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主席周小川稱,公司治理結構改進是中國整個經濟體制改革以及資本市場發展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內容。
人民網[微博]北京2月15日專訊 特派記者余珂報道:“公司治理結構在中國許多公司特別是大型國有企業包括一些民營企業確實是一個薄弱環節,急需進行改進。公司治理結構改進是中國整個經濟體制改革以及資本市場發展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內容”。這是中國證監會主席周小川在今天召開的香港上市中國公司研討會上透露的信息。
周小川說,“公司治理結構”也是我們平常說的“法人治理結構”、“公司管治”或“公司督導”。由于從九十年代中期開始才在國內提出,不可能一開始就有明確的概念、規定和準則,也因此上市公司特別是海外上市公司在這方面還存在不足:第一,由國企改制而來的大型公司國有股權控制權問題不太明確,也影響到一些民營企業也出現一些不好的習慣。第二,較明顯存在內部人控制問題,有時候帶來對投資人、股東利益的不尊重。第三方面,上市公司與母公司之間仍存在較多關聯交易。第四,董事會功能和職能不夠規范。有些公司對董事會究竟怎么開、要討論哪些議題、該采取什么形式不清楚,甚至有一些重大屬于董事會職能范圍內的議題沒有上董事會。第五,行政干預過多,政企分開仍未得到徹底解決,裁判員當運動員現象仍時有發生。第六,在公司治理結構中起作用的中介機構,專業服務質量有待提高。
中國證監會對此將采取什么態度?周小川說,證監會正在醞釀一些計劃。從思路上講,第一,全力推進上市公司提高公司治理結構的水準。證監會不是所有者代表,也不是主管單位,不能卷入企業的決策過程之中,但是證監會在公司治理結構的基本框架、水準以及涉及到公司治理結構決策程序是否合規、披露是否健全方面仍有許多工作要做。第二,證監會打算根據中國國情,探討并設定公司治理結構的基本原則和水準。要認真研究OECD關于公司治理結構的基本原則,并依據中國國情進行新的補充,制定出更高標準,這項工作要與市場上的機構和專家共同配合研究來考慮。第三,要通過一系列培訓,加強對外部董事與獨立董事的人才培養,前幾年證監會已經對他們包括對董秘做了一些培訓,下個階段還要進一步拓展。第四方面,推進和改進激勵和約束機制。包括管理人員激勵、不能侵犯股東利益問題。比如證監會明確規定了關于上市公司為關聯公司與母公司擔保的程序、條件,在收購與兼并方面也做了相應規定。第五,公司治理結構的狀況將作為公司披露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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