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個頭”雖小,卻有著大數量、大影響、大容量、大未來。
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1月,全國登記在冊的個體工商戶達1.14億戶,約占市場主體總量三分之二、帶動近3億人就業。
個體經濟也成為本屆兩會很多代表委員關注的焦點之一。3月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全國政協委員丁佐宏、呂紅兵處了解到,他們今年的提案中就有關于鼓勵個體經濟發展及關于加快制定個體工商戶破產保護制度的提案。
全國政協委員丁佐宏:
經濟復蘇回暖,要注重激發個體戶活力
全國政協委員、月星集團董事局主席丁佐宏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個體工商戶是我國產業鏈、供應鏈的“毛細血管”和市場的“神經末梢”。 一個3-5平方米的小鋪,往往是一個家庭的生計來源。甚至可以說現在各領域面廣量大的民營企業,其源頭很多都是個體工商戶起家。
丁佐宏說,個體戶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受經濟波動影響大。尤其過去幾年,受超預期因素的影響,個體工商戶面臨著需求減弱、收入減少、招工難、用工貴、資金周轉難等諸多困境。推動中國經濟復蘇回暖,要格外注重激發市場主體尤其是個體工商戶的活力。
對此,丁佐宏提出了三條建議。首先,是降低生產經營成本。針對個體工商戶實際,政府部門要制定專門的公益性補助,對個體工商戶的房屋租金進行補貼;持續推動稅費減免緩繳力度,進一步規范“稅外收費”,取消不合理收費。推進柔性執法,對個體工商戶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處罰或從輕、減輕處罰。
其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加大個體工商戶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加大轉貸應急周轉資金支持力度,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中小微企業開發專屬信用擔保類金融產品,降低融資擔保費率。鼓勵銀行機構通過創新信貸產品,適當降低貸款利率,或以減免業務收費等形式對個體工商戶進行支持。
第三,推動消費回暖回補。當前,消費市場正在加速回暖復蘇,這對消費領域的廣大個體工商戶來說,是極大的利好,要進一步創造更好的條件,及時、高效幫助個體工商戶“解難紓困”,通過制定更加優化和有效的刺激消費政策,支持外擺經營,活躍“夜經濟”,引導主要商圈、特色商業街與文化、旅游休閑等場所,延長營業時間,培育一批24小時“不打烊”特色店鋪,讓“個體小店”活起來、火起來。
全國政協委員呂紅兵:
應允許個體戶實施破產重整
紅星新聞記者也從全國政協委員,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呂紅兵處了解,今年兩會,他將提交一份關于加快制定個體工商戶破產保護制度的提案。
呂紅兵說,與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不同,個體工商戶沒有相應的風險隔離機制,其債務系由其經營者以全部財產承擔無限責任。個體工商戶普遍經營規模小、抵御風險能力弱,面臨無法清償的大額債務時難以為繼,更需要穩妥有效的市場退出和破產保護機制,從而對個體工商戶和債權人都能夠形成有效制度保護,確保社會秩序、經濟秩序穩定。
“我國對公司等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均有相關破產制度規定,但在法律法規層面缺乏針對個體工商戶的債務清理、有效退出、破產保護的制度安排。”呂紅兵說,個體工商戶破產保護制度的建立,應充分考慮個體工商戶的特殊性,設置有別于企業破產、個人破產的特殊規則。
呂紅兵建議,就破產申請主體而言,從保護債權人的角度,應允許債權人提出申請;個人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的實際經營者,以及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全部家庭成員一致同意的情況下,也可以申請破產。
就破產原因而言,應根據個體經營或家庭經營的不同實際情況確定;在家庭經營的情況下,需要家庭成員均具備破產原因,才能確定個體工商戶已經資不抵債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就破產債權確認而言,依民法典有關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規則,需要債權人舉證個人債務用于家庭經營或該債務系基于家庭成員共同意思表示形成。
就破產重整而言,應當允許個體工商戶實施破產重整,并參考企業破產法明確規定個體工商戶的破產重整程序。
就責任人信用記錄機制而言,對個體工商戶破產中的違法違規責任人設立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借鑒個人破產制度,建立個體工商戶信用修復規則,形成以信用為核心的正向激勵約束機制。
紅星新聞記者 付垚 吳陽 實習生 李逸凡 北京報道
編輯?郭莊 責任編輯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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