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王永利
美國時間10月21日(星期三),美國不少媒體傳出,美國支付巨頭PayPal發布聲明:已獲得紐約金融服務署頒發的有限制(Conditional)加密貨幣執照(一般稱為BitLicense),將通過與擁有監管許可證的加密貨幣交易托管商Paxos公司合作,進軍加密貨幣市場,允許客戶通過其在PayPal的線上錢包購買、持有和出售加密貨幣,而且可以于2021年早期開始在其多達2600萬家商戶的龐大網絡體系上使用加密貨幣購買任何商品。初始支持的加密貨幣主要包括比特幣(BTC)、以太坊(ETH)、比特現金(BCH)、萊特幣(LTC)。
這一消息在全球引發很大震動,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以及PayPal的股價隨之大幅上漲,這也讓不少人對加密貨幣可能顛覆或取代法定貨幣的信心再次反彈。
真的會是這樣嗎?
這需要仔細斟酌。
首先,現在不少國家將比特幣、以太坊、萊特幣等加密貨幣定位于特殊的“虛擬資產”或“特類資產”,買賣、持有這些特類資產基本上不會受到限制,而且也會受到法律保護。受到限制和懲罰的是以這類特殊資產為標的,未經許可進行ICO等類似的資金募集以及用以進行洗錢、偷稅、恐怖輸送等非法活動。金融監管的重點,不是這些網絡內生加密貨幣的挖礦產生、網絡上的直接轉讓等,而是法定貨幣與這些加密貨幣的兌換,重點是法定貨幣使用、流通的合法性。如果加密貨幣只是原幣、原賬戶(地址)進行買賣,并由此產生損益,并不存在多大問題。但如果一個人用一種法定貨幣購買了加密貨幣后,又將加密貨幣賣出轉換成另外一種法定貨幣(外幣),或者將加密貨幣直接轉移給其他人,那么就存在逃避外匯管制、洗錢、偷稅、恐怖輸送等非法行為的嫌疑,所以,對賣出加密貨幣獲得法定貨幣的一方,同樣應該加強法定貨幣來源合法性的監管。實際上,加密貨幣只要不跟法定貨幣產生兌換關系,就只能在特定的網絡體系中運行,不會對法定貨幣以及現實世界產生多大影響,金融監管可以不必過多關注。但加密貨幣如果大規模與法定貨幣兌換與轉讓,就不可能不被金融監管所重視、所監管!
由此,PayPal與Paxos合作提供兌換服務,允許客戶通過其在PayPal的線上錢包購買、持有和出售加密貨幣是完全可能的,而且買賣這些加密貨幣也應該納入交易所在國家的交易稅或所得稅體系,按照稅法規定繳納稅收。
但必須看到的是,現在還鮮有國家宣布允許這些加密貨幣可以作為貨幣在本國自由流通。因為這樣做,勢必會沖擊本國法定貨幣的流通和管理。在所在國家沒有宣布允許加密貨幣可以作為貨幣自由流通的情況下,PayPal要在其多達2600萬家商戶的龐大網絡體系上直接使用加密貨幣進行商品標價和結算,恐怕是很難得到貨幣當局或監管部門許可的。
實際上,PayPal公司也聲明,其用戶可以用加密貨幣在其網絡上購物,但仍需以法定貨幣進行結算,即商家仍是以法定貨幣標價和結算,不會接受加密貨幣付款。購買者實際上是需要先通過PayPal提供的兌換服務,將加密貨幣兌換成法定貨幣后才能完成購物支付。這才是所謂“用戶可以用加密貨幣購物”的真相!
在中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人民幣包括實物形式和數字形式?!薄叭嗣駧庞芍袊嗣胥y行統一制作、發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制作、發售代幣票券和數字代幣,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制作、發售代幣票券和數字代幣,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銷毀非法制作、發售的代幣票券和數字代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金額五倍以下的罰款;不能確定違法金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依照第六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罰?!庇纱丝梢姡?strong>在中國,任何單位都不可用加密貨幣(數字代幣)進行商品標價和結算以替代人民幣在市場上的流通。
(本文作者介紹:前中國銀行副行長)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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