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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鳳岐:市場低迷不宜推股指期貨(4)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 09:54 南方都市報
曹鳳岐:實際上我們的證券發行制度已經進步了,最初是額度審批,后來在《證券法》中我們提出審核制。但實際上問題還是存在,證監會的審核往往會耽誤企業最佳的上市時機。如果說注冊制,那么就是根據法律來定,你有什么條件,這就叫程序性審批。程序性審批是否會導致市場亂套呢?從目前來看,我們還不夠條件做這個事情。因為現在大家都把市場看成拿錢的市場,每個人都想從市場中拿錢,在這種情況下放開審批,顯然問題還是比較大的。注冊制必須完全市場化,中國還沒有到這個程度。 但注冊制也不等于放低要求,也并不等于政府不管。就像這次創業板要出來,創業板肯定要批量上市,科技部部長徐冠華曾經講過全國有12萬家高新技術企業等著上創業板,如果像中小企業板這個速度,猴年馬月才能上去?所以那時候可能要搞批量上市,只能根據條件、根據券商、根據交易所、根據企業、根據市場、根據投資者,如果條件具備那就可以做。所以這是用市場的辦法來解決上市的問題。 但是,這種程序性審批責任誰來承擔?最重要的是保薦人。保薦人必須實施終身保薦,不是說你把企業送上市了就可以不管,你必須一輩子都管。這個企業是你推薦的,如果三兩年就退市,保薦人必須退出市場,不能再推薦企業上市。所以這時候保薦人非常重要,從企業開始輔導、做什么項目、未來的發展,他都要心中有數并有所規劃。到這個時候,證監會也就不用管了,也管不了。 那政府和證監會管什么呢?管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誰違法,我處罰誰,創造一個好的市場環境。在必要的時候,政府也需要行政干預。所以這就形成“市場管市場的事、政府管政府的事”的局面。 南都:您非常強調證券市場的“市場化”,但如果完全市場化之后,政府的角色如何界定?是適時干預,還是任由市場自發形成自身的風險防御機制? 曹鳳岐:政府不應該直接干預市場,但是否意味著政府無所作為呢?政府是有所作為的。政府在這里的作用就是,我給你建立一個市場,你們去做。這就是政府創造市場環境的作用。 然后政府的作用還體現在維護市場秩序上,包括立法和監督,維護市場的公平、公正和公開,給大家創造更多公平的機會。 政府還能做到的事情是,要注意保護投資者的權益,這也是民生問題。投資者如果都賠錢了,難道政府不管?所以中國政府在關鍵和必要的時候也要干預市場,首先要用政策來解決問題,包括稅收問題,這是實質的問題,該如何解決?所以政府是可以做很多事情的。 基金管理 要制定創投基金相關條例 南都:你怎么看《證券法》、《基金法》的修改問題?你覺得哪些需要修改?要往哪個方向發展? 曹鳳岐:據我了解,《基金法》的修改應該還沒有進入法律程序,只是有一些提案。我個人認為,《基金法》已經比較市場化了,和《證券法》還不一樣,它的問題在于法律覆蓋的面太窄。它只對證券投資基金做出了規范,對創投、直投、私募都沒有規范,如果說要修改的話,可能這一方面需要加進去,或者進一步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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