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消息,再次提醒,不要將電動自行車推到家中充電,更不要將電瓶取下帶回家里,尤其是來歷不明的電瓶,一旦發生爆炸,后果不堪設想。
央視“今日說法”報道,此前,江蘇18歲的小磊通過某二手平臺購買了一輛二手電動車,在購買12天后,這輛電動車半夜在家中充電時發生了爆炸,爆炸造成小磊全身多處燒傷,他入院兩天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警方調查后發現,涉案電動車已被轉賣了六次,小磊是第七個買主,而且這輛車還被進行過非法改裝,包括電池、控制器、車燈、車殼,并將原車鉛酸電池換成鋰電池。
事后,小磊家人將6名賣家和維修店店主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7名被告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消防部門現場勘驗,認定起火原因不能排除電瓶車電池故障所致,所有買賣過該電動車的,對造成電動車自燃均存在過錯。
最終,法院判決,作為拼裝、改裝、轉賣車輛責任主體的七名被告,連帶承擔40%責任,小磊自負60%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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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落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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