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付一夫(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中國社科院管理學博士)
面對受疫情所阻的線下消費,南京率先祭出了大招。
日前,南京市政府重磅官宣,將面向市民和困難群體發放總額3.18億元的消費券,具體包括餐飲消費券、體育消費券、圖書消費券、鄉村旅游消費券、信息消費券、困難群眾消費券及工會會員消費券七大類,旨在盡快形成現實購買力,推動服務業的全面復蘇。
不止南京,放眼全國,香港、澳門、濟南、寧波等多個地區都于近期祭出了消費券“大招”,而河北、遼寧等地政府也都發文表示鼓勵發放消費補貼。不經意間,消費券成為了各界熱議的話題,市場為之振奮。
消費券到底是個啥?它會是解決疫情之下消費疲軟的靈丹妙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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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消費券,是指政府部門或企業在因經濟不景氣導致民眾消費能力大幅衰退時發放的一種專用券及支付憑證,期望借此來刺激消費,進而帶動經濟的復蘇。消費券通常都會有明確且較為短暫的使用期限,即規定時間內必須一次性消費完畢,逾期無效。按照購買對象的不同,消費券大體可分為購物消費券、旅游消費券、教育培訓消費券等類別。
以購物消費券為例,雖然功能與現金相似,但購物消費券只能用于購買商品,不能兌換成現金,并且適用商家也有一定范圍。從這個角度看,消費券對于特定領域的支持顯得更為精準直接,短期內更容易見效,因而發放消費券也便成為了特殊時期促消費、擴內需、保增長的重要工具之一。
國人對于消費券的耳聞,大概可以追溯至2009年年初。彼時正值全球金融危機,我國不少對外貿易極其活躍的省份悉數受到沖擊,諸多中小型內外貿企業與出口加工企業接連倒閉,引發大面積失業,民眾消費信心受挫,內需疲軟。為了緩解金融危機帶來的負面影響,杭州、成都、廣州等地先后采用發放消費券的形式來刺激居民消費,其中既有政府發放的食品券、健康券、文化券,又有企業發放的家電券、購房券、旅游券。一時間,各種“券”滿天飛,無數人欣喜于這筆“意外之財”,紛紛拿去花銷,相關行業的頹勢因此而得到改善,消費券亦成為當年早春時期的一大熱門話題。
其實,消費券并非我國首創。早在1933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剛剛結束時,為了刺激極度低迷的經濟態勢,德國政府就開創性地每周向市民發放小額的消費券,用于購買食物、衣服等日用品,政府甚至還強制企業用一部分消費券來代替員工工資的發放。此后,消費券更是在經濟蕭條時期屢次“現身”。典型如1999年的日本,在泡沫破滅、經濟低迷的大環境下,日本向15~65周歲的國民每人發放2萬日元的“地域振興券”;再如2009年的我國臺灣省,政府向全體民眾與具有長期居留資格的住民發放“振興經濟消費券”,每人新臺幣3600元。此外,美國、澳洲等地也都推出過類似的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刺激消費之外,消費券還帶有一些社會救濟的味道,無論是德國、日本、美國還是我國的杭州、南京等城市,那些低收入人群與困難家庭幾乎都在發放對象之列,原因可能在于他們受經濟低迷的影響程度更大,生活狀況相對更為艱難。
消費券源遠流長的歷史,側面佐證了其政策效果已被世界各國廣泛認可。那么,消費券究竟是如何影響居民消費乃至經濟運行的?我們有必要對其作用機制做個深入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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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的是,消費券對于提振居民消費、促進經濟增長具有積極作用,這首先要歸因于消費的“乘數效應”。
