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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證券收入暫不征企業所得稅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 15:31 新民晚報
據新華社北京3月19日電 (記者 王宇 李延霞) 記者19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其中對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作出稅收優惠政策規定。 通知規定,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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