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丨夏春(諾亞控股首席經濟學家)
2019年,中國每月稅后可支配收入超過2萬元的人數,應該至少超過1千萬,這遠遠超過北師大抽樣統計推算的70萬人,差距來自于對高收入群體的抽樣比例過低。
5月28日,總理在記者會上提到“有6億人每個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值得注意的是,這里說的收入是在扣除掉個人所得稅、私人轉移支付和各種社會保險費等之外還能用于實際使用的可支配收入。
這個數字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和討論,參考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0733元,也就是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為2561元。1000元月收入比人均月收入的一半還要少。
再參考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20年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為7109元。以我國人口14億粗略計算,排序在第7億的人,在2020年一季度的月收入為2370元。
考慮到月收入并非連續分布,和上面兩個月收入數據對比,盡管6億人月收入1000元低于大家的印象,但似乎也在可信范圍之內。
6月3日,《財新網》發布了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兩位教授萬海遠和孟凡強的文章,解釋了總理說的數據來源。
北師大課題組分層線性隨機抽取了7萬個代表性樣本,并按比例推算覆蓋了14億總人口。測算結果顯示,中國有39.1%的人口月收入低于1000元,換算成人口數即為5.47億人(包括546萬沒有任何收入的人),同時月收入在1000-1090元的人口為5250萬人。因此,月收入約1000元(準確地說是1090元)以下的人口數量達到6億人。
兩位教授解釋了指出這6億人的典型特征是,絕大部分都在農村,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區,家庭人口規模龐大,老人和小孩的人口負擔重,是小學和文盲教育程度的比例相當高,大部分是自雇就業、家庭就業或失業,或干脆退出了勞動力市場。
文章還提供了更詳細的居民收入分布和人口數據:
但是大家很快注意到其他一些數字,和大家的印象差別太大,比如月收入在5千-1萬元之間的人口為6328萬,占比4.52%,月收入在1-2萬元之間的人口為784萬,占比0.56%。特別是,月收入超過2萬的人口僅有70萬,占比0.05%,這一人數似乎低到讓人無法相信的程度,以至于無法解釋這些年中國的房價,以及社會消費水平。
一開始,我嘗試解釋這個看上去不合理的數據。我認為可支配收入是稅后收入,并非市場化的工資水平,更不是城鎮部門平均工資。特別地,由于數據來自于國內研究收入分配最權威的北師大,我認為應該不至于有讓人一眼就看穿的明顯差錯。
其次,我非常了解富人之間的收入差距要遠遠大于窮人,也就是說,月收入在2萬以下的分布只是0到2萬之間,而月收入在2萬以上的分布,可以是2萬到1000千萬。
當一個人覺得14億人口中,月收入高于2萬的人只有70萬太少時,往往是因為他本人,或者他周邊的朋友收入遠高于2萬。但是由于心理因素(獲得諾獎的“前景理論”指出人們傾向于高估小概率事件),我們很容易高估高收入者的數量。
大家不妨猜測一下,香港2017-18年度收入超過1千萬的人有多少?
一位在香港工作多年的朋友回答,7-8萬,大約占人口比重1%。
實際上,6月4日,香港稅務局公布了稅前年收入超過1千萬的人數為3011名(占740萬人口的0.04%),我也記得2016-17年度這個數字只有2440名(一種可能是部分人選擇以公司而非個人名義取得收入,但是香港個人所得稅和公司所得稅的差別并不大)。
香港稅務局公布的數據也充分體現了“富人之間的收入差距遠遠大于窮人”這一事實,下圖顯示,年收入在1百萬到1千萬之間的人數依次減少的同時,納稅總額也隨之下降。但是年收入超過1千萬的人,雖然人數最少,但納稅總額卻是最高的,是年收入在750-1000萬的群體的4倍以上。
不過,恰恰因為富人之間的收入差距遠遠大于窮人,所以我也非常懷疑北師大在抽樣上有可能不夠細致,7萬樣本中,對高收入人群的抽樣比例過低,這樣就很可能就低估了高收入人群的數量,而解決的辦法就是不通過抽樣,而是通過家庭稅收數據來推算收入分布。
