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黃志龍
寄希望于減稅逆轉消費疲軟的趨勢,最后可能會大失所望。
8月31日,全國人大正式發布了新一輪個稅改革方案。大多數分析認為,個稅起征點提高、加大稅前抵扣等減稅政策,將使居民消費實現觸底反彈。然而,根據國內外歷史經驗,以“畢其功于一役”的心態,寄希望于減稅逆轉消費疲軟的趨勢,最后可能會大失所望。
前兩次個稅改革未明顯刺激消費
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誕生以來,我國個稅共經歷了6次修訂。但是,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起到比較大的減稅效果的個稅改革是2008年和2011年兩次起征點提高:
第一次是2008年個稅改革,將免征額由每月1600元提高至2000元。從改革效果看,2008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月工資性收入為841.58元,免征額上調至2000元以后,工薪階層納稅人數占全國職工人數比重下降至30%左右,大部分職工收入都在起征點之下。減稅之后,2009年一季度全國財政收入中的個人所得稅收入出現了歷史首次負增長(-0.3%),然而,當年的居民消費沒有任何起色,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和個人消費支出增幅仍出現了大幅回落,直到2010年之后才有所回升。
第二次是2011年個稅改革,將免征額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納稅人群的比重也大幅降低到7.7%。減稅之后的2012年,財政部門的個人所得稅收入連續四個季度大幅負增長,但是,2012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和個人消費支出增速不但沒有回升,反而繼續下探走低(參見下圖)。
減征個稅為何沒有提振消費?
為何個稅改革無法直接提振消費,這需要從個稅對居民消費的影響過程來進行分析。
具體來說,減征個人所得稅無法直接影響消費,而是通過影響一些中間變量,進而對最終消費產生作用。從影響機制上看,個稅一般是通過兩條路徑影響居民消費支出:
其一,個稅可以直接改變可支配收入水平。
通過降低個稅可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新增加的可支配收入,以一定的比例(邊際消費傾向)用于增加居民消費。
其二,個稅通過調節收入分配差距來影響居民消費行為。
個稅改革通過調整邊際稅率、免征額、稅前抵扣等指標來調節收入差距。其中,邊際稅率合理提升將增進稅收的累進性,以縮小收入差距。然而,過高的邊際稅率,卻可能對高端人才激勵和創新能力產生負面影響,同時還可能增加逃稅動機,降低個稅對收入再分配的影響。
更為重要的是,當前我國只是對工薪所得實行高額累進制:最高稅率達45%,而經營所得最高稅率為35%;財產所得(利息、股息、紅利、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的稅率僅為20%;個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一年以上的,股息和紅利所得免稅;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免稅;股票轉讓的溢價所得免征所得稅。
這一結果必然是:個稅淪為“工薪稅”,特別是工薪階層中的中高階層稅負之高全球罕見,企業家和不依靠領取月工資生活的富人反而納稅更低。由此,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與縮小收入差距的方向完全相反,中等收入階層苦不堪言。
現實的數據也表明了這種現象和趨勢,個人所得稅對縮小居民的收入分配和財富的差距效果甚微。我國居民收入基尼系數自2000年首次超過警戒線0.4以來,總體呈現出先攀升后穩定的態勢。2003年至今,基尼系數從未低于0.46,最近三年更是逐年上升,由2015年的0.462升至2017年的0.467(參見下圖),財政部門的個稅收入快速增長與收入分配差距趨勢完全相反。
根據經濟學有關理論,高收入者邊際消費傾向要低于中低收入者,而當過多財富掌握在較少人手中的狀況愈演愈烈時,便會抑制整體居民的消費增加。
雖說高收入者也在豪車、高端白酒等高層次消費領域有所貢獻,但相比那些規模更加龐大的中低收入“長尾人群”,他們對于整體居民消費擴張的作用,不足以抵消收入差距過大帶來的負面影響。
激活居民消費需要克服哪些障礙?
在其他條件不變情況下,降低個稅對提振居民消費會有一定的促進作用。當前,影響我國居民消費增長的,除了居民稅負過重、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等原因之外,還有以下兩個關鍵障礙:
一是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續回落的趨勢。
從歷史來看,居民消費的增長主要依賴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快速提升,反映到數據上,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與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幾乎是完全同步的(參見下圖)。然而,近年來在經濟增速持續回落背景下,居民工資性收入增速顯著下滑,這使得今年上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名義收入增速已回落到7.9%,實際收入更是降至5.8%,低于GDP的增速(6.7%)。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續回落,將成為激活居民消費增長的主要障礙。
二是家庭債務負擔過重對居民消費的擠出效應。
我們來觀察中國居民杠桿率和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增速的變化,二者的反向變化關系較為明顯,特別是在2010年-2017年,居民杠桿率翻了一番,而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增速卻回落到5.9%(參見下圖)。
或許會有人質疑,我國居民部門還沒有經歷一個完整的去杠桿周期,也無法論證居民去杠桿之后消費必然會回升,但是從一般的常識和下文美國的經驗來看,居民債務負擔過高,無疑是居民消費持續疲軟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居民杠桿率可能面臨一個臨界點,一旦超過該臨界點,進一步加杠桿可能對刺激消費適得其反。
下面來看美國經驗,2008年次貸危機前后,美國也呈現了這種居民杠桿率與個人消費支出的典型負相關關系。次貸危機發生后,美國以政府加杠桿、企業和居民去杠桿的方式,實現了經濟強勢復蘇,其中居民部門杠桿率(居民債務/GDP)從歷史高位90%下降到78%(見下圖),這使得居民消費能夠輕裝上陣,近三年來美國個人消費支出同比增速長期保持在3%左右,為美國經濟復蘇和增長發揮了關鍵作用。可以說,美國居民部門去杠桿過程,也是居民消費強勢反彈的過程。
綜合來看,此次減稅可能會對激活居民消費產生一定的作用,但是市場和投資者不應過分樂觀,因為我國的個稅制度并沒有明顯緩解居民收入分配和財富占有的差距過大的問題,再加上對消費增長負面影響較大的另外兩大因素——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回落和居民部門杠桿率高企,指望此次稅改扭轉當前消費疲軟的趨勢是不現實的。
(本文作者介紹: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中心主任、高級研究員。)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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