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撰稿 縹緲
每個人都有些忘不了的朋友。
在網上,你總能在成千上萬的貼子中一眼看出他是誰。最近不知是哪篇文章出了問題(肯定出在編外?),上來的高手意外地多。縹緲也從文字當中嗅出一些熟悉的行業氣味兒。
雖然縹緲現在還不能準確地判斷誰是誰,不過有一點縹緲無愧于心:朋友就是朋友。朋友是可以拿來煎的、炒的、炸的、烹的,但是不可以拿出來賣的。在朋友之中,有些話和有些事,是說不得也寫不得的,有些人更是得罪不得:尤其漂亮的MM、當紅的高官。
人在江湖,身不由已。縹緲豈能不知“時當多事之秋”,所以,能不看的觀點還是不看,能不說的話還是不說:看到了又如何?看不到又如何?說了又如何?不說又如何?
本期有關“青苗法”的話題,起源于國有股的減持。其實他想減只管減他的,減多減少并不重要,因為“減持”不僅僅是由哪個人作主,天塌下來還有大高個兒扛著呢。
縹緲將最驚人的幾則貼出來,同時非常感謝作者以及支持本欄目的眾多高手。這種文章,不整蠱的人,都不懂他們想說些什么!整蠱的人呢,笑過之后也不舒服。畢竟這是一件很不爽的大變故。
縹緲只想說:目前行情還不錯,大家興致也高,股市開盤前、收盤后,盼能常來新浪網坐坐,聊聊天……天地更大了、論壇更寬了、功能非常強、缺的就是你們這些個好手。
縹緲希望大家在股市里還是那樣一帆風順,佛心辣手;同時更希望大家無論得意還是郁悶時,能來看兩眼,說點兒高論,說點兒自己的新故事——能有意外的收獲,這也是經常有過的事!
趣文之一:《趣談青苗法》
湖心微雨綠如油/文
相爺安石對于青苗法中“青苗”一詞的解釋是麥子的存量預期,是指已經存在的麥子的未來稅收,從預期來說,青苗法中對于稅收的預期肯定要比正常稅收要多得多。因為減除了天災等不可預見因素,特別是避免了地方政府的截流,所以比通常按田畝制收稅有保障。
這就是相爺他老人家聰明的地方。相爺說了:寅吃卯糧,青苗法的實施對于廣大農民兄弟是利好。
——至于麥子熟不熟,什么時候熟,那是另外的事。不是說過麥子有風險嗎?不是說過種麥子要慎重嗎?所以我要先收稅了。
Sorry! I am very sorry!
相爺說:青苗法完全是采用市場化原則,其預期收入完全由市場來決定,皇上不再另行設定。青苗法實施后,稅費全部上繳皇上。皇上不要。皇上有的是錢。皇上只是作為專項資金代收,最后都要放到青苗基金理事會,由青苗基金來進行運作。
從長遠看,其中有15%巨額資金,還是要投入風險較大的麥子地的。
后記:
有關青苗法的指責,并非是哪個人的創造,很長時間都是業界經常討論的一個題材。
股市的高風險、高稅收、高效率,是靠“信用”與“行規”支撐起來的。“青苗法”這個辭也來自最講究這些的私募基金行業。所以大家侃的時候駕輕路熟,并非專指國有股減持。這一點,說的人與聽的人,心照不宣的了。特此聲明。呵呵。
趣文之二:《青苗法的五個配套》
漿糊小白菜/文
實行青苗法,切不可單兵獨進,要解決好“五個配套”。
首要問題是解決好與田畝制改革、田畝制時期的麥子管理改革的配套。其次是解決好與農村青苗保障體系改革的配套。
從財政及收支兩個角度考慮,青苗基金收入隨著麥子統籌層次的提高,可能要解決麥子來源規范化的問題,而且最終把它們要歸到青苗銀行這樣的主渠道上來。
同時實行青苗法的時候,要與麥子市場的培育和發展配套。改革與配套相結合。青苗法是大趨勢,解決這一問題的同時,要培育和規范機構麥田守望者,加重機構麥田守望者的分量,完善麥子地的配套措施,才能有利于麥子地的長遠發展。
還要與調整既得利益者格局相配套。
這就是說:麥子改革也不能滯后。過去條條塊塊的具體部門形成了既得利益的操作格局,而青苗法無論如何會觸動他們,如何合理劃分利益,將使實行青苗法難度加大。
實施青苗法,重在管理科學化,還要和麥子現代化過程配套。形成一套規范的青苗基金、麥子基金的整體預算,做好保值增值的運營操作。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護廣大農民兄弟的最大利益。
后記:
江湖上什么人都有,什么事都有。看淡了江湖,就回家種菜。子曰:吾不如老圃。
——還是回家的好。
家中有寄傲之南窗,有贏樽之酒,有將蕪之田園。心事浩瀚,有琴書可以寄意。
而后上網看看大盤、炒炒小股,說說淡話,大俗大雅,不亦樂乎?
