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大事記
近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聯通集團原總經理李國華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其受賄金額驚人,高達6645萬余元。但仔細研究的話,就會發現,李國華在中國聯通時與在中國郵政時判若兩人。
李國華在中國聯通時與在中國郵政時的職務不太一樣,李國華原本是中國郵政董事長,是中國郵政一把手,而他到中國聯通后是總經理,是二把手。這種調任原本就令人奇怪,當時業內紛紛猜測是他因為有問題而從郵政調到聯通的,即所謂“調虎離山”。而其后,果真李國華出事了。
根據檢方的指控,李國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錢幫人辦事全部都是在郵政系統時發生的,包括李國華擔任江西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江西省郵政局局長,國家郵政局副局長,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董事長等期間,但檢方沒有指控李國華在擔任中國聯通總經理期間有任何受賄行為,說明他來中國聯通之后收手了。
李國華一個人就受賄6645萬余元,在包括中國聯通在內的三大通信運營商里沒人比得過。但李國華跟他在郵政集團時的一個下屬還沒法比。
2012年6月,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行長陶禮明因涉嫌個人經濟問題正在協助有關部門調查,于2012年12月底被正式批捕。
檢察機關指控,2000年至2004年的5年間,陶禮明與兩名同事、下屬合謀,先后8次超發憑證式國債,累計超發國債共計4.2億多元。其中,約3.4億元國債資金挪用于炒股、投資理財,供個人牟利。截至案發,向中郵儲國債專戶回款共計3.6億多元,還有4271.8萬元未歸還。此外,檢察機關還指控陶禮明涉嫌貪污受賄共計人民幣1534萬元、美元99萬元、歐元1萬元。
但2016年,陶禮明在河南鶴壁市看守所去世,官方通報因心臟病去世。
陶禮明的結局似乎沒有給李國華以震動,他繼續撈錢。而最終也顯然也不會有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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