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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證券交易所澄清有關停牌報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02:09 證券日報
今日兩市不會出現“停牌潮” □ 本報記者 莊少文 毛芳 由于近期市場波動比較嚴重,近日有媒體報道稱6月4日滬深兩市可能有近千只股票因此而停牌。對此,記者從滬深交易所了解到,這種大面積“停牌潮”不會出現,有關媒體可能誤解了兩市的交易規則。 上證所今日公告稱,因公司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上周六,滬市約有264家上市公司刊登了股價異常波動公告,上述公司今日將不再實施停牌處理。除上述264家已刊登股價異常波動公告的上市公司外,滬市今日另有極個別上市公司刊登股價異動公告并仍將停牌1小時后恢復交易。 深交所網站6月1日公布的交易公開信息顯示,截至當日收市,共有48只股票(其中中小板股票2只)達到了有關“異常波動”標準,其中5只股票達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5.4.3條規定的“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異常波動標準,分別是主板的佛山照明、北京旅游、云南銅業和中小板的榮信股份、滄州明珠;其余43只股票全為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跌停的ST、*ST和S類股票,達到了今年4月20日深交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ST、*ST和S股票異常波動和信息披露監管的通知》規定的異常波動標準。 深交所稱,為保證股票交易的正常進行,上述四十六家上市公司(不含中小企業板的兩家公司)已于6月3日(非交易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及巨潮資訊網刊登了異常波動公告,進行了相關風險提示,因此上述四十六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及衍生品6月4日(周一)將不進行停牌處理。 滬、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股票、封閉式基金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ST和*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的,屬于現異常波動,相關證券可以實施停牌,直至有披露義務的當事人作出公告的當日10:30復牌。有關規則還顯示,公告日為非交易日的,在公告后首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據悉,所謂“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是指股票當日收盤漲跌幅與對應分類指數收盤漲跌幅的差值。以深市為例,主板A 股對應的分類指數為深證A指(399107),中小板股票對應的分類指數為中小板指數(399101),B股對應的分類指數為深圳B指(399108),“連續三個交易日內”則包括了連續三個交易日、連續兩個交易日甚至一個交易日的三種情形。因此,“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異常波動標準,是指將股票每日與對應指數的漲跌幅偏離值累加起來,如果當日(一個交易日)、最近連續兩個交易日或最近連續三個交易日的累加值達到或超過了+20%或-20%,就達到了異常波動標準。就5月30日至6月1日的交易而言,假定深交所主板某只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跌停,其每日跌幅為-10%,而其對應的分類指數深圳A指三個交易日的跌幅分別為-7.15%、-1.06%和-4.95%,因此該只股票在5月30日、31日和6月1日的每日漲跌幅偏離值分別為-2.85%(股票當日漲跌幅-深證A指當日漲跌幅,即-10%-(-7.15%))、-8.94%和-5.05%,三日漲跌幅偏離值的累計值為-16.84%,該股票未達到漲跌幅偏離值累計-20%的異常波動標準。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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