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孫天琦 苗萌萌‘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
文章|《中國金融》2023年第16期
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強調,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已進入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的關鍵時期。金融是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的“助推器”,通過創新完善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引導資金流向綠色項目,能夠推動經濟實現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助力實現雙碳目標。在這個過程中,金融業要用好氣候風險壓力測試這個“監測器”和“儀表盤”,按照國家的統一規劃,把穩工作節奏和力度,統籌好發展和減排關系,既要積極主動作為,又要警惕“擠兌式去碳(De-carbon run)”可能帶來的融資突然中斷,科學促進低碳轉型。
氣候變化風險對金融體系具有深遠影響
氣候風險是當前全球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重大威脅
全球升溫導致自然災害發生頻率上升,引發“物理風險(Physical risk)”。2023年3月,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發布了第六次綜合評估報告《氣候變化2023》,指出當前溫室氣體排放處于人類歷史上的最高水平,全球溫度已經比工業化前(1850~1900年)高出約1.1攝氏度。在過去50年里,有記錄的災難數量增加了5倍,經濟損失增加了7倍。洪水、干旱等極端氣候事件的發生頻率已從上世紀70年代每10年711起增加到21世紀每10年3000多起,頻率和嚴重性都在顯著增加。2023年夏季,我國華北、黃淮地區遭遇罕見高溫,全國多個地區出現特大暴雨,再次凸顯氣候變化的嚴峻性。
經濟社會在應對氣候變化過程中,可能因氣候政策轉向、技術革新和市場情緒變化等因素引發“轉型風險(transition risk)”。氣候政策的節奏、力度與經濟發展水平越不匹配,轉型風險越大。例如,綠色標準、機制不完善,可能導致“洗綠(greenwashing,進行虛假綠色投資)”現象頻發;低碳轉型政策過于遲緩,可能引發市場主體“躺綠(green slack,僅停留在喊轉型口號的層面)”,不利于氣候風險應對;低碳轉型政策過于激進,又可能引發“綠色泡沫(green bubbles,市場過度追捧綠色資產)”“擠兌式去碳(對高碳行業的融資斷崖式下降)”等一系列經濟社會問題。這些問題都可能導致產業結構失衡、經濟陷入滯漲、部分人群受困。
氣候風險可通過多種渠道向金融體系傳導
信用風險方面,自然災害及海平面上升將損毀房產等固定資產抵押物,削弱第二還款來源,提高違約損失率(LGD)。低碳轉型過程中部分行業將因成本上漲、產量壓降、碳排放費用增高、消費者偏好改變等原因導致經營困難,違約風險上升。
市場風險方面,股票、債券的估值需考慮發行人受減排政策影響或遭受災害損失情況,同時,能源、資源、工業類大宗商品價格或將受減排政策影響而大幅波動,糧食價格或因災害頻發而大幅上漲。
流動性風險方面,極端天氣、自然災害導致債務人違約、金融機構資產貶值或損毀,消費者偏好的改變也可能導致金融機構持有的“棕色”資產(與綠色資產相對應,即高污染或高碳排放的資產)貶值或面臨拋售,進而導致金融機構可獲取資金少于預期,流動性風險上升。
操作風險方面,自然災害將直接造成金融機構營業中斷和實體資產損毀。低碳轉型過程中,因政策、市場偏好等的改變可能會導致合規和法律糾紛風險上升。
承保風險方面,極端氣候災害頻率和強度上升導致財產損失增加,甚至可能對人類健康產生影響,進而導致保險賠付率上升,對保險產品定價提出嚴峻挑戰。
氣候風險對金融體系和宏觀經濟的影響具有“循環反饋”特點。氣候災害損失將導致信貸收縮,進一步弱化居民與企業資產負債表,影響經濟潛在增速和產出缺口,進而再沖擊金融體系。
管理和應對氣候風險面臨諸多挑戰
盡管國際社會對氣候風險重要性的認識日漸統一,但金融業對氣候風險的有效評估和妥善應對仍面臨很多技術和機制方面的困難。
一是數據基礎薄弱。當前金融業風險計量工具(如信用風險評級、市場風險在險價值等)主要依托歷史數據開發構建,但是氣候風險缺乏有效的歷史數據積累。同時,氣候風險評估需要大量的氣象、地理、生產等數據,與傳統的財務數據和市場交易數據缺乏交集,沒有成熟的收集和積累渠道。
