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姜伯靜
人生何處不相逢,但我希望,長生生物,從此不見!即便再見,也不應該是以前的長生生物!
有句話這樣說:“隨其緣對,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很多人,是很愿意相信這句話的。而曾經“千夫所指”的長生生物,日前終于有了一個結果。于是,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這句話。
12月11日,*ST長生發布《關于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公告稱,“2018年10月16日,公司主要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因違法違規生產疫苗,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處罰沒款91億元等行政處罰。上述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觸及了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五條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擬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雖然,*ST長生在理論上還有“喘息”的可能,它“可以在收到本事先告知書的十個交易日內提交不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書面陳述和申辯等材料”;但是我們都很清楚,這只是一種程序上的說法。長生生物,距離成為A股首個因重大違法而被強制退市的公司這一歷史性概念,只是一個時間的問題。
世上沒有“如果”,所以我們不必說如果給長生一個機會,它會如何。今天,我只想說:長生生物,從此不見!
當然,這并非惡意,而是一種也算美好的祝愿。
其實,長生生物退市的鐘聲敲響的時候,它的意義還是非常之大的。
首先,對其他上市公司的警示。
有時候我就想,《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2018年11月修訂版)等規定,就像是為長生生物“量身定制”的。
雖然某種程度上是“亡羊補牢”,但“為時未晚”。
至少,對其他上市公司有一個巨大的警示作用。
我想,面對《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2018年11月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2018年11月修訂)》,一些上市公司應該會感覺“如履薄冰”的。尤其是,那些涉及民生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這些文字,應當被銘記。
第二,對股市和股民的最好“安慰”。
一直以來,我就認為,中國股市“退出”的公司太少了。而想要塑造股市的嚴肅,讓股民重拾信心,把優質公司請進來的同時,還要把劣質的公司趕出去,因此“退出”機制的完善是最佳的手段之一。
這一次,長生生物與我們說再見,就是對股市和股民的一個最好的“安慰”。
其實,還有幾家上市公司也應該被強制退市。長生生物的離開,讓我們對此有了更多的期待。
第三,對不負責任炒作的資本是毀滅性的打擊。
A股經常會出現一些非常奇怪的現象,一些本來已經毫無希望的股票,往往會被熱炒,而一些人還甘于追隨。比如,之前的樂視網,經常莫名其妙的漲停。
如果說樂視網曾經的漲停,是不少人對賈躍亭的汽車還心存希望的話,那么長生生物在11月16日停牌前的數個漲停,就讓人莫名其妙了。你可以投機,但這種投機也要投嗎?我很難理解那種心態。
不過,《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的發布,讓這些人斷了“念想”。這,對炒作的游資是毀滅性的打擊。
也許,今后這樣的事情會越來越少。
從這三點看,長生生物也算給中國股市留下了一點點意義。
當然,對于長生生物的即將退市,我感覺還略微有些不足。
根據*ST長生《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及相關人員收到<市場禁入決定書>的公告》顯示,“對長生生物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高俊芳、張晶、劉景曄、蔣強華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張友奎、趙春志、張洺豪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對劉良文、王祥明、徐泓、沈義、馬東光、鞠長軍、萬里明、王群、趙志偉、楊鳴雯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對高俊芳、張晶、劉景曄、蔣強華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張友奎、趙春志、張洺豪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
看對長生生物罰款所依據的《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60萬罰款已經屬于“頂格”。但是,我還是感覺,與藥監局罰款91億元相比,60萬罰款未免過于微不足道了。
長生生物退市已是必然,那么,未來,長生生物還有機會嗎?
首先,會面臨股民的索賠。
從目前的情形看,即便長生生物退市,股民也不會輕易放過它。《證券法》第69條規定,“發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財務會計報告、上市報告文件、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發行人、上市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長生生物在未來肯定會面臨股民的索賠。而根據報道,針對長生生物的索賠已經在籌備之中。
其次,如果能夠復產,在經營上應該還有機會。但它能夠復產嗎?
長生危機之前,長春長生在狂犬疫苗市場的份額一度達到23%,在流感疫苗也有10%左右的份額。疫苗黑幕被揭開之后,長生生物停產,其市場份額會慢慢被對手填補。不過,填補并不容易。今冬流感疫苗供應曾經一度不足,就能說明問題。
那么,未來,如果長生能夠復產,那在經營上應該還有機會。但它能夠復產嗎?這是個問題。
第三,想要重新上市的話,希望渺茫。
對于某些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公司來說,未來還是有機會重新申請上市的。
《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2018年修訂)》第十條規定,“公司因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其股票被本所終止上市后”,如果符合“實施辦法”的一系列規定,可以申請其股票重新上市。不過,那也是至少三年之后的事情。
但是,也有例外。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2018年修訂)》第八條規定,“公司因觸及欺詐發行強制退市情形,其股票被強制終止上市的,不得申請重新上市。”
前面提到過,長生生物觸及了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五條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而實施辦法第二條中就包含這樣的內容:“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且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那么,即便是能夠復產,長生生物在資本市場還會有未來嗎?我認為,隨著更多真相的浮出水面,希望渺茫。
人生何處不相逢,但我希望,長生生物,從此不見!即便再見,也不應該是以前的長生生物!
(本文作者介紹:專欄作者,首屆世界互聯網大會最佳新聞評論獎得主,iDoNews 簽約專欄作者。)
責任編輯:趙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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