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 | 莫開偉
8月17日,央行發布《2023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簡稱《報告》);在該《報告》里首次專欄討論《合理看待我國商業銀行利潤水平》,指出“商業銀行維持穩健經營、防范金融風險,需保持合理利潤和凈息差水平”。央行表示,由于市凈率等原因,A股銀行通過外援渠道補充資本的能力較為有限,因此維持一定的利潤增長是內源補充資本的重要方式。
央行首提商業銀行“合理利潤”,其實向全社會釋放出了非常積極的信號,充分表明了對商業銀行利潤水平的理解和支持,對于當前全社會一再呼吁銀行“減費讓利”進行了有效回應,提醒全社會對商業銀行利潤保持一種理性看法。
簡單地說,所謂商業銀行“合理利潤”就是商業銀行在一個會計年度之內通過組織存貸款業務、開展中間業務等所獲得的經營收入抵減各種支出之后節余下來的收益,這種收益正好等于社會平均利潤;且這種收益能夠滿足商業銀行補充資本、核銷貸款以及其業務經營損失和擴大資產經營規模等方面的需要;同理,商業銀行獲得超過社會平均利潤幾倍高或低于社會平均利潤就不是“合理利潤”,會對實體企業發展以及銀行自身經營安全帶來影響。
那么,央行在《報告》里提出的商業銀行“合理利潤”意味著什么?從當前我國經濟金融運行現實看,可從三方面正確理解和把握商業銀行的“合理利潤”。
當前商業銀行為我國實體企業與經濟發展所付出的努力已夠大了,自身盈利能力在下降,利潤在減少,全社會不能再過度指望或苛刻要求商業再大幅“減費讓利”。
眾所周知,自三年疫情以來,我國商業銀行為響應中央政府以及金融監管部門提出的為實體企業“減費讓利”政策,積極推行優惠金融政策:商業銀行貸款利率大幅下降,各種中間業務收費水平也大大降低,商業銀行利潤也大幅減少,三年疫情為實體企業“減費讓利”總額逾萬億元。商業銀行正是在這樣一種自我犧牲和甘于奉獻的經營理念下,使得經營各方面都出現了下滑跡象:一是貸款加權利率一再下降,截至今年6月,新發貸款加權平均利率較一季度末下降15基點至4.19%,新發貸款利率繼續下行;另外企業貸款利率筑底,新發企業貸款加權利率為3.95%;二是貸款息差不降收窄,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凈息差為1.74%,僅為美國商業銀行3.31%凈息差的53%;且據利率自律機制發布的《合格審慎評估實施辦法(2023 年修訂版)》,監管對銀行凈息差“合意”標準為1.8%以上,我國商業銀行凈息差已跌至臨界線以下,顯示盈利水平相當之低。三是各種監管數據均呈下降態勢。據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披露,2023年上半年,商業銀行累計實現凈利潤1.3萬億元,同比增長2.6%,增速較去年同期下降4.5個百分點;平均資本利潤率為9.67%,較上季末下降0.66個百分點;平均資產利潤率為0.75%,較上季末下降0.06個百分點。
顯然,要改變目前我國商業銀行這種經營頹勢,需要保持“合理利潤”水平;否則如果沒有“合理利潤”來支撐,商業銀行經營可能難以為繼,全社會對商業銀行“合理利潤”應持理解態度,不能過度解讀。
商業要增強抗風險能力,不斷夯實發展基石,成為真正的金融企業,與國際金融運行順利對接,需要靠“合理利潤”來筑牢我國商業銀行基石,不能再對商業銀行“合理利潤”說三道四。
不容忽視的一個客觀現實是,我國商業銀行是從之前的專業銀行改制過來的,真正實行商業銀行經營的時間不過二十來年,商業銀行無論經營實力還是盈利能力,與國外經濟發達國家商業銀行相比還有很大差距,表現在收入來源途徑狹窄,現代商業銀行機制等方面都有一定缺陷;最為突出的是在補充資本尤其是核心一級資本上,主要靠單一盈利水平來實現,沒有其他更好的途徑和方式,不少商業銀行還面臨著較大的資本補充缺口。而如果銀行不能靠利潤來補充資本,則貸款投放能力以及信貸規模擴張等都會受到較大的制約,也無法持續滿足實體企業不斷增長的合理信貸需求,中國經濟復蘇有可能放緩,完成經濟增長任務也有可能會落空。
而當前,我國商業銀行補充資本的能力不是在提高而是在弱化。因為據國家金融監管管理總局發布的2023年2季度監管指標顯示利潤總額、平均資本利潤率以及平均資產利潤率等都在下降,這反映了當下商業銀行嚴峻的經營現實,這種局面亟需改變。
還有最近央行強調“統籌協調金融支持地方債務風險化解工作”,需要商業銀行在本輪化債過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而對部分存量地方債務進行展期、降息可能是重要的化債手段,這樣也會直接加大對商業銀行資本的占用。因此,維持商業銀行的盈利水平,既有助于保障銀行自身經營的穩定性,也能夠更好地支持地方債務風險化解。
由此,商業銀行作為經營特殊業務的金融企業,要想真正按照市場化經營方式運作,追求經營利潤亦屬天經地義之事;尤其是增強經營抗風險能力,讓我國商業銀行有能力參與國際金融競爭,實現真正的現代商業銀行經營,必須要靠“合理利潤”來墊基。全社會對商業銀行追求“合理利潤”應持包容態度。
商業銀行要提高社會形象和聲譽,需要不斷給股東以分紅回報,如果沒有“合理利潤”,未能實現按時給投資者分紅,則商業銀行整體經營也將難以為繼,全社會不能再對商業銀行“合理利潤”評頭論足。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絕大部分都成了上市銀行,即便沒有上市也進行了股份制改造按照商業銀行模式在經營運作。由此,無論是上市商業銀行還是尚未上市商業銀行,除了幾大國有商業銀行之外,大都是企業控股和民眾個人參股的商業銀行,這些參股的企業和個人都是投資者;而對投資者產生投資吸引力和興趣的是要靠每年的股本分紅,而銀行分紅的來源靠的就是“合理利潤”;如果沒有“合理利潤”,商業銀行從來不給投資者分紅,投資者肯定會用腳投票,則上市商業銀行的股價肯定會一落千丈,上市的牌子也有被摘除的可能,商業銀行的融資也將會枯竭,經營也將難以持續。
因此,商業銀行是金融企業,是企業就應按照市場經營的規則來操作,尤其是上市企業就更應該按照上市規定的相關制度來規范運作;也就是說,銀行的利潤除了補充資本以外,還需要向股東進行必要的分紅。同時,資本充足不僅是約束銀行投放信貸的重要指標,且資本緊缺還會限制銀行支持實體經濟的能力。
顯然,商業銀行保持合理的利潤和凈息差水平十分必要,只有擁有了“合理利潤”,我國商業銀行才能遠離經營困境,也才能不斷煥發出蓬勃的經營活力,最終不斷增強服務實體企業的能力;為此,全社對商業銀行保持“合理利潤”水平不能眼紅。
(本文作者介紹:知名財經評論人、獨立經濟學者)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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