二是評估方法不足。氣候風險具有長期性、廣泛性、異質性等特點,評估、計量、監測的難度很大。對于物理風險,各類別災害和各地域環境差異很大,難以進行統一定量評估;對于轉型風險,在未來較長時間跨度內,人類的生產生活方式和科學技術水平將發生重大改變,這些改變難以定量預估。
三是激勵約束機制尚不成熟。金融機構通常根據風險收益對等原則來適當承擔風險,并通過資本約束和合規要求來制約風險。但是,氣候風險具有很強的“外部性”,風險相關損失主體與受益主體在空間和時間上存在較大錯配,金融機構缺乏經營氣候風險的內在機理,只能通過外部機制來引導和要求其披露、評估、管理氣候風險。受限于可靠的評估手段以及統一的量化標準,目前外部激勵約束機制仍不成熟。
國際社會高度重視氣候風險的管理和應對
近年來,國際組織以及多國監管機構積極引領金融體系評估應對氣候風險,在推進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研究衡量氣候風險的指標體系、設定未來氣候變化情景、開展氣候風險壓力測試、構建氣候風險監管應對框架等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
持續推進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解決氣候風險分析的數據缺口問題
一是金融穩定理事會(FSB)成立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該工作組旨在建立市場主體自愿披露信息的原則和規范,我國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華夏銀行、浦發銀行等均為TCFD支持機構。2017年6月,TCFD發布了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建議,推動市場主體開展信息披露。
二是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IFRS)成立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ISSB著力制定氣候相關的財務報告國際準則,以確保相關披露標準全球一致、可比較,為市場參與者的投資決策提供參考。ISSB得到了FSB、國際證監會組織、二十國集團(G20)財長和中央銀行行長會議等的支持。2023年6月,IFRS發布《可持續披露準則第1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可持續披露準則第2號——氣候相關披露(IFRS S2)》,建議企業從治理、戰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四個維度披露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使投資者或公眾能夠據此評價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對企業價值的影響。準則還對11個行業、68個細分行業提出了特定行業的披露要求。對于金融業,包括資產管理、商業銀行、保險三個子行業提出了采用范圍三計量溫室氣體排放的框架(除了金融機構自身碳排放外,還包括投融資活動所導致的碳排放)。與此同時,準則還要求披露主體開展氣候風險壓力測試,以評估其應對氣候風險的能力。
三是2023年G20發起數據缺口新倡議。其中一個工作組專門致力于彌補氣候風險相關數據缺口。新倡議強調要使氣候風險官方統計數據更加廣泛、詳細、及時和國際可比,彌合數據缺口將有助于應對氣候變化危機。
在各方推動下,主要經濟體和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氣候相關信息披露。美國、英國、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等14個經濟體的金融監管部門已著手制定氣候相關披露要求或指引。金融機構主動披露氣候相關信息也取得積極進展,近五年來,在年報、財務報告中按TCFD建議的方式披露氣候相關信息的TCFD成員機構比例從45%提升到75%。2021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鼓勵有能力、有意愿的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環境信息披露工作,幫助金融機構識別、量化和管理環境相關金融風險,提升金融機構氣候與環境風險管理水平。
研究衡量氣候風險的指標體系,為量化氣候風險提供基礎
