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談股論市
把優先股引入到IPO的改革進程中來,可以讓優先股最大限度地發揮其作用,成為醫治中國股市疑難雜癥的一服良藥。
有消息稱,IPO改革《征求意見稿》遭到高層否定,被認為“未做根本性變革”。雖然日前上交所作出“重要澄清”,表示“近期本所未接受過任何媒體以任何形式對IPO重啟方案所做的采訪”,但并未對《征求意見稿》是否遭否定給出明確答復。
應該說今年6月7日證監會發布的IPO改革《征求意見稿》確實未觸及中國股市的根本性問題。比如市場關注的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畸形、公司控股股東持股所占比重過大的問題,基本沒有觸及。比如讓欺詐上市公司直接退市,賠償投資者損失問題,《征求意見稿》同樣沒有涉足。
不僅如此,《征求意見稿》還進一步加大了向公募基金與社;疬M行利益輸送的力度,進一步損害了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還有市場非常關注的審批制轉為注冊制、備案制,《征求意見稿》也予以回避。正因如此,市場對《征求意見稿》產生巨大分歧是很正常的。
如何改變IPO重啟陷入困境的這種現狀?個人以為,可引入優先股制度,讓優先股成為開啟IPO大門的鑰匙。
雖然目前來看,優先股有可能被管理層更多賦予再融資的功能,市場人士甚至因此認為優先股可以在銀行股再融資過程中大有作為,但實際上,在IPO的改革中,優先股可以成為醫治中國股市疑難雜癥的一服良藥。
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畸形這是中國股市的一個頑癥,并由此派生了很多問題。一方面是“一股獨大”,另一方面“一股獨大”派生了源源不斷的大非問題,而在大非套現的背后,中國股市更是上演了一幕又一幕利益輸送的戲碼,各種違法違規的事情層出不窮。同時正因為首發流通股在上市公司股本中所占的比重不高,這就導致了相關個股估值偏高,使得股市成了上市公司與大小非們的“提款機”。
但如果把優先股制度運用到IPO改革中來,這些問題就迎刃而解了。比如,對于新上市公司,屬于國家控股的,實際控制人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51%,超過部分的持股一律轉為優先股。而非國家控股公司,實際控制人持股不超過30%。同時規定,國家控股公司,首發流通A股比例不少于25%;非國家控股公司,首發流通A股比例不低于50%。如此一來,優先股制度就解決了中國股市的一個大難題,這樣的IPO改革顯然更容易得到投資者的認同。
□皮海洲(財經評論人)
(原標題:優先股是開啟IPO大門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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