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連平 汪偉 阮剛銘
商業銀行應在監管機構的指導下,進一步優化和完善自身的經營理念和政策、業務流程和機制,提高服務小微企業的效率和質量。而政府則應進一步加大資源投入,并引導和推動社會資源參與,完善和增強信用擔保體系,擴大小微企業擔保覆蓋范圍,以改善小微企業整體的信用狀況,更好地發揮和增強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功能優勢。
在國務院出臺一系列改善小微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舉措之后,小微企業融資狀況評估及下一步工作重心和方向是當前需要解決的重要課題。調研發現,在多項政策推動下,小微企業整體融資環境已經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轉,在融資金額、融資成本和融資效率等方面取得不同程度的改善。但在政策落地過程中,作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主體的商業銀行在改進經營理念和政策、優化機制流程、提高服務小微企業的質量和效率等方面仍有較大的改善空間。同時,市場普遍期待政府進一步加大資源投入,推動作為小微企業融資重要支撐的擔保增信體系建設真正落地見效。
政策合力下小微企業融資環境有所改善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下,相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努力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中央要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保護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優化企業營商環境。央行致力于疏通貨幣傳導機制,拓寬融資渠道,提高融資效率。銀保監會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差異化信貸政策,加大信貸投放力度,不斷完善激勵機制和考核體系,推動商業銀行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貨幣當局和監管當局的一系列舉措旨在提高小微企業的融資可得性,并降低融資成本。國務院、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多次強調減輕稅費負擔,財政部就降低企業融資擔保費率進行獎勵,國稅總局也就民營企業減稅降費提出多項具體措施,有效降低了企業經營成本。
2018年下半年以來,小微企業融資狀況得到改善。一是貸款余額不斷增加。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銀行業金融機構用于小微企業的貸款余額34.8萬億元,其中,對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及以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為9.97萬億,同比增長24.7%,比各類貸款增速平均增速高出12個百分點。
二是獲得貸款的小微企業明顯增多。以五大行披露的數據為例,2019年一季度末5家大型銀行有貸款余額戶數為290.13萬戶,比年初增長45.22萬戶,增長比例達18.5%。
三是貸款利率明顯下降。2019年一季度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為6.87%,比2018年全年該項利率(7.39%)低0.52個百分點。
四是城商行和農商行成為小微貸款增長主力。截至2019年一季度,城商行用于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為1.48萬億元,農商行為3.92萬億元。上述兩類中小商業銀行提供的貸款已經超過商業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的50%。
五是被調查的小微企業主對融資環境的改善表示認可,并對未來狀況的進一步改善存有期待。被調查的小微企業主反映,近來各家商業銀行普遍積極與企業對接,進行相關政策宣導;同時簡化業務流程,增加貸款額度,取消了除貸款利息外相關費用的收取,降低了小微企業信貸綜合成本。被調查的小微企業生產積極性進一步提高,市場活力得到提升。
完善商業銀行小微企業服務體系至關重要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以金融體系結構調整優化為重點,優化融資結構和金融機構體系、市場體系、產品體系,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更高質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務。
近年來,監管機構不斷完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市場化金融機構從信貸、債券、股權等多個渠道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在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過程中,仍應清楚地認識到,銀行體系依然是服務小微企業的主力軍。
我國金融體系仍以間接融資為主。人民銀行數據顯示,2019年4月末,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余額為141.85萬億元,而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余額為7.09萬億元,企業債券余額21.12萬億元,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顯然不在同一個量級上,差距很大。銀行體系在服務小微企業存在天然優勢。小微企業規模小,經營業務通常較為傳統,且還存在財務報表不規范,信息透明度低等問題。這些使其較難通過股權和債券等市場化程度較高的直接融資方式來獲取大量資金。而商業銀行具有渠道、信息和利率成本優勢,能夠有效緩解小微企業固有不足帶來的風險。截止2019年一季度末,銀行業金融機構用于小微企業的貸款余額近35萬億元。
