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周刊》特約作者 上海 陳奇
近日,股市中沉寂許久的銀行股股價出現瘋漲,據傳即將推出的優先股將從銀行股開始試點。優先股的出臺,也得到了央行周小川行長的大力支持,認為能夠在股市中“發揮出獨特作用”。毋庸置疑,優先股制度對于中國股市的發展,對于上市公司結構治理是非常有益的。
首先,推出優先股可以完善上市公司制度,讓中國股市更進一步同國際接軌。其次,優先股制度推出,被普遍認為是化解目前困擾市場的大小非減持壓力。同時,用于控股股東股權一部分轉換為優先股后,那些期待通過上市套利的控股股東,無法實現一夜暴富的盈利模式,由此降低了上市沖動。對市場是一件大好事。第三,由于控股股東的盈利模式由過去的二級市場拋售套利,變為通過企業發展獲得紅利,也就難以出現業績造假、三高發行等現象。同時,也改變了目前上市以后的暴利,導致那些創業型股東失去創業動力,整天想著如何套利賺大錢,造成上市一年富、二年窮、三年衰現象。第四,通過優先股可以引人長線投資資金,并為許多追求穩定報酬的資金,提供投資機會。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優先股制度的推出應該從新股IPO開始,因為目前影響股市發展的堰塞湖,仍然還是IPO。因此筆者建議:第一,在新股IPO時,要為那些同意把股權轉為優先股的公司開辟綠色通道,優先上市,以鼓勵更多的公司控制股東的股權轉為優先股。
其次,為了鼓勵IPO公司控制股東仍然保持對公司的一定的控股權,可以允許一部分股權仍然保持原來股份性質。也就是說,按比例轉為優先股。
第三,為了鼓勵控股股東以及其他長期投資者購買優先股,在設定股息收益率時可以有比較大的優惠。另外,國家在所得稅稅收時可給予一定的優惠。
不過,應該指出的是,推出優先股之時,必須解決好控股股東以及一些購買優先股的投資者利益問題。否則,沒有利益,就沒有人肯買優先股。更難以調動那些控股股東接受優先股的積極性。最終,被廣大投資者認為對股市有益的優先股制度也就難以實施。
筆者認為,監管部門要抓住IPO重新啟動的機遇,在新股發行制度的改革中納入優先股制度,同時,用政策鼓勵控股股東自我選擇,讓更好、更優、更有發展潛力的公司上市。
微觀點
眾議優先股試點
@洪榕:優先股,在未來國企變革中將派上大用場。
@何佳_:在美國,優先股主要是公司持有,因為其紅利收入相對于普通股的紅利收入可以享受比較優惠的公司稅收。對個人投資者而言,持有優先股沒有什么明顯的好處,從而很少有個人投資者持有優先股。至于在危機中政府對銀行注資,除了持有優先股還有別的選擇。
@曹旭東1977:優先股的發行將可能削弱普通股的EPS,對銀行普通股投資人未必利好。但由于銀行有了更充足的資本金,其放貸能力將被增強,對大盤是實質性利好。
@繁花寶典:不懂為什么是漲停而不是跌停。優先股獲得固定股利且清償順序優先,對現有普通股股東是一種損害。優先股沒有表決票,但對廣大中小股東而言,普通股的表決權也沒有實際意義。優先股的存在和發行必須有《公司法》、《證券法》相關法律準備,有明確的表決程序,且不能損害原普通股股東和中小股東利益。
@xiaojn:當年股改的時候就應該讓法人股轉為優先股,現在才來,太晚了!
@邢映川:作為介于普通股和企業債之間的一種融資方式,實際上無非還是從市場抽血的一種方法,其付出的股息高于債息,存在利益輸送的可能,極大損害了二級市場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實際是利空。另外,說明作為優先股主要實施的銀行呆壞賬持續上升,系統風險擴大,現在市場將優先股解讀為重大利好實屬偏面。
@徘徊在法律邊緣:別鼓吹這些東西了,股指期貨推出之初不是說好的不得了嗎?創業板推出不是說好的不得了嗎?這些都是多了種玩法而已。有沒有問問小股民們得到實惠沒。
@股道兵法:發行優先股的實質就是融資,并不對市場構成重大利好,如果搞清楚什么叫優先股你就會發現,對普通股股東也不一定有什么益處。
@永遠DE沖鋒槍:優先股明明對小散是超級利空啊?怎么解讀的啊?
@益大顧問:把現有的已經可以流通但實際未真正流通的國有股轉為優先股,還是把以后增發的新股以優先股增發?
@花溪原住民:明明是利空,銀行股還大漲,很怪異的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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