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殷劍峰
過去幾年筆者一直在鼓吹解決我國經濟困境的處方:降息、增支、生孩子。如同日本案例所警示的那樣(參見本公眾號此前諸文),人口問題(人口老齡化、甚至是人口負增長)正在從供給和需求兩側壓制經濟增長,因此,“生孩子”是補短板、推動經濟發展的第一要務。然而,生孩子的私人收益小于整個經濟獲得的收益,生孩子的私人成本卻遠大于整個經濟承受的成本,家庭的生育意愿因而不可能高。
眾所周知,當一項社會經濟事務的私人收益小于社會收益、私人成本大于社會成本時,就該財政出手了。因此,“增支”、即通過發行國債來補貼生育養育就成為必要。為控制國債的利息成本,央行需要在公開市場購買國債,以降低國債收益率,這即是“降息”。
對于筆者提出的處方,一些人不理解,甚至有顧慮,擔心財政是否能夠承擔起這樣的負擔。產生這些不理解和擔憂的主要原因在于他們忽視了金融的力量:金融就是要撬動未來的資源來為當下的困境服務。今天筆者來給大家算一筆賬,看看發國債補貼生育養育的成本和收益。
首先計算成本。假設對于未來出生的每一個孩子,在1歲到20歲的20年間,財政給予的生育養育補貼共50萬元,平均每年補貼2.5萬元。那么,對于每個孩子,財政補貼的總成本貼現值為:
總成本的貼現值取決于國債的利率。在利率為2%的時候,20年補貼成本的貼現值是40.9萬元。
然后計算收益。再假設孩子從21歲開始成為勞動力,每年的產出為略高于目前中國人均GDP水平的10萬元,假設人均產出從第21年到第50年不變。財政從產出中獲得收入的多少取決于宏觀稅率。2020年中國GDP略超100萬億,財政收入近20萬億,稅率為20%。假設這個稅率不發生變化,因而從第21年到第50年,財政每年獲得2萬元的收入,30年時間總收入的貼現值為:
總收入的貼現值同樣取決于國債的利率。在利率為2%的時候,30年補貼收入的貼現值是43.9萬元——這已經超過了成本的貼現值。
做投資的都很清楚,如果一項投資的收益貼現值超過成本的貼現值,那么,這筆投資就是劃算的買賣。實際上,上述計算至少在兩個地方低估了收益:第一,忽視了勞動力增加的供給效應。在第21年到第50年間,我們假設人均產出沒有任何變化,因而沒有考慮勞動力增加對潛在產出的推動效應。第二,忽視了勞動力增加的需求效應。在孩子未成年的20年間,財政給予的補貼也能通過總需求的增加產生財政收入。
供給效應的計算取決于對生產函數的復雜設定,這里簡單計算一下需求效應。目前中國家庭部門的消費傾向(消費/家庭可支配收入)是75%,即每增加1元收入會增加0.75元的消費,這些新增的消費又會通過乘數效應產生規模更大的總需求。在宏觀稅率既定的情況下,這又將產生更多的財政收入。根據當前中國的消費率和儲蓄率,在樂觀的情況下,每個孩子獲得的補貼2.5萬元通過乘數效應,可以在每年撬動了5萬元的總需求。在宏觀稅率20%的情況下,則每年可以新增財政收入1萬元,補貼的凈財政成本下降到1.5萬元。如果國債利率還是2%,則20年間補貼的凈財政成本貼現值將降低到10萬元到最多25萬元,大大低于從21歲到50歲財政收入的貼現值。
那么,需要發多少國債,政府負債是不是會不可控呢?國債的發行規模取決于每年的補貼總額。假設每年能夠出生2000萬個孩子(哈,多么樂觀),則在第一年需要發行0.5萬億國債以補貼0.5萬億,第二年是1萬億……到第20年達到最高的10萬億,此后即保持在這個水平。從第1年到第20年總共需要發行105萬億的國債,第20年政府杠桿率達到最高值。如果在這20年間,GDP保持在4%到5%的潛在增長率,則第20年政府杠桿率將會上升40到50個百分點。加上截止2021年60%左右的杠桿率,第20年中國的政府杠桿率也僅為100%左右,這比絕大多數發達國家和新興經濟體都要低。
還有一個問題:如果中央財政吝嗇,地方財政是否可以發地方債來補貼生育養育成本呢?一般來說,這是不行的。因為勞動力是流動的生產要素。按照財政事權財權劃分的基本原則,補貼生育養育應該是中央的事權。當然,地方政府也不是不可為(此話題有加劇區域間經濟發展差距的可能,以后探討)。
發國債補貼生育養育不僅可以直接從未來產出和總需求的增加中獲得財政收入,因而從財政收支等式看是完全可持續的,而且,歷史早已證明,發達的國債市場也是國家興盛的前提。1688年光榮革命后的英國憑借國債的發行籌集了充裕的戰爭資金,從而在第二個英法百年戰爭中戰勝了人口是自己3倍之多的法國;1860年后幾乎同時開啟了洋務運動和明治維新的清朝和日本,前者的工業化運動依靠的是摳摳搜搜積累的白銀稅收,后者依靠的是包括國債在內的金融工具,結果堂堂中央帝國在甲午戰爭后被蕞爾倭寇欺辱了半個世紀。
在筆者常常用于分析人口問題導致長期停滯的日本案例中,在自1990年后陷入長達30年的停滯期間,始終沒有搞明白停滯的真正原因。因而一邊用擴張的財政和貨幣政策補貼低效率的基建投資和養老支出,另一方面則在絞盡心思搞所謂的改革。改來改去的結果都還是要面對一群越來越多的老頭老太和愈發沒有指望、沒有欲望的年輕人。
當然,用國債補貼生育養育的過程涉及到許多具體的機制設計,諸如財政與央行的配合、生育養育的社會化安排以及區域間的平衡。無論如何,謹記對手的話語(伊藤博文,1871年):“在面臨一時的戰爭之際、國費缺乏之時,為募集資金不失信于民的方法除了國債之外還有何他法?我國之無國債實為苛政專制之證。”當年用于戰爭的國債,今日為何不可以用于成本可控、收益可觀的人的再生產?
(本文作者介紹: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浙商銀行首席經濟學家)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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