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 | 莫開偉
2024年1季度,經過近1年的新一輪國家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絕大部分省(市)以縣級人民銀行支行并入當地市級金融監管分局,成立縣級監管支局(辦事處)而告一段落。目前縣級人民銀行的人(除了退休員工暫時在人民銀行發工資之外)、財、物也已全部劃歸當地金融監管分局,不少已開始在地方金融監管分局領取薪水,各項工作開始正式按照監管部門既定的工作方針開始有節奏地運轉。
始于2023年初的這輪新的國家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是一場聲勢浩大的、驚心動魄的“馬拉松”的改革;現在回顧起來,中國各領域的改革沒有任何一項改革是輕松的,都是各方權力與利益極力角逐的結果,國家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也不例外。
網民朋友清楚地記得,從2023年3月7日下午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宣布在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會員基礎上組織國家金融監管管理總局、將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這一莊嚴時刻開始,各有關部門就開始進行了緊鑼密鼓地籌劃與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工作。
改革在最高層面,進行得還是比較順利,推進速度也非常之快,5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就在北京金融街15號正式揭牌。國務院副總理何立峰,原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原證監會黨委書記、主席易會滿,以及國家金監總局黨委書記李云澤、相關領導、工作人員出席揭牌儀式,黨委書記李云澤首次亮相,這就是中央層面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成果基本結出。
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在中觀層面,還是經過充好醞釀和精心準備的,也耗費了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推行者不少的精力。在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掛牌63天之后的7月20日上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31家省級監管局和5家計劃單列市監管局、306家地市監管分局統一掛牌,標志著金融監管體制改革邁出重要的步伐,取得階段性成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派出機構掛牌后,派出機構官網也相應更新,各派出機構負責人也同步明確。
由于中央層面與省級層面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牽涉到的具體人員劃轉與財產分割等方面的事情很少或幾乎沒有,改革推進比較順利,也沒有太多的障礙,可到市縣級層面的改革就是兩回事了。因為要涉及到具體的人員和財產,財產倒好辦,都是國有財產,上面一句話全部劃歸剛組建的金融監管分局就了事了,可到具體人員就有些犯難。
比如,原來當地市級人民銀行派到下面縣人民銀行支行掛職擔任行長、副行長以及其他職務的員工是否能調回分行工作,讓他們留在縣人民銀行整體劃轉到新組建的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縣級支局,他們是否愿意,這既需要征求他們的意見,又要看上面的精神,結果是上面要求人員除了保留縣級人民銀行辦事機構的不動之外,其余一律劃轉金融監管總局縣級支局;這樣人員去留“一刀切”之后既快也不會留下“后遺癥”。可是即便如此,人民銀行市級分行與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市級分局在人員劃轉上也是經過多輪磋商和反復的醞釀,才最后做出決定的。
另外,就是劃轉到金融監管機構的人民銀行員工身份轉換也是一個大問題,國家金融監管系統的工作人員沿襲原來中國銀行保險監管管理委員會的身份,即參公單位,員工都是準公務員身份,而人民銀行市縣一級實行的都是行員身份,若劃轉到國家金融監管機構工作,必須確立其公務員身份才行。于是按照國家人社部以及公務員局有關要求,人民銀行改革之后本身就屬于公務員,市級人民銀行以及縣人民銀行員工身份需要轉換,于是又要進行公務員身份轉換考試,這個籌備過程又等了幾個月,直到今年1月底才進行人民銀行員工轉公考試,這場考試轟轟烈烈,不少員工內心焦慮,擔心自己考試通不過而轉變不了身份,考試結果還是出人意外,除了只有少數員工不能通過考試之外,絕大部分員工都通過了考試,這也說明這場轉公考試也不過只是一種形式,內容應該比較簡單。當然,在很多人看來,這樣的考試其實意義不大,原本人民銀行員工的基本素質都不錯,絕大部分是通過各種考試進入的;且碰到機構改革,身份可以自動轉換就可以了。
