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李利明
7月7日晚間,螞蟻集團被金融管理部門合計處罰71.23億元的消息瞬間刷屏,成為微博熱搜話題,到7月9日上午,閱讀次數超過4.7億次,討論次數超過2萬次;騰訊旗下財付通在同一時間被中國人民銀行罰款近30億元,這一消息也受到較多關注。
2020年10月24日馬云在外灘金融峰會演講之后,金融管理部門督促指導螞蟻集團、騰訊集團等大型平臺企業全面整改金融活動中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用官方說法,目前,平臺企業金融業務存在的大部分突出問題已完成整改。金融管理部門工作重點從推動平臺企業金融業務的集中整改轉入常態化監管。由于此次整改歷時兩年半多,始終受到海內外各界的高度關注,一直是媒體高度關注話題和網上輿情熱點,因此金融管理部門在做出處罰決定的同時也高度重視各界反應和解讀,積極主動做好輿論引導工作。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和中國證監會在7月7日晚間20:00將各自的行政處罰公告掛網后,同步在官網上掛出“金融管理部門善始善終推進平臺企業金融業務整改 著力提升平臺企業常態化金融監管水平”的新聞稿;新華社客戶端“新華視點”欄目在當晚21:59刊發“平臺‘罰單’落地整改完成 金融業務轉入常態化監管”稿件,金融管理部門的新聞稿和新華社的通稿成為官方基準定調,多數媒體都做了轉發。
對于螞蟻集團和財付通而言,這次處罰屬于“靴子落地”,如何回應表態受到各界的高度關注。就在7月7日當晚金融管理部門發布處罰公告后,螞蟻集團于20:31在官網上掛出“公告”;騰訊控股于22:50在港交所網站掛出“自愿性公告”,財付通22:55在官網掛出“財付通公告”。我們就螞蟻集團公告、騰訊控股“自愿性公告”和財付通公告的時間選擇和公告內容做一個點評。
公告的時間選擇
在金融管理部門將處罰信息掛網后,各類媒體乃至社會各界都在等候螞蟻集團和騰訊/財付通的官方態度。
螞蟻集團反應很快,于當晚20:31在官網上掛出公告,顯然是提前精心準備了公告初稿,在處罰信息掛網和金融管理部門發聲后,對照公告初稿內容進行了快速核實確認,第一時間發出,用自己的反應和態度回應了此次處罰,反應之快值得充分肯定。
相比之下,騰訊和財付通的反應速度要慢一些,在處罰公告掛網后近三小時才發布公告,讓媒體和公眾在看到螞蟻集團的公告后又花了兩個多小時耐心等候。個人猜測原因不外乎三種可能:一是騰訊是上市公司,雖然發布的是“自愿性公告”,也要經過港交所審核,在港交所網站掛出后財付通公告才能掛出,由于交易所審核耽擱了時間;二是騰訊和財付通感覺此次平臺企業金融業務整頓的重點是螞蟻集團,自身是“次重點”對象,因此面對處罰結果,自己沒必要冒頭同步回應或者表示出與螞蟻集團“性質同樣嚴重”,所以刻意選擇不與螞蟻集團同步發聲;三是財付通乃至騰訊對于此次處罰的事前準備不充分,在螞蟻集團發布公告后花了較長時間修改公告內容,這種可能性較低。個人認為,如果不是因為交易所審核公告導致耽擱,騰訊和財付通應早點發聲,至少在螞蟻集團公告半小時之內發布公告,這樣既“保持了距離”,又“體現出足夠重視和快速反應”。
公告的內容點評
螞蟻集團的公告包含中英文內容,這與其具有海外股東的身份有關。公告中文正文152字,如下:“自2020年以來,螞蟻集團在金融管理部門指導下積極推進各項整改,目前已完成相關整改事項。今天,螞蟻集團收到金融管理部門行政處罰決定書,我們對此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并將進一步夯實合規治理水平。未來,螞蟻集團將恪守使命與初心,堅持守正創新,繼續增強科技研發能力,努力為實體經濟尤其是小微群體做好服務并創造更大價值。”三句話分別透露已完成整改、表態接受處罰、強調未來做好服務。
