元等)仍沿用原有的形態沒有改變,致使很多人對貨幣從金屬本位制紙幣轉化為純粹信用貨幣帶來的深刻變化缺乏感性認識甚至渾然不覺,并未認識到信用貨幣是貨幣發展的必然方向和結果,貨幣的定義、理論、法規、監管等基本上停留在金屬本位制階段,跟不上信用貨幣與現代金融發展要求,結果在實踐過程中很容易引發嚴重的貨幣超發、通貨膨脹、債務危機與經濟金融危機。在以國際影響力最為強大國家貨幣作為國際中心貨幣情況下,這些問題還進一步蔓延到國際社會,影響更廣泛更深刻。由此引發很多人對信用貨幣的敵意或詬病,經常有人呼吁和試圖顛覆信用貨幣,包括重新回歸金屬本位制(如上世紀英美等國及布雷頓森林協議)或尋找新的貨幣錨定物(一種或多種實物,或多種實物的價格指數等);推動“貨幣的非國家化”(哈耶克);運用互聯網、區塊鏈等新技術打造去中心數字化“加密貨幣”(如比特幣、以太幣等)或非同質化代幣(NFT);與一籃子主權貨幣結構性掛鉤打造超主權世界(區域)貨幣(如SDR、Libra等);與單一國家主權貨幣等值掛鉤的加密穩定幣等等。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多種所謂的“貨幣”概念和實踐紛至沓來,更反映出人們對貨幣的認知存在極大混亂(對到底什么是貨幣、貨幣從哪里來等最基本問題,仍然充滿爭論),給貨幣金融管理和經濟社會穩定帶來很大沖擊。
實際上,信用貨幣是貨幣發展的必然方向和高級階段,是不可能顛覆的,能顛覆的反而是人們對信用貨幣嚴重失誤的傳統認知,真正需要的是準確認知和有效管理信用貨幣。
信用貨幣推動貨幣深刻裂變與升華
首先,貨幣投放渠道或方式發生根本變化。
在前三個階段,貨幣投放高度受制于充當貨幣材質或本位的實物的供應。但進入信用貨幣階段,貨幣投放不再受制于任何具體實物供給的約束,而是在貨幣投放機構購買有限的高流通性實物(如黃金)或外匯等投放基礎貨幣,據以確定并維護貨幣幣值外,更多地依靠社會主體以其已經擁有或在約定期限內將會擁有的財富可變現價值作為支持,由貨幣投放機構通過風險評審和折算并與借款人就金額、期限、條件、還本付息安排等達成協議后,以信貸方式(包括發放貸款、賬戶透支、購買債券、票據貼現等)將貨幣出借給申請人,投放新的貨幣。由此就使貨幣供應具有充分靈活性,可以根據全社會在自有貨幣之外新的貨幣需求的變化而變化,徹底突破了實物貨幣存在的貨幣短缺(通貨緊縮)日趨嚴重的固疾與魔咒,更容易保持貨幣總量與可交易財富價值規模的相互對應,在貨幣充分供應基礎上保持貨幣幣值基本穩定,并使貨幣借貸利率更趨合理,更好發揮貨幣的功能作用。信貸投放因此成為信用貨幣投放的主渠道(沒有貨幣的信貸投放,就難以形成真正的信用貨幣)。
其次,信貸投放又推動貨幣表現形態、運行方式、管理要求等發生更多更深刻的變化。
推動貨幣投放從投放現金更多地轉化為直接記入借款人的存款賬戶,并推動貨幣從直接的現金支付,更多地轉變為通過存款機構(中介)進行轉賬支付記賬清算,貨幣所有權的轉移替代了貨幣現金的轉移,現金支付在全社會支付總量中的占比快速下降;貨幣表現形態也就從現金更多地轉化為存款,存款在貨幣總量中所占比重越來越高,現金所占比重越來越低。現金甚至可能像貝殼、鑄幣一樣,最終徹底退出貨幣舞臺(僅僅把現金看成是貨幣,是不符合貨幣發展去現金數字化潮流的);全社會的貨幣,從所有權角度,可以分為自有貨幣與借入貨幣;借入貨幣中,由社會主體相互之間直接進行借貸(直接融資)的貨幣,屬于既有貨幣在社會主體之間的轉移,不會增加全社會貨幣總量。而社會主體向貨幣投放機構以信貸方式借取(間接融資)的貨幣,則屬于新增貨幣投放,會增加貨幣總量。
