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zh
雖然手邊的插排上插滿各種手機廠商隨新機發布的充電器,但我沒想到它們會成為晚上寫稿的“絆腳石”。
昨天下班走到園區門口,發現沒帶電腦充電器,于是風風火火的回到工位,隨手就從桌上抓了一個某廠號稱可以5分鐘充30%電量的80W快充頭。回家準備插上電腦繼續用時,發現竟然無法正常給電腦充電,速度慢的可憐,只能眼巴巴地看著電腦的電量從20%一點點掉到4%,直至關機,唯一安慰就是終于能早睡一天了。
而白天開會,就在電腦電量快“壽終就寢”時,又隨手拿起來了一個號稱10分鐘充40%電量的66W手機廠商充電頭,又充不了。
當時的心情就和吃方便面發現沒有醬料包、上廁所發現沒帶紙一樣,心急如焚。
這種尷尬場面,真的致命。
“私有”協議是“罪魁禍首”
為什么在幾年前,很少會遇到相同接口的充電器充不進去電的情況呢?
原因就在于當時Micro USB接口是主流配置,這種接口在早期被廣泛地用在像充電寶、電動牙刷、手電筒、手機這類小家電中,而且當時絕大多數手機還使用可拆卸電池設計,因此這種接口其實更多的作用是傳輸數據用,充電只能算是“輔助”,加上受限于其接口充電電流最大只為2A,對于絕大多數設備廠商來講,沒必要在這上面瞎折騰。
而隨著智能手機出現,電池容量也隨之增大。在電池不可拆卸之后,如何讓手機能短時間充滿電,成為手機廠商們當時“秀肌肉”的技術,于是各種快充技術應運而生。
比如OPPO就在當時推出了一款綠色觸點的Micro USB“魔改”接口,其作用原理是通過增加觸針、使用自家充電頭來實現“快充”,這種快充被OPPO起名叫“VOOC”,在2014年就憑借“充電5分鐘,通話兩小時”迅速火遍市場。
但它只能通過特定插頭和充電頭來為特定手機充電,這其實就是“私有充電協議”。
發展到今天,Type-C已經成為手機等電子設備的標配,甚至大部分電腦也采用了Type-C接口。雖然大家“接口”形狀都一樣,但各個設備之間的充電器卻不能通用,其中的“罪魁禍首”就是各個廠商的充電協議都不一樣。
早期的私有協議,都是采用低電壓,大電流方式來提升輸出功率,Micro USB最大電流也僅為2A,已經不能滿足后期日益增大的充電需求。Type-C接口要比前者更能“承載”大電流,OPPO通過“電荷泵”技術,來增加轉化效率,并讓電壓減半,電流加倍以及多快并聯方式,來提升充電“瓦數”。
vivo和iQOO采用的FlashCharge和SuperFlashCharge充電技術,也是通過雙電荷泵、雙電芯設計來利用雙電池充電,其中是通過“電荷泵”來達到快速降壓,電流加倍方式提升充電瓦數。
而華為這個就比較復雜了,可以看作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隨華為Mate8旗艦手機發布的QuickCharge 技術,協議是FCP,但是非常有意思的是,FCP協議和高通QC2.0“公開”協議基本一致,按理說華為設備應該能通過QC2.0充電器充電,實則不然。由于受限于專利問題,之后華為就通過自研SCP協議,從FCP的高電壓低電流過渡到了高電流低電壓,不管是后期的40W超級快充還是截止到目前的66W充電頭,也因同樣采用“電荷泵”技術,充電效率得到提升。
三星手機的充電協議可以用“混亂”來形容,早期采用自家高壓低流的AFC協議,之后兼容QC2.0,隨后又取消了,之后又經過了一段“復雜”調整期,干脆在最新旗艦上直接用了“公有”PPS協議。
簡單來講,PPS協議是2017 年 USB-IF 標準化組織在 USB PD 3.0 標準中可編程電源(Programmable Power Supply)協議的縮寫。要支持此項協議,必須要支持PD3.0,這就有點“半公開”意思,而且有組織背書以及高通支持,加上能“動態”調整電壓/電流,就能更好地提升充電效率還不易發熱。
此外因為PPS目前仍然在發展階段,所以采用的廠商并不多,不過PPS協議充電器相對于前邊幾款“私有協議”來講,其對于QC/PD 的良好兼容,還是獲得了部分廠商認可。