充分發揮存量商業銀行小微企業服務體系的功能和優勢,是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改善小微企業融資環境的重中之重。銀行體系增強服務小微企業的功能可以從兩個方面展開:一方面是持續夯實存量銀行體系,提升其支持服務民營小微企業的能力。另一方面,通過引導和鼓勵成立新的中小銀行,通過改善銀行業結構,促進更多的金融資源流入小微企業群體,更好地匹配小微企業融資需求。但發展小型銀行不能一蹴而就,盲目“大干快上”容易導致金融風險的滋生。因此,在現有條件下,進一步發揮好存量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功能和優勢就顯得猶為重要。
應從兩個方向同步推進來完善和增強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功能。商業銀行應在監管機構的指導、督促和鼓勵下,進一步優化和完善自身的經營理念和政策、業務流程和機制,提高服務小微企業的效率和質量。而政府則應進一步加大資源投入,并引導和推動社會資源參與,完善和增強信用擔保體系,擴大小微企業擔保覆蓋范圍,以改善小微企業整體的信用狀況,提升商業銀行小微企業融資的風險偏好,更好地發揮和增強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功能優勢。通過兩者合力推進,大幅提升商業銀行支持小微企業的意愿和能力,更好落實金融“回歸本源,服從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要求。
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入手提升服務質效
調研發現,商業銀行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精神,支持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在服務能效、服務模式方面仍存在進一步完善空間。商業銀行自身風險偏好、信貸政策、經營模式、業務流程、激勵機制及外部法制環境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融資的功能。具體存在審批效率較低、抵押品等方面要求過嚴、貸款期限無法滿足技改需求、與擔保機構的合作準入門檻較高等問題,而這些問題的存在主要有以下方面原因:
風險偏好過于謹慎。小微企業普遍存在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會計制度不規范等管理機制問題,風險水平相對較高。商業銀行作為經營機構,其資金主要來源于儲戶,需要對他們負責,對于小微企業至少要做到“保本微利”。這些因素使得商業銀行在向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時更加謹慎和保守,對于抵押品的需求相對較高似乎還可以理解。然而,有了擔保還要抵押、過度壓低抵押物價值、不符合行業政策的即使有抵押也不放款等等做法,說明銀行業普遍存在對小微企業的風險偏好過于謹慎的問題。這種明顯缺失合理性的風險偏好是銀行小微金融服務存在問題的主要根源之一。
經營模式上缺乏靈活性。過去,商業銀行主要依靠大型項目來擴張資產規模,獲得穩定的利差收益,對于小微企業的重視不足。相比較互聯網金融機構,現有商業銀行在金融科技和大數據應用方面的優勢也并不明顯,甚至生搬硬套科技金融方式,導致審批流程較長,產品、風控、人力等方面的創新不足。這使得銀行開拓小微企業業務的盈利較小而成本較高,制約了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質效。
考核激勵機制亟需完善。對于商業銀行的信貸主管人員而言,相比較國有企業貸款出現壞賬,民營企業的壞賬更容易讓其背負道德風險。在這方面,商業銀行傳統的激勵政策較為僵化,不少銀行迄今沒能有效改善。對信貸人員的懲罰和責任追究較重,而相關激勵較少。在激勵機制方面體現的風險收益不匹配嚴重影響了客戶經理開拓小微企業客戶的積極性,也影響了授信審批人員在風險把控方面的理性判斷。
融資環境法治化建設不足。調研中發現,一些地區不良企業惡意逃廢債、“脫殼”現象依然存在,而現有法律對此類行為懲罰力度較輕。這變相鼓勵民營企業經營不善時“脫殼”,不利于整體的信用體系建設。在信用環境較差和征信體系不夠改善的情況下,商業銀行難以放心地對小微企業授信,信用貸款則更加受限。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應從宏觀政策和微觀治理兩方面采取措施,優化政策支持體系,完善和增強商業銀行小微企業服務功能。一方面應加強宏觀政策對商業銀行的支持力度。在不違背中央整體調控政策基礎上,允許地方央行靈活應用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工具,支持和鼓勵中小銀行加大力度服務小微企業。合理降低中小銀行存款準備金率,充分釋放流動性,降低其服務小微企業的成本,增加小微貸款的有效供給。
另一方面應通過行業監管加強和優化,改善和提升銀行經營理念,完善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流程機制。要指導和鼓勵商業銀行合理確定風險偏好,保持信貸政策的穩定性。對主業集中的小微企業,適度增加抵押物價值,同時采用靈活的方式確定貸款額度,適度增加中長期貸款品種。有效擴大二級分行和支行的審批權限,注重經營狀況和資產質量,淡化小微企業行業劃分。完善線上系統建設,運用流量、結算量、關系網、物流網等信息,批量處理小微業務。優化小微企業的風控模型和體系,加強風險管控能力。通過監管支持和鼓勵,促進商業銀行主動加強與擔保機構的合作。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將更多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機構納入合作范圍,提高小微企業覆蓋范圍。完善商業銀行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優化正向激勵機制,鼓勵客戶經理和授信經理向經營良好的小微企業發放貸款。健全金融服務體系的法制基礎,提高企業違法成本,切實維護好銀行債權人利益,以改善銀行風險偏好,提高銀行向小微企業提供融資的積極性。
