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王劍
貨幣作為人類熟知的物品之一,關于其本質的問題卻困擾了人類千百年。我們現代貨幣主要是主權國家發行的紙幣、硬幣,以及將這些紙幣、硬幣存入銀行之后形成的存款。由于存款同樣可用作日常的支付,能夠履行貨幣的大部分職能,因此一般也被視為貨幣。這些貨幣并不具有真實的價值,都是信用貨幣。
信用(credit)的含義便是債務債權關系,或稱借貸。信用貨幣的本質是債權,或者可以說是欠條,債務人是貨幣發行者,而持有貨幣的人則是這張欠條的債權人,其信用由發行人(亦即債務人)的信用決定,只要大家都信賴其信用即可。銀行存款貨幣也是同理,只是債務人由人行變成了銀行。于是,貨幣的本質是欠條,還可以認為是記賬,因為這張欠條沒欠下任何東西,只是欠下了一筆賬。這就是我們理解信用貨幣的第二層視角,貨幣即記賬,它和欠條是一個意思,但視角有所不同。
但在人類早期探索貨幣的本質時,至少產生過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種是認為貨幣早期是物品,另一種認為貨幣就是名目。在中國,管子等先哲非常前瞻地認識到貨幣的本質是信用,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社會關系,它與一般等價物之間并沒有必然的演進關系,國家應通過調節這種社會關系進而調節經濟活動。在西方,大約三百多年后的希臘學者亞里士多德則提出了貨幣金屬論、貨幣商品論的思想,并在西方被廣泛接受傳承。
西方貨幣商品論所提出的貨幣起源與演進理論的起點是物物交換。人類早期由于生產力低下,生產的一些自用的食品、衣物或其他生活用品并不會用于交換,也就不存在商品,即用于交換的產品。隨著生產力進一步發展,人類在某些用品上的生產效率提升,生產量擴大,超出了自用的范圍。大約在5000-10000年前,隨著農業技術的進步,人類開始將一定的時間精力投入到手工業中,大家將各自擅長的用品生產量做到超過自用的水平,超過的部分專門用來與其他人或部落交換。但隨著擴大的物物交換增多,就會面臨耦合成功率的問題。比如某人想拿多余的羊交換衣服,但此時并沒有人存在多余的衣服與之交換,等到衣服有富余時,羊已經被吃掉了…因此,物物交換的情況下,因為商品品種或時間可能難以耦合,便使交換難以達成。
這時,一般等價物便出場了。一般等價物是指,在物物交換中,大家都共同選定某一種商品,作為一種被廣泛認可的、都愿意接受的、較為通用的商品,可以充當交換的中介。同時,為了便于完成交換比例的計算,其他商品可大致定價為可交換多少單位的一般等價物,這便是商品價格這一概念的雛形。
一開始,一般等價物可能是某種具體的實用商品,比如羊或糧食。為了解決實用商品不易攜帶、不易計量、不易分割等問題,人們開始找到一些更加方便用于交換的商品,比如貝殼、貴金屬等,此時一般等價物可能并不具備實用價值,但具有稀缺性,逐步開始抽象化。最后,這種被選為一般等價物的商品慢慢聚焦到貴金屬上,因為它易于攜帶、分割、計量。因此,一般等價物從金屬粗制品慢慢變成了統一規格制品,比如金屬幣。普遍認為大約在新石器時代晚期,貨幣正式開始了符號化的過程。這意味著金屬幣已經不再是純粹的一般等價物,而已經逐漸帶有信用貨幣的特征:貨幣本身并不足值,它只是符號。
隨著貨幣繼續發展,在大金額的交易或長途中攜帶金屬幣非常不便,此時便開始出現簽發票據的行為。這時,早期的紙幣便出現了,但這個還不是真正意義的法定信用貨幣,而是錢幣的代表物。后來人們發現即使票據背后沒有一筆錢幣對應著,也是可以正常流通的,才使得某些國家開始發行真正意義的信用貨幣,即由布、紙等各種材料印制的貨幣,并且是由政府發行。以上,便形成了一條相對清晰的貨幣演進脈絡,即以西方為主導的貨幣商品論的觀點。