安卓手機廠商的大功率充電器,基本是“私有”協議。
蘋果充電協議最“開放”
有“私有”就有“公有”。
其中兼容性最為“廣泛”的就是USB-PD 協議,它是由USB-IF 標準化組織更新并負責發布,其中谷歌、蘋果、高通都是其會員,而PD協議也是蘋果“唯一”認證的快充協議,目前PD3.0協議已經到100W,也向下有很好的兼容性。
而高通的QC協議也是“公有協議”,比如最新的QC5就基于PPS,通過動態調整可以實現100W以上的功率,向下兼容性也比較好。
此外還有聯發科的PE協議,因為過于小眾,這種協議已經難能在主流手機市場見到,故不再討論。
其實谷歌在2019年就規定,安卓手機必須要支持PD協議,才能支持GMS服務,但是受限與國內環境因素,市面上那些標注44W、66W甚至是80W的充電器,無一例外都是“私有”協議,一方是出于安全適配考慮,一方面是PD協議還是有發熱和充電效率問題,綜合考慮廠商還是愿意使用“私有”協議。
而從一眾安卓廠商都在“學著”蘋果不附充電頭又繼而又讓消費者花大幾百元去買“私有”協議充電頭才“享受”最高待遇,而只能給其他設備“最低”待遇來看,未免吃相有點太難看。
對于像蘋果這樣只支持PD協議快充的設備,如果使用安卓這些所謂的“高功率”充電頭,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只能以“最低”功率來充電,對于Macbook Pro這樣的設備自然而然就無能為力了。
像我這種除了電腦是Mac,其他設備都是安卓系統的用戶來講,沒想到除了系統體驗外,充電都能“割裂”成這樣,本以為能夠憑借安卓的“高充電”功率一“頭”走天下,這可好,還沒出去就因充電頭協議不統一,“消耗”在半路上。
以“環保”為由不配充電器,對于蘋果手機用戶來講影響并不大(完全沒有看不起蘋果最高只有27W充電功率的意思),但安卓手機不配充電器,而一味地推出高充電功率技術,那可是致命的。除了官方標配的充電頭外,雖然有“氮化鎵”這種新技術的“第三方”充電頭,在外觀上可能相比廠商的“高功率”充電頭還小巧。
但還是會因為安卓廠商在“充電”部分集體“作妖”而失去存在意義。
而這種第三方充電器反而對蘋果這種相對“佛系”的品牌支持度相當好,這里就不說像倍思、安克這樣的大廠都有為蘋果“獨立”適配的充電器。就連普通的氮化鎵廠商都能對蘋果設備有很好的支持,市面上任意一款氮化鎵充電器都支持iPhone、Mac的“快充協議”。
充電協議能“統一”么?
對于安卓這樣“割裂”的快充,去年5月份,電信終端產業協會已經發布了融合快充標準《移動終端融合快速充電技術規范》。
“不同品牌手機和充電器之間往往只能實現較低的充電速度。不僅嚴重影響了用戶快充使用體驗,造成資源浪費;也大大增加了產業鏈上下游研發風險與成本。中國信通院、華為、OPPO、vivo、小米牽頭發起《移動終端融合快速充電技術規范》,得到了榮耀、矽力杰、瑞芯微、立輝科技、昂寶電子、電酷網絡等多家終端、芯片企業和產業界伙伴的大力支持。”
基于這項規范,電信終端產業協會提出了UFCS協議。UFCS協議是從充電器到手機的交互流程規范將采用和PD3.0類似,通過多檔調壓來實現不同功率輸出,并最終可以達到200W以上的通用協議。
這確實可以減少不同廠商充電策略“四分五裂”情況,但這和品玩之前在《2022年,安卓手機為什么要全面普及64位應用?》文中對于安卓軟件最終如何強制更新到64位的方法還是有本質不一樣,軟件部分依靠處理器更新換代就能進行“統一”,而對于充電協議來講,不僅要考慮到軟件系統適配,更要針對市面上機型做大量測試,而又要兼顧各方利益,顯然難度要更高。
而目前,在面對安卓廠商充電協議如此“混亂”的今天,還是老老實實選購一款支持協議多一些的高功率氮化鎵充電器最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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