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管濤(中銀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
日前,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聯合發布《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從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切實防范跨境金融風險五個方面提出了26條具體措施。這是新冠疫情全球肆虐,經濟全球化風雨飄搖之際,中國政府向世界亮出的堅持改革開放不動搖的又一個鮮明姿態。
疫情暴發后,中國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產。在恢復生產方面,除強調積極的財政政策更加積極有為、穩健的貨幣政策更加靈活適度,加大逆周期調節的對沖力度,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外,更強調堅持新發展理念,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通過進一步釋放改革開放紅利,成為中國應對疫情沖擊的一大利器。這與只有刺激沒有改革的主要經濟體疫情應對形成鮮明對比,也是中國放水力度遠不如它們的主要原因。
《意見》的出臺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大戰略的具體措施,有利于粵港澳三地深化金融合作,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經濟金融發展;有利于粵港澳大灣區復工復產,應對疫情對經濟金融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有利于維護港澳穩定和健康發展。
深圳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城市之一,《意見》的出臺進一步推進了金融開放創新試點,為深圳更好抓住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契機,推進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指明了方向,開拓了空間。同時,也為深圳在更高的起點和層次上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建設,豐富“一國兩制”事業發展新實踐,創造了有利條件。
《意見》中提出的金融改革開放和風險防范措施包含了若干條具體措施。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
一是金融改革開放先行先試。推進本外幣一體化監管,探索建立本外幣合一的銀行賬戶管理體系,開展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穩步提高跨境匯兌便利化和人民幣可兌換程度:以個人外匯結算賬戶為抓手便利貿易新業態外匯管理;簡化事前登記和憑證管理,推進資本項目收付便利化;支持銀行開展跨境貸款業務;穩步擴大跨境資產轉讓業務試點;開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跨境投資試點;支持非投資性企業開展股權投資試點;完善保險業務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務。逐步擴大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范圍:推動人民幣在大灣區跨境便利流通和兌換;支持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支持三地開展跨境融資、跨境擔保、跨境資產轉讓、再保險業務等業務時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強化香港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支持香港開發更多離岸人民幣、大宗商品及其他風險管理工具。
二是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包括機構設立和業務范圍的開放,是主要抓手。《意見》提出,擴大銀行業開放,研究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內設立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擴大證券業開放,支持在大灣區內地設立外資控股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試點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跨境業務。擴大保險業開放,支持設立機構、創新產品和開展跨境保險業務。支持大灣區內地非銀行金融機構有序開展結售匯業務。支持三地征信機構開展跨境合作,探索推進征信產品互認。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使用移動電子支付工具進行人民幣支付,支持內地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港澳擴展業務。
三是大力踐行綠色發展理念。綠色發展是新發展理念的一項重要內容。《意見》提出,建立完善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廣州碳排放交易所的平臺功能,搭建大灣區環境權益交易與金融服務平臺,探索允許境外投資者(境外機構及個人)參與大灣區內地碳排放權交易。研究設立廣州期貨交易所。探索在大灣區構建統一的綠色金融相關標準。鼓勵更多企業利用港澳平臺為綠色項目融資及認證,支持廣東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在香港、澳門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及其他綠色金融產品。支持香港打造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建設國際認可的綠色債券認證機構。
四是服務國際科創中心建設。這是大灣區的一個重要戰略定位。《意見》強調,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參與大灣區創新型企業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新型企業赴港澳融資、上市。支持大灣區內地銀行加強與外部創投機構合作,積極探索多樣化的金融支持科技發展業務模式,構建多元化、國際化、跨區域的科技創新投融資體系,建設科技創新金融支持平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支持創投基金的跨境資本流動,便利科技創新行業收入的跨境匯兌。研究推進金融對接科技產業的服務模式創新,建立和完善大灣區的大數據基礎設施,重點聚焦金融、醫療、交通、社區、校園等城市服務領域。深化大灣區金融科技合作,加強金融科技載體建設。建設區塊鏈貿易融資信息服務平臺,參與銀行能以安全可靠的方式分享和交換相關數字化跨境貿易信息。支持大灣區內地研究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創新技術及其成熟應用在客戶營銷、風險防范和金融監管等方面的推廣。
五是推進三地市場互聯互通。開展港澳居民代理見證開立個人Ⅱ、Ⅲ類銀行結算賬戶試點,優化銀行賬戶開戶服務。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支持港澳保險公司依法取得合格機構投資者資格。研究在CEPA協議框架下支持港澳保險業在內地設立售后服務中心。支持規范設立相關基金,吸引三地及海外各類社會資本,為大灣區基礎設施建設、現代產業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提供資金支持。逐步開放港澳人民幣清算行參與內地銀行間拆借市場。優化完善股票通和債券通等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安排(包括適時擴展至“南向通”)。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在內地發債。支持港澳發展特色金融產業:發揮香港在金融領域的引領帶動作用,強化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打造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投融資平臺;支持澳門打造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臺,建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建設成為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中心;支持澳門發展租賃等特色金融業務,推動建設澳門—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區。支持澳門加入亞投行。支持絲路基金及相關金融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
六是加強跨境金融風險防范。4月初發布的《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再次強調,主動有序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為此,《意見》提出,資本項目跨境收付在簡化事前審批的同時,探索代以宏觀審慎管理,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大灣區金融監管協調溝通機制,加強三地金融監管交流。推動完善創新領域金融監管規則,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創新的監管“沙盒”。強化內地屬地金融風險管理責任,協同開展跨境金融風險防范和處置。推動三地金融人才培養與交流合作。加強金融風險研判和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完善區域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經濟金融調查統計體系和分析監測及風險預警體系,健全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加強粵港澳“三反”監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機制建設。加強跨境金融機構監管和資金流動監測分析合作,督促金融機構加大對跨境資金異常流動的監測力度。加強粵港澳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健全大灣區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體系,加強三地金融管理、行業組織等單位協作,探索構建與國際接軌的多層次金融糾紛解決機制。加強投資者教育。
《意見》的發布是起點而非終點。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示范區金融改革未有窮期,值得期待!
(本文作者介紹:中銀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
責任編輯:張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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