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所持金鼎鋅業60%股權被判無效
新京報訊 (記者趙毅波)備受關注的云南蘭坪鉛鋅礦訴訟案終于等來了一審判決,四川富商劉滄龍掌舵的宏達股份成了輸家,旗下公司持有的60%云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股權被判無效。
除了股權,還要返還10億多利潤及利息
10月9日,宏達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云南省高院的《民事判決書》,確認宏達集團、宏達股份持有云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60%股權無效。法院還判決,云南冶金集團與宏達集團簽訂的關于聯合開發蘭坪鉛鋅礦的相關協議無效。
法院還判令宏達股份扣除已經支付的增資款4.96億元后,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向云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賠償2003年至2012年違法獲得的利潤10.74億元及利息。
宏達股份創建于1979年,1994年改制為股份制企業,2001年上市,現已發展成為一家集冶金、礦山、化工行業于一體的上市公司。四川德陽什邡人劉滄龍,是宏達集團的創始人、董事會主席。劉滄龍還是四川“黑老大”劉漢的堂兄。
對于宏達股份和劉滄龍而言,蘭坪鉛鋅礦是其崛起路上的關鍵一步。
2003年7月,劉滄龍介入亞洲最大的鉛鋅礦蘭坪鉛鋅礦的開發,該礦價值被認為高達數千億元。在上市公司宏達股份的業務組成中,蘭坪鉛鋅礦占據相當地位。
長期以來,金鼎鋅業是宏達股份的業績主力。2005年年報顯示,金鼎鋅業實現凈利潤2.33億元,占當年宏達股份凈利潤的64.20%。2017年中報顯示,金鼎鋅業凈利潤2.18億元,超過同期宏達股份整體凈利潤,后者為1.25億元。
宏達所持該礦股份長期受質疑
早前,云南省政協原副主席楊維駿舉報稱,價值5000億元的蘭坪鉛鋅礦,四川私人老板劉氏僅以10億元就控股了60%。
2015年12月,云南紅河州中級法院公開審理了云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原局長李曉明涉單位行賄、受賄一案。審判中,公訴機關稱,2000年6月至2005年6月,宏達集團參與云南蘭坪鉛鋅礦投資開發過程中,李曉明為該公司謀取利益,并于2003年底在家中非法收受宏達集團董事長劉某通過他人送的現金100萬元。這讓長期不公開露面的劉滄龍受到廣泛關注。
2017年1月,云南冶金集團等4位原告將宏達股份及宏達集團告上法庭,并要求返還合計金額18.9億元的相應本金和利息。隨著該案一審宣判,如果最終喪失上述大礦,宏達股份的收入和業績如何維持存疑。
宏達股份9月11日晚公告稱,接到第一大股東四川宏達實業和四川泰合置業集團的通知,獲悉宏達實業正在進行重大事項,該事項可能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變更。9月18日晚,宏達股份公布了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泰合集團擬斥資43億元控股宏達股份,其中18億元為股權轉讓價款,另外再向宏達實業增資25億元用于解決相關訴訟問題。
以此看來,劉滄龍早已有意退出宏達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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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