貨幣信貸投放和轉賬支付記賬清算的發展,推動“金融”加快發展:從以貨幣印制、投放和管理為核心的基礎階段——“貨幣金融”,發展出以投融資(股權、債權以及可轉換、結構性投融資等)及其相關的基礎設施和管理體系為核心的成熟階段——“融資金融”,再發展出以權益證券化標準化產品(股票、債券、期貨及衍生品)及其配套的基礎設施和管理體系為核心的高級階段——“交易金融”。金融不斷升級,對經濟社會的影響力不斷增強,成為與“實體經濟”相對應的“虛擬經濟”,成為國家綜合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對貨幣管理或財富分配帶來新的更大沖擊和風險挑戰。
在信貸投放成為貨幣投放主要渠道情況下,信貸質量就成為決定貨幣質量的根本性因素;信貸資產中不能按照約定收回的本息部分(信貸壞賬損失),就成為真正的貨幣超發部分;信貸投放的是貨幣,貨幣會受到國家信用的隱形保護,但信貸卻會形成投放機構的資產并為其帶來重要收益,因此容易刺激其擴大信貸投放,并形成投放機構“大而不能倒”的局面,威脅到貨幣金融的安全;為控制貨幣超發,就必須加強信貸管控,形成嚴密的信貸管控制度(如資本充足率、流動性比率、撥備覆蓋率以及不良資產識別與不良撥備提取、核銷等規定)并嚴格執行;需要建立中央銀行制度,由央行負責貨幣幣值監測與貨幣總量管控(貨幣政策制定、實施與調節),甚至直接負責貨幣現金的印制與管理,但不再面向社會主體直接辦理現金與信貸投放等金融業務,包括不得直接為政府提供透支或購買政府債券等,而只是面向信貸投放機構辦理必要的跨機構支付清算與流動性支持(最后貸款人)。直接面向社會主體辦理貨幣支付和信貸投放的,交給商業銀行負責,并推動其多家并存、相互競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通過嚴密監管約束其信貸投放的過度擴張,通過對信貸損失及時提取撥備或核銷,甚至對出現流動性危機的商業銀行進行破產重組等,及時將超發的貨幣予以消除;在信貸投放成為貨幣投放主渠道,但央行不再直接辦理信貸業務后,央行也就不再是貨幣投放的主體,商業銀行則成為貨幣投放新的主體;貨幣不再是央行的信用或負債,而成為整個國家的信用(但并不是政府的信用或負債,不是以稅收等政府收入作為擔保的,不能將貨幣與財政完全混同)。
即使進入信用貨幣階段,貨幣表現形態和運行方式的演變也沒有停止,反而呈現更快態勢,推動貨幣從有形到無形,數字化和智能化不斷增強,進一步呈現出四種次級發展階段:從有形的“現金貨幣”(具有固定面值的紙幣及硬幣,其流通體現為直接的現金支付),發展到“存款貨幣”(由存款機構出具紙質存款憑證或金額可變的貨幣載體,如存單、存折等,以存取款或支付通知等,通過銀行手工操作辦理現金存取與轉賬支付,并相應調整貨幣載體上收付之后的余額,以數字載明貨幣金額);進一步發展到“電子貨幣”(以銀行卡或智能手機等作為電子載體,主要由付款方進行收付款信息及支付密碼輸入,通過專門的電子信息傳送渠道和方式發送至開戶銀行或支付機構的電腦中心,由電腦自動審核支付信息和密碼無誤后進行貨幣支付的處理,并相應調整收付之后存款賬戶余額,以數字載明貨幣金額);再向“數字貨幣”(對貨幣錢包進行加密處理(所謂貨幣可編程可加密),依托互聯網等公共信息通道進行系統連接和支付信息傳送,每次收付后都更改錢包余額并重新設置公鑰,使貨幣載體更加無形化數字化,運行方式更加網絡化智能化)邁進。
再次,貨幣日益脫離外部載體而凸顯內在本質與完整定義。
由于貨幣不再只是現金(即使是央行投放的貨幣,也不僅包括現金,更多的是通過再貸款等方式直接記入借款機構在央行的存款賬戶),這就推動人們重新反思到底什么是貨幣,并由此發現:貝殼、鑄幣、現金以及存款、電子錢包、數字錢包等,其實都只是貨幣的載體或表現形態,而并不是貨幣本身。必須透過貨幣載體或表現形態,由表及里、去偽存真、直擊本質,才能真正弄清楚到底什么是貨幣。