個人認為整體內容可以接受,有幾點可以完善:首先,“誠懇接受、堅決服從”,語意重復,用“誠懇接受”即可,足以體現出認錯接受態度;其次,針對監管處罰諸多事項所暴露出的各項問題,如何解決或者避免再次發生?用“并將進一步夯實合規治理水平”來概括有些過于簡單,應體現出將做到合規經營、消保到位、監管認可、治理完善等內容;再次,“螞蟻集團將恪守使命與初心”用語唐突,多數媒體和大部分網民并不了解螞蟻集團使命與初心的官方表述,看到這句有點不知所云,再結合處罰事項,第一反應可能就是“螞蟻集團肯定背離了其使命與初心”,對于螞蟻集團如何恪守其使命與初心、外界如何評價其是否做到這一點等等,會引發無數“遐想”與“不認可”,所以應該去掉“恪守使命與初心”這個表述;最后,螞蟻集團的服務對象首要是個人,而中文公告最后一句“努力為實體經濟尤其是小微群體做好服務并創造更大價值”并沒有對其主要服務對象做出表態,且“小微群體”這一表述不明確,因為無論官方還是金融機構都用“小微企業”,罕見“小微群體”這一說法。但與之對應的是,公告英文版的最后一句話是“to better serve and create greater value for the physical economy, especially for consumers and small businesses”卻提到了 “consumers”,這雖然對首要服務對象有了表態,卻體現出中英文公告的某些不一致,容易引發歧義,這是公告應該避免出現的情形。
財付通的公告正文三段共218字,如下:“(第一段)今天,我們收到了中國人民銀行對財付通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對此,我們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和落實,嚴格執行相關決定。(第二段)此前,中國人民銀行根據日常執法檢查安排,對財付通開展檢查并對財付通整改工作作出了具體指導。財付通全面對照人民銀行要求,落實不打折扣,目前已完成自查整改,支付業務合規經營能力得到提升。(第三段)我們將在此基礎上,深化依法合規和可持續經營,以服務實體經濟和人民群眾為本源,將社會責任切實融入到業務發展之中,努力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多做貢獻。”第一段表態接受處罰,“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和落實”有些啰嗦,用“誠懇接受”即可;第二段強調已完成整改,其實是在強調自身所受處罰與螞蟻集團的性質不同,處罰只是來自人民銀行,相對性質不那么嚴重,且人民銀行對整改給予了具體指導,表明很配合整改,并得到了人民銀行的認可;第三段是介紹未來方向,也強調了自己的社會責任,顯示出態度的足夠誠懇。通過對比螞蟻集團的公告,財付通一方面希望體現出自己的認錯認罰態度誠懇,另一方面希望通過公告表現出其問題的性質嚴重程度與螞蟻集團“不可同日而語”,希望媒體和公眾不要把二者等同視之。
騰訊在港交所網站掛出的“自愿性公告”在介紹財付通被處罰的基本情況之后,表示“本公司相信金融監管部門的工作重點將轉入常態化監管,落實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的金融政策措施,并支持、鼓勵平臺企業持續提升金融普惠性。此前,中國人民銀行在2021年根據日常執法檢查安排,對財付通開展檢查并對財付通整改工作作出了具體指導。鑒于財付通已完成自查和相應整改工作,而其支付業務的合規經營能力已得到提升,本公司認為,該決定對本集團整體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沒有任何重大不利影響。”其內容來自金融管理部門的新聞稿和財付通的公告,但最后一句“本公司認為,該決定對本集團整體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沒有任何重大不利影響”雖然是客觀陳述——對于2022年凈利潤1882億元的騰訊來說,30億元的確不算什么——但是在公告中如此表述,很容易讓人感覺騰訊是在挑釁——罰這點錢對我們不算啥!除了體現財大氣粗外,還容易讓人感覺騰訊對于此次處罰不太當回事。這在今日頭條和雪球等網上引發了很多負面評論,如“沒有重大影響,那就再來30億”、“沒有重大影響是實事求是,沒有任何重大影響則顯得有些囂張了”、“意思是罰的不夠多是嗎”、“罰的不疼就達不到罰款目的,所以應該是3000億”,如果這些普通網民的看法出現較多傳播,或者有媒體就此進行報道,指責騰訊的態度不好,可能會引發新的聲譽風險,甚至可能影響到各利益相關方的印象和態度。
如何回應監管處罰
和螞蟻集團、財付通一同受到中國人民銀行處罰的還有平安銀行、郵儲銀行和人保財險,分別被罰款3492.5萬元、3186萬元和464萬元。到7月9日,未見這三家機構對此次處罰表態。通常而言,金額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大額處罰,被罰對象通常都會公開發聲表態,至少也會向媒體發布一個回復口徑。這就提出一個問題:金融機構如何回應監管處罰,哪些處罰需要回應,如何回應?