人民銀行市縣員工身份轉換考試完成之后,基本可做到將要劃歸國家金融監管系統工作的人員可以整體劃轉,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改革又拖了兩個縣,據說可能是在改革過程中,市級人民銀行與市級金融監管機構在一些問題上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比如接受人員是否包括退休人員、財務管理、財產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不少矛盾,但盡管如此,“求大同存小異”,以國家金融事業為重,最終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在各方努力之下,總算是基本接近尾聲,目前縣級人民銀行員工除了退休員工暫時在人民銀行發工資之后,其他需要并入金融監管機構的在崗員工全部劃歸市級國家金融監管機構,4月份就開始在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地(市)分局領取薪水,正式成了國家金融監管機構的“兵”了。
2024年4月1日成為了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重要“分水嶺”,從4月1日開始,全國除保留少量縣級人民銀行辦事處之外,全國1761個人民銀行縣級支行有約1600個被撤銷,絕大部分員工成建制地劃歸各地的國家金融監管分局,全部人員約4萬人左右,這意味著全國人民銀行系統近13萬人有約三分之一左右劃歸到了新成立的國家金融監管機構地市級分局工作。
新一輪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有了階段性“成果”,但仍然還沒到最終的結果,因為這還只是金融體系內部的改革整合,與地方金融監管機構或體系的整合包括監管業務或人員等方面到底如何操作、何去何從,尚無定論。
然而,眼下“成果”對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以及地(市)縣履職金融監管職能而言,將產生極大的推動效應,在很大程度上可提振我國金融監管事業的“興旺度”。目前而言,至少可顯現三方面金融改革的優勢或成效:
首先,穩定了金融監管隊伍,消除了各種“等觀望”心態,讓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終于落地。因為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時間的確拉得有點長,在很大程度上消耗了金融監管改革的“耐心”和精力;而縣級金融監管機構的確立,使整體金融監管改革的疲乏感覺一掃而光,從此之后隊伍有了,金融監管部門的工作也就有了承載的力量,監管機構的底氣也就足了,市級金融監管分局以及縣級金融監管支局(辦事處)便可依規開展對地方的金融監管活動了。
其二,增強了監管實力,整合了金融監管資源,推動了金融監管到位。之前,縣一級金融監管機構沒有成立,都是市級金融監管部門負責統一履行監管職務,出現力不從心、鞭長莫及和監管反映遲緩、反應不靈敏、監管不及時到位等現象都是常態。從今之后,這種局面將一去不返,縣級人民員工的加入,極大地充實了市縣級監管部門的力量,使金融監管隊伍“兵強馬壯”,消除了金融監管內耗,整個監管隊伍的戰斗力、反映力等都將大大提高。尤其是之前在不少金融業務上與人民銀行存在交叉重疊監管的“兩張皮”現象,難免出現監管扯皮,既增加了監管成本,也讓被監管機構無所適從,甚至會出現“有利可”的事情雙方掙著監管,“無利可圖”的事情相互推諉,使一些金融亂象沒有得到徹底有效的根治,今后這種金融監管不適的現象將會從我國金融監管中徹底銷聲匿跡。
其三,延伸了監管觸角,消除了監管真空,使縣級金融市場亂象將無處遁形。之前,市級金融監管機構雖然履行了對銀行金融機構以及保險機構的監管,但縣一級金融領域沒有金融監管機構,基本處于一種監管“真空狀態”,使縣級金融市場出現了一些金融亂象或苗頭性金融問題,難以被及時發現;甚至有些問題,雖然有市級金融監管機構的現場檢查,但大都流于形式,一些問題總是年年查,年年舊問題而年年沒有得到解決,使被監管金融機構成了“老油條”;尤其是一些問題可能在查處上還要受到來自縣級地方政府部門干擾,難以真正將監管的重板打在縣級金融機構違規違法經營的“屁股上”。而此次縣級金融監管機構設立之后,有監管隊伍隨時瞪著,金融機構一有風吹草動便可及時感知和發覺,便可立即采取監管措施,將問題及時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其“坐大”而給地方金融穩定埋下安全隱患。
改革沒有回頭路,也不會一勞永逸;改革沒有十分完美,只有更加完善,回顧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之路,從人民銀行分離成立銀監會、再從銀保監會到現在的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沒有一次改革是輕松的,都要經歷陣痛和付出代價;但無論如何,金融改革只要能推進我國金融業發展、不斷遏制我國金融市場亂象和不斷化解我國金融風險以及確保我國金融業穩健運行,就是正確的金融改革。同樣,金融改革也沒有完成式,只有進行式,未來的金融改革依然充滿很多不確定性,任重道遠,但我們有理由相信,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只會越來越適合我國金融業發展的現實需要和全國民眾的期盼!
(本文作者介紹:知名財經評論人、獨立經濟學者)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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