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 | 李利明
近年來,網上輿論對于金融業的批評指責之聲愈演愈烈,大量聲音已經從客觀的善意批評轉向了不客觀的惡意污名化,特別是在金融機構的相關領導接受審查調查、中小金融機構風險暴露、上市金融機構披露薪資信息之際,對金融業和具體金融機構辱罵、貶低、嘲弄之類的聲音在很多平臺上大行其道,不少評論對于金融業的降薪表現出幸災樂禍,甚至對于金融從業人員的個人悲劇也不乏充滿惡意的點評。
作為曾在金融業工作過十幾年的前金融業者,我想說的是:污名化金融業可以休矣!
客觀認識金融業的社會貢獻
一提起金融業,不少人的第一反應就是:金融業不是實體經濟而是虛擬經濟,只是資金空轉而不創造真正價值。這是一種缺乏基本常識的認知。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是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近代以來,不同時期的強國崛起中,金融業都起到了關鍵支持作用——票據和債券等早期金融革命和阿姆斯特丹交易所造就了17世紀荷蘭的“海上馬車夫”黃金時代;英國光榮革命之后議會特許成立英格蘭銀行和公債發行方式變革,開創了強大的金融業,為之后“第二次百年戰爭”中英國戰勝法國提供了關鍵財力支持;美國首任財長漢密爾頓創設美國第一銀行,支持了獨立建國后的美國經濟恢復穩定并走上工業化道路;19世紀后期德國創辦了全能銀行制度,幫助了化工、機電和軍火等不同工業巨頭在第二次工業革命中崛起;日本和韓國創立的主辦銀行制度,促進了兩國“二戰”后的經濟奇跡;風險投資的高度發達以及納斯達克市場的活躍推動了以色列成為當下科技創業創新的沃土……
金融業對中國經濟發展的重大貢獻也得到中央肯定。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金融系統有力支撐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作出了重要貢獻。
日前,英國《銀行家》雜志發布了全球1000家大銀行排名,工行、建行、農行和中行蟬聯前四位,這本身就是中國銀行業國際地位的證明,同時也表明中國經濟在過去幾十年的高速發展,與金融業的發展壯大密不可分——不夸張的說,沒有2023年末461萬億元的金融業總資產,就不會有2023年126萬億元的GDP。
對于不了解金融業的價值和貢獻的人士,建議他們去閱讀陳志武教授的大作《金融的邏輯》、《陳志武金融通識課》和《陳志武金融投資課》。
具體分析金融風險的各種來源
金融風險是中央政府和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話題,也是媒體關注報道的重點事項。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經濟金融風險隱患仍然較多,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不高,金融亂象和腐敗問題屢禁不止。因此,中央要求要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現實中,每當某個重大金融風險事件或者重大金融案件被披露或曝光、某個金融機構發生重大虧損、某個信托產品或者資管產品暴雷、某個高風險金融機構被接管或者托管,網上都會有很多聲音在說金融機構“爛透了”、“風險太高了”、“不安全了”,認為金融業不但沒能創造價值,反而給經濟社會造成了巨大風險和損失,真是不可原諒。這些聲音的傳播擴散甚至會引發公眾對金融機構的恐慌,導致真實的金融風險發生。
的確,當下金融業的風險不容忽視,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壓力很大。但是,金融機構本身就是經營風險管理風險的機構,金融風險不可避免更不能消除。我們需要分析當前金融風險的主要來源,進而考慮如何從源頭上極大緩解和降低部分風險。
