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倪銘婭
證監會認定光大證券異常交易構成內幕交易、信息誤導、違反證券公司內控管理規定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對光大證券和相關責任人員采取“頂格”行政處罰措施,沒收光大證券違法所得8721余萬元,并處以5倍罰款,罰沒金額總計5.23億元。這樣的“頂格”處罰堪稱中國證券史上最嚴罰單。
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作為我國資本市場建立以來首次發生的因交易軟件產生的極端個別事件,對市場負面影響不言而喻。分析人士表示,證監會該案件的處理不僅是對光大證券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懲重處,同時也釋放出監管層對強化二級市場監管力度,重典治亂的決心和力量,體現了監管層維護市場“公平、公開、公正”原則以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決心。
證券市場稽查執法難由來已久,這其中既有行政執法手段和力量不足的問題,也有利益糾葛不清、人情牽涉較多等原因。此次證監會對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的處理,反應快、動作迅速、下手重,凸顯了證監會稽查執法工作向“從快、從嚴、從重”的監管作風轉變。不論從法律還是市場的角度看,都具有一定的標桿意義。
證監會主席肖鋼此前強調,要把監管重心轉到加強稽查執法工作上來。分析人士認為,證監會鐵腕治市信號已強烈釋放。只有“重典治亂”才能維護資本市場的可持續發展,全面提振投資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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