FSB于2022年4月成立了氣候脆弱性和數據工作組(CVD),主要負責評估氣候脆弱性對全球金融體系的影響,重點關注跨境和跨行業的影響。目前,工作組已初步提出量化氣候風險的指標,開發了評估監測模板,2023年CVD的工作聚焦于進一步優化對氣候脆弱性的評估,提升數據顆粒度、擴展數據范圍,覆蓋更多類型的金融機構,使用基于情景的風險度量指標,更前瞻性地開展評估。
構建氣候風險宏觀情景,供各經濟體用于開展氣候風險壓力測試
氣候風險涉及氣象學、地球物理學、化學、經濟學、統計學等多個領域,交叉性極強。為了給全球氣候風險分析評估提供統一的參照坐標,中央銀行與監管機構綠色金融網絡(NGFS)專門設立宏觀情景工作組,致力于開發用于氣候風險分析的情景。
NGFS發布的氣候情景已成為全球中央銀行和監管機構開展氣候風險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的重要參考。工作組將氣候模型與經濟模型相結合,設計出6種氣候情景:“2050年碳中和”(升溫控制在1.4度,全球立即且順利采取行動);“升溫低于2度”(升溫控制在1.6度,全球立即且順利采取行動);“分化碳中和”(升溫控制在1.4度,立即行動但各區域有差異);“延遲轉型”(升溫控制在1.6度,延遲采取行動);“國家自主貢獻”(升溫將達2.6度,按目前各國承諾的政策行動);“現行政策”(升溫將超過3度,基本不采取行動)。情景包含了經濟增長、碳排放量、主要行業產量、能源消耗量、能源和碳排放價格等較豐富的指標體系。
探索開展壓力測試,前瞻性評估氣候風險對金融體系的可能影響
截至2022年末,全球約36個經濟體的金融管理部門開展了氣候風險壓力測試。從測試對象看,參試金融機構以銀行為主,部分經濟體還覆蓋保險機構和養老基金。從測試風險類型看,絕大多數經濟體著重分析轉型風險對金融機構信用風險的影響,部分經濟體還分析轉型風險對市場風險的影響,或物理風險對承保風險的影響。從測試的時間期限看,多數經濟體評估的時間期限為30年,以反映氣候風險的長期性。部分經濟體為保證數據預測的可靠性,測試期限較短。從壓力情景看,大多數基于NGFS的情景假設開展分析,部分經濟體在NGFS情景基礎上,結合本國實際情況進行完善。從資產負債表假設看,出于數據的一致性與可靠性考慮,多數國家采用靜態資產負債表假設。從測試結果看,各經濟體受氣候風險影響的貸款敞口一般在20%以內,高碳行業比重高的資產組合會受到更大影響。大多數測試發現宏觀經濟波動有限,對金融穩定性的影響整體可控。
受限于數據和模型缺口,氣候風險壓力測試方法仍有待完善,各國測試結果尚不具可比性。目前各經濟體氣候風險壓力測試主要是評估金融機構氣候風險敞口、了解金融業務可能受到的沖擊、增強金融機構對氣候風險的管理意識。這些壓力測試數據基礎仍較薄弱,所構建的模型對未來情景下損失的估計準確性較低、差異很大,測試結果之間難以比較。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也積極將氣候風險壓力測試納入其對成員國的金融體系穩健性評估框架(FSAP)。2022年7月,IMF發布《FSAP的氣候風險分析方法》,介紹了IMF在FSAP框架下為評估氣候變化對銀行業影響所做的探索,闡述了如何對FSAP標準的風險分析方法進行修改來納入氣候風險。目前,英國、菲律賓、南非、瑞典等國的FSAP中已涵蓋了對氣候風險的分析。
研究構建氣候風險的監管應對框架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成立了氣候相關金融風險工作組(TFCR),下設3個工作小組,分別負責研究如何在銀行資本和流動性等監管要求(對應第一支柱)、監督審查流程(對應第二支柱)、披露要求(對應第三支柱)中納入氣候相關金融風險。目前,第一支柱方面,2022年12月發布了《氣候相關金融風險常見問題解答》,對當前風險計量中如何捕捉氣候相關金融風險進行解釋說明,敦促銀行在現行框架下將氣候風險納入風險管理。例如,銀行在盡職調查過程中應考慮氣候風險對交易對手的影響。第二支柱方面,發布了《氣候風險相關金融風險有效監管原則》,從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評估等方面提出了18條指導性原則,是對氣候相關金融風險開展微觀審慎監管的重要指引。目前,歐盟、英國、澳大利亞、新加坡、中國香港、巴西等經濟體金融管理部門均已發布氣候風險監管指引,指導轄內金融機構建立有效的氣候風險管理體系。在第三支柱方面,BCBS在推進信息披露和市場約束相關工作,已明確了相關要求的關鍵問題,正在分析備選指標及其可行性。
NGFS也成立了監管工作組,研究制定氣候相關金融風險的識別和審慎監管指引。工作組分別于2020年和2021年發布《監管指引報告》及進展報告,建議開發氣候風險監管工具箱。例如,要求金融機構董事會匯報如何落實監管期望、要求金融機構加強風險管理和內控流程、在計算資本要求時考慮氣候風險因素、降低對氣候風險較高業務的風險敞口等。目前,工作組正在討論如何在監管框架中考慮金融機構轉型計劃。
中國人民銀行探索開展氣候風險壓力測試