趣文之三:《青苗法的根本作用》
awnuitx_cn/文
我也說兩句,前面已經說過的,我就不多說了。我要說的是:要最大限度的發揮青苗法的根本作用。
我主張最大限度的發揮青苗法的根本作用。要從思想上、理論上宣傳青苗法是代表先進社會形態的根本大法。
我認為:青苗法不僅是青苗法,也不僅是麥子地的問題,這還涉及廉政建設,涉及麥子市場的結構怎么改變。只有現在開始著手解決這個問題,從長遠來講麥子地的基礎才可能更好,今后才能不發生大的饑荒。
此次青苗法的執行,總的來說是通過增量的改變,逐步地、一小部分、一小部分地涉及存量的改變。這是一個相對來說需要較長時間逐步過渡的辦法,正如相爺所講,在其他有條件的情況下,還要試點其他辦法,還有很多比較穩妥的方案值得一試。比如鹽稅、床腿兒稅什么的。
我認為:既然青苗法的收入將上繳青苗基金和麥子基金,青苗法就會涉及我們每個人的利益。這是最大限度的關照了我們的利益,最大程度地減少或消除了青苗法對于麥子地的影響。
種麥子的人一方面是種麥子的,另一方面又是青苗基金和麥子基金的受益者。所以我們應該推動青苗法的進展,現在的步伐還是比較緩慢。再慢就什么事都耽誤了(夏收可就吹了)。
同時,對于司馬光和蘇軾這樣的倒行逆施者,要深入批判(元佑黨人確實存在不法社團的可能),以教育廣大農民散戶,保護好他們的切身利益。要認識到,中國農民的文化水平是不高的。
最后,還要想方設法地動員他們購買青苗基金,想方設法地動員他們多種麥子、種好麥子,以保證我們有白面吃。這是今后一段時間的工作重點。
——至于由誰去落實,我看包勉同志年青,有魄力,在陳州工作時踏實肯干,可以當此大任。
后記:
別人打殺狗,他倒來吃狗肉。此文深得中國官場三味,是一標準的“館閣體”,正駁縹緲的“野狐禪”。
不過,他倒是一會剝狗皮的粗魯漢子!