貨幣的完整描述應該是:貨幣的本質屬性是價值尺度,核心功能是交換媒介,根本保障是流通領域最高級別信用保護,使其成為流通性最強的價值通證(可兌換并流通轉讓的價值權證)。簡單講“貨幣的本質是信用”、“貨幣是契約關系或社會關系”、“貨幣是特殊商品”等,都是不夠完整和恰當的。
作為價值尺度,必然要求貨幣幣值應該盡可能保持穩定。但以任何具體實物作為貨幣,都難以使貨幣總量與可交易財富的價值總規模相對應,難以保持幣值的基本穩定。所以,原來充當貨幣的實物必然要退出貨幣舞臺,回歸其作為可交易財富的本原,其價值也需要以貨幣加以標識;貨幣則必須從任何具體實物中脫離出來,成為可交易財富的價值單位,使貨幣總量能夠與可交易財富的價值規模整體對應。
脫離具體實物價值約束,貨幣作為純粹的價值尺度,要得到全社會最廣泛的認可與接受,成為流動性最強的價值通證,就更需要最高級別的信用保護,成為信用貨幣。在國家主權獨立,尚未實現全球統一治理情況下,最高級別的信用只能是國家信用(主權和法律保護),貨幣只能表現為國家(包括國家聯合體,如歐元區)信用貨幣(也叫做主權貨幣、法定貨幣)。即使實現了全球統一治理和統一貨幣,那也只能是“全球主權貨幣”。要想顛覆信用貨幣,倒退回具體實物本位制貨幣,或者推動貨幣的非國家化與超主權化、去中心化,都是違反貨幣本質和發展規律的,是不可能成功的。
貨幣發展演變的,只能是其表現形態與運行方式(不同的表現形態與運行方式會相互競爭優勝劣汰),而不是其本質屬性與核心功能(否則,變化后的東西就根本不同了,就不應都叫做“貨幣”)。不能將貨幣與貨幣載體或表現形態區分開來,就很難準確認知貨幣。同時,貨幣越是脫離具體實物的價值支持,就越是需要得到最高級別的信用保護。所以,無論貨幣如何發展演變,都不能改變貨幣的本質屬性、核心功能與根本保障。
貨幣表現形態和運行方式之所以會不斷演化改進,其根本目標和內在動力就是破除貨幣不必要的物理載體或外在形態所形成的自我束縛,如載體材料供應不足,難以充分細化價值檔次(影響貨幣作為價值尺度和交換媒介功能發揮),流通和保管成本高,防偽保真與合規管理難度大等等,更加突出貨幣的本質屬性與核心功能,推動貨幣不斷提高運行效率、降低運行成本、嚴密風險(包括假冒偽劣和違規使用等)控制,充分發揮對促進交換交易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當然,貨幣出現重大升級換代需要交換交易發展拉動以及相關技術和產業的支持,并不是想變就能變的。其中,貨幣作為人類社會的發明創造,其發展演變還受到各國傳統文化、基本國情和社會制度等方面的深刻影響,幣權成為國家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貨幣制度也成為經濟社會發展重要的基礎性制度。
可見,從實物貨幣轉化為信用貨幣,是貨幣發展的必然方向,推動貨幣出現極其深刻的裂變與質的升華,成為貨幣的高級或成熟形態。如果對貨幣的認知仍停留在金屬本位制階段,是不可能準確認知和有效管理信用貨幣的。
準確認知有效管控信用貨幣
只有在確認“貨幣的本質屬性是價值尺度,核心功能是交換媒介,根本保障是流通范圍內最高級別信用保護,使其成為流通性最強的價值通證”情況下,才能完整解釋貨幣發展歷史和發展規律,準確認知和把握信用貨幣的基礎邏輯和管理要求,對諸多似是而非違反貨幣本質、運行邏輯和發展規律的說法與做法才能夠準確識別撥亂反正,才能準確回答諸多貨幣基礎問題并有效管控信用貨幣。比如:
貨幣為什么必然從實物貨幣轉化成為信用貨幣;
信用貨幣是如何投放出來的,突破了哪些歷史固疾,又帶來哪些風險挑戰;
