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師表示,合并后會令股東承受風險,因此,很難得到廣大股東的支持
■本報記者 李春蓮
因收購煤礦涉嫌國有資產流失而被國資委調查的華潤集團近日可謂負面消息不斷,昨日,華潤電力合并華潤燃氣一事因為小股東反對而宣告失敗。
在昨日華潤電力召開的股東大會上,股東以63.25%的票數反對交易,未能取得50%以上贊成票,因此,該交易不會進行。
有分析認為,該方案將令華潤電力股東權益被攤薄,又指合并協同效益有限,新公司任何新發展策略都可能令少數股東承受風險,因此,很難得到雙方股東的支持。
63.25%股東反對
合并計劃宣告失敗
華潤電力董事會宣布,華潤電力與華潤燃氣合并一事未于2013年7月22日舉行的華潤電力股東特別大會上獲華潤電力獨立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通過。
公告還稱,于華潤電力股東特別大會日期,華潤電力有47.83億股已發行股份。華潤集團及其聯系人持有30.25億股華潤電力股份(相當于華潤電力股東特別大會日期全部已發行華潤電力股份約63.25%),已按規定于華潤電力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普通決議案放棄投票。
華潤電力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贊成或反對普通決議案的華潤電力股份數目為17.58億股,相當于華潤電力股東特別大會日期全部已發行華潤電力股份約36.75%。
由于贊成普通決議案的票數并未達到就普通決議案所投總票數的50%以上,故普通決議案未與華潤電力股東特別大會上獲華潤電力獨立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通過。
公告還顯示,根據收購守則規則,自此公布日期起12個月內,除非執行人員同意,否則華潤電力及于建議合并期間其任何一致行動人士以及其后彼等的任何一致行動人士均不得宣布對華潤燃氣提出要約或可能提出要約(包括可能導致華潤電力持有華潤燃氣30%或以上股份投票權的部分要約),亦不得獲得華潤燃氣的任何投票權,以致華潤電力或其一致行動人士將因此須根據收購守則規則提出要約。
有分析師表示,合并后的公司總市值規模超過1700億元,將成為華潤系內最大的上市公司,規模超越中石油旗下的昆侖能源。而由于小股東的反對,這意味著華潤集團打造巨無霸能源公司的計劃宣告失敗。
合并幾無利好
或令股東承受風險
5月初,華潤電力與華潤燃氣發布了合并方案,將華潤燃氣成為華潤電力的全資附屬公司,使華潤燃氣撤銷于聯交所上市,華潤電力則易名為“華潤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合并以換股方式進行,不涉及任何現金,每100股華潤燃氣股份可以換取華潤電力97股股份。
實際上,業內在該方案公布之初就不看好此事。
中銀國際認為該方案將令華潤電力股東權益被攤薄,又指合并協同效益有限,新公司任何新發展策略都可能令少數股東承受風險。
華潤電力與華潤燃氣合并缺乏協同效應,估計很難得到雙方股東的支持。
此外,由于華潤電力目前牽涉訴訟,相信難以得到監管當局批準。
值得注意的是,近幾年,燃氣領域的競爭日益激烈。華潤電力與華潤燃氣合并,主要是為了進一步發展燃氣業務。
花旗在研究報告中稱,華潤電力目前擴張機會較少,主要由于電力需求增長較弱;華潤電力目前擁有正現金流,而華潤燃氣現金流為負,合并有助于通過電力業務為燃氣業務融資。
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曾表示,未來華潤集團所有能源業務都會注入華潤能源,另外華潤電力擁有煤礦,新公司可借此發展煤層氣業務。
花旗認為,華潤電力聲稱華潤能源未來天然氣項目的內部回報率(IRR)至少可達15%至18%,實難以說服投資者,因內部回報率對衡量未來利潤率幫助不大,而進軍上游天然氣業務的投資風險巨大。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宛學智曾告訴《證券日報》記者,雖然華潤燃氣和電力業務的合并能夠產生“巨無霸”式的能源集團,但對于華潤電力和華潤燃氣而言并沒有實質性的利好。
而不得不提的是,目前,華潤集團正陷入一場信任危機。
7月17日,新華社《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王文志在微博實名舉報副部級官員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等高管在收購山西金業資產的百億并購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數十億元國資流失,宋林等已構成瀆職,并有巨額貪腐之嫌。
目前,國資委已經注意到相關報道,有關部門正在對華潤集團進行審計。
有分析稱,如今華潤集團正被國資委調查,華潤電力亦卷入山西煤礦的訴訟,但集團在昨日的公告中卻沒有提供任何補充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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