根據宏觀經濟學理論,乘數效應是指經濟活動中某一變量的增減所引起經濟總量變化的連鎖反應程度,用公式可表示為k=1/(1-邊際消費傾向),乘數k的大小取決于邊際消費傾向,邊際消費傾向越高,乘數效應越大,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也就越強勁。每當經濟蕭條時,政府往往通過增加投資、擴大公共支出與轉移支付、降低稅收等手段來放大乘數效應,進而帶來國民總收入的加倍擴張。
發放消費券,正是放大乘數效應、刺激經濟的具體措施。
其實不難理解,若是發放實物,可能有些人并不需要;而現金的流動性又太強,民眾拿到錢之后可能將其存儲起來而不是花出去。反觀消費券,恰恰能夠規避實物和現金的弊端,它相當于是政府或企業向民眾轉移購買力,只能在特定期限內用于特定領域的消費,從而在短期內迅速提升居民的邊際消費傾向,放大乘數效應,引起國民經濟的成倍增長,一舉多得。
除了乘數效應之外,消費券的積極影響還有以下三個方面:
其一,緩解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壓力。
經濟低迷之時,市場需求疲軟,企業經營壓力陡增,不少企業面臨著被迫裁員乃至破產倒閉的困境,居民的整體收入水平很難保持穩定增長態勢,有些人甚至會失去收入來源,生活質量隨之惡化。消費券的發放堪稱雪中送炭,每個人能拿到的金額雖然不是很大,但對那些生活狀況大不如前的人仍能發揮不小的作用。尤其是低收入家庭和處于貧困線附近的人群,他們對收入的變動更加敏感,哪怕僅有幾百塊的“意外之財”,都能極大地改善他們的生活。
其二,可以在過渡期發揮作用。
無論是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還是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亦或是外界沖擊的影響(如眼下的肺炎疫情),其徹底落地都需要時間的消化。此時便需要輔之以其他的短期政策,而消費券正是這樣一種較為合適的短期政策,它可以迅速提振特定領域的消費境況,并為中長期政策的落地爭取時間,為后續的發展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借用經濟學泰斗凱恩斯的一句話:“長期來看,我們都將會死去”,暗示著人們不能忽視短期政策的價值。
其三,改善行業經營,帶動生產端復蘇。
消費是一切生產的最終目的,消費需求收縮勢必會制約行業復工復產的進程,以及國民經濟重回正軌的步伐。就拿此次疫情來說,盡管線上消費需求全面爆發,但線下消費受到的沖擊卻是有目共睹,餐飲、酒店、旅游等一眾服務業皆陷入困境。此時,南京等城市適時地發放餐飲、鄉村旅游等消費券,等于是引導民眾更多地在受影響較大的領域進行消費,有助于改善商家的經營狀況。同時,特定領域的終端消費得以在短期內迅速提升,勢必會帶動生產端的擴張,從而實現“刺激終端消費→促進企業擴大再生產→企業用工增加→居民收入提升→進一步增加消費”這一良性循環,推動經濟運行重回正軌。
有人擔心消費券的發放會給地方政府的財政造成壓力,可要是換個角度看,消費券雖然是到了民眾手里,卻間接助力了企業生產經營的回暖,這對未來政府財政收入的增加又是有好處的。故而只要掌握好發放消費券的規模和力度,長期的政府財政應該不會受到太大影響。
一言以蔽之,有條件的地區直接向民眾發放消費券,是個促消費的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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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理論上的分析恐難令人信服,實踐才是檢驗消費券政策是否奏效的有力標準。
我們不妨對2009年的杭州消費市場做個簡要復盤。
當年,杭州市曾連續兩次發放消費券:第一次在春節前夕,由市、區財政各出資5000萬元建立消費券專項資金,發放對象為市、區兩級持證低保家庭和困難家庭,企業退休職工,本級注冊在內的小學、初中、高中生等,具體可用于購買生活必需品、家電、手機等商品,還可以用來支付旅游、文化、體育健身等費用;不久后的3月,杭州第二次發放消費券,涉及的消費種類和使用范圍均有所擴大,餐飲娛樂、社會服務、商貿服務等行業均被納入消費券使用范圍。據杭州市財政局統計,可接受消費券的商家和教育培訓機構共有2766家,其中商貿類企業占據大頭,達到1886家。