優化信用擔保體系實現“能貸”和“敢貸”
信用擔保體系對小微企業融資至關重要。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能夠有效彌補小微企業經營中的抵押品不足,有助于解決其“能貸”問題。同時,信用擔保體系通過承擔部分信用風險,降低商業銀行信用風險,有助于解決其“敢貸”問題。
信保基金有助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信保基金有助于提高小微企業貸款的可得性。信保基金是以政府財政出資為主,金融機構捐資為輔的非盈利性融資擔保平臺。信保基金通過為小微企業提供信用擔保資金,幫助解決其擔保不足的問題。同時,財政資金通過補助、稅收等優惠政策,發揮杠桿作用, 引導資金流向小微企業,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之急。
信保基金有助于降低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目前,信保基金的綜合平均擔保費率控制在年化0.75%到1%之間,低于擔保公司的擔保費用。信保基金要求合作銀行為其擔保的客戶融資提供優惠利率,且不得附加收取額外費用或增加第三方擔保。
信保基金有助于管理小微企業融資風險。在改善小微企業融資環境的同時,信保基金通過總額和敞口控制、區域風險預警、與商業銀行共擔風險、與再擔保機構加強合作等方式完善風險管控措施。截止2019年3月底,溫州信保中心累計擔保3347筆,累計擔保金額66.42億元,代償余額32萬,總體運行平穩。
同時,當前增信擔保體系存在以下問題:
資本金不足影響擔保公司業務發展。從縣域的情況來看,擔保公司的資本金通常不足3個億,即使按照10倍杠桿,最多只能提供30億的信貸擔保。而縣域作為支持小微企業的主戰場,融資需求巨大,現有擔保體系無法滿足市場需求。商業銀行出于自身風險管控的考慮,對于擔保公司資本金也有著較高的準入門檻。擔保公司資本金的不足,導致商業銀行難以與其開展深層次合作,使得小微企業服務的覆蓋范圍受到限制。
擔保機構與商業銀行在風險承擔比例方面存在分歧。對信保基金而言,過多地承擔民營企業融資轉嫁的風險,不利于其可持續發展。通過建立風險共擔機制,也能有效規避金融機構特別是商業銀行道德風險的產生。因此,在風險償付上往往存在較為固定的比例要求。而商業銀行在與擔保機構進行合作時,希望擔保機構能夠盡可能多地承擔風險。兩者對于風險償付的不同訴求,影響了雙方之間的合作。
擔保機構的代償機制存在優化空間。在信保基金擔保的融資業務出現逾期或資產形態出現不良時,貸款銀行只能在逾期90天以后提出償付申請。而對商業銀行來說,逾期90天的貸款將納入不良貸款。出于風險暴露的考慮,商業銀行不愿與信保基金開展合作。信保基金是非盈利組織,隸屬于事業編制。當信保基金出現集中風險暴露時,商業銀行很難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擔保機構信息優勢不足。國際經驗表明,擔保機構相比銀行應該具有獨特的信息優勢,這是擔保公司生存的基礎和邏輯所在。而在國內,擔保機構受限于人力的短缺和風控體系的不完善,在對客戶進行審核時,卻更多地依靠銀行信息。信息優勢不足加大了擔保公司對潛在風險的管控難度,同時也可能導致擔保公司業務受制于銀行的風險政策。
基于以上問題,提出發展和完善擔保增信體系建設的建議如下:
加強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應加大財政資源投入并引導和推動社會資源進入,擴大擔保機構注冊資金規模和擔保比例,提高擔保機構業務能力。加大內部擔保機構之間的融合,發揮合作性擔保機構之間的監督優勢,降低擔保成本。通過完善再擔保體系的建設,有效分散區域系統性風險。
改善融資擔保機構與政府的關系。融資擔保體系的建設離不開政府的支持。政府要通過注冊資本金注入、擔保基金補償、風險分擔、再擔保和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和促進融資擔保機構的發展,擴大地區擔保的覆蓋范圍。同時,政府也要注意減少對于融資擔保機構運行的直接人為干預,使擔保機構能夠真正市場化運行,不斷提高擔保效率和質量。
拓展融資擔保機構與金融機構的關系。商業銀行和擔保機構是互惠互利合作關系,將風險過度偏向任何一方都不利于維持雙方之間的可持續合作。要加強融資擔保機構與合作銀行的溝通交流,擴大擔保范圍和業務合作范圍。應從市場經濟原則出發,協調好相互之間的利益分配和風險承擔。為此,監管部門應建立相關的協調框架并加以指導。
持續加強融資擔保機構自身業務能力建設。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加大業務推廣力度和宣傳力度,提高市場主體對信保基金的認識和了解。不斷簡化擔保機構的業務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同時應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加大企業信息采集共享力度,建立具有融資擔保行業特點的企業信息體系。通過加大與銀行、稅務等部門的合作,建立小微企業征信體系及信息交流平臺,輔助金融機構降低風險偏好,有效防范信用風險。
(本文作者介紹: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中國金融40人論壇成員和理事。)
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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