在貨幣名目論、貨幣國定論看來,貨幣從一開始便是信用貨幣,便是欠條、記賬,從來不存在什么商品階段。貨幣名目論的一個經典證據,來自來自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1]太平洋西部一個叫雅浦(Yap)的小島上居住的土著居民用一種巨大石盤當貨幣,叫費(Fei)。交易后,賣出東西的人不用搬走這塊石頭,也不在石頭上面做記號,只讓它留在原地,賬目都是日后相互抵消。甚至有個人的一塊費掉到海中去了,但大家都認同他依然持有這塊費,于是他依然可以買東西。因此,這石頭絕對不是一般等價物,因為它不是有價值的商品,而更像是個記賬系統,就是信用貨幣。
縱觀我國的貨幣史,真正拿一般等價物(比如黃金)充當貨幣的情況,也非常少。大多時候,我們用的是錢幣(以鐵、銅為主)和紙幣,錢幣也是一種信用貨幣,不是以鐵或銅作為一般等價物。當信用貨幣出現,尤其是由政府壟斷發行之后,通貨膨脹問題便開始出現。對政府而言,一年財政的凈支出便是貨幣的新增投放量,即年度赤字額等于當年新發貨幣。如果假設有一個原本還沒有貨幣的國家,某一天突然宣布實施這種貨幣制度,那么它就會面臨幾個問題:
(1)政府只有先用貨幣支出,才能以貨幣征稅。
(2)在外的貨幣流通量,便是累計的財政赤字。隨著經濟增長,所需貨幣量增加,那么政府赤字也應隨之增加。
(3)財政永遠不可能有貨幣的盈余,因為不可能征收超過自己發行出去的貨幣。
這便是主權信用貨幣出現之初的政府壟斷貨幣制度,政府壟斷發行貨幣無法合理確定發行量,會引發通脹或通縮。在尋找更好的制度過程中,有一群信譽卓著的大商家開始充當了貨幣發行的角色,我們把這時商家簽發的欠條統稱為票據,具體流程為:
(1)起初,客戶把真實的貨幣(即政府發行的信用貨幣)10元存放在它這,它向客戶簽發一張票據,上面寫著諸如“持票人在本店存款10元”的意思。
(2)客戶拿這張票據可以直接當10元錢花,因為別人信得過這家商家。
(3)但當客戶需要借10元錢時,向這商家借。商家可以把真實的貨幣借給它,也可以不給出真實貨幣,而是又簽發了一張票據(上面同樣寫著“持票人在本店存款10元”)。然后,客戶拿這張新票據繼續去花。
(4)很明顯,這張新的票據其實是句“謊言”,因為其背后并沒有存著10元真實貨幣。最后,商家店里其實只存著10元錢,但它卻簽發了兩張“持票人在本店存款10元”的票據。
商家的資產負債表是這樣的:
在家商簽發出那張背后并無10元真實貨幣的票據時,現代商業銀行這個角色就出現了。我們把上例中最初在銀行存錢時產生的10元票據,和新“派生”出來的10元票據,稱為“銀行存款貨幣”或“銀行貨幣”,共有20元。存款貨幣的出現,使社會上流通的貨幣量顯著超過了政府真實發行的貨幣,最終的貨幣流通量是會由市場自行調節的,這一制度被稱為自由銀行制度。
但是,這一制度下又帶來新的問題。比如票據發行過多,導致商家無法償付;經濟過熱時,過多貸款派生了更多貨幣,導致經濟火上澆油;經濟衰退時,貸款償還量增多使得貨幣收縮,經濟進一步衰退。
在進行均衡與妥協后,中央銀行應運而生,主要履行兩大職能:(1)政府的銀行:政府不再直接發行貨幣,而是由央行代表政府來發行。(2)銀行的銀行:允許銀行繼續經營,但由央行實施嚴格的監管。在我國,從清末參考西方開設銀行開始,經過漫長的演變,最終形成了“央行—銀行”二級銀行制度,構成了我們目前最為通行的貨幣制度。
[1] 米爾頓-弗里德曼《貨幣的禍害:貨幣史上不為人知的大事件》,此書又是引自威廉-亨利-弗內斯三世《石頭島》。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學碩士,CFA持牌人,曾供職于浙商證券、光大證券研究所,擔任金融行業分析師,2018年加盟國信證券,任金融業首席分析師。)
責任編輯:陳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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