氣候風險缺乏可借鑒的歷史數據,針對的風險期限超長,傳統風險計量工具難以發揮作用,壓力測試是評估氣候變化和經濟轉型沖擊的有效手段。中國人民銀行穩定部門于2021年搭建氣候風險壓力測試框架,并與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合作,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國內銀行機構探索開展氣候風險壓力測試。
針對重點排放行業開展轉型風險敏感性壓力測試,評估重點排放行業轉型壓力對金融體系的影響
2021年,人民銀行組織全國23家主要銀行開展第一階段氣候風險壓力測試。先針對火電、鋼鐵、水泥三個高碳行業,分析在引入碳排放付費機制的情況下,從2021年到2030年相關企業因成本上升導致貸款違約概率上升,進而影響銀行資本充足水平的情況。為保證審慎性,測試還假設行業無技術進步、單一企業對上下游均不具備議價能力、資不抵債企業無還款能力。在風險傳導具體路徑方面,按照“1套機器學習算法、21個行業模型”首次建立非金融企業違約概率的基礎模型,參試銀行采用內部評級模型,逐戶、逐年測算企業違約變化。2022年,擴大測試行業覆蓋范圍,納入有色金屬、航空、石化、化工、造紙、玻璃等行業,組織銀行進一步開展敏感性壓力測試。
兩次測試結果顯示,碳排放費用的上升對于不同行業的影響程度不同。對于碳排放強度高、資產負債率高的行業,部分企業還款能力將明顯惡化。然而,因參試銀行對高碳行業風險暴露有限,參試銀行整體資本充足水平受到的影響較小。
針對重點省份開展轉型風險敏感性壓力測試,評估轉型壓力對不同區域的影響
2022年,人民銀行穩定部門結合區域經濟結構和轉型政策,組織部分省份銀行開展氣候風險壓力測試,對比分析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轉型對不同區域銀行體系的影響。
從測試結果來看,參與測試的省份的銀行業整體對于碳成本上升具有較強的風險抵御能力。選擇的參試地區是最典型地區,但是電力、鋼鐵、建材、有色金屬、航空、石化、化工、造紙八個重點排放行業貸款余額占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不高。碳排放成本上升對于八個行業貸款質量形成一定沖擊,但參試地區銀行業整體對于碳成本上升具有較強的風險抵御能力。分銀行類型看,全國性銀行對高碳行業的風險暴露高于地方法人銀行。分地區看,中西部省份銀行對高碳行業的風險暴露略高于東部省份銀行,即使對于同一高碳行業,在壓力情景下,中西部省份企業的違約風險普遍高于東部省份。
試點開展針對轉型風險的宏觀情景壓力測試,系統地評估不同轉型路徑帶來的結構性、交叉性影響
宏觀情景壓力測試旨在全面考察壓力情景下經濟增速、通脹、碳排放量、能源消耗量、主要大宗商品產量價格等多方面因素對實體經濟以及對銀行的影響,對各經濟部門和行業覆蓋較全,且要考量在不同減排路線下各類經濟活動之間的交叉影響。
目前國際上對于宏觀情景壓力測試的探索主要包括兩種方法。一是建模分析法,主要用于金融管理部門自上而下開展的測試。該方法基于宏觀經濟數據或微觀財務數據,構建可計算一般均衡(CGE)模型、投入產出模型或計量模型,研究氣候變化及應對政策對行業和企業的影響。這種方法理論性較強,適于捕捉壓力傳導的一般規律,但對微觀差異難以精確評估,歐洲中央銀行、法國中央銀行等均基于構建計量模型開展了宏觀情景壓力測試。二是調研分析法,主要用于金融機構自下而上開展的測試。該方法由金融機構對企業進行多方面的調查分析,詳細了解未來的技術升級、轉型計劃,具體討論產業和能源結構調整、成本和排放價格變化等對經營將產生的影響。這種方法適于具體分析單個企業的轉型計劃,但缺乏統一性和一致性,加拿大中央銀行組織轄內金融機構基于調研分析法開展了壓力測試。
2023年,人民銀行穩定部門經過探索,初步構建了氣候風險宏觀情景壓力測試模型框架。按照高碳行業、高碳行業上下游行業以及其他行業的不同特點,分類構建風險傳導模型,并組織部分大型商業銀行試點開展測試,目前測試工作正在有序進行。
探索開展物理風險壓力測試,評估氣候災害對金融體系的潛在影響
近年來,全球熱浪、洪水等極端天氣災害發生頻率明顯上升,對物理風險的量化評估日益迫切。IMF(2022)指出,在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由于基礎設施不健全、機構穩健性較差,物理風險造成的損失更為嚴重,尤其是保險制度不完善,將進一步降低其分散災害風險損失的能力。
物理風險分為三個驅動因素:一是氣候變化因子,即極端天氣可能致災的頻率和強度;二是暴露因子,即氣候災害可能影響的實體或系統的地理分布;三是脆弱性因子,即資產暴露于氣候災害下造成的損失。也就是說,單獨的氣候變化或極端天氣并不一定會導致物理風險的形成,必須與暴露因子結合才可能發生風險,進一步與脆弱性因子結合衡量風險的大小。