當下金融機構的風險大致來自幾個方面,一是大家都關注傳播的金融機構管理層違法犯罪造成了重大損失,或者大股東通過內部人士把金融機構掏空,如賴小民之于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張偉之于錦州銀行、呂奕之于五家村鎮銀行等;二是地方政府要求金融機構支持當地實體經濟和具體企業或項目,特別是要求當地城商行和農商行為重點企業提供貸款支持,如果企業由于產能過剩或者經營不善而倒閉,這些貸款就成為了銀行的不良資產;三是金融機構自身風險管理能力不足或者主要負責人盲目擴張,或者對分支機構的管理不善,導致了很多貸款或者投資項目不謹慎或者存在腐敗行為,最終產生重大風險和損失;四是由于金融機構響應號召,為了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而為民營企業紓困、為風險較高的小微企業提供普惠貸款、為“六保六穩”等提供金融支持,最終出現了一定規模的“政策性”客戶違約損失;五是由于宏觀經濟增速下滑和企業經營狀況不佳,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出現普遍下降,部分行業由于政策或者市場原因而出現了行業性風險,無論是貸款違約還是股價暴跌,都導致了提供債權或者股權支持的金融機構風險增加,或者金融產品出現虧損,等等。
我們對各類金融風險初步分析就可以看出,有些金融風險與經濟和金融環境、政策要求、政府干預等情況有關,有些與金融機構自身的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有關,有些是一些“壞人”違法犯罪的結果。面對不同情形,各方不能一味指責金融機構或者從業人員不負責任,而要具體分析風險產生的原因并提出改進改正完善措施,共同參與金融風險化解,從而降低金融業的整體風險狀況,如:如何改進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避免內部人控制或者大股東侵占?如何減少地方政府對其控股金融機構進行業務和經營的不當干預?如何通過加強監管來促進金融機構提升風險管理水平、限制其高風險行為?在經濟大環境壓力下,金融機構如何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等。
理性看待金融業的薪酬待遇
每當上市金融機構發布年報時,高管薪酬和員工平均薪酬就成為媒體報道和網上熱議的話題,兩者排名最高的金融機構及領取高薪的金融高管就會成為眾矢之的,甚至成為網暴對象。金融機構降薪的媒體報道在評論區往往會贏得很多叫好聲,有些評論認為降的還不夠,認為金融沒什么技術含量,拿個民工的待遇就行了。甚至有經濟學家也稱“金融業降薪不是懲罰性的,而是為了降低金融業吸引力,轉向發展制造業”。
部分金融機構的確存在薪酬不合理的情形,最典型的就是部分銀行管理層的薪酬與其盈利狀況不匹配,有些基金公司等機構從業人員的薪酬與他們為客戶創造的價值不匹配。針對這些情形做出調整勢在必行,但并不能據此得出“金融從業人員待遇過高”或者“金融業就不應該有這么高的待遇”的普遍結論。金融業是資本、技術和人力三者都密集型的行業,僅就人力資本而言,且不說一流的金融家像鍍金時代摩根財團的約翰·摩根(老摩根)、二十世紀70-80年代花旗銀行的沃爾特·瑞斯頓、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之后摩根大通的杰米·戴蒙這些頂級金融家給本機構以及美國金融業創造的價值和帶來的貢獻。各類金融機構的眾多決策者,如果通過清晰戰略為公司指明了方向,通過科學決策給公司降低了風險、避免了暴雷,這難道不是創造價值嗎?在廣大金融從業人員中,除了高學歷和高人力資本的標簽外,金融科技需要熟悉金融與科技的專業人才、風險管理需要量化計算和建模分析的專業人才、項目評審需要了解不同行業業務特性和風險特征的各類專家、金融市場交易需要數學或者物理學背景的“寬客”,等等。可以說正是因為金融業匯聚了大量不同行業、不同背景和不同領域的專業人才,才能夠把金融資源有效配置到實體經濟最需要、最有前景的領域和具體項目,才能夠有效識別不同客戶的風險以避免資產質量惡化,才能夠熟悉新興產業的發展前景而敢于對初創企業提供風險資本支持。這樣的專業人才難道不應該基于他們為客戶和本機構創造的價值和貢獻而給予應有的待遇嗎?
