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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通報了顧某涉嫌內幕交易案和周某、萬某涉嫌內幕交易案移送公安機關的情況,通報了對四海股份采取行政監管措施的情況,以及被立案的部分上市公司及中介機構的調查進程情況,并回答了記者關心的有關問題。
一、通報被立案的部分上市公司及中介機構的調查進程情況
(一)天豐節能及相關中介機構案
天豐節能在報送IPO申請文件及財務自查報告中涉嫌虛假記載,于2013年5月6日被我會立案調查;相關中介機構光大證券、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和北京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涉嫌未勤勉盡責、導致出具的相關文件存在虛假記載等違法違規行為,于2013年6月14日被我會立案調查。目前現場調查工作已結束,將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移交行政處罰委員會審理。
(二)賢成礦業案
賢成礦業在2010年和2011年再融資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行為,于2013年4月8日被我會立案調查。經查,賢成礦業在2010年和2011年兩次再融資申報過程中均涉嫌提供虛假的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隱瞞對外借款,同時涉嫌虛增銷售收入。目前該案尚在進一步調查中。
(三)華塑股份案
華塑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于2013年3月4日被我會立案調查。另外,我會近期對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在華塑股份2010、2011年年報審計業務中未勤勉盡責等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目前該案正在調查過程中。
(四)其他案件
宏磊股份、承德大路、隆基股份及中介機構(國信證券)、勤上光電、青鳥華光、海聯訊、西藏天路、華銳風電等案件,目前正在調查過程中。
二、關于對四海股份采取行政監管措施的情況
內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海股份或公司)于1996年10月在深交所上市。2009年5月,浙江眾禾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眾禾)通過受讓四海股份15.54%的股權,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浙江眾禾控股股東濮某某成為四海股份的實際控制人。2013年5月,浙江眾禾將其持有的四海股份12.43%的股權轉讓給合慧偉業商貿(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慧偉業)。合慧偉業成為四海股份的控股股東,馬某成為四海股份實際控制人。
有媒體質疑浙江眾禾與北京大河之洲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大河)股權轉讓存在爭議、四海股份涉嫌未披露重組過程中的重大信息等問題。內蒙古證監局對此進行了核查。經查,2011年8月29日,濮某某代表浙江眾禾與北京大河簽訂框架協議,約定浙江眾禾將所持四海股份股票轉讓給北京大河并由北京大河對公司進行重組,后因故未履行。2012年4月9日,濮某某代表浙江眾禾與北京大河簽訂了上述框架協議的補充協議,確認框架協議中關于股權轉讓的內容繼續有效。此后,因雙方存在爭議,補充協議未履行。2012年6月18日,浙江眾禾、濮某某起訴北京大河,要求繼續履行雙方之前簽訂的協議。2013年2月5日,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解除浙江眾禾、濮某某與北京大河于2011年8月29日簽訂的框架協議。
濮某某在代表浙江眾禾簽訂上述補充協議時,擔任四海股份董事長兼總經理,未按規定向四海股份董事會報告上述事宜,并安排信息披露工作。浙江眾禾未告知上市公司上述事宜。四海股份未按規定披露上述協議。
濮某某在與浙江眾禾共同起訴北京大河時,擔任四海股份總經理,未按規定向四海股份報告訴訟事宜,浙江眾禾未告知上市公司該事宜,導致四海股份未披露上述訴訟。
四海股份、浙江眾禾、濮某某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我會已對四海股份、浙江眾禾及濮某某采取責令改正、責令公開說明等行政監管措施,將視情況采取進一步措施。對媒體質疑的其他問題,我會將進一步核查處理。
三、回答記者提問
問:有報道稱,鮑崇民等人利用上市公司重組動用3000余萬元進行內幕交易案被法院輕判,證監會是如何看待的?
答:2010年12月,我會對鮑崇民等涉嫌利用內幕信息交易ST海鳥股票的行為立案調查。經查,發現鮑崇民等人利用內幕信息交易ST海鳥,涉嫌犯罪。2011年6月我會將本案移送公安部門。經司法機關審理,鮑崇民等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我會一直在積極協調有關各方,特別是司法機關加大對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構建更為良好的執法環境,形成執法合力。同時,我們也歡迎廣大媒體進行監督,形成打擊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行為的積極輿論氛圍。
問: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博]公告稱,證監會上海稽查局決定對華寶興業新興產業基金在交易盛運股份時涉嫌違反《證券法》的有關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能否介紹一下具體情況?
答:2012年9月下旬,上海證監局基金處在對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常檢查中,發現公司管理的新興產業基金及相關人員存在內幕交易嫌疑。2013年5月28日,我會予以立案稽查。目前,該案正在調查過程中。
問:關于國信證券、平安證券[微博]被收回再融資批文的信息是否屬實?請問這是否屬于撤銷行政許可?
