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張明、胡萌
8月17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以下簡稱“會議”)召開,促進共同富裕是一大議題,也是市場關注的焦點。
“共同富裕是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的共同富裕,實現的根本途徑是共同奮斗,不搞殺富濟貧,也不能落入福利主義陷阱。”中央財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韓文秀如是解釋稱。
如何正確理解共同富裕?在共同富裕目標下,如何推進財稅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如何暢通向上流動通道?對此,新京報記者專訪了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張明,他表示,共同富裕是普遍富裕基礎上的差別富裕,需要在做大蛋糕前提下進行更加合理的分配,實現共同富裕要同時從區域發展、城鄉發展和居民內部收入分配三個方面下功夫。
實現共同富裕要從三方面下功夫
新京報:為何要從“先富帶動后富”轉向共同富裕?如何正確理解共同富裕?
張明:最近市場對共同富裕有些過度解讀,也有很多擔憂。共同富裕不是同等富裕、同步富裕,更不是均貧富,而是普遍富裕基礎上的差別富裕,這需要在做大蛋糕前提下進行更加合理的分配。
中國的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差異明顯,尤其東西地區、南北地區發展差異突出;城鄉收入差距大;居民內部收入分配不均衡。所以,實現共同富裕要同時從這三個方面下功夫,使得未來區域發展水平、城鄉發展水平以及居民內部的收入分配更加均衡。
新京報:如何調節過高收入,哪些人群的收入要進行調節?
張明:調節高收入主要通過稅收來實現。具體來看,調節的稅收措施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基于所得的稅收,最典型的是個人所得稅;一類是基于財產的稅收。
目前中國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已經不低,最高可以到45%,但針對個人財產的稅收措施卻并不多見。未來要更好實現居民內部的收入分配平衡,可能會引入一些財產性的稅收政策,比如,資本利得稅、房地產稅、遺產稅等。
這種以財產為標的的稅收具有累進性質,即被征收對象越富裕,稅率越高,是西方國家采用較多并行之有效的收入再分配手段,未來在中國類似政策可能會陸續出臺。
暢通向上通道需進行多方面改革,教育體制改革是基礎
新京報:此次會議也提出了,暢通向上流動通道,給更多人創造致富機會,形成人人參與的發展環境。在你看來,如何實現暢通向上流動通道?
張明:導致中國社會階層之間流動性下降的關鍵之一是,中低收入家庭通過教育讓子女實現階層躍遷的通道面臨一些阻礙。比如,中低收入家庭子女上大學之后,找到好工作的概率在下降,即他們獲得更好福利、獲得晉升的概率在下降。而且目前不少城市房價較高,年輕人很難在城市買房,租房的費用也居高不下,從而很難在城市長期立足。
對此,我們要進行方方面面的改革。比如,通過收入分配改革提高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同時,教育體制的改革很重要,房地產的調控也是必要的。不過,政策改革不能一蹴而就。
具體來看,教育體制改革是基礎,這包括降低中低收入家庭子女上學的總體負擔,提高其未來的就業競爭力。中國目前的教育體系面臨的大問題是,一方面,大部分資源用于發展高等教育,優質職業教育發展嚴重不足;另一方面,中國就業市場上存在結構性失業情形,普通大學生供過于求,高級藍領工人供不應求。
國家應該投入更多資源到高水平職業教育上去,而且要構建一個從職業中學到職業學院,再到企業就業以及隨后晉升的職業通道,幫助選擇職業教育的畢業生未來找到更好的出路,這比進一步擴大高等教育的規模可能更加重要。
中國已經到了三次分配發展階段,有余力企業可以多做貢獻
新京報:如何理解“三次分配”,具體如何進行“三次分配”?
張明:所謂一次分配是靠市場力量調節的最初的收入分配;二次分配是依賴政府干預,政府通過稅收、轉移支付等手段矯正初次分配中的失衡,使得分配更加公平;三次分配則是在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后,高收入的企業和個人通過自愿捐贈來幫助弱勢群體。中國已經到了這個發展階段,未來三次分配的發展會逐漸加快。
首先,我們要慢慢養成一種高收入企業、家庭自愿進行捐贈的社會風氣;其次,可以出臺相關政策配合和促進三次分配。比如,歐美富人和企業自愿捐贈或是發展慈善,可以在稅收方面獲得一定的豁免或優惠。
企業在共同富裕中應該如何來定位?企業首先是決定初次分配的,因此應該著力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給雇員提供合理的報酬和相應的福利;其次,有余力的企業可以給員工提供第三支柱保險,例如年金等;最后,有余力的企業可以向社會提供慈善捐贈。
下一步資本利得稅和房地產稅在中國出臺的可能性更大,而遺產稅出臺的時間可能會更晚一些。
新京報:此前,浙江省被選作共同富裕示范區,為何選定浙江,國際上還有哪些經驗可以借鑒?
張明:浙江省無論是在經濟總量方面,還是在人均GDP方面,排名都位于前列,代表著未來發展的方向;浙江省本身在共同富裕方面也走在前列,浙江內部也做了很多探索。
據了解,浙江省在如何促進共同富裕方面做了非常周密的部署,具體提出8個著力點,包括縮小地區差距、城鄉差距和收入差距等。
浙江共同富裕道路在很多維度可以借鑒,比如,浙江省的民間企業很活躍,擁有豐富的中小企業發展及鄉村振興的經驗。
從國際經驗來看,瑞典、芬蘭、挪威、丹麥北歐四國在稅收和轉移支付方面的做法值得參考借鑒,比如,通過累進性質的稅收來矯正分配失衡,通過建立發達的失業救濟體系和養老體系來強化對國民的福利保障等。
本文源于張明接受《新京報》記者胡萌的電話采訪實錄。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
責任編輯: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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