此外,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早已完全實施市場化薪酬體系,出現風險的分支機構,從管理層到普通員工的待遇都會很差甚至慘不忍睹,實際收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情形并不罕見,這就是市場競爭的正常結果。
如果通過某些方式強行壓降金融機構的薪資水平,進而讓金融業的吸引力下降,結果一方面是各類專業人才離開,導致金融機構無論風險管理還是項目評估、行業分析等方面的專業能力下降,風險增加、盈利下降,最終損害金融機構的正常經營狀況,進而損害其為實體經濟、為客戶提供服務的能力;另一方面是留下的金融從業人員由于激勵下降而選擇“躺平”消極怠工、不再勤勉敬業,只想著“盡職免責”而不再考慮如何為本機構及社會創造價值,這最終會導致整個金融業的僵化和喪失活力,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水平進一步下降。
面對污名化,金融機構能做什么
當前中國金融業的問題,不是很多網上聲音所說的“金融業占GDP的比重過高了”、“應該限制金融業的擴展”、“讓金融從業人員成為金融民工”、“讓金融業不再有吸引力”等等,這種零和博弈的認知沒有考慮到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沒有認識到金融業衰落了對經濟造成的巨大負面沖擊,不會想到從民粹主義立場出發的“均貧富”只會導致全社會人力資本的錯配和損失,并不會給其他行業或領域創造更多的價值。
金融機構面對自身暴露出的風險、問題與不足,面對污名化的聲音,不能保持沉默或者用普遍降薪來緩解聲譽壓力,而應考慮采取哪些有效措施來提升金融服務能力、風險管理水平和資源配置效果,從而讓金融業更加強大,進而更有效的進行資源配置,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高質量服務,并將這些措施傳播出去,慢慢影響媒體和公眾的看法,逐步擺脫被污名化的聲譽。
金融業需要做且能夠做好的事情還有很多,如:
做好金融機構“講政治”、“顧大局”工作的信息披露。除了做好貫徹落實中央政策、做好“五篇大文章”的宣傳之外,還可以定期披露開展對經濟和社會有利但難以盈利的高風險業務情況、為高風險的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服務的數據、為了維護社會穩定而減免及核銷的貸款狀況等信息,金融機構將這些業務分列出來,一方面讓社會各界對于金融機構這方面的社會貢獻有充分了解,另一方面在這類業務產生損失時媒體和公眾也不要一味質疑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能力。
明確金融機構各級負責人的考核提拔標準。很多網上聲音都在批評金融機構人員提拔標準不透明,經常提到某些負責人在某個崗位工作時間不長、各項業績指標很普通卻能獲得快速提拔,從而導致內外部的普遍不滿,認為存在暗箱操作和腐敗。金融機構可在官方平臺或者年報中詳細披露一定級別的負責人獲得提拔的原因,無論是政治意識到位還是業務發展出色,都做到公開透明;地方各級組織部門在考核選拔當地金融機構高管時,也將緣由公開披露。這樣就能夠把激勵真正落在實處,引導金融機構的各級管理人員按照這一導向開展工作,以達成相應的目標從而實現晉升,并能夠讓媒體和公眾相信金融機構人員變動的公開透明。
建立起市場化的薪酬體系并對外公布。金融機構當下需要做的,不是在各種壓力下的普遍降薪,更不是搞成基于級別發薪的大鍋飯,而是要認真檢視原有薪酬制度下產生了哪些扭曲和不公、造成了對客戶利益的不當損害、導致了資金和資源配置的哪些不合理、造成了哪些短期行為和風險隱患,然后在監管、媒體和公眾的監督下,進行薪酬制度改革并對外公布。基本原則應該是實現從管理層到各級從業人員,其收入與長期貢獻和風險狀況掛鉤、與金融機構為客戶和社會創造的價值掛鉤。如基金業可以按照《黑天鵝》作者塔勒布所說的“風險共擔(skin in the game)”原則推動收費標準和薪酬體系改革,基金公司將所收取管理費的90%以上等比例投入到其所管理的基金中,并通過遞延方式確認收益和發放獎金,真正將收入建立在與客戶共擔風險、為客戶創造價值的基礎之上。
還想說一句,面對網上彌漫的污名化聲音,金融機構既要高度重視也不能被完全裹挾,守住底線不為所動可能是更好的聲譽風險應對方式。當年我處置一起員工言論不當引發的重大聲譽風險,對該員工嚴肅批評并要求其鄭重致歉的公告發布后,面對網上大量留言評論“這種人還不開除,留著過年呢?!”,我對領導說:如果我們公告把這名員工開除了,網上會有評論說‘這樣的人還不把他抓起來!’;如果我們公告已報警,網上還會有評論說‘這樣的人就該拉出去槍斃!’,我們能被這些網上聲音牽著鼻子走嗎?!”
面對網上彌漫的污名化金融業之聲,我不由想起了法國心理學家古斯塔夫·勒龐的那本名著。
(本文作者介紹:北京道譽聲譽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原民生銀行辦公室新聞宣傳處處長。)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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