答:近期,國信、平安等保薦機構因涉嫌違法違規行為被我會立案、處罰。出于審慎監管的考慮,我會已要求上述機構對已領取批文的項目暫停安排后續發行進程。相關機構應對其負責保薦的項目認真復核,切實履職盡責。我會并未撤銷相關行政許可。
問:請介紹一下券商現場檢查的進度和情況。
答:為推動證券公司規范穩健經營,保障證券行業改革創新有序進行,上半年,我會按照2013年度證券公司現場檢查工作計劃,對資產管理業務、債券業務、合規管理、風險管理4個方面進行專項檢查。目前,專項檢查工作基本結束。
從檢查的情況看,各證券公司基本能夠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展資產管理業務和債券業務,建立和實施合規管理和風險管理制度。資產管理業務總體運作規范,運行基本正常,風險基本可控,但也有部分公司存在業務操作不夠規范、內部管理需要加強等問題。對發現的問題,有關證監局已督促公司進行整改,對其中存在集合計劃投資超范圍等違法違規問題的公司依法采取了行政監管措施。
柜臺業務目前處于起步階段,業務規模較小,本次未作為重點進行檢查。我會將繼續指導中國證券業協會進一步加強柜臺業務自律管理工作,確保柜臺業務試點有序進行。
問:肖鋼主席在國務院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經驗交流電視電話會議上提出要建立創業板再融資規則體系,目前進展如何?
答:創業板開板三年多來,支持一批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創新成長型企業借助資本市場做大做強,并產生了積極示范效應。目前,創業板上市公司在快速發展中由于擴大投資規模、同行業并購和市場競爭壓力等因素,對持續融資的需求日益迫切。再融資規則的盡快推出已經成為市場各方的共識,是創業板市場功能建設和市場政策預期的基本要求。
自2010年著手研究并于2013年納入年度立法計劃以來,我會從創業板市場總體要求出發,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結合創業板首發法規規則,保持與主板的銜接,借鑒國際通行做法,貫徹“以信息披露為中心”和“充分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監管理念,在深入調研和征求市場相關各方意見基礎上制定創業板再融資規則,以期建立適合創業板上市公司特點的“小額、快速、靈活”的融資機制。目前再融資規則已完成前期論證工作,主要條款已基本形成,待履行相關立法程序后擇機發布。
問:目前IPO在審企業正在補充中期財務報告,據稱創業板在審企業需要更新此前財務專項核查所要求的程序和文件,請問具體情況如何?
答:《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告專項檢查工作相關問題的答復》(發行監管函[2013]17號)對自查的會計期間作了明確答復,本次自查的會計期間為2010-2012年度。對于IPO在審企業補充中期財務報告的,發行人和中介機構不必更新已出具的自查報告,但應比照2013年3月31日之后新申報IPO的企業,按照下述要求作好中期財務報告的補充工作。
我會在2013年6月7日通報首次公開發行(IPO)在審企業財務專項檢查第二批抽查企業產生情況時,明確要求對于2013年3月31日之后新申報IPO的企業,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應按照《關于進一步提高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財務信息披露質量有關問題的意見》(證監會公告[2012]14號)和《關于做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告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發行監管函[2012]551號)的要求,重點關注可能造成粉飾業績或財務造假的12個重點事項,同時采取切實有效的手段核查主要財務指標是否存在重大異常,在走訪相關政府部門、銀行、重要客戶及供應商時保持必要的獨立性,以印證發行人財務信息的真實性。發行人在承諾函中應對是否存在相關事項予以說明;保薦機構在證券發行保薦書中應對上述要求的落實情況作專項說明;會計師事務所應對重點事項予以充分關注,并在審計工作中有所體現。
問:據媒體報道,萬科“B轉H”方案因受房企融資政策影響未獲批,請問證監會對此有何評價?
答:根據《證券法》、《國務院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國務院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等有關規定,我會于2012年底啟動了B股公司將其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轉至香港聯交所(以下簡稱港交所)介紹上市(以下簡稱B轉H)的試點工作。2012年12月19日,經我會核準、港交所聆訊通過,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集集團)作為首家B轉H試點企業,成功實現B股在港交所掛牌上市。
繼中集集團后,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B股公司向我會提交了將其B股轉至港交所上市的申請,我會正在按照有關規定(包括國務院關于房地產企業上市融資宏觀調控政策規定)及相關程序進行審核。此外,其余B股公司均可自主決策,選擇將其B股轉至港交所上市,在研究形成上市方案基礎上向我會提出申請。我會將依法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為促進相關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金融支持。
問:針對活期寶、余額寶等創新的互聯網金融服務,是否會出臺專門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規定?是否會對互聯網金融服務的準入門檻、銷售運營、售后和糾紛處理等做出規定?