消費券發放后,居民消費熱情被快速點燃,短期刺激效果極為明顯,這可以從杭州和全國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變化上反映出來(見下圖)。具體而言,在發放消費券之前,杭州社零增速的回落幅度要大于全國,表明杭州消費市場著實受到了較大沖擊;不過在2009年3月增速見底后,杭州的消費市場呈現出極為顯著的反彈態勢,且遠超全國水平,消費券自然是起到了重要作用。
與此同時,根據杭州市貿易局對杭州第一期消費券的跟蹤統計顯示,2041萬元的消費券帶動了4207萬元的消費額,拉動擴大效應為2.06倍,在家電產品上更是高達5.4倍;與旅游相關的數據同樣表明,截至2009年7月26日,杭州市旅游委員會共回收旅游消費券883607張,直接消費總金額達到4605萬元。另外,據抽樣分析,杭州平均每張10元的旅游消費券可以拉動289.45元的旅游消費,乘數效應非常明顯。
這些,既佐證了消費券的價值所在,也很好地解釋了為什么近期一些城市開始重啟消費券。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消費券的發放過程中,電子券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例如,南京將針對在“我的南京”App上注冊、并報名參加搖號的消費者(不限戶籍)搖號發放共計5000萬元的電子消費券,浙江舟山向市民免費發放40萬張電子消費券,一些電商平臺也向用戶發放了數億元的消費券。考慮到在無現金消費場景之中,缺少現金支付在視覺和觸覺上的“痛感”,用戶消費的欲望更容易被激發出來,故而電子消費券對于消費市場的激活值得期待。
或許,市場期盼的“報復性反彈”真的快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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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需要提醒的是,消費券并非完美無缺的,在實踐過程中還有四個“雷區”需要注意:
一則,“替代效應”讓消費券難以長久拉動有效需求。一方面,部分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著實使用了消費券,但卻把原本計劃用于消費的現金儲蓄起來,這種“現金替代效應”的存在難免會讓消費券的乘數效應打折;另一方面,消費券可能將未來的一些消費需求提前,卻掣肘了后續的消費增長,典型如家電、3C等耐用消費品,人們一旦在近期購買,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都很難再有類似的需求,這種“跨期替代效應”使得消費券在長期拉動內需上的作用受限。
二則,或將帶來通脹壓力。發放消費券需要經過深思熟慮,如果大面積發行這種準貨幣形式的“代金券”,且數量巨大,那么就有可能引發市場短期需求的急劇上漲,而供給端的企業卻難以迅速針對市場變化做出調整,不僅容易導致需求拉動型通貨膨脹的風險,還會對貨幣市場的流動性帶來挑戰。
三則,無法改變人們對未來的收入預期。雖然發放消費券可以一次性地提升消費者支付能力,但并不能根本改變他們對于未來收入增加程度的預期,出于規避風險的本能,普通民眾往往更傾向于持幣觀望,這便意味著一旦消費券用完了,一些人也較難有意愿將口袋中的錢掏出來。
四則,消費券不宜頻繁發放。若是每逢市場低迷就使用消費券,不僅會給財政帶來壓力、造成通貨膨脹,還容易導致企業和消費者惰性的滋生,不利于企業競爭力與居民收入水平的持久提升。
其實說到底,消費券可以視為地方政府和企業在非常時期采取的特殊手段,其意義更多體現在對消費市場低迷與企業經營困難等燃眉之急的緩解上。除了對于提振短期消費的利好之外,我們還應警惕其潛在風險,保持一個理性冷靜的態度而不是將其過度“神化”,如此方為明智之舉。
至于長遠的促消費擴內需,這是一場真正意義上的“持久戰”,僅靠發放消費券尚且不夠,我們需要做的還有很多很多。
(本文作者介紹: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中國社科院管理學博士)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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