首創這一方法的就是法國經濟學家托馬斯?皮凱蒂,我曾經在多篇文章里介紹過他的學術成就,并預測他必將獲得諾獎(參考《全球大瘟疫能降低收入和貧富差距嗎?》)。
可喜的是,皮凱蒂與他的合作者也把這一方法帶到了中國,在2016年完成了第一份結合了中國稅務局個人納稅數據和統計局收入數據(以及一些富豪榜),研究中國收入和財富差距的論文,并于2019年發表于頂級學術期刊《美國經濟評論》(三年審稿期,需要經受同行最嚴格的檢查),其中引用了部分來自于北師大過去的研究成果。皮凱蒂特別強調,傳統的抽樣方法,很容易造成高收入群體的樣本不足,同時,被調查的家庭也有很強的動力少報收入和財富。
仔細閱讀這篇論文,就會發現,從2015年中國居民的稅前收入分布數據推算,現在每月可支配收入超過2萬的人數應該超過1000萬,遠遠高于北師大最新調查顯示的70萬。
略掉皮凱蒂與合作者對于原始數據既復雜又精細化的處理,我們來看看下面這張收入數據總結:
我們先來看圖中倒數第四行,也就是年收入為前1%的人(注意,這個比重是相對于總數10.72億的成人,以下提到的人數都是指成人),進入這個級別的起始年稅前收入為324851元,對于月收入27070元,而對應的人數超過1072萬。
考慮到上述數據是2015年,高收入家庭的收入年增長速度不低于GDP增速,即使扣除稅收等其他影響,2019年每月可支配收入超過2萬元的人數,至少超過1000萬。
實際上,在2015年,1072萬人的年收入進入前1%的門檻不到33萬元,但這個群體的平均年收入接近84萬。而收入進入前0.001%的門檻超過3500萬,平均年收入則高達1.64億元,人數則超過1萬。
更仔細觀察,會發現2015年,年收入進入到前10%的人數有1.07億,進入門檻為11.6萬(月收入9667元),而平均年收入為23.8萬,相當于月收入1.98萬。我們可以自信地說,2019年中國最高收入1億人的月平均收入超過2萬元。
我們也看到2015年,中國一半的低收入成人(5.4億)的平均年收入僅為17645,也就是月收入1470元。
我相信皮凱蒂研究出的這些數字,更加符合大家的印象。總理說的6億人口(包含了兒童與青少年)月收入不足1000元依然是可信的,問題出在了對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和人數的估計,相信總理也意識到數據的缺陷,沒有引用。
研究還顯示,中國前1%的個人收入占國民收入的比重在改革開放之后快速上升,在2015年介于美國和法國之間。
可惜的是,一半低收入人口的收入比重,并沒有因為改革開放而增加,反而是不斷減少,在趨勢上更類似美國,而法國窮人的收入比重變化不大。
而收入處于中間的 40%人口的收入占比,基本上變化不大。至于城鄉收入差距,則從1978年的不到2倍,增加到2015年的3.5倍。
以財富來衡量,前面看到的數據基本都會被放大。1978年,公共(家庭與政府)財富是國民收入的3.5倍,到了2015年,這一比重翻了一番,增加到7倍。單看家庭財富,對應的數字分別是1倍和4.5倍,家庭財富的增速遠遠高于同期主要發達國家,而政府的財富則基本上原地踏步。
下圖顯示了中國居民的財富分布。2015年,一半低財富的人口平均擁有的財富只有3.6萬元,而前10%的個人平均擁有近190萬元的財富,這個數字隨著比例從前1%到前0.001%變成從835萬元增加到16億。
與收入占比大體保持不變不同的是,中國40%處于中間財富水平的人口的財富占比,和原本就沒有什么財富的一半人一樣,逐年下降。但前10%的富裕階層的財富占比,從1995年的40%增加到了2015年的66%。
中國前10%富裕群體的財富占比增速超過了美國和法國,2015年的絕對水平高于法國,但低于美國。無論從收入還是財富占比來看,法國社會都顯得更為平等。
其實,至少在收入差距上,美國也要比中國更加平等。社會學家謝宇與合作者在2016年發表于《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上的的論文,綜合了來自于聯合國和中國不同學術機構收集的抽樣數據,發現以基尼系數衡量,中國(紅色實線)已經從收入差距低于美國(藍色虛線),轉為超過。
相信大家會說,干嘛什么都要和美國對比。如果和中國人均收入相近的國家比較的話,就會發現,過去收入較低時,中國的收入差距相比其他窮國更低,而現在不僅高于美國,也高于和中國人均收入接近的其他國家。
綠色的虛線顯示,隨著人均收入的增加,收入差距會先擴大再縮小,雖然美國的經驗并不符合這一統計擬合的結果,但我們希望中國可以回到歷史經驗上來。
(本文作者介紹:諾亞控股首席經濟學家)
責任編輯:張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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