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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金融圈:某外資大佬被電信詐騙了1000多萬 還跟公司借錢300萬給騙子
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麻曉超 陳鋒 北京報道
2023年1月7日晚間,一份私募高管自述近期經歷取保候審、借錢支付巨額保釋金的文件在網上流傳,引發關注。
但外界關切之處,卻不是當事人卷入的所謂“高度機密級重大案件”涉及何事,而是該大案到底存不存在,國內有網絡大V發文稱,私募高管很明顯從一開始就進入了電信詐騙“局中局”。
蹊蹺的是,或許是常年在海外工作和生活的緣故,當事人在數千字的自述長文中,沒有表現出一絲懷疑自己身處騙局的情緒。
這份網傳文件中的自述當事人,是安盛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鈕淵明,其所在公司是一家在基金業協會正式備案的外資私募機構。
《華夏時報》記者撥通了該機構合規風控負責人兼信息填報負責人的電話,對方表示對于網傳文件“不評論”。
香港的新冠密接電話
網傳文件的標題是《本人陳述與聲明》。文中,鈕淵明以第一人稱口吻自述了去年底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落款時間為2022年12月26日。
鈕自述出生在中國,現為英國國籍,持香港永居身份證,2020年10月在香港加入法國安盛集團,即安盛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下稱“安盛上海”)的母公司,2022年10月移居上海。
此次事件始自2022年11月7日他接到的一通電話。根據網傳文件,他稱當天人在安盛上海公司,意外接到了“香港衛生署灣仔防控中心職員方小姐”打在他香港手機號上的電話,對方告知,香港安心出行APP上的相關數據顯示他2022年11月6日下午在香港某醫院有密接記錄。
“我表示2022年11月6日人在上海,不可能在香港。”鈕淵明稱,后經與“方小姐”溝通,發現與香港安心出行APP記錄掛鉤的中國大陸手機號,不是自己的,懷疑是他人盜用自己身份信息于上海浦東某電話公司營業廳辦理的手機號。
隨后發生的事情是,鈕主動要求報案,“方小姐隨即聯系上海公安局浦東分局”,此后警方辦案人員啟動了線上辦案程序,但在“核實本人身份信息時,發現我的身份可能與警方正在承辦的某一高度機密級重大案件相關聯,李警官立即請示上級,出示國家保密局保密協議條款同意書,要求我在手機上電子簽字同意”。
當日晚些時候,此案由警方另一辦案人員“顧隊長”接手,“顧隊長在WhatsAPP上向我出示了案件資料,在沒有排除我與現存物證相關聯的情況下,指示我在監控條件下回到住所,開啟網上監控……顧隊長警示我的涉案情況,由于涉及國家級保密程度,任何案件信息不得向所在公司的雇主、職員、本人親屬和家庭成員或任何第三方透露”。
自述至此處,鈕淵明上述2022年11月7日的經歷,已然引發諸多質疑。
有網絡大V轉發網傳文件并評論道:“外資私募大佬被電話詐騙1000萬元,敢情還沒意識到自己被騙。”
幾位研究了網傳文件的國內律師也認為,如果網傳文件中的經歷細節屬實,當事人應該是遭到了電信詐騙。
北京合弘威宇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魏景峰律師向《華夏時報》記者指出,一大原因是存在諸多程序上的錯誤。比如,當事人所述公安機關采取線上辦案程序不符合規定,雖然當時存在疫情,但是公安機關也會采取線下辦案的方式,尤其是主要文書的送達,不可能用手機簽收;如果對當事人采取了強制措施,會出具取保候審決定書或監視居住決定書,這些都是制式文件,而非像本案中所說的直接網絡監控。
上海一家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向本報記者表示,“警方辦案人員在WhatsAPP上向當事人出示案件資料”根本就不可能,這是一款外國軟件,Facebook旗下的,“體制內的人怎么會用它溝通、辦案呢”。
罕見的千萬元保釋金
在法律人士眼中,網傳文件中鈕淵明自述的2022年11月7日之后的案件細節,同樣存在諸多不可能之處。
比如,2022年11月8日,警方“顧隊長將對我昨天偵訊了解的情況,案件材料及本人的配合態度,呈報給本案的專案檢察長,由高檢察長通過遠程面對面詢問,我在顧隊長的建議下,以主動報案,非在場證據和積極配合態度等理由向檢察長請求不列入嫌疑人名單,避免刑事拘留和凍結管收命令,以免造成公司的重大損失和負面影響,和本案失密可能引起的刑偵困難和社會關注。但高檢察長拒絕”。
因為所謂的不列入嫌疑人名單的請求被拒,又引出了之后的千萬元保釋金環節。“我再次緊急請求高檢察長予以取保候審,爭取在監外配合警方進行專案調查……顧隊長主動提出愿意做擔保人,高檢察長要求提供取保候審保證書,案件佐證(由警隊提供)和人民幣237萬元保證金。因我是持香港身份證,高檢察長聯系香港廉政公署,由廉政公署指定賬戶接受等值港幣,在2022年11月8日15時發出取保候審令。”
但9天后,保釋金被提高到了1000萬元人民幣。“2022年11月17日,由上海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廳張法官通過遠程視頻庭詢,審查我的取保候審申請。在有案件被害人親屬前一天申告和考慮到案件的重大程度和潛在社會影響的前提下,張法官決定將保釋金額提高到1000萬元人民幣。”
2022年12月22日,“經過多方努力籌款”,鈕淵明于當日將保釋金打入香港廉政公署指定的兩家香港銀行賬戶。