目前,在全球范圍內,物理風險壓力測試仍是極具挑戰的領域,需要氣象學、地球物理學、經濟學等相關領域的跨界合作。例如,對于氣候變化因子,通常采用全球氣候模型(Global Climate Model,GCM)輸出不同二氧化碳濃度路徑情景下全球范圍內極端天氣發生的頻率、強度、季節性和空間密度的概率分布。由于GCM分辨率普遍較為粗糙(100~300公里水平網格),需要對其進行降尺度處理,采用區域氣候模型(RCM)輸出可供特定國家或區域分析的氣候情景。對于暴露因子,需要結合地理信息,統計各個區域的海拔、地貌、地面實體性質等,判斷相應區域是否會受到氣候災害的影響。對于脆弱性因子,需要獲取自然災害對不同區域造成經濟損失的歷史數據,再結合區域未來發展規劃,綜合判斷氣候災害對資產造成的損失。
對于如何量化物理風險對金融體系的影響,目前主要有以下兩類方法。一是測算直接暴露的影響。極端天氣造成農田、廠房、建筑物等的損失,導致金融機構相應資產的價值下降,違約率上升。例如,歐洲中央銀行將物理風險的損失映射至參試企業的資產負債表,通過企業層級財務指標顆粒數據構建面板回歸模型,以此預測企業債務杠桿率與違約概率。英國審慎監管局(PRA)則強調物理風險對住宅和商用地產的影響,特別是房地產等資產價格對洪澇災害、海平面上升等氣候特征較為敏感,損失進一步反映為金融機構貸款組合違約風險的上升。二是測算物理風險對宏觀經濟的影響,進而對金融體系產生沖擊。例如,IMF對菲律賓臺風災害風險壓力測試中,采用CAT巨災模型估計損失后,通過構建一個DSGE模型評估了資產損失對宏觀經濟金融體系的沖擊。測試結果表明,極端壓力情景下,臺風災害對菲律賓宏觀經濟造成了較大影響,但對銀行體系的影響相對可控。
我國幅員遼闊,地形和災害復雜性、多樣性較高,開展物理風險壓力測試對數據、模型要求更高。人民銀行穩定部門會同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的氣候風險領域專家,對物理風險壓力測試進行了積極研究探索,擬針對臺風、洪水、干旱等我國主要自然災害類型,探索構建災害情景和災害損失向金融機構的傳導路徑。
幾點思考
“雙碳”目標是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金融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天職,在助力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和防范應對氣候風險方面責任重大。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扎實推進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
進一步完善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金融體系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內在要求,是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環節。人民銀行穩定部門在2021年第一次組織部分銀行機構開展氣候風險壓力測試時,發現大部分銀行對于氣候風險的認知很模糊,對于如何量化氣候風險對金融體系的影響更是知之甚少。經過兩年三次組織開展壓力測試,銀行機構對管理氣候風險的重視程度明顯提高。部分銀行主動在年報、ESG報告中披露氣候風險壓力測試結果,還有部分銀行專門設立項目,研究將氣候風險納入本行風險管理框架。
下一步,金融機構應深入理解經濟綠色低碳轉型帶來的機遇和風險,將氣候風險管理納入中長期發展規劃,融入投融資業務全流程,扎實推進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
堅持系統觀念,把穩工作節奏,謹防“擠兌式去碳”
對于金融體系而言,應對氣候風險并非談“碳”色變,要立足我國“富煤、貧油、少氣、多風光”的資源稟賦和傳統高碳行業仍在國民經濟中占據重要地位的現狀,正確看待碳排放密集型市場主體、經濟活動和資產項目綠色低碳轉型的融資需求。尤其是要充分理解2023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于“從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的要求,深入分析高碳行業的碳排放構成,前瞻性研判電力系統轉型對高碳行業的潛在影響,科學合理評估企業轉型風險。
在這個過程中,金融機構要用好壓力測試這個工具,從大局出發,在細處著眼,精確理解國家能源規劃、碳減排和經濟綠色低碳轉型相關政策,按照各行業、各地區碳減排時間表和路線圖,深入分析每一個客戶的轉型前景。在風險承受能力范圍內,科學、理性采取相應措施,不可“運動式”冒進,不可陷入對傳統高碳行業“踩踏式”中斷融資、“擠兌式去碳”誤區,以防造成產業結構失衡、影響能源安全、經濟陷入滯漲、部分人群受困等轉型風險。
