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在第三屆“上證法治論壇”上表示
切實加大執法力度 不許法外開恩
● 切實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執法打擊力度
● 全面強化對失信主體誠信約束和懲戒
● 積極研究推進行政和解執法模式創新
● 下決心再取消調整一批行政許可項目
□本報記者 申屠青南 周松林
證監會主席郭樹清日前在第三屆“上證法治論壇”上表示,要特別注重健全制度、特別注重嚴格執法、特別注重懲戒失信、特別注重依法行政。切實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打擊力度。不管涉及到什么機構,什么個人,都不容許手下留情、法外開恩。證監會擬成立專門機構,全面掌握、評價市場主體誠信狀況,強化在行政許可和監管執法環節對于失信主體的懲戒和約束。積極研究推進行政和解執法模式創新。他還表示,合理界定監管的職責邊界,下決心再取消、調整一批行政許可項目。對于權力尋租、權錢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及時、公開予以查處。
郭樹清說,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也是法治經濟。資本市場合理配置資源的核心功能,本質上是通過市場交易關系來實現的。
一方面,這種交易關系普遍建立在委托、信托等法律關系之上,高度依賴誠實信用。如果誠信缺失,必然加劇市場擔心和焦慮,增加經濟運行成本;另一方面,這種交易關系必須通過規則建立導向,如果沒有公開透明的法律體系,人們無法預期交易結果,無從判斷交易安全,必然導致市場萎縮和停滯。因此,誠信和法治是保證資本市場交易公平和效率的重要基礎,是實現資源配置合理有效的基本條件。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惫鶚淝灞硎,誠信和法治之間存在著密切的內在邏輯聯系。誠信的要求往往體現為法律制度的具體內容,需要通過法治的保障來實現。只有通過法律的引導、規范和調節,通過對違法失信行為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追究,才能確保形成崇尚信用、相互信任、普遍信賴的市場關系。
他指出,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歷程,同時也是直接金融法律制度變革和演進的歷程。實踐說明,堅持從法治和誠信建設的基本要求出發,認真抓好以下幾個關鍵環節的工作落實,是十分重要的。
一是要特別注重健全制度,用法律推動和保障改革創新。努力推動國家立法機關制定或修訂公司法、證券法、基金法、刑法和期貨條例等法律法規,主動配合司法機關出臺相關司法解釋,抓好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配套完善。
二是要特別注重嚴格執法,用法治手段維護市場秩序。遵循“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工作原則,對嚴重違反“三公”原則、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堅決秉持“零容忍”的態度,依法給予嚴厲懲處。
三是要特別注重懲戒失信,用制度機制引導和保障誠信。證監會制定了《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建立起統一的資本市場誠信信息數據庫,全面歸集市場主體的誠信記錄。以此為基礎,研究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和辦法,探索形成專門的誠信約束機制,在資格準入、行政許可、日常監管、現場檢查等環節,將誠信記錄作為一個重要的依據;在違法違規處罰處理中,將過往失信記錄作為從嚴裁量的重要情節。
四是要特別注重依法行政,用法律規范和約束監管權力,F代市場經濟必然要求法治政府。公正高效的市場一方面要求政府盡可能減少對微觀活動的干預,另一方面,必須嚴格規范政府管理市場的行為。正是從這種理念出發,證監會一直致力于自身的職能轉變,堅決把市場能解決的事情交給市場。經過歷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消調整了超過80%的行政許可項目,最近一次的行政審批改革,證監會又取消和調整32項行政許可項目,在國家部委中名列第一。另外,還有10項調整事項,因涉及法律法規修改,待修法后實施。同時,出臺各項程序性規則170余件,在落實執法結果公開的同時,大力推進執法過程公開,自覺將監管權力的行使納入法治軌道。
“盡管資本市場的法治建設取得了巨大成績,但是與國家的要求、人民的期待、投資者的意愿相比較,我們深深感到差距還是非常的顯著。”他說,市場內幕交易、欺詐發行、違規披露、侵害投資者利益的事情時有發生,監管工作中不依法辦事、不規范執法的現象仍然存在,執法不嚴、懲戒不夠、違法違規成本過低的問題還相當突出。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少數人處心積慮蓄意違法、鉆法律漏洞的原因,也有許多人不懂法、不知罪與非罪的原因;既有法律條文薄弱,責任規定過輕的原因,也有照顧行業發展、執法裁量失之偏寬的原因;既有傳統的人情世故文化影響的原因,也有不愿意費力、怕受到打擊報復的原因;既有監管資源緊缺、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原因,也有體制機制不順,多方掣肘、執法效率低下的原因。
郭樹清強調,做好資本市場工作,同樣離不開法治。資本市場的改革創新,說到底是要在更大程度和更廣范圍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推進資本市場改革和發展,需要我們更加重視發揮法治的作用,自覺把法治建設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希望大家共同關注、共同研究、共同推進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經常地反復地學習證券期貨的相關法律。有的時候,大家都說懲處不力是由于法律規定的責任太輕,其實最后發現完全是另有原因。例如,對于保薦人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保薦書,《證券法》明確規定要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并處以業務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一直以來,證監會鮮有實行。
二是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基礎性法律體系。目前我們在私募市場、債券市場、資產管理市場以及期貨和衍生品市場等方面的制度空白和制度缺陷,迫切需要通過修改法律加以解決。按照黨的十八大關于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快重點領域立法的工作要求,建議立足于法律制度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加快推進證券、基金、期貨法律制度的完善。目前,《基金法》修訂已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希望根據審議意見修改完善后盡早出臺!蹲C券法》自2006年修訂實施已有7年時間,證監會最近組織力量對《證券法》實施效果進行了一次全面評估,希望能夠正式啟動修訂工作。今年國務院對《期貨條例》進行了專門的修訂,希望以此為基礎,進一步總結實踐經驗,加快制定我國的期貨市場基本法。
