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 蕪湖港(600575)7月16日晚間公告表示,2014 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微博](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微博]”)出具的《關于核準蕪湖港儲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就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批復如下:一、核準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448,717,949股新股。二、本次發行股票應嚴格按照報送中國證監會的申請文件實施。三、本批復自核準發行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四、自核準發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發行結束前,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公司董事會將根據上述批復文件要求和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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