近年來,國內幾乎所有金融機構都受到過罰款金額不等、嚴重程度不一的行政處罰。由于行政處罰已經成為媒體關注金融機構的一個重要方面,特別是成為不良媒體進行惡意報道甚至敲詐金融機構的主要報道內容,金融機構對于行政處罰相關的聲譽風險應該進行全面規劃、做好充分應對準備。
面對行政處罰,金融機構的領導首先要保持平常心。行政處罰本來就是公開信息,媒體報道也是正常,通過公關和廣告投放來避免主要媒體對行政處罰的報道,即使投入大量資金進行廣告投放也無法做到,因此金融機構必須保持適度容忍,只要不是上綱上線的惡意報道,只要不是產生較大負面影響的廣泛傳播,都在可容忍接受的范圍之內。
具體而言,金融機構要根據處罰的對象、性質和金額對行政處罰進行具體分析。對于總行/總公司層面的、性質惡劣或者問題嚴重的、處罰金額較大的行政處罰,需要做一些應對準備,包括媒體溝通和準備應對口徑;對于分支機構層面的、常規性業務或管理問題的、金額不大的行政處罰,基本上不用做應對準備,媒體報道再上綱上線也不會有太大負面影響。
金融機構要分析媒體可能的報道情況,包括報道篇幅、用語、傳播情況等等。如果是多家金融機構被同時處罰,媒體報道往往會一并提及,如果本機構的處罰金額不是最大,基本上不會被當做靶子;如果是單獨對一家機構的處罰,且性質比較嚴重或者處罰金額較大,媒體報道的篇幅可能會較大。針對這種情況,如果媒體僅僅是把處罰公告書照抄一下,基本上不必理會;如果媒體打電話采訪金融機構進一步了解情況,或者金融機構覺得該處罰很容易引發媒體炒作,就需要做好應對準備。
絕大多數行政處罰都是針對上一年甚至幾年前監管檢查發現的問題,并且在下發行政處罰告知書之前,監管機構已經給金融機構就相關問題進行整改留下了較充分時間。因此,金融機構的公告或者媒體口徑主要應強調兩個方面:一是相關問題發生在較長時間以前,到某個時點之前已經完成整改;二是在監管機構指出相關問題后,本機構高度重視,積極整改,并通過完善制度、內部處罰等措施,防止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最后,對于像此次螞蟻集團這類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重大處罰,金融機構回應要把握三點:一是在監管處罰信息掛網后,要第一時間主動發聲回應,力爭讓媒體報道中采用本機構的回應內容,實現報道內容的相對平衡;二是回應要正式,要通過發布公司公告或者董事會公告的方式,在官方渠道平臺上掛出,體現出足夠的重視和正式,不要僅僅向媒體發布一個回應口徑了事;三是為了確保回應內容獲得金融管理部門的認可,需要提前做好相關溝通工作。
(本文作者介紹:北京道譽聲譽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原民生銀行辦公室新聞宣傳處處長。)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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