三是切實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打擊力度。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黨的十八大再次重申,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容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資本市場違法違規嚴重破壞市場公平,投資者深惡痛絕,必須毫不留情地給予打擊。去年以來,針對內幕交易猖獗、蔓延的勢頭,證監會集中查處了一批案件。最近一段時期,公司信息披露虛假,甚至欺詐上市、惡意造假等違法行為又有所抬頭。必須旗幟鮮明,果斷采取措施,不折不扣地執行法律,堅決依法予以懲處。不管涉及到什么機構,什么個人,都不容許手下留情、法外開恩。
郭樹清說,市場上對我們會不會選擇性立案、選擇性執法,有沒有因為外部干擾而“放水”,仍有某種懷疑,這是可以理解的,但其實是沒有根據的。由于科技的迅速進步,重大違法違規交易必然會留下痕跡,犯罪分子僥幸逃脫的可能性越來越小。另一方面,社會各界人士主動參與市場監督的熱情日益高漲。近兩年,發現案件線索的渠道出現了一個明顯的變化,除了原來的交易所監察、日常監管和媒體反映,來源于投訴舉報的案件線索快速上升,已經占到全部線索的24%!熬臀易约旱挠H身經歷來說,一年多里,沒有扣壓任何一份舉報,放掉任何一個線索,而且,也從來沒有任何上級領導找我打招呼、說人情,影響我們正常辦案。 ”
四是全面強化對失信主體的誠信約束和懲戒。應當看到,當前市場上還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講誠信、不守信用的問題,有些方面還比較突出。比如,一些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開“空頭支票”,不兌現承諾,不履行義務,尋找各種借口,逃避承擔責任。對于這種嚴重失信行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證監會擬成立專門機構,全面掌握、評價市場主體誠信狀況,強化在行政許可和監管執法環節對于失信主體的懲戒和約束,使法律制度要求和誠信行為規范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積極探索守信激勵的引導機制,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在誠信自律、誠信管理方面的功能作用,發揮市場和社會的監督作用,真正在全社會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誠信約束環境。
他說,從市場公平性來考慮,對股票看多看空、對市場唱漲唱衰都沒有關系,是評論員、研究員、投資者也都不成問題,或者三者兼于一身,也并無妨礙,但是,我們希望相關人士從誠信出發,能公開自己的投資者身份,因為,這樣才能減少對別人的誤導,避免可能形成的角色利益沖突。在存在融資融券和股指期貨業務的條件下,這樣做更為必要。
五是深入研究推進資本市場執法體制改革。根據歐美發達市場國家的經驗,當資本市場發展到一定的規模后,需要配置足夠的國家公權力量,設立專業法庭,通過專門的執法體制安排來維護市場秩序。如何從我國行政和司法體制的現實出發,以有效維護全國統一市場的公平競爭為目標,進一步優化證券期貨市場的行政和刑事執法體制,需要我們解放思想,勇于創新,探索出符合實際、反映執法規律,從案件調查、審查起訴到法庭審理相配套的專門化司法安排。
六是積極研究推進行政和解執法模式創新。證券期貨違法案件查處工作往往難度大、周期長,執法成本和社會成本高,投資者得不到及時的補償。在英美成熟市場國家,基于受損投資者利益補償保證、執法成本合理支出以及盡早穩定市場預期等考慮,在實踐中大量采用行政和解的替代性執法模式,處理的案件數量超過其全部行政執法案件的80%,有效解決了這一難題。在我國的法律制度環境下,是否可以、以及怎樣采用這一執法模式,同樣值得探索研究,期望能盡快找到解決問題的可行方案。
七是加快健全完善證券侵權民事賠償制度。通過專門的民事賠償制度,讓證券違法主體付出經濟上的成本和代價,是證券市場保護投資者權益的有效制度安排。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專門的司法解釋,開始了證券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實踐探索。最近兩年,證監會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對證券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實踐進行了認真總結,對于包括是否可以取消前置程序,是否可以借鑒成熟市場采取的示范訴訟、公共機構支持訴訟等做法,進一步完善我國的證券侵權民事賠償制度的思路,也進行了相應的研究和論證。希望在已有工作的基礎上,加快推進證券侵權民事賠償司法解釋的修改完善工作。
八是嚴格落實依法辦事和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當前,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仍然是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應當認識到,資本市場監管領域過寬、事項過多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改變。只有按法律的規范和程序,才能有效保證各類主體參與競爭的機會公平、權利公平、規則公平。我們必須按照“職權法授、程序法定、行為法限、責任法究”的法治政府原則,合理界定監管的職責邊界,下決心再取消、調整一批行政許可項目。嚴格規范監管行為,統一執法尺度,公開執法標準,明確工作流程,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堅決貫徹十八大關于權力運行公開化、規范化的要求,加強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強化對違法行政的監督和問責,對不積極、不正確、不規范、不合理履職的行為,依法追究相應的行政責任,對于權力尋租、權錢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及時、公開予以查處。
郭樹清說,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證券期領域無疑應當走在最前列。哈佛大學教授哈羅德·伯爾曼說過一句名言:“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將形同虛設”。只要我們真正在內心深處樹立起尊崇法律、認同法律的理念,用法治的思維和方式推進資本市場的改革和發展,這一過程一定會充滿創新、充滿生機、充滿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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