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導致利益重新分配,牽動的不僅僅是《軍師聯盟》10億元的收益分配,還有吳秀波投入的近3億元的制作成本的回收問題。
文/新浪財經TMT記者 凌先靜
備受關注的吳秀波不二傳媒與江蘇華利傳媒就《軍師聯盟》收益案件的初步判決結果終于出來了。
根據相關媒體的報道,其獲得未公開判決書顯示,吳秀波的不二傳媒全面敗訴,吳秀波方面面臨著巨大的判決壓力。
這是一個堪稱有些狗血的劇情,目前流露出來的內幕情況復雜而又枯燥,新浪財經試圖在保留案件核心脈絡的情況下,去繁就簡,將雙方的爭議以及法院裁判結果誘發的利益分配格局變動呈現出來,供讀者品味。
三份投資合同糾紛裁定,吳秀波不二傳媒一審敗訴
圍繞《軍師聯盟》一共有3個案件,分別是一份是投資轉讓協議,另外兩份是發行協議。
對于發行協議而言,其內容是江蘇華利傳媒將其45%額度投資權益轉讓給吳秀波的不二傳媒,因轉讓協議中的江蘇華利傳媒公章是私刻的,據此江蘇華利傳媒主張協議無效;而吳秀波方面堅稱公章是在江蘇華利傳媒授意下私刻的,真實有效。
最終法院判定協議轉讓無效,江蘇華利傳媒仍然擁有《軍師聯盟》45%的投資份額。
對于《全球獨家代理發行協議》、《信息網絡傳播權代理發行協議》兩份發行協議而言,江蘇華利傳媒主張協議真實有效,自己享有《軍師聯盟》的電視臺和優酷網絡發行收益;吳秀波方面宣稱兩份協議是在不二傳媒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理應無效。
最終法院判定發行協議真實有效,江蘇華利傳媒享有電視劇《軍師聯盟》的優酷網絡發行收益。
此前的《軍師聯盟》權益為:當代東方旗下的盟將威享受江蘇衛視的發行收入、吳秀波的不二傳媒擁有95%的投資收益收益、另外5%屬于馬思純持股的首映時代。
這一輪法院裁判后,江蘇華利傳媒擁有江蘇衛視的發行50%收入、江蘇華利擁有優酷的網絡發行權益和投資收益權45%的收入,不二傳媒擁有投資收益權的50%,首映時代5%的權益待定。
10億投資收益、3億投資成本面臨重新分配,吳秀波恐血本無歸
據悉,該部劇的發行收入高達近10億元,主要收入來自網絡發行款,其中優酷獨播的網絡發行收入在6.7億元左右,江蘇衛視的銷售合同收入2.008億元,安徽廣播電視臺的發行收入在6300萬元左右。該劇同時還延伸出來數千萬廣告收入和游戲開發收入。
判決書導致利益重新分配,牽動的不僅僅是《軍師聯盟》10億元的收益分配,還有數億元的制作成本。
據悉同時該劇一開始的投資款為2.25億元,后因為制作的原因一路超支,追加至5億元,接近3億元超支部分都是吳秀波和不二傳媒從外部找來的錢,其中不二傳媒自己出資約為2億元,印紀傳媒以固定回報的形式出資1.6億元,其他諸如范冰冰愛美神等公司也有少量的投資。
判決書意味著后來吳秀波和不二傳媒找來的近3億元資金不受法律認可,不僅僅不二傳媒自己的2億元可能打水漂,還要承擔印紀傳媒等公司的財務投資費用,這對吳秀波來說無異于災難式后果。
因此鑒于案件過于復雜,牽涉面較廣,法院并沒有在判決書中明確成本、投資收益的資金該如何重新分配,僅同意盟將威發行到江蘇衛視的8032萬元中的50%收益需要歸還給江蘇華利傳媒。
根據聯合投資合同約定,對于上述收益,扣除盟將威15%的代理發行費后,江蘇華利可主張分配的收益金額為3413.6萬元【(8032-8032*15%)/2】,盟將威需要返還3413.6萬元給江蘇華利傳媒。
這只是一審的判決結果,目前雙方還在法律交鋒中,可能還會有進一步上訴行為,新浪財經將繼續關注。
(本文作者介紹:新浪財經TMT記者,深度解讀財報、拆解泛娛樂產業鏈)
責任編輯:凌先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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