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莫開偉
無論省聯社(地方性銀行)還是地市(縣)級聯社(農商行)所有高管人員,打破終身制,實行能上能下的機制,并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由監管機構負責考核,達不到目標就自動“下課”,讓轄內員工或股東重新進行投票選舉,徹底消除或淡化農村信用社系統的“官念”,讓農村信用社(農商行)真正回歸經營本色,真正成為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獨立金融企業,依法開展業務,真正消除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讓其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據最近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顯示,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佟鐵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這是今年以來,第3位省一級農信聯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被查。
今年之前,有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陳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崔聯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細心人士只要微微注意一下,近年省級農村信用聯社大案不斷,成為了金融腐敗的重災區:比如2015年到2018年,云南省聯社黨委書記蔣兆崗、省聯社理事長萬仁禮、省聯社主任羅敏,被視為農信社的“三駕馬車”先后涉嫌腐敗被查落馬;2019年甘肅省農村信用社原理事長雷志強受審,受賄3.2億多元被判刑;2019年山東省農村信用聯合社原黨委書記宋文瑄受賄1911萬余元被判刑12年;原黑龍江省農村信用社黨委委員、副主任張洪德涉嫌違法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山西省農村信用聯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崔聯會、原黨委副書記、副理事長、主任邢亮喜和山西省農信聯社原黨委專職副書記、副理事長王忠澤等三人被查;原湖南省農村信用社社黨委書記、理事長張明久涉嫌嚴重違紀被查,原湖南省農村信用聯合社黨委副書記畢華因受賄數額巨大被查并被追究刑事責任。還有2009年曝光的四川省農村信用聯社窩案,四川農信社主任李永真、紀委書記朱鐵兵等在內的近10人先后受到法律嚴懲。
這些被揪出來的省農村信用聯社高官,都是重量級的腐敗分子。這不禁讓人想問,緣何省農村信用社聯社會成為腐敗的重災區?細細想來,不外乎幾方面原因:
亦官亦商的管理體制,導致政企不分,省級聯社名義上是一個經營管理機構,但實際上則是一個政府行政機構,而它管理下面地市以及各縣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卻又是企業經營單位,行政體制去管理企業,必然導致政企不分、權責不明等許多問題。
在這樣一種管理體制模式下,人、財、物等權力過分集中于省級農村信用聯社,而省級農村信用聯社名義上在省政府與省級金融監管的雙重監管之下,但實際上卻處于一種失控狀態,誰都沒有真正行使對省級聯社的監管,使省農村信用聯社的各項權力難以被有效制約,成了“牛欄里關貓”。如此,用人腐敗、財物管理腐敗等腐敗現象便不可避免;而且,這兩個領域的腐敗現象又成了省級農村信用聯社腐敗最突出的問題。
還有一個最重要的、不可忽視的問題,就是省聯社不少領導或高管來自政府官員,在金融知識、金融業務、金融管理能力等方面水平不高,容易用行政管理思維那一套來管理農村信用(農村商業銀行),好大喜功,搞了不少的形象工程,導致了信貸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不斷出現問題甚至是風險。
從上面已查出腐敗問題的省農村信用聯社高官身份上可以看出,有政府工作經歷或背景的占絕大部分,從百度上可查出: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佟鐵順是有地方政府財政、稅務經歷的官員,后來才進入省農村信用社工作的;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陳鵬是一個純粹的地方政府官員;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崔聯會也是一個從政府轉任過來的官員;山西省農信聯社原黨委專職副書記、副理事長王忠澤也是從政府組織部門過來的干部;云南省聯社黨委書記蔣兆崗有著大學和政府背景過來的干部;云南省聯社主任羅敏也是從省財政廳過來的干部;甘肅省農村信用社原理事長雷志強是一個純粹的政府官員;山東省農村信用聯合社原黨委書記宋文瑄也是一個純粹的政府官員;原湖南省農村信用聯合社黨委副書記畢華也是純粹的政府官員;四川農信社主任李永真也是一個政府官員轉過來的;四川農信社紀委書記朱鐵兵也是從政府組織部門過來的干部。
可見,省農村信用聯社涉腐高官95%以上都是從政府部門調轉過來的,這并不是說政府過來的官員容易腐敗,只是他們從政府的“清水衙門”到了管錢、管物、管物的“油水厚”的部門之后,很多地方難以把持得好,而且他們不懂金融業務,容易在經營管理中頭腦發熱,搞“瞎指揮”那一套。總之,省級農村信用聯社成為腐敗重災區,表明省級農村信用聯社高管人員不能再繼續走政府任命之路,如果還這樣下去,農村信用社的腐敗問題就很難遏制,而且累積的各類問題越來越多,最終有可能引爆各種經營風險,這絕非危言聳聽。
可見,目前省聯社這種亦官亦商的體制也到了該徹底改革不可的時候了。到底怎么做,最關鍵的問題是省級農村聯社應立即轉型,不能再走亦官亦商之路,省農村信用聯社到底怎么轉,方向應該是從官辦徹底向真正的金融企業轉型,即首先取消行政管理級別,省聯社轉型由省內各(地)州市進行入股,讓省級農村信用聯社成為真正的法人經營實體,取消現在的某某省聯社的叫法,而應該叫某某省地方性銀行,取消行政級別,高管可由省內各地(州)實行民先,真正按照公司治理結來架構管理層、經營層和監事層等三套班子。省級經營行沒有對地(市)級農村信用聯社或農商行的人、財、物的控制權和支配權,不能任命地市(縣)級農村信用社(農商行)三套班子的任命權,地(市、縣)級農村信用聯社或(農商行)三套班子高管同樣走民選之路,嚴格按照公司治理來架構管理層、經營層和監管層的班子。
無論省聯社(地方性銀行)還是地市(縣)級聯社(農商行)所有高管人員,打破終身制,實行能上能下的機制,并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由監管機構負責考核,達不到目標就自動“下課”,讓轄內員工或股東重新進行投票選舉,徹底消除或淡化農村信用社系統的“官念”,讓農村信用社(農商行)真正回歸經營本色,真正成為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獨立金融企業,依法開展業務,真正消除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讓其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最后,應建立金融企業優勝劣汰機制,打破金融企業能進不能去的舊有格局,及時推出金融企業破產制度,對于經營不善、虧損嚴重、風險較大的農村信用社(農商行)實行依法破產,將農村信用社(農商行)徹底推向市場,增強農村信用社(農商行)高管們及所有員工的危機感、緊迫感、使命感,煥發出農村信用社(農商行)全員的責任意識、奉獻意識和開拓意識,更好地激發出農村信用社(農商行)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讓農村信用社(農商行)不斷尋找市場,根據客觀變化的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自身經營定位,使自己永遠植根“三農”大地,真正長成金融參天大樹!
唯其如此,才能從根本上消除省農村信用聯社(地方性法人銀行)以及所有縣域農村信用社(農商行)的金融腐敗問題,讓農村信用社(農商行)經營環境生態化。
(本文作者介紹:知名財經評論人、獨立經濟學者)
責任編輯:潘翹楚
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文章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和觀點。
歡迎關注官方微信“意見領袖”,閱讀更多精彩文章。點擊微信界面右上角的+號,選擇“添加朋友”,輸入意見領袖的微信號“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添加關注。意見領袖將為您提供財經專業領域的專業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