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下午,證監會[微博]公布了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并表示與征求意見稿相比,有多處修改。
證監會[微博]發言人表示,將嚴格限制可轉換優先股,上市公司不得發行可轉為普通股的優先股。上市公司發行優先股,非公開發行優先股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不少于優先股一年發行的股息;公開發行優先股,要求公司連續三年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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