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科學技術廳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河南省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資源調查及征集有關專家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財政局、科技局,濟源示范區財政金融局、工業和科技創新委,航空港區財政審計局、科技人才局,各縣(市)財政局、科技主管部門,各高等學校、省直有關部門: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豫政〔2016〕56號)有關工作要求,為摸清我省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的基本情況,進一步推進科技資源利用效率和開放共享水平,經研究,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決定開展河南省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資源調查及征集有關專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源調查
(一)調查對象
主要是本省行政區域內擁有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的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以下簡稱“管理單位”),包括但不限于:省直有關部門所屬單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實驗室、省中試基地、新型研發機構、從事檢驗檢測服務的事業單位,以及各級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管理的國有企業等。鼓勵自有資金購置大型科研儀器的單位參與本次資源調查工作。
本次資源調查的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主要是指用于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檢驗檢測等相關科技活動并已納入固定資產管理、正常使用且運行狀態良好的單臺(套)原值50萬元及以上的科學儀器設備等。其中,科學儀器設備包括分析儀器、物理性能測試儀器、計量儀器、電子測量儀器、海洋儀器、地球探測儀器、大氣探測儀器、特種檢測儀器、激光器、工藝試驗儀器、計算機及其配套設備、天文儀器、醫學科研儀器、核儀器、其他儀器等15類(涉及國家秘密的不納入調查統計范圍)。
(二)調查內容
對管理單位的資源調查內容主要包括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規范名稱、規格型號、主要功能、主要技術參數、原值及年運行機時等具體明細情況。
本次資源調查工作依托河南省科研設施與儀器共享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共享服務平臺”)具體進行實施,相關資源調查數據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
(三)進度安排
本次資源調查擬包括信息梳理、信息填報、數據核查與整理以及成果利用等環節,相關時間安排如下:
1.信息梳理階段(2024年4月11日-4月24日)
由省共享服務平臺先梳理納入固定資產管理的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及其管理單位等信息并提供給省直有關部門,省直有關部門根據所接收的信息確定參加省級資源調查工作的管理單位名單;各地財政、科技可參照省里有關做法,確定本區域參加省級資源調查工作的管理單位名單。省直有關部門、各地科技管理部門填寫《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資源調查工作聯系表》(見附件1),于4月24日前將工作聯系表(word版和蓋章掃描件)發送至工作郵箱。
2.信息填報階段(2024年4月25日-5月15日)
管理單位登陸省共享服務平臺“河南省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資源調查”填報相關信息,打印《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資源調查表》(見附件2)加蓋公章后以PDF形式于5月15日前在線提交。
3.數據核查與整理階段
將管理單位填報資源調查信息與河南省預算管理一體化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中資產信息進行比照,組織專家進行數據核查。請省直有關部門、各地財政、科技、高等學校及管理單位配合做好數據核查工作。核查后形成河南省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數據庫,并對調查數據進行分類匯總。
4.成果利用階段
對資源調查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充實省共享服務平臺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資源總量,統籌提升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程度。省直有關部門與各地財政、科技、高等學校用好資源調查工作成果,高質量推進本部門、本地區、本校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工作。
(四)技術支撐
依托省共享服務平臺(https://www.hniss.cn/)進行在線填報。請省直有關部門、各地財政、科技先報送本部門、本區域應該參與資源調查工作的管理單位名單,再由省共享服務平臺統一發放賬號和密碼(已在省共享服務平臺注冊的單位,可正常使用原賬號密碼登錄),各管理單位憑賬號密碼登錄填報。非國有單位自行注冊填報。
二、征集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專家
(一)征集范圍
省內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級實驗室、企事業等單位中長期從事檢驗檢測、測試測量、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應用和管理等大型科研儀器共享相關工作的專家。
(二)專家職責
發揮檢驗檢測、測試測量、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應用和管理等相關領域高端科技人才的智庫功能和參謀作用,積極參與各類學術交流研討、技術咨詢論證等活動,為全省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提供意見與建議。
(三)征集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嚴謹、客觀公正,無不良科研誠信記錄;
2.身體健康,能夠深入現場工作,能夠參加相關工作和活動,年齡不超過65周歲;
3.從事檢驗檢測、測試測量、儀器設備應用和管理相關工作滿2年,熟悉相關儀器設備實驗操作,并且具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四)報送要求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單位根據專家征集條件和要求,組織單位內符合條件的專家登錄省共享服務平臺“征集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專家”,由專家本人自行注冊,并完善個人相關信息,提交至所在單位審核。單位對填寫內容的準確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系統導出“推薦專家信息匯總表”,于5月15日前將專家匯總表蓋章掃描件發送至工作郵箱。
三、相關要求
1.省直有關部門、各地財政、科技、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做好本部門、本區域、本單位、本校科研設施與儀器資源調查的組織協調工作,確保相關單位填報信息真實有效、應填盡填。各地財政管理部門要發揮好牽頭抓總作用,主動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本區域資源調查工作,配合做好相關國有資產管理數據共享。
2.本次調查將對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存量較多,原值較高的單位進行重點核查,對于無正當理由不報信息以及存在嚴重瞞報或遺漏情況的單位將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給予公開通報批評,并根據相關規定計入科研失信行為記錄。
四、聯系方式
省財政廳科技事業處:丁軍鋒? ?0371-68502522
省科技廳平臺基地處: 郭? ?燕? ?0371-65939600
省教育廳科學技術與信息化處:霍? ?帥? ?0371-69691667
省科研設施與儀器共享服務平臺:王? ?帥? ?張紅波? ?0371-65957129
工作郵箱:hnisscn@163.com
通訊地址:鄭州市政六街2號省科學器材供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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