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證券> 正文
證券代碼:002030 證券簡稱:達安基因、中山大學達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年報工作規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審計委員會的監督作用,維護審計的獨立性,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實施細則》等相關要求,特制定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年報工作規程。 第二章 內容 第二條在公司年報編制和披露過程中,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勤勉盡責地開展工作,維護公司整體利益。 第三條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工作的時間安排由審計委員會與負責公司年度審計工作的會計師事務所協商確定。 第四條審計委員會應督促會計師事務所在約定時限內提交審計報告,并以書面意見形式記錄督促的方式、次數和結果以及相關負責人的簽字確認。 第五條審計委員會應在年審注冊會計師進場前審閱公司編制的財務會計報表,形成書面意見。 第六條年審注冊會計師進場后,審計委員會應加強與年審注冊會計師的溝通,在年審注冊會計師出具初步審計意見后再一次審閱公司財務會計報表,形成書面意見。 第七條年度審計報告完成后,審計委員會需進行表決,形成決議后提交董事會審核。 第八條在向董事會提交財務報告的同時,審計委員會向董事會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年度公司審計工作的總結報告和下年度續聘或改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決議。 第九條在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期間,審計委員會委員負有保密義務。在年度報告披露前,嚴防泄露內幕信息、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生。 第三章 附則 第十條本工作規程自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條本工作規程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本工作規程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觸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并立即對本工作規程進行修訂,報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十二條本工作規程解釋權歸屬公司董事會。 中山大學達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