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業公布關于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事項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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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09日 05:59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及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根據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和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上海紫江企業(資訊 行情 論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江企業”)非流通股股東提出股權分置改革意向并經
一、提出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東基本情況 上海紫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江集團”)成立于1991年2月27日,注冊資本3億元。紫江集團主要從事投資控股、資產經營、國內貿易(除專項規定之外)等業務。紫江集團現有法人股東3名,自然人股東29名,第一大股東沈雯持股比例為35.0306%。截止2005年4月30日,紫江集團持有紫江企業法人股529,150,576股,占總股本的36.83%,為公司第一大股東。紫江集團已出具書面承諾,確認對持有的股份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其持有的股份無權屬爭議、質押、凍結情況。 珅氏達投資(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珅氏達”)為注冊于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企業,成立于1994年6月28日,注冊資本港幣1000.01萬元,主要從事投資業務。截止2005年4月30日,珅氏達持有紫江企業法人股305,990,986股,占總股本的21.30%,為公司第二大股東。珅氏達已出具書面承諾,確認對持有的股份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其持有的股份無權屬爭議、質押、凍結情況。 其他非流通股股東上海華都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上海紫都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上海伊思麗貿易有限公司,為境內法人,均系紫江集團控股子公司,三家公司合計持有紫江企業非流通股4,968,551股,占總股本的0.35%,三家公司均已出具書面承諾,確認對持有的股份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其持有的股份無權屬爭議、質押、凍結情況。 截止2004年12月31日,紫江企業的股權結構如下: 二、非流通股股東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的意向 經公司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充分協商,為了改善公司治理、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公司全體非流通股股東一致表示:愿意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進行股權分置改革試點,非流通股股東愿意為其非流通股獲得流通權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并將委托公司董事會廣泛征詢流通股股東的意見制定改革方案;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將嚴格遵守中國證監會有關信息披露義務和股份分步上市流通的有關規定。 三、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對公司治理的影響和存在的風險 (一)對公司治理的影響 紫江企業非流通股股東按照國務院關于解決股權分置時要“尊重市場規律,有利于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的原則,提出進行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的意向。本次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成功后,將給紫江企業股東帶來深遠影響,股東之間利益將趨于一致;公司可以利用多種符合國際資本市場慣例的方式進行存量資源整合;公司股權制度將更加科學、公司治理結構更加合理,有利于將紫江企業發展成為一家更具有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基礎的藍籌股公司。 (二)存在的風險 1、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臨時股東大會就董事會提交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做出決議,必須經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并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后方可生效,因此本次紫江企業股權分置改革試點能否順利實施尚有待于股東大會的批準。 2、本次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是資本市場一項重大基礎制度改革,沒有國內先例和國際經驗可供借鑒;在本次改革試點過程中,紫江企業股票二級市場價格可能出現異常波動,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紫江企業已聘請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擔任本次股權分置改革試點的保薦機構。保薦機構認為:紫江企業全體非流通股股東一致同意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紫江企業具備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的條件;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后,紫江企業依然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發行上市條件。 五、公司將于2005年5月10日召開董事會審議本次股權分置改革議案,在紫江企業停牌至董事會召開之前,歡迎公司股東咨詢并對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提出意見和建議,公司董事會將在廣泛征求流通股股東意見的基礎上形成兼顧各方利益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公司股東可以通過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公司溝通并提出意見和建議,聯系電話:021-62377325,聯系傳真021-62377327,電子郵件地址:gaojun@zijiangqy.com,聯系時間早晨8∶30至晚上8∶30。 六、公司董事會將在董事會就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做出決議后及時公告董事會決議、獨立董事意見、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保薦機構的保薦意見等內容,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以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告為準。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5月9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