答:在活期寶、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服務中,基金銷售機構需要執行投資人身份認證程序,核查投資人的投資資格,如果投資人不符合資格條件,基金管理公司可以確認申購交易失敗。證監會2007年已經發布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適用性指導意見》,要求基金銷售機構在銷售基金產品過程中,根據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銷售不同風險等級的產品,把合適的產品銷售給合適的投資人,隨后在《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中也有相關規定。
目前,《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信息管理平臺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對基金銷售業務的準入條件、行為規范、投資人服務、技術系統要求等已進行了規定,基金銷售機構通過互聯網提供銷售服務同樣需要遵循相關規范。此外,為提升基金銷售機構電子商務技術應用水平,證監會制定并發布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對基金銷售機構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業務進行了專門規定。
同樣,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對證券公司開展業務也有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證券公司無論是否通過互聯網開展業務和銷售產品,有關投資者適當性的要求都是適用的。實踐中,證券公司如果僅僅是將原已在線下開展的傳統業務“互聯網化”,無需新增業務資格;但如果利用互聯網開展現有業務范圍之外的其他業務,則應按《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向我會申請業務資格。目前,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尚處于起步階段,現階段只能開展“一對一”的資產管理服務,尚不存在通過活期寶、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平臺進行產品銷售等行為。
我們將密切關注和研究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利用互聯網開展業務的情況,適時總結相關做法,支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利用互聯網為投資者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務,同時規范其行為,督促落實適當性管理要求,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問:請介紹一下上海期貨交易所開展連續交易以來的情況?
答:7月5日上期所連續交易正式上線以來,截至7月19日,連續交易已成功運行10個交易日。連續交易時段共成交1488.4萬手、成交金額14421.88億元,其中黃金期貨共成交283.33萬手,白銀期貨共成交1205.07萬手。
(一)連續交易品種市場規模顯著擴大,市場成交活躍
7月15日當周5個連續交易時段共成交836.60萬手,成交金額7913.40億元,分別較上周連續交易時段增長28.35%、21.59%。其中黃金期貨合約共成交145.55萬手,環比增長5.72%;白銀期貨合約共成交691.04萬手,環比增長34.51%。
連續交易正式上線以來,黃金和白銀期貨品種市場規模增長迅速。7月11日,黃金期貨全日成交量59.83萬手(包括連續交易時段38.68萬手),成交金額1529.10億元(包括連續交易時段979.97億元),創下黃金期貨上市以來的新高。7月18日,白銀期貨全日成交量288.45萬手(包括連續交易時段220.39萬手),成交金額1725.82億元(包括連續交易時段1323.97億元),創下白銀期貨上市以來的新高。
連續交易上線兩周期間,7月17日21:00至7月18日2:30連續交易時段,黃金、白銀品種價格波動,各合約共成交266.97萬手,成交金額2528.57億元,均創下連續交易正式上線以來的新高。其中,黃金期貨成交量和成交金額分別為46.58萬手、1204.60億元,創下該品種連續交易上線以來連續交易時段的新高。7月18日21:00至7月19日2:30連續交易時段,白銀期價一度走低,至收盤前稍有回升,各合約共成交225.06萬手、1333.63億元,創下該品種連續交易上線以來的新高。
(二)市場參與度明顯提升,會員客戶積極性普遍較高
連續交易正式上線以來,會員和投資者參與積極。截至7月10日,會員參與數方面,上期所連續交易上線以來日均參與會員數152家,占正式登記參與連續交易會員總數的92.12%,其中經紀會員日均參與數150家,占全部參與連續交易登記經紀會員數的100%。7月17日連續交易時段成交量和成交金額創下上線以來新高,當日共有153家會員、3.45萬戶客戶參與。
會員參與結構方面,黃金期貨連續交易時段排名前20的會員成交量占同期總成交量的56.26%,接近日間占比52.84%;白銀期貨連續交易時段排名前20的會員成交量占同期總成交量的48.02%,接近日間占比49.99%。
客戶參與情況方面,連續交易首日,黃金期貨排名前20的投資者成交量占比20.50%,略低于日間占比25.29%;白銀期貨排名前20的投資者成交量占比15.28%,略低于日間占比16.01%。連續交易時段排名居前的投資者以個人投資者為主,投資者組成與日間投資者組成差異較大,投資者調研情況顯示,連續交易時段成交量排名居前的部分投資者對連續交易時段具有明顯偏好性,說明連續交易時段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資機會,市場參與方式更加豐富。
(三)交易時段覆蓋全面,相關市場聯動性不斷增強
上期所連續交易上線以來,交易時間基本覆蓋國際貴金屬主要交易時段,其中對紐約貴金屬市場交易時段的覆蓋度超過75%,同時覆蓋倫敦貴金屬現貨市場下午定盤價時間,并與上海黃金交易所貴金屬現貨交易時段一致,相關市場間的聯系動效應不斷增強。價格走勢與紐約商品交易所(COMEX)黃金合約、上海黃金交易所黃金T+D價格緊密聯動,為投資者規避國際市場價格波動風險提供了有效的風險管理手段。
下階段,上期所將開展以下幾方面的工作:第一,進一步深入跟蹤研究連續交易給市場帶來的新變化,不斷提高市場監控能力;第二,不斷完善各項風控預案,加強市場風險管理;第三,持續做好會員和投資者服務,引導會員和投資者更好的利用連續交易這一風險管理工具;第四,進一步優化、固化內部管理,確保連續交易業務管理向常態化、制度化平穩過度;第五,總結連續交易過程中市場的運行規律、特點和風險,為市場的進一步發展積累經驗,適時推廣至其它品種,并著力研究解決長假期間的連續交易問題。
問:有關房地產上市公司融資、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和IPO重啟的口徑有沒有變化?
答:我會在最近幾周的新聞發布會上已作明確答復,目前沒有新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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