兩天后,“高檢察長通過WhatsAPP告知,經過警隊同時進行的專案調查已獲結論,證明我與此案無關聯,已脫離涉案嫌疑人身份……檢察院金融局梁主任正安排保釋金資金返還程序。”
但返還保釋金期間又出現難題。“2022年12月26日下午,檢察院梁主任經WhatsAPP電話聯系,告知我符合資金返還要求,但由于國家最新的反洗錢規定,或者按照正常程序6個月內(至2023年6月)原路返還,或者額外繳納原保釋金30%的抵押保證金(約300萬元港幣)存入我本人香港匯豐銀行私人賬戶,2至48小時之內通過銀行驗證和內部審核,將全數保釋金原路歸還及抵押保證金立即返還。”
鈕淵明等不及6個月,其長篇自述進行至此處也終于接近尾聲。根據網傳文件,他稱,由于此前借錢支付保釋金,目前已負債數百萬元港幣,而且面臨借款朋友在圣誕及年前的回款要求,個人已無能為力支付抵押保證金。
“我懇請公司在無觸及警方保密協議的情況下,予以我盡可能的法律支持,及取保財務背書(公司緊急短暫個人借款300萬元港幣),盡快爭取原路返還全部保釋金及歸還公司短暫個人借款,以脫離困境。”鈕淵明最后這樣說道。
上述自述中提及的諸多案件程序,同樣被法律人士認為存在問題。
魏景峰律師向記者表示,我國對一般刑事案件的偵查是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機關負責審查逮捕和提起公訴等工作,法院負責審判工作。鈕先生所稱浦東公安的顧隊長接手,并向高檢察長匯報,并由顧隊長做擔保人,最后由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查取保候審申請書,這些完全不符合我國刑事訴訟法中程序的規定。根據我國刑訴法規定,公安機關不會與檢察院的檢察長匯報是否取保候審的事宜,更不可能由法院來決定,法院不可能提前介入,公安機關偵查人員更不可能作為保證人。
“如果存在讓犯罪嫌疑人繳納取保候審保證金,會在我國偵查機關指定的內地銀行賬號進行,而非香港的銀行賬戶。另外,我國的取保候審保證金一般是在1000元以上,至于高達1000萬元保證金實在罕見。如果真的不構成犯罪,會由公安機關出具撤銷案件決定書和通知書。關于保證金的返還,一般也是原路返還,而非需要繳納抵押保證金。”魏景峰稱。
網絡段子or真實遭遇
上述案件程序存在太多漏洞,非法律專業人士都能察覺到,外界驚呼不可思議之余,難免產生會不會只是網絡段子的想法。
廣東一位經濟犯罪辯護律師向記者分析稱,明明是非常常見的詐騙套路,私募高管怎么會如此輕易被騙,而且事后還不自知,網傳文件存在是網絡段子的可能。
基金業協會備案顯示,鈕淵明為安盛上海的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BEIBEI ZHANG為合規風控負責人、信息填報負責人。
1月7日晚間,本報記者撥通了BEIBEI ZHANG的電話,對方的反應似乎顯示安盛上海方面已注意到網傳文件,但卻拒絕評論此事。
本報記者亮明身份后,提問“網上有一份鈕淵明的聲明,你注意到此事了嗎”,BEIBEI ZHANG沒有詢問聲明所涉何事,直接回答稱“對,公司沒有授權我對這件事情作評論”,記者追問網傳聲明是否出自鈕淵明之手,對方表示“不太清楚”,記者又問“公司是否關注到此事了”,對方表示“現在沒有辦法評論”。
記者隨后給BEIBEI ZHANG發去了短信,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
網傳文件中披露的鈕淵明本人辦理的內地手機號被打上了碼,無法辨認。
記者撥打了文件中提到的鈕的香港手機號,電話接通幾秒后,有粵語語音提示該號碼已被設置呼叫轉移,但一直無人接聽。記者語音留言求證,截至發稿時,未收到回復。
記者1月8日上午撥打安盛上海公司座機號,電話無人接聽。
基金業協會資料顯示,安盛上海成立時間為2016年,是外商獨資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備案登記時間為2022年5月,目前在協會沒有備案產品;鈕淵明1985年至1989年曾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擔任助理研究員,但此后幾十年時間里,絕大部分時間不在中國內地任職。
他履歷中的任職單位,分別位于英國、印度、越南、中國香港,直至2020年從香港轉至安盛上海任職。網傳資料中,鈕淵明稱自己是1965年生人,今年58歲,雖2020年起在安盛上海任職,但2022年10月份才移居上海。
彼時內地疫情防控政策尚未放開。移居上海一個月后,他便接到了那個“引他入局”的香港防疫電話,之后又毫無防備地進入了取保候審的“局中局”。
魏景峰稱,如果鈕先生所述屬實,其應該是遭遇了電信詐騙,被騙數額特別巨大,騙術還算不上高級,他的香港號碼應該是被非法獲取的個人信息,對方所稱涉及高度機密重大案件是一個噱頭,目的就是造成神秘感。
“總的來看,這個有組織的電信網絡詐騙團伙應該與香港有關聯,因為資金的錢進入到了香港的賬號,有可能是境外詐騙組織,或者是境內外團伙組織。通過詐騙人員的話術來看,其對我國內地的司法制度實際并不清楚,而其所說部分符合香港的司法體制,但是也有很多矛盾之處。”魏景峰向記者表示。
對于鈕先生的處境,魏景峰建議,可以向其所在地報案處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犯罪行為地和結果地均有管轄權,所以上海的公安機關也有管轄權。“在此,通過這個案件,也提醒各位網友,遇到本案類似情形,可以撥打110予以求助和咨詢,或者向律師咨詢,如果稍加提醒,應該可以避免遭受如此重大的財產損失。”
責任編輯:吳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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