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盤和林
壓實中介機構責任人的核心則在于加強主承銷商對自律規則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落實,明確承銷工作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報送要求,完善與證監會行政處罰的銜接。
近日,中證協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對象黑名單公告,對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2019年7-8月21個IPO項目網下申購過程中存在違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范》第四十五條、四十六條規定的139個股票配售對象列入黑名單。這是中證協今年繼3月、9月以來第三次發布該黑名單,相比于上次1-6月56個IPO項目網下申購過程中有185個股票配售對象被拉入黑名單,中證協這次的處罰頻率和平均數量都在增加,可見中證協對網下投資者自律管理的監管力度在加大。
本次的黑名單中,個人投資者仍占絕大多數,共計118戶(占比約85%),其余的均為包括資管公司、私募基金和上市公司在內的機構投資者,其中不乏多位牛散和明星私募。
中證協定期公布黑名單的本意在于規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及其配售對象的詢價與申購行為,壓實配售對象在詢價和申購環節切實根據自律管理條例履行自身責任,不能故意壓低或抬高價格,也不能提供有效價格后不參與申購,這對形成有效穩定的新股價格是非常重要的。同時,也要求承銷商建立健全的承銷業務制度,加強配售過程管理,落實相應的承銷責任。
今年以來,部分機構和個人因打新違規被處罰屢見不鮮,其中的原因不盡相同,常見的有網上網下同時申購、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等,這些行為擾亂了新股市場秩序,不利于股票價格的有效形成機制,影響市場公允。由于網下投資者在股票價格形成過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因此在參與網下申購的過程中要自覺遵守相關自律管理條例,秉持理性投資和價值投資的態度,堅持獨立、客觀、誠信的合理報價原則,充分發揮其價格發現作用,促進資本市場價格機制的有效形成。
對此,相關中介機構要切實盡到其應負責任,從規范詢價、定價、配售等方面履行自身監督責任,真正起到資本市場的“守門人”作用,對市場各方負責,樹立獨立、客觀、專業的行業形象,讓違規行為無所遁形。
特別是自2019年以來,監管層多次強調要壓實中介機構責任,深改12條也明確提出“狠抓中介機構能力建設……壓實中介機構責任,推進行業文化建設”。因此,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對資本市場的發展的意義重大,中介機構有責任有義務監督網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對違反自律管理條例的網下申購行為要進行主動甄別、及時匯報給監管機構,在嚴監管背景下切實發揮資本市場“守門人”的作用。一方面,壓實中介機構責任有利于規范今后網下投資者的申購行為,促進網下申購者保持良好的投資習慣,自覺遵守自律管理條例;另一方面,壓實中介機構責任有利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形成有效的價格機制,杜絕網下打新的不公平現象,保護投資者利益。
而壓實中介機構責任人的核心則在于加強主承銷商對自律規則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落實,明確承銷工作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報送要求,完善與證監會行政處罰的銜接。一方面,中介機構應加強網下投資者行為規范,針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范》中所制定的報價原則、配售資格等明確規定的網下投資者負面行為清單,中介機構要及時準確的甄別,對違規行為及時上報,切實承擔相應的責任;另一方面,監管機構應制定合理有效的自律懲戒措施,對中介機構存在的瞞報、欺報或應報未報等情形采取相應措施,敦促中介機構認真履行報告義務,形成合理有效的長期防范機制。
未來,中介機構特別是主承銷商要繼續扮演好資本市場“守門人”的職責,既為自身樹立獨立、客觀、專業的第三方中介機構角色,也為維護資本市場公平、誠信的市場風氣承擔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本文作者介紹: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
責任編輯:張緣成
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文章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和觀點。
歡迎關注官方微信“意見領袖”,閱讀更多精彩文章。點擊微信界面右上角的+號,選擇“添加朋友”,輸入意見領袖的微信號“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添加關注。意見領袖將為您提供財經專業領域的專業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