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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代理的華虹計通(300330)投資者索賠案獲得上海金融法院正式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開庭安排。(許峰律師專欄)
華虹計通投資者發起的索賠案在上海金融法院已有過兩審勝訴先例,已有生效判決,投資者經過法院指定機構核算后的損失得到了判決支持。律師團隊還在繼續推進后續案件的立案工作,還在繼續接受其他投資者的索賠委托。
2022年12月29日,華虹計通(300330)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 上海證監局查明,華虹計通等違法的主要事實為:2017年華虹計通通過虛假貿易和少計提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共導致2017年虛增營業利潤896.39萬元。華虹計通2017年年報披露的財務信息存在虛假記載。
此外,上實發展(維權)(600748)投資者索賠案也還在持續推進,許峰律師代理的上實發展投資者索賠案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開庭安排,律師團隊同步也還在繼續接受其他投資者的索賠委托。
上實發展投資者索賠案此前系列案也已有勝訴,提醒投資者注意。
2024年4月10日晚,上實發展公告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上實發展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未及時披露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
上實發展不晚于2021年12月15日知悉其可能因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實龍創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收類賬款存在不可收回等風險而發生經營業績虧損。上實發展應依據規定及時披露上述重大事
件,但其直至2022年1月12日才在臨時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項。
二、未及時披露訂立重要合同
三、2016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16年至2021年度,上實發展控股子公司上實龍創時任董事長曹文龍,組織、授意、默許相關人員通過虛構合同、虛增業務實施進度、實施空轉自循環貿易以及參與軍民融合貿易等方式虛增上實龍創2016年至2021年度收入、利潤金額,導致上實發展2016年至2021年度財務報表存在虛假記載,合計虛增收入47.22億元、虛增利潤總額6.14億元。其中,2016年度虛增收入2.07億元,占上實發展當期披露收入金額的3.19%,虛增利潤總額0.56億元,占上實發展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6.23%;2017年度虛增收入6.77億元,占上實發展當期披露收入金額的9.36%,虛增利潤總額1.43億元,占上實發展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1.91%;2018年度虛增收入12.78億元,占上實發展當期披露收入金額的14.75%,虛增利潤總額1.02億元,占上實發展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8.01%;2019年度虛增收入8.64億元,占上實發展當期披露收入金額的9.75%,虛增利潤總額0.71億元,占上實發展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5.28%;2020年度虛增收入14.91億元,占上實發展當期披露收入金額的18.52%,虛增利潤總額2.42億元,占上實發展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8.31%;2021年度虛增收入2.05億元,占上實發展當期披露收入金額的2.0%。
同時,上實龍創財務造假行為導致上實發展2017年年度報告少
計商譽減值2.2億元,占上實發展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8.31%;導致
上實發展2021年年度報告少計提壞賬準備8.09億元,占上實發展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52.36%。
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認為,根據前期判決,在2018年4月12日到2021年11月29日之間買入華虹計通股票,并且在2021年11月29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以及在2017年3月29日到2022年1月12日之間買入上實發展股票,并在2022年1月12日之后賣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資者,目前均還可發起索賠,并且需要著重強調的是,華虹計通索賠案時效僅剩下一個月多點,上實發展訴訟時效也僅剩下最后三個月。(計通退維權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立場。許峰律師,2008年起律師執業,執業服務范圍涉及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欺詐領域索賠代理。十幾年來已代理近兩百只股票的投資者勝訴或調解獲賠,同期還在代理訴訟時效內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賠案件,部分也已有勝訴以及調解獲賠先例。執業證號:13101200810965495)
責任編輯:韋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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