信用貨幣的“信用”為何是國家信用,而不再是央行信用(講“貨幣是央行的信用或負債”,只有在金屬本位制下才能成立。同時,不能將存款背后的貨幣與存款本身作為吸存機構的負債混淆等同起來。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支付機構等吸收存款的風險可能不同,但其存款背后的貨幣卻是完全相同的,不應劃分出央行貨幣、銀行貨幣、錢包貨幣等并認為其法償性不同,屬于不同的貨幣);
面對國家主權貨幣,為什么去中心的加密貨幣很難成為真正的流通貨幣,而只能成為特殊的數字資產且價格難免波動劇烈;
為何只有國際影響力最為強大國家的貨幣才能成為國際中心貨幣,也因此難以得到國際社會的有效制約;
為何很難打造與多種主權貨幣結構性掛鉤的超主權世界(區域)貨幣并與其掛鉤貨幣并存(SDR只能在IMF成員國和相關組織作為特殊儲備使用,規模有限,并未成為真正的流通貨幣);
為什么歐元不是超主權貨幣,而是“區域主權貨幣”(歐元正式推出后,其成員國原有主權貨幣徹底退出);
為什么《中國人民銀行法》及《人民幣管理條例》中,關于“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制作、發行的貨幣”的說法亟待修改(實際上將貨幣等同于現金了,應將這里的“人民幣”修改成“人民幣現金”);
為什么將“數字人民幣”定位于M0是脫離現實必須糾正的(數字貨幣根本上就不是現金而是存款),數字人民幣應盡快替代人民幣所有傳統載體或表現形態,而非只是替代現金;
央行數字貨幣為什么只能是主權貨幣的數字化,不能簡單照搬去中心加密貨幣的區塊鏈運行模式,并且必然存在不同國家央行數字貨幣的跨境使用與相互競爭;
如何看待和有效推動人民幣國際化(GDP或外貿的國際占比并不是貨幣國際化水平的決定性因素,成為重要國際貨幣也并非只有好處沒有挑戰);
在轉賬支付記賬清算下,為什么外匯儲備資產主要存放在貨幣發行國,很難拿回來而只能用出去;
如何準確看待和有效管理中國央行巨額外匯儲備(超過3萬億美元,來之不易,影響巨大,絕不可輕言大規模壓縮或草率拋售);
如何看待香港聯系匯率制度;
為什么貨幣流通速度不再是影響貨幣總量變化的最重要因素,間接融資的規模和占比才是更重要的影響因素;
為什么傳統的以貨幣總量除以儲備貨幣表示的“貨幣乘數”指標已經完全失去實際意義;
為什么在信用貨幣下,“鑄幣稅”不是更大了,而是更小了(將一張紙幣的面值減去其印制成本后的差額認定為其鑄幣稅是不成立的。不能將央行購買貨幣儲備物支付貨幣的金額等同于央行投放貨幣賺取的鑄幣稅,否則,央行出售儲備物收回貨幣也就成為其繳納或退還鑄幣稅了);
為什么中國GDP沒有美國大,但貨幣總量卻比美國大得多;
為什么以CPI變化為主要依據進行貨幣總量調控很難達到預期效果,必須將貨幣管控重心從消費端物價引導轉向供給側源頭調節,從貨幣需求側調控轉向貨幣供給端調控,把信貸投放的管控作為貨幣政策真正的關注重點;
為什么貨幣管控不再只是中央銀行的事,而是整個國家的事(是國家特別授權央行管理貨幣,央行獨立性和貨幣政策中性受到很大制約),必須健全國家治理和行為規范,推動國家追求長期穩健發展而非短期暴發,并要增強國際間貨幣管控標準的統一與協調,強化貨幣總量監管的國際約束;
為什么以財政赤字貨幣化與貨幣政策財政化統籌融合為核心的現代貨幣理論(MMT)會成為越來越多國家的現實選擇,應該如何把握才能趨利避害;
如此等等,將顛覆很多貨幣相關的傳統認知與經典理論。
貨幣是金融和經濟的靈魂與基礎,與所有人息息相關,影響廣泛而深刻,必須準確認知和有效管控,也應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
(本文作者介紹:前中國銀行副行長)
責任編輯:劉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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