趣文之四:《沒錢與萎縮》
夜雨河聲自天來/文
在任何一個經濟中,一個有效的金融體系是內生的,而且是隨著一個國家要素稟賦結構、法律環境、企業規模、資金需求的不斷變化而變化的。那么,到底是經濟基礎和財政政策的新發揮造成了“青苗法”,還是“青苗法”反哺了財政和經濟基礎,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誠然,對于某個特定的時代來說(比如宋代的八代未期),青苗法可能是它改革的重要措施,甚至可以說是青苗法改變了中原的農業主導經濟。但是,對于整個經濟來說,必然是經濟基礎和政策調節摧生了“青苗法”。隨著整個經濟的發展,當時農業的規模不斷擴大,地方豪強的勢力越來越大,而中央財政的優越性越來越小,國庫空虛,這就在客觀上提出了加大回收國有資源的要求;而伴隨著經濟的發展,經濟的要素稟賦結構也在不斷發生變化。
比如宋代,軍馬的歲耗非常巨大,這些是直接進口產品(進口國主要是西域一帶),相當于我們今天的汽車。農業經濟剩余的積累導致國家經濟的萎縮,民間資本密集程度的提高,在可用資金增加的情況下,追求強國的中央政府(和有識之士)承擔政治風險的能力和進行社會改革的愿望增強;而在發展過程中,相關法律和政策環境也逐漸發展和成熟,最終就導致了青苗法的出現。
因此,對于朝庭來說,要設立青苗法,需要在產業結構、人員、環境(法律環境、社會環境、政策環境)方面都有一定的準備,而且這些因素之間互相要磨合的相當好,形成相互配套的一套有機的體系。而舊機制形成的東西是做不到這一點的。
……畢仲游就是看到了這一點,因此,青苗法實際上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后的自然的產物,而不是人為地先設立青苗法,再通過青苗法來專項打擊那些“地方豪強”和“土地主”。
按我國目前的發展水平來看,我國開始的國有股減持,能成功嗎?事實上,我們認為成功的希望不大。市場沒有那么多錢!
首先,我國資源(真實資源,而不是靠假賬指定的資源)不夠。沒有一定數目的國有資源,青苗法就不會成功。那么,我國今后會有足夠的國有資源嗎?恐怕沒有。青苗法是針對良田和順民開立的。我國的企業要想符合青苗法的要求,要具有競爭力,要歲入若干“斗”,就必須符合我國的長期國策。
其次,我國是自由資金相對稀缺的國家,股市上的這點資金,不是我國的真實國力之所在。因此,我國的國有股減持不依托股市,多少還能無意中占點便宜。但是股市是一個高度警覺的地方,稍有風吹草動,就會作出過激的反應。這好比是莊子說的“海鷗”,機心一起,機心應焉。
第三,國有股減持在當前,即使是國際上也很少成功的案例。因為這是一種交易,而公平交易的前提:就是兩造都要有吃虧的心理準備。像我們當前這種只想占便宜的方案,必然是一個只會失敗的方案。這種失敗與方案本身無關。就像青苗法的失敗,與其方案本身無關一樣。
在德國,國有股的減持,在11年中花費了約1萬多億美元,注意,這是倒貼錢減持國有股,你把我的傻兒子領走,我付他此生的“生活費用”,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才得以解除了原東德沉重的國有股負擔。我們本來能“平推”國有股,本來已經是很不錯的戰績了,還想怎么樣呢?再撈一大把嗎?從世界各國的經驗看,開始都是這樣“設計”的,可惜成功的例子不多。
第四,我國目前的證券市場池子太小,水太淺,監管能力和經驗不夠。在古代,青苗法要求行政能力極強,一個縣官,兩個衙役,搞不了青苗法。今天我們搞減持,就一定要而放寬減持標準,在當前國內資本市場透明度較低的情況下,難免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信息問題的存在和操縱市場的可能使得對證券市場要求太高,對各種參與者的道德條件要求太高。以目前機構的實力,沒有可能支持的了。
因此,我們認為,國有股減持的方案不是不好,問題在于條件還不是十分成熟,無論是監管的經驗和手段還是相應的法律都還需要進一步的積累和完善。對于證券監管部門來說,目前莊股都監管不過來,再加上國有股的真假問題,監管就更談不上了。
后記:
昔日文彥博(用水灌樹洞的那個主)曾經問神宗:陛下是與士大夫治老百姓呢,還是與老百姓治士大夫呢?臣與荊公(王安石)所異如此。文彥博的立場非常清楚,他不容王安石含糊不清,當時就把皇上侃暈嘍。
不過文氏遠不如“海鷗”。海鷗(語出《莊子·天地》)可以遠歍縹渺,世事呢?黃金亂人眼,財帛動君心;見其利不見其害,見其餌不見其鉤。
此文就很有文氏的倔犟,是一篇上佳的駁論文章,所欠的是幽默。但此文來頭恐是不小,若非長人家的威風、滅自家的銳氣,發表極是容易,這本身就是另類幽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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