將氣候風險切實融入經營管理實際,警惕“洗綠”“躺綠”“綠色泡沫”等行為
當前,ESG的理念很流行,氣候風險的話題很熱門。然而,相比于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傳統風險類別,氣候風險的應對在公司治理、制度體系、獎懲機制、計量評估、報告披露、監督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不少的短板和空白。
下一階段,金融機構需在經營路線規劃、風險偏好設定、業務和客戶準入、規模和限額計劃、定價和準備計提、激勵和制約機制、內外部監督檢查等經營管理的方方面面納入對氣候風險的考量。要將助力綠色轉型和防控氣候風險傳導到具體業務決策和敞口管理中,既不能將綠色轉型停留在報告里,又要避免虛假綠色投資,還要做好風險定價,避免出現有些國家已經發生的“洗綠”“躺綠”“綠色泡沫”“作秀跟風”等現象。
多部門聯動協作共享,抓緊構建我國微觀層面氣候風險大數據基礎平臺
氣候風險應對需要強有力的數據支撐。在物理風險方面,需要精細的客戶和資產地理位置、建筑結構、歷史氣象、地形環境等信息。在轉型風險方面,需要精確的產能產量、排放強度、成品和原料價格、技術升級或轉型發展計劃等信息。這些數據是金融機構此前從未收集和積累的,部分指標甚至相關政府部門、企業也未曾進行過統計。
建立氣候風險基礎數據收集管理機制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各有關部門應聯合建立統一的數據采集標準、報送渠道、校準機制,充分參考大數據和人工智能領域的技術方法,盡快搭建起全國范圍內準確、完整、高顆粒度的氣候風險和綠色轉型數據平臺。
開發、實施適合我國實際情況的氣候風險識別、評估、計量工具,逐步考慮將氣候風險納入審慎監管框架
氣候風險是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高度交叉的領域。盡管地球科學領域、金融風險領域已有成熟的模型和分析方法,氣候風險因研究對象過于復雜廣泛,目前在世界范圍內仍缺乏較準確的評估模型和計量方法。
在轉型風險方面,當前使用較多的是可計算一般均衡模型(CGE)、綜合評估模型(IAM)、投入產出分析、回歸分析等模型,盡管這些模型復雜程度較大,但均不能對具體行業或商品的影響給出較精確一致的估計。在物理風險方面,各類氣候災害的發生機理和損失類型差異極大,目前物理風險評估通常僅能針對一個區域一種災害進行,對長時間跨度、各類別災害、各地域范圍物理風險的整合評估還少有問津。
氣候風險管理工具是一個亟待創新的領域,隨著氣候風險基礎數據的不斷夯實,基于復雜網絡、動態模擬等方面的精準氣候風險分析計量工具有望出現。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門應從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內部控制、資本和流動性管理、風險監測與評估、壓力測試等方面提出對氣候風險管理的可操作性不斷提高的微觀審慎監管要求,促進金融機構建立有效的氣候風險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氣候風險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工作體系。同時,不斷完善氣候風險信息披露,促進市場約束更好發揮作用。
有效參與經濟金融領域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協作溝通
氣候變化是全人類面臨的共同挑戰,應對氣候變化是人類共同事業。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深刻指出“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目前,國際社會在經濟金融領域已形成多個應對氣候變化的合作組織,要用好這些平臺,在各項規則制定中推動建立更加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在各項溝通交流中讓國際社會更加客觀準確地看到中國低碳綠色轉型的決心和作為,在各項方案研討中更加積極地貢獻出應對氣候風險的中國金融經驗。
(本文作者介紹:權威、專業、理性、前沿,宣傳金融政策、分